孟星暖点头如捣蒜,大眼睛里满满的崇拜:“是,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在一本杂志上看过关于您的传记,您一直是我的偶像和榜样。”
说着,她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我也一直想要成为像您这样优秀的女生。”
“哈哈哈!”
这么大年龄,突然被一个小姑娘这样夸,莫晓蝶心情大好,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姐妹俩的名字好像差不多,她怕自己弄错了。
“孟星暖。”孟星暖抬起头大大方方的说道。
“星暖?奶奶以后就叫你小星星吧。”莫晓蝶是越看越喜欢眼前的女孩子。
“小星星?这个名字很好听,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我,我喜欢,谢谢莫董事长。”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样叫自己,但是,孟星暖还是特别的高兴。
莫晓蝶立刻假装生气:“还叫我莫董事长,你和阳阳已经领证结婚了,应该叫我什么?”
她的嘴角含着笑意。
孟星暖很快意识到她话语中的意思,脸颊不好意思的微微泛红,低垂下眼眸,很小声的叫了一声:“奶奶。”
如果说和陆新阳领证结婚有什么可以值得高兴的,那恐怕就是这个了。
她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偶像,和自己的偶像如此近距离的在一起聊天说话。
莫晓蝶心情很好,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好,好孩子,这个是奶奶给你的,你拿好了。”
她从丈夫手中接过红包递给孟星暖。
“不行,奶奶,这个我不能要。”
她的反应和她的姐姐一样,第一时间本能的拒绝。
莫晓蝶不由分说直接把红包塞进了她的手中:“奶奶给的红包不能拒绝,你要是拒绝了,奶奶会生气的哦!”
“这个——那好吧,谢谢奶奶。”孟星暖犹豫了片刻,这才接下红包。
“是你,真的是你?”
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陆新暖此时却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拨开人群冲了过来,一把抓住孟星暖的手腕。
孟星暖左手的手腕上有一道不太明显的疤痕。
“果然是你,我找了你好久了。”陆新暖看到那道疤痕之后,情绪更加的激动了。
“你是——?”孟星暖皱眉看着眼前的女孩子。
比她的年龄应该大一些,化了淡妆,乌黑的秀发略微有些卷曲,简单做了造型,长的清清秀秀的,很好看,但她的印象中,却并不认识她。
陆新暖却依旧很激动:“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你手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三个月前,城西水柳胡同。”
经她这么一提醒,孟星暖立刻想起了三个月前的事情,她的脸上露出一抹惊讶:“是你?”
为了父亲的医药费,姐姐的学费,更是为了多攒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即便是上学时,她晚上也总是兼职跑外卖。
因为学校在城西,所以,之前她一直在城西那边送。
三个月前晚上10点多,她接了水柳胡同的一单外卖。
水柳胡同是一处位于闹市的城中村的道路,胡同很长很深,那个时候天还不是太热,而且那天下了细雨,晚上10点多,整条胡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也不知道那天是什么原因,胡同里的路灯有好长一段都不亮了,黑漆漆的,看着有点吓人。
不过她一向很大胆,根本没有在意,只想着不要超时,赶紧把晚餐按时送到顾客的手中。
只是,才刚走进那段没有路灯的漆黑道路,她就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呼救声,借着电瓶车不太明亮的灯光,她看到有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试图要欺负一个女生。
遇到这样的事,她当然不可能坐视不管了。
于是停下电瓶车,大吼了一声,直接冲了过去。
她呵斥那些小混混,说自己已经报警了,以为他们会害怕自己离开。可是没想到,他们仗着周围没有人,看到她是一个女生,根本一点都不害怕。
反而劝她不要多管闲事。
于是,几句不合,她就和那几个小混混打在了一起。
尽管她从小经常打架,有些身手,但是以1敌4,还是很快就落了下风,手腕被对方用匕首划出了一道口子。
但她却丝毫没有退缩,一直把那个被欺负的女生护在身后。
也算是她们幸运,很快有几个下晚班的路人经过,呵斥了那些小混混。
小混混看情况不妙,立刻四散逃去。
被救的女生扶着她在路边买了纱布和消毒药水,简单的处理了伤口,女生一个劲儿的要感谢她,要送她去医院,问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可是她那时却一直惦记着自己的快递已经超时了,看到手腕上的伤并不是太深,已经止血了,就没有和女生多说什么,嘱咐她赶紧回家,骑上自己的电动车离开了。
只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初自己救下的女生,居然是陆家人。
这位陆家的千金小姐,大晚上的,为什么一个人跑去那样危险的城中村?
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大嫂,大嫂。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有找到你,没想到你居然嫁给了我大哥,我们真的是太有缘了。”
相较于她的疑惑,陆新暖却格外的激动和兴奋。
说着,她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我也一直想要成为像您这样优秀的女生。”
“哈哈哈!”
这么大年龄,突然被一个小姑娘这样夸,莫晓蝶心情大好,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姐妹俩的名字好像差不多,她怕自己弄错了。
“孟星暖。”孟星暖抬起头大大方方的说道。
“星暖?奶奶以后就叫你小星星吧。”莫晓蝶是越看越喜欢眼前的女孩子。
“小星星?这个名字很好听,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我,我喜欢,谢谢莫董事长。”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样叫自己,但是,孟星暖还是特别的高兴。
莫晓蝶立刻假装生气:“还叫我莫董事长,你和阳阳已经领证结婚了,应该叫我什么?”
她的嘴角含着笑意。
孟星暖很快意识到她话语中的意思,脸颊不好意思的微微泛红,低垂下眼眸,很小声的叫了一声:“奶奶。”
如果说和陆新阳领证结婚有什么可以值得高兴的,那恐怕就是这个了。
她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偶像,和自己的偶像如此近距离的在一起聊天说话。
莫晓蝶心情很好,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好,好孩子,这个是奶奶给你的,你拿好了。”
她从丈夫手中接过红包递给孟星暖。
“不行,奶奶,这个我不能要。”
她的反应和她的姐姐一样,第一时间本能的拒绝。
莫晓蝶不由分说直接把红包塞进了她的手中:“奶奶给的红包不能拒绝,你要是拒绝了,奶奶会生气的哦!”
“这个——那好吧,谢谢奶奶。”孟星暖犹豫了片刻,这才接下红包。
“是你,真的是你?”
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陆新暖此时却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拨开人群冲了过来,一把抓住孟星暖的手腕。
孟星暖左手的手腕上有一道不太明显的疤痕。
“果然是你,我找了你好久了。”陆新暖看到那道疤痕之后,情绪更加的激动了。
“你是——?”孟星暖皱眉看着眼前的女孩子。
比她的年龄应该大一些,化了淡妆,乌黑的秀发略微有些卷曲,简单做了造型,长的清清秀秀的,很好看,但她的印象中,却并不认识她。
陆新暖却依旧很激动:“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你手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三个月前,城西水柳胡同。”
经她这么一提醒,孟星暖立刻想起了三个月前的事情,她的脸上露出一抹惊讶:“是你?”
为了父亲的医药费,姐姐的学费,更是为了多攒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即便是上学时,她晚上也总是兼职跑外卖。
因为学校在城西,所以,之前她一直在城西那边送。
三个月前晚上10点多,她接了水柳胡同的一单外卖。
水柳胡同是一处位于闹市的城中村的道路,胡同很长很深,那个时候天还不是太热,而且那天下了细雨,晚上10点多,整条胡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也不知道那天是什么原因,胡同里的路灯有好长一段都不亮了,黑漆漆的,看着有点吓人。
不过她一向很大胆,根本没有在意,只想着不要超时,赶紧把晚餐按时送到顾客的手中。
只是,才刚走进那段没有路灯的漆黑道路,她就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呼救声,借着电瓶车不太明亮的灯光,她看到有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试图要欺负一个女生。
遇到这样的事,她当然不可能坐视不管了。
于是停下电瓶车,大吼了一声,直接冲了过去。
她呵斥那些小混混,说自己已经报警了,以为他们会害怕自己离开。可是没想到,他们仗着周围没有人,看到她是一个女生,根本一点都不害怕。
反而劝她不要多管闲事。
于是,几句不合,她就和那几个小混混打在了一起。
尽管她从小经常打架,有些身手,但是以1敌4,还是很快就落了下风,手腕被对方用匕首划出了一道口子。
但她却丝毫没有退缩,一直把那个被欺负的女生护在身后。
也算是她们幸运,很快有几个下晚班的路人经过,呵斥了那些小混混。
小混混看情况不妙,立刻四散逃去。
被救的女生扶着她在路边买了纱布和消毒药水,简单的处理了伤口,女生一个劲儿的要感谢她,要送她去医院,问她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可是她那时却一直惦记着自己的快递已经超时了,看到手腕上的伤并不是太深,已经止血了,就没有和女生多说什么,嘱咐她赶紧回家,骑上自己的电动车离开了。
只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初自己救下的女生,居然是陆家人。
这位陆家的千金小姐,大晚上的,为什么一个人跑去那样危险的城中村?
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大嫂,大嫂。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有找到你,没想到你居然嫁给了我大哥,我们真的是太有缘了。”
相较于她的疑惑,陆新暖却格外的激动和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