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泄着单纯的愤怒,所以更可能是被冤枉的。”张璇衡虽然也不能非常确定,但对此还是能总结出一般情况下适用的经验:“想想看,如果你杀了人,警察都查不出来而不怀疑你了,那么半年后突然有一天,两个侦探想找你说有人怀疑你杀了她,你会什么反应?”
“我想想啊……”何朱琪很配合的开始思索了起来,稍有沉默。
可她却什么都没想出来。
给出的理由是,她没杀过人,所以不是很懂。
嗯,说的真棒。
的确是这样,一点都不会掺假的。
这让张璇衡无话可说。
丝毫没有反驳的余地,可谓是滴水不漏的证言。
虽然不是能亲生经历的事,但仍然可以虚构这样一种场景,思考思考。
总之,不会是风平浪静的。
犯罪心理学上,归纳出这样几种可能的反应。
第一:强装镇定。在张璇衡这些受过训练的人听来,语气上会有不自然——至于明不明显,就看对方的心理素质如何了。一般来说,装作镇定之后,他们的语气往往会十分自信。自信到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着实被冤枉了一般。
但其实不是的。越是这样,反而越说明他们心虚。
心虚是来源于他确实犯下了这般罪行。
而伪装出的自信,则是他有足够的底气来确信自己的罪行不会被戳穿。毕竟警察们都没能拆穿他的阴谋。
真正被冤枉的人,反而不会自信到这般地步。
他们时常会惶恐不已。
第二:像被噎住一般发愣。
这是很自然的反应。
这种凶手完全没想到有朝一日还会有人提起此事,所以安静的生活被打破,会让他们有点慌。
这之后,他们会说话有点发颤或舌头打结。或者变得愤怒来试图证实自己的清白。
但这也一开始就愤怒不同,他们是先不知所措,然后才用愤怒作掩护的。
其实还有第三点,但是张璇衡认为不大实用。
那就是装作自己完全不记得此事了。
一般来说很少有嫌疑人会这么蠢的。
你以前被怀疑杀过人,结果现在有人提起此事,你居然说不记得了……
可能吗?
一点都不可信,简直可疑度爆表了。
受到过这么大的委屈,人们可都是会记一辈子的吧?
何况被冤枉的罪名可不是别的,而是杀人——弄不好就要掉脑袋的事,你要真是冤枉的,绝对让你这辈子别的记不住,唯独此事记忆犹新。
现在在张璇衡眼里,梁文苏的男朋友不太像凶手。
可这终归只是主观感受,会有不小的偏差。
所以,他决定理一理头绪,看看这条线索究竟有没有别的办法接着调查下去。
五分钟后。
没有!完全没有!
张璇衡想不到任何办法来劝说此人接受采访。
其实他刚刚想到了这种可能性——让委托人唐伊宁出面帮着说说话。
但总感觉这个委托人不怎么靠谱,帮不上什么忙。所以还是放弃这样做了。
对了!想着想着,张璇衡想到了另一个思路:唐伊宁没法让我们和梁文苏男友通话,没什么问题。可还有另外几个问题,可以帮助他从侧面了解案情,进而得知梁文苏男友是怎样一个人、有没有杀害梁文苏的动机。
为此,他打通唐伊宁的手机,边通话边将这些关键问题的答案记在了笔记上。
1:梁文苏的男友叫什么?
叫做杜天一。
2:杜天一是怎样和梁文苏认识的?二人相处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在此同居?他们有没有其他的感情经历?
杜天一和梁文苏是大学同学。他们从大三开始相处,大学毕业后分开了两年,后来又复合了。至于两人交没交过别的恋人,唐伊宁不清楚。只不过有传言说梁文苏曾经和另一位中年男士似乎有点暧昧,曾引起杜天一的嫉妒。不过梁文苏自始至终都否认和这个男人有任何不正当关系。
在张璇衡问及唐伊宁他相不相信梁文苏出过轨后,唐伊宁迟疑片刻,表示非要选一种态度的话,他选择相信梁文苏。
毕竟这些都是流言蜚语,外人不好做出什么判断。作为梁文苏的朋友,他当然要支持她、维护朋友声誉才对。
3:梁文苏和杜天一为什么住在这个小区里,而且梁文苏死后,杜天一仍然没有搬走?莫非他们同居的这房子不是租的?
的确不是租的。这房子是二人一起买的。不过虽说是“共同”购买,首付钱却大部分都由杜天一支付。年轻人没什么钱,所以杜天一出的那部分钱款,是家里给拿的大头。
现在每个月的月供钱,一般也是杜天一掏。梁文苏偶尔会付一些,但她通常是不愿意出钱的。
梁文苏首付只拿了很少的钱,所以毫无争议,房产证写的是杜天一名字。
但为此,梁文苏有过一些不满。她想让房产证写自己的名字。
给出的理由是想要获得些安全感。而且房产证都不愿意写她名字,就说明杜天一不是真正爱她。
这么无理的要求,杜天一当然是不答应了。何况二人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拿到房子后直接分手,哭都没地方说理去。
此言一出,梁文苏闹得更过分了。她觉得杜天一这么在乎钱,一点都没把她放在眼里、不信任她。
可问题的关键是,她这种行为正好显得她才是最在乎钱的那一个,怎么想都是在打脸。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但有些行为就是在践踏这种信任。
因为没在爱情乃至婚姻关系中分清楚财产而造成的法庭纷争,向来是不少见的。
尤其在那些并不真心相爱的情侣之间,更容易产生这种分歧。
总而言之,这对情侣就房产证的问题起过一番争论。但最终梁文苏也知道自己理亏,便没再提起此事。可这曾经一度造成二人的关系
张璇衡听到这里,觉得找到了新的话题可以问。
因此,便引出了接下来的第四个问题。
4:既然房子都有了,梁文苏和杜天一究竟为什么没结婚只同居?
“我想想啊……”何朱琪很配合的开始思索了起来,稍有沉默。
可她却什么都没想出来。
给出的理由是,她没杀过人,所以不是很懂。
嗯,说的真棒。
的确是这样,一点都不会掺假的。
这让张璇衡无话可说。
丝毫没有反驳的余地,可谓是滴水不漏的证言。
虽然不是能亲生经历的事,但仍然可以虚构这样一种场景,思考思考。
总之,不会是风平浪静的。
犯罪心理学上,归纳出这样几种可能的反应。
第一:强装镇定。在张璇衡这些受过训练的人听来,语气上会有不自然——至于明不明显,就看对方的心理素质如何了。一般来说,装作镇定之后,他们的语气往往会十分自信。自信到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着实被冤枉了一般。
但其实不是的。越是这样,反而越说明他们心虚。
心虚是来源于他确实犯下了这般罪行。
而伪装出的自信,则是他有足够的底气来确信自己的罪行不会被戳穿。毕竟警察们都没能拆穿他的阴谋。
真正被冤枉的人,反而不会自信到这般地步。
他们时常会惶恐不已。
第二:像被噎住一般发愣。
这是很自然的反应。
这种凶手完全没想到有朝一日还会有人提起此事,所以安静的生活被打破,会让他们有点慌。
这之后,他们会说话有点发颤或舌头打结。或者变得愤怒来试图证实自己的清白。
但这也一开始就愤怒不同,他们是先不知所措,然后才用愤怒作掩护的。
其实还有第三点,但是张璇衡认为不大实用。
那就是装作自己完全不记得此事了。
一般来说很少有嫌疑人会这么蠢的。
你以前被怀疑杀过人,结果现在有人提起此事,你居然说不记得了……
可能吗?
一点都不可信,简直可疑度爆表了。
受到过这么大的委屈,人们可都是会记一辈子的吧?
何况被冤枉的罪名可不是别的,而是杀人——弄不好就要掉脑袋的事,你要真是冤枉的,绝对让你这辈子别的记不住,唯独此事记忆犹新。
现在在张璇衡眼里,梁文苏的男朋友不太像凶手。
可这终归只是主观感受,会有不小的偏差。
所以,他决定理一理头绪,看看这条线索究竟有没有别的办法接着调查下去。
五分钟后。
没有!完全没有!
张璇衡想不到任何办法来劝说此人接受采访。
其实他刚刚想到了这种可能性——让委托人唐伊宁出面帮着说说话。
但总感觉这个委托人不怎么靠谱,帮不上什么忙。所以还是放弃这样做了。
对了!想着想着,张璇衡想到了另一个思路:唐伊宁没法让我们和梁文苏男友通话,没什么问题。可还有另外几个问题,可以帮助他从侧面了解案情,进而得知梁文苏男友是怎样一个人、有没有杀害梁文苏的动机。
为此,他打通唐伊宁的手机,边通话边将这些关键问题的答案记在了笔记上。
1:梁文苏的男友叫什么?
叫做杜天一。
2:杜天一是怎样和梁文苏认识的?二人相处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在此同居?他们有没有其他的感情经历?
杜天一和梁文苏是大学同学。他们从大三开始相处,大学毕业后分开了两年,后来又复合了。至于两人交没交过别的恋人,唐伊宁不清楚。只不过有传言说梁文苏曾经和另一位中年男士似乎有点暧昧,曾引起杜天一的嫉妒。不过梁文苏自始至终都否认和这个男人有任何不正当关系。
在张璇衡问及唐伊宁他相不相信梁文苏出过轨后,唐伊宁迟疑片刻,表示非要选一种态度的话,他选择相信梁文苏。
毕竟这些都是流言蜚语,外人不好做出什么判断。作为梁文苏的朋友,他当然要支持她、维护朋友声誉才对。
3:梁文苏和杜天一为什么住在这个小区里,而且梁文苏死后,杜天一仍然没有搬走?莫非他们同居的这房子不是租的?
的确不是租的。这房子是二人一起买的。不过虽说是“共同”购买,首付钱却大部分都由杜天一支付。年轻人没什么钱,所以杜天一出的那部分钱款,是家里给拿的大头。
现在每个月的月供钱,一般也是杜天一掏。梁文苏偶尔会付一些,但她通常是不愿意出钱的。
梁文苏首付只拿了很少的钱,所以毫无争议,房产证写的是杜天一名字。
但为此,梁文苏有过一些不满。她想让房产证写自己的名字。
给出的理由是想要获得些安全感。而且房产证都不愿意写她名字,就说明杜天一不是真正爱她。
这么无理的要求,杜天一当然是不答应了。何况二人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拿到房子后直接分手,哭都没地方说理去。
此言一出,梁文苏闹得更过分了。她觉得杜天一这么在乎钱,一点都没把她放在眼里、不信任她。
可问题的关键是,她这种行为正好显得她才是最在乎钱的那一个,怎么想都是在打脸。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但有些行为就是在践踏这种信任。
因为没在爱情乃至婚姻关系中分清楚财产而造成的法庭纷争,向来是不少见的。
尤其在那些并不真心相爱的情侣之间,更容易产生这种分歧。
总而言之,这对情侣就房产证的问题起过一番争论。但最终梁文苏也知道自己理亏,便没再提起此事。可这曾经一度造成二人的关系
张璇衡听到这里,觉得找到了新的话题可以问。
因此,便引出了接下来的第四个问题。
4:既然房子都有了,梁文苏和杜天一究竟为什么没结婚只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