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吃边想,张璇衡突然想起了还没看自己的>
中午问余政兴的问题,他应该有所回应了才对。
我问他什么来着?
张璇衡经历了下午这一番折腾,居然有点忘了自己问过什么问题了。
后来才想起,是要问唐伊宁的案子,他知不知情。
他对于结果其实是不抱什么期望的。
如果按照张璇衡的预想,就应该是得到“不知道”或“仅仅是听过而已”的回复。
那么,事实又如何呢?
会打我的脸吗?
张璇衡带着对于这方面的期待打开>
而结果很难说究竟算不算失望。
一方面,他猜中了余政兴不知情的这一点。
一方面,又因为余政兴真的不知道什么内幕,而让他有些扫兴。
他还是希望大叔能打他脸、提供成吨线索的。
这样,这个泥沼一般的案件就有突破口了。
张璇衡有种预感……
预感到,今后几天的调查,仍然不会十分顺利。
很快,他们便回到了家,疲惫的草草洗漱,陷入沉眠。
第二天还要早起探案,时间耽误不得。
那老骗子的线索链,就此断掉了。
没从他那儿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反而惹上了这般麻烦。
着实倒霉。有种血崩的不祥预兆。
少一条线的情报,就会少一丝找出真相的机会。
一这么想想,张璇衡便不得不稍有泄气。
不过,他还可以如此鼓励自己——别灰心!那条情报线断了就断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其他具有更大价值的线路才是关键!
那老头本来知道的事就不会很多……就算我们把他知道的都问出来了,那么意义怕是也不会很大。
虽然出师不利,可不会对调查有太大影响的!
嗯,就是这样!
张璇衡这样激励了自己一番,感觉好多了。
而且还不算自我欺骗。
因为他们在去老骗子那儿之前,就觉得此人给不了他们太多线索的。现在只不过是实现了猜想而已。
毕竟目标只是和唐伊宁六人有过短暂的相处而已。在第一个人死亡后发生过的事,老头也不会知道。
张璇衡与何朱琪对着电子地图探讨一番后,制定好了第二天的探案计划。
第二日的行程,大致分为这么几步。
上午:去第一位死者皮颖正家,并拜访附近的派出所,试图取得警方协助。
中午:吃饭、休息。
下午:去第二位死者刘云金家和第三位死者梁文苏家拜访。这两人分别曾经与室友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可能都会找得到人交谈。
当然,这存在许多变动。
比如刘云金的室友已经走了、梁文苏的男朋友不再住在那间房子了、皮颖正家没有认识他的人了……等等。
事实上,张璇衡隐约觉得自己的担心又会验证了。
他很可能一个有用的人都找不到。
这些死者死后,房屋应该都闲置或被别人租住、买下了。
那么他要联系到死者的亲属或得知内情的人,就显得尤为困难。
最好的打算是,找到某个熟悉他们的人,然后得到这些人亲属的联系方式。
不过应该不大可能做到……
毕竟这个人就算再熟悉他们,也可能联系不上他们的亲属。
所以张璇衡想要成功得到情报的前提条件就难以达成。
想想都觉得心累。调查步骤可以预见会麻烦得要命。
他目前有三种取得这些人联系方式的想法,也是只停留在理论阶段。
第一种是……唐伊宁的父母有其他五人父母的联系方式。
有可能。
然而虽然好朋友的父母们也可能成为好朋友,但概率实在有些低。
更可能的是彼此并不熟悉。
很多人都不希望父母干涉自己社交的。
又怎么可能过多的与爸妈介绍、让家长之间能多加交往呢?
第二种,则是找警察要这些人的联系方式。
几乎不可能成功。
这成功率主要取决于警方愿不愿意帮忙。
如果自己能靠委托办案的文件和足够有说服力的论点说服警察伸出援手,那么他就可以轻松得到唐伊宁那五个朋友的亲属联系方式。
这将包括电话、地址等等。
这么做,是需要正规文件批复的。
这些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警察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在非正当事件上。
而这个事件的“正当”与否,要取决于张璇衡的探案委托是否能被警方认可。这需要依法授权才行。
通常都是拿不到的。
授权可不是什么容易得到的东西。轻易不会下放。
警方在对待此类问题上态度极为谨慎,核实得相当严谨。
不是重大到警方觉得有必要予以支持的程度,是不可能帮你忙的。
否则这授权能被随便拿到的话,有些不法分子就会拿它们去出卖情报,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个方案,想想就行了。
不是天选之子的话,是不会有警方帮忙的。
一般来说,警方会帮你查询保密情报,只可能是这种情况:此案,警方已经批准你协助调查了。
不一定是警方委托你的,你也可以持有效证件(侦探证和身份证)申请。能申请到的情况,通常都是刚发生不久的案子。
对于一些现场临时发生的案件来说,一般会临时省去书面授权的步骤,来尽快对案件投入调查——只要在场的刑警有副组长以上级别,就可以由他来临时授权。
例如海田寿司店出现的银环蛇毒毒杀案,就是这种情况。余政兴直接就可以现场授权了。
当然,这个授权是不能随便给的。
你授权的侦探如果不靠谱、把事情做砸了,那么你当然也要受牵连。
一般来说会受到写检讨和报告的处分,还要扣工资和全局通报批评。
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道路也会受到程度不定的影响。
这一系列选人不慎的后果,都提醒警官们办事千万留神。
不要不动脑子就把权限放出去。
只靠规章制度,能起到的警示作用自然有限。
真的想让他们长记性,就必须有搞砸后的相应惩罚才行。
实打实的奖罚,才会让规则起到应有的效果。
中午问余政兴的问题,他应该有所回应了才对。
我问他什么来着?
张璇衡经历了下午这一番折腾,居然有点忘了自己问过什么问题了。
后来才想起,是要问唐伊宁的案子,他知不知情。
他对于结果其实是不抱什么期望的。
如果按照张璇衡的预想,就应该是得到“不知道”或“仅仅是听过而已”的回复。
那么,事实又如何呢?
会打我的脸吗?
张璇衡带着对于这方面的期待打开>
而结果很难说究竟算不算失望。
一方面,他猜中了余政兴不知情的这一点。
一方面,又因为余政兴真的不知道什么内幕,而让他有些扫兴。
他还是希望大叔能打他脸、提供成吨线索的。
这样,这个泥沼一般的案件就有突破口了。
张璇衡有种预感……
预感到,今后几天的调查,仍然不会十分顺利。
很快,他们便回到了家,疲惫的草草洗漱,陷入沉眠。
第二天还要早起探案,时间耽误不得。
那老骗子的线索链,就此断掉了。
没从他那儿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反而惹上了这般麻烦。
着实倒霉。有种血崩的不祥预兆。
少一条线的情报,就会少一丝找出真相的机会。
一这么想想,张璇衡便不得不稍有泄气。
不过,他还可以如此鼓励自己——别灰心!那条情报线断了就断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其他具有更大价值的线路才是关键!
那老头本来知道的事就不会很多……就算我们把他知道的都问出来了,那么意义怕是也不会很大。
虽然出师不利,可不会对调查有太大影响的!
嗯,就是这样!
张璇衡这样激励了自己一番,感觉好多了。
而且还不算自我欺骗。
因为他们在去老骗子那儿之前,就觉得此人给不了他们太多线索的。现在只不过是实现了猜想而已。
毕竟目标只是和唐伊宁六人有过短暂的相处而已。在第一个人死亡后发生过的事,老头也不会知道。
张璇衡与何朱琪对着电子地图探讨一番后,制定好了第二天的探案计划。
第二日的行程,大致分为这么几步。
上午:去第一位死者皮颖正家,并拜访附近的派出所,试图取得警方协助。
中午:吃饭、休息。
下午:去第二位死者刘云金家和第三位死者梁文苏家拜访。这两人分别曾经与室友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可能都会找得到人交谈。
当然,这存在许多变动。
比如刘云金的室友已经走了、梁文苏的男朋友不再住在那间房子了、皮颖正家没有认识他的人了……等等。
事实上,张璇衡隐约觉得自己的担心又会验证了。
他很可能一个有用的人都找不到。
这些死者死后,房屋应该都闲置或被别人租住、买下了。
那么他要联系到死者的亲属或得知内情的人,就显得尤为困难。
最好的打算是,找到某个熟悉他们的人,然后得到这些人亲属的联系方式。
不过应该不大可能做到……
毕竟这个人就算再熟悉他们,也可能联系不上他们的亲属。
所以张璇衡想要成功得到情报的前提条件就难以达成。
想想都觉得心累。调查步骤可以预见会麻烦得要命。
他目前有三种取得这些人联系方式的想法,也是只停留在理论阶段。
第一种是……唐伊宁的父母有其他五人父母的联系方式。
有可能。
然而虽然好朋友的父母们也可能成为好朋友,但概率实在有些低。
更可能的是彼此并不熟悉。
很多人都不希望父母干涉自己社交的。
又怎么可能过多的与爸妈介绍、让家长之间能多加交往呢?
第二种,则是找警察要这些人的联系方式。
几乎不可能成功。
这成功率主要取决于警方愿不愿意帮忙。
如果自己能靠委托办案的文件和足够有说服力的论点说服警察伸出援手,那么他就可以轻松得到唐伊宁那五个朋友的亲属联系方式。
这将包括电话、地址等等。
这么做,是需要正规文件批复的。
这些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警察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在非正当事件上。
而这个事件的“正当”与否,要取决于张璇衡的探案委托是否能被警方认可。这需要依法授权才行。
通常都是拿不到的。
授权可不是什么容易得到的东西。轻易不会下放。
警方在对待此类问题上态度极为谨慎,核实得相当严谨。
不是重大到警方觉得有必要予以支持的程度,是不可能帮你忙的。
否则这授权能被随便拿到的话,有些不法分子就会拿它们去出卖情报,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个方案,想想就行了。
不是天选之子的话,是不会有警方帮忙的。
一般来说,警方会帮你查询保密情报,只可能是这种情况:此案,警方已经批准你协助调查了。
不一定是警方委托你的,你也可以持有效证件(侦探证和身份证)申请。能申请到的情况,通常都是刚发生不久的案子。
对于一些现场临时发生的案件来说,一般会临时省去书面授权的步骤,来尽快对案件投入调查——只要在场的刑警有副组长以上级别,就可以由他来临时授权。
例如海田寿司店出现的银环蛇毒毒杀案,就是这种情况。余政兴直接就可以现场授权了。
当然,这个授权是不能随便给的。
你授权的侦探如果不靠谱、把事情做砸了,那么你当然也要受牵连。
一般来说会受到写检讨和报告的处分,还要扣工资和全局通报批评。
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道路也会受到程度不定的影响。
这一系列选人不慎的后果,都提醒警官们办事千万留神。
不要不动脑子就把权限放出去。
只靠规章制度,能起到的警示作用自然有限。
真的想让他们长记性,就必须有搞砸后的相应惩罚才行。
实打实的奖罚,才会让规则起到应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