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大概的情况我了解了。”觉得该把谈话推动下去了,张璇衡在结束了片刻的沉思后,灌了口柠檬汁接着提问道:“那么,你来找我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至少,你应该有点调查方向吧?都把你的五个朋友害死了,事到如今你就一点都想不起来可能得罪过谁?”
“对啊……这么大的事,都出半年了。你应该把可能的情况都想了个遍吧?”何朱琪也关切的喝了口茶水,问道:“肯定有点思路的吧?你不告诉我们,我们是没法帮你的。”
你什么时候泡的茶?!
张璇衡刚想接着说下去,便被何朱琪面前摆放的茶壶惊到了。
完全没有注意!她不是刚刚还在喝冰水来着吗?!
这动作也太快了点……我少活十分钟?!
每次一思考,他就容易注意不到周围的事。
按照何朱琪的话来说,就是有人偷袭他一打一个准。
对于两位侦探的询问,唐伊宁显得有些犹豫。
遮挡住的表情,隐约透露出一丝不安。
对此,张璇衡与何朱琪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而纷纷心有灵犀的选择了闭嘴——我们就是不说了,看你什么时候开口。
这招屡试不爽,果然咨询人没了办法,还是只能主动开口。
而给出的回答……仍然很不坦诚。
他还是说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被诅咒,毫无头绪。
啧,就是要铁了心的瞒下去是吧?
张璇衡看他回答得这么明确了,虽然有些恼火,但也没办法。
毕竟自己又没证据说他一定隐瞒了什么,强行以自己的推测来捅破窗户纸不太好。
没办法,张璇衡决定换个套路,先得到点有用的信息。
这次,他提出的要求是说明白那几个人的姓名、死法,然后按照死亡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在笔记上作了一番整理后,得出结果如下。
——————————
《人员名单》(按照死亡顺序排列)
皮颖正(男):第一位死者。凌晨四至五点钟死于家门外的楼梯下。死因为被人推下楼梯,导致头部受到多次撞击。
刘云金(男):第二位死者。午夜零点左右死于家附近的小公园中。死因是上吊。从现场和尸体的绳索勒痕来看,属于他杀。
梁文苏(女):第三位死者。下午两点左右从高层公寓的阳台坠楼而亡。尸体的姿态并不能很明显的说明死者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但从生前曾购买一张次日的动车票来看,应该没什么自杀意愿。
张春生(男):第四位死者。清晨六点左右死于家中。死后两天才被发现。死因是过度惊吓。尸检报告中,死者生前服用过致幻剂。没有其他药物的残留。
宁丽慧(女):第五位死者。正午时分在外开车,死于车祸。事故报告和尸检报告中,死者似乎突然失去了视力,车辆因此失控引发了惨剧。
唐伊宁(男):仍然存活。
——————————
嗯……看着记下这些内容的笔记本,张璇衡陷入沉思。
这些资料,也不知道准不准。毕竟全都是唐伊宁凭借记忆说出来的。
但总不至于记错黑天白天这样的重要细节吧……会记错的应该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死亡时间和手段上来看,似乎没有什么共性。
凶手……是没有实施谋杀的特定喜好的。
他不会只在某个时间段出动,也不会只用特定方式杀人。
此外……
看着笔记,张璇衡皱了皱眉。
这个“鬼魂”,也不是不会在家杀人嘛。
所以只是不能在外面拍到照片……对吗?
一旦寄来诅咒相片,它就没有那么多限制了。几天之内一定找机会杀了你。
看着笔记,张璇衡又开始向唐伊宁询问更多细节。
比如这些人死前有没有和别人说过什么之类——但得到的回答都没有太大意义。
只是些表达他们恐惧的言辞罢了:毕竟都收到那种照片了,这也是难免的。
一眼望过去,就属第四位死者的死亡方式最灵异。
惊吓过度——很符合怨灵会杀人的方式。
吓到心脏超负荷而死,真不知是死得舒服还是惨。
而实际上,这也并非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法医发现他生前服用过致幻剂了,这可能就是他被吓死的诱因之一。
至于这个致幻剂是什么,还有待研究。
有可能它是毒品的一种,有成瘾性。
吸食这种药物或许是那人的不良嗜好——也或许是为了从这种被死亡诅咒缠身的恐慌中得到一丝喘息机会而最近才开始染上的。
也有可能……那是别人为了谋杀给他下的药。
如果是因为这样,那么此人必定还有心脏病历史。
凶手是知道他的心脏脆弱才这么做的。
为此,想到这里的张璇衡转而问向唐伊宁:这个被吓死的张春生,以前是否有心脏疾病?
得到的回答,让他兴奋不已。
果然有。
张春生从小就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常年在身上携带救心丸,以防病发猝死。
这样一来,致幻剂就不可能是他自己吃的了。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性。
因为这种药物的成分会剧烈刺激心脏,导致猝死。他这个得先天性心脏病的人,应该非常清楚此事。除非他想自杀,否则不可能服用这药物。
同样……虽然尸检判断他死于过度惊吓,逻辑上可以用服药后自己太害怕产生幻觉而把自己吓死的说法来解释……但这也不合理。
排除掉强行解释的方案,药物显然不会是他自己服下寻死的。
毕竟重点还是在“惊吓”二字上。有他人在装神弄鬼吓唬他是最有可能的。
而且……还必须考虑到这两个问题。
第一:他想自杀的话,没必要非选择致幻剂。
自杀的办法多的是,服毒也有太多更优秀的选择。致幻剂可能会让他死得不那么保险,还可能在死前看到可怕的幻觉,并不适合自杀者普遍要求的安宁死法。
第二:如果不是他杀,那么不符合凶手杀人的规律。
凶手杀死这五个人,都是在诅咒照片寄到后几天内就动手的。
他不可能耽误太久。
“对啊……这么大的事,都出半年了。你应该把可能的情况都想了个遍吧?”何朱琪也关切的喝了口茶水,问道:“肯定有点思路的吧?你不告诉我们,我们是没法帮你的。”
你什么时候泡的茶?!
张璇衡刚想接着说下去,便被何朱琪面前摆放的茶壶惊到了。
完全没有注意!她不是刚刚还在喝冰水来着吗?!
这动作也太快了点……我少活十分钟?!
每次一思考,他就容易注意不到周围的事。
按照何朱琪的话来说,就是有人偷袭他一打一个准。
对于两位侦探的询问,唐伊宁显得有些犹豫。
遮挡住的表情,隐约透露出一丝不安。
对此,张璇衡与何朱琪交换了一下眼神。
然而纷纷心有灵犀的选择了闭嘴——我们就是不说了,看你什么时候开口。
这招屡试不爽,果然咨询人没了办法,还是只能主动开口。
而给出的回答……仍然很不坦诚。
他还是说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被诅咒,毫无头绪。
啧,就是要铁了心的瞒下去是吧?
张璇衡看他回答得这么明确了,虽然有些恼火,但也没办法。
毕竟自己又没证据说他一定隐瞒了什么,强行以自己的推测来捅破窗户纸不太好。
没办法,张璇衡决定换个套路,先得到点有用的信息。
这次,他提出的要求是说明白那几个人的姓名、死法,然后按照死亡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在笔记上作了一番整理后,得出结果如下。
——————————
《人员名单》(按照死亡顺序排列)
皮颖正(男):第一位死者。凌晨四至五点钟死于家门外的楼梯下。死因为被人推下楼梯,导致头部受到多次撞击。
刘云金(男):第二位死者。午夜零点左右死于家附近的小公园中。死因是上吊。从现场和尸体的绳索勒痕来看,属于他杀。
梁文苏(女):第三位死者。下午两点左右从高层公寓的阳台坠楼而亡。尸体的姿态并不能很明显的说明死者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但从生前曾购买一张次日的动车票来看,应该没什么自杀意愿。
张春生(男):第四位死者。清晨六点左右死于家中。死后两天才被发现。死因是过度惊吓。尸检报告中,死者生前服用过致幻剂。没有其他药物的残留。
宁丽慧(女):第五位死者。正午时分在外开车,死于车祸。事故报告和尸检报告中,死者似乎突然失去了视力,车辆因此失控引发了惨剧。
唐伊宁(男):仍然存活。
——————————
嗯……看着记下这些内容的笔记本,张璇衡陷入沉思。
这些资料,也不知道准不准。毕竟全都是唐伊宁凭借记忆说出来的。
但总不至于记错黑天白天这样的重要细节吧……会记错的应该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死亡时间和手段上来看,似乎没有什么共性。
凶手……是没有实施谋杀的特定喜好的。
他不会只在某个时间段出动,也不会只用特定方式杀人。
此外……
看着笔记,张璇衡皱了皱眉。
这个“鬼魂”,也不是不会在家杀人嘛。
所以只是不能在外面拍到照片……对吗?
一旦寄来诅咒相片,它就没有那么多限制了。几天之内一定找机会杀了你。
看着笔记,张璇衡又开始向唐伊宁询问更多细节。
比如这些人死前有没有和别人说过什么之类——但得到的回答都没有太大意义。
只是些表达他们恐惧的言辞罢了:毕竟都收到那种照片了,这也是难免的。
一眼望过去,就属第四位死者的死亡方式最灵异。
惊吓过度——很符合怨灵会杀人的方式。
吓到心脏超负荷而死,真不知是死得舒服还是惨。
而实际上,这也并非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法医发现他生前服用过致幻剂了,这可能就是他被吓死的诱因之一。
至于这个致幻剂是什么,还有待研究。
有可能它是毒品的一种,有成瘾性。
吸食这种药物或许是那人的不良嗜好——也或许是为了从这种被死亡诅咒缠身的恐慌中得到一丝喘息机会而最近才开始染上的。
也有可能……那是别人为了谋杀给他下的药。
如果是因为这样,那么此人必定还有心脏病历史。
凶手是知道他的心脏脆弱才这么做的。
为此,想到这里的张璇衡转而问向唐伊宁:这个被吓死的张春生,以前是否有心脏疾病?
得到的回答,让他兴奋不已。
果然有。
张春生从小就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常年在身上携带救心丸,以防病发猝死。
这样一来,致幻剂就不可能是他自己吃的了。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性。
因为这种药物的成分会剧烈刺激心脏,导致猝死。他这个得先天性心脏病的人,应该非常清楚此事。除非他想自杀,否则不可能服用这药物。
同样……虽然尸检判断他死于过度惊吓,逻辑上可以用服药后自己太害怕产生幻觉而把自己吓死的说法来解释……但这也不合理。
排除掉强行解释的方案,药物显然不会是他自己服下寻死的。
毕竟重点还是在“惊吓”二字上。有他人在装神弄鬼吓唬他是最有可能的。
而且……还必须考虑到这两个问题。
第一:他想自杀的话,没必要非选择致幻剂。
自杀的办法多的是,服毒也有太多更优秀的选择。致幻剂可能会让他死得不那么保险,还可能在死前看到可怕的幻觉,并不适合自杀者普遍要求的安宁死法。
第二:如果不是他杀,那么不符合凶手杀人的规律。
凶手杀死这五个人,都是在诅咒照片寄到后几天内就动手的。
他不可能耽误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