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琳琅是从老管家嘴里接收了这条消息,除了有点惊讶,并没有感到太意外。假若五年的布局没有起丝毫作用,那她真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了。
男主对女主是欲望生情——做着做着就爱上了。
当然, 琳琅觉得这码事有点扯蛋。
鉴于男主的初中生身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迷恋与爱情还分不清, 琳琅顺势营造出一个“单纯美好”的姐姐形象,又借着“变态保姆”这股东风, 以势压人, 成功让男主觉得她是“可靠的、值得信赖的”, 为了在江家更好的生存下去, 他必须要“依赖”这位姐姐。
依赖哪怕是强装出来, 久了也会上瘾, 何况琳琅扮演的又是一位笑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甜美的女孩子。
出于对她的仰慕,江起云遇见其他的女孩时, 都会不自觉比对一番, 这个没她漂亮, 那个没她优秀, 久而久之, 琳琅的神坛地位就愈发稳固。
即便与命定的女主相遇了——少年被女人的成熟身材所引诱,却会拿她跟琳琅比较。
在剧情中, 江琳琅这个貌美前任占尽天时地利, 怎么就败了?
不过是——太过单纯, 也太容易得手了。
所以琳琅一开始就给女主来场下马威:她年轻漂亮, 又是名门贵女,江起云对她的眷恋是显而易见的。
人一经过对比,自卑难免冒出头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有趣的局面:在与江起云交往的时候,程欣习惯做小伏低,希望用温顺的姿态赢得对方的好感。不然,她也不会一见面就没了清白,两个星期的时间男主就攻陷了她。
这可不是主线中,江起云苦苦追求她好几年,又是装可怜博同情,打通了她父母的关节,才得到了难得垂怜。
得来不易,才会倍感珍惜。
琳琅只需出场稍微埋下一道暗雷,爱想东想西的女主自然会将它引爆。
她甚至不用插手两人的感情。
毕竟,身为江起云心目的“梦中情人”,自己的举手投足成了他对未来女友的标准要求,一旦程欣达不到水平线,照江起云那挑剔的性子,分数会一降再降。
更要命的是,两人除了年龄的差异,出身也是一大硬伤。
女方看不惯男孩大手大脚的花钱,少爷的娇气毛病发作起来简直头疼。而江起云呢,除了调情,跟程欣之间也没有共同话题,女人的脑里装着全是生活琐碎,今天超市打折啦,隔壁阿婆给的青菜太老啦,又抱怨一下现在的学生太调皮不服管教啦。
尽管她是一位初中老师,但在知识与思想层面,要跟他的姐姐大人相比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种落差日日积攒着,两人也步步走向疏离。
怀揣这一颗少女心的程欣还以为这种温馨的家庭日常,对于“离家出走”的少爷有很大的触动呢,殊不知,她老是念念叨叨,又讲不到点子上,鸡同鸭讲只会令江起云愈发烦躁——他要的是玩到一起的女友,而不是老妈!
琳琅姿态优雅插着花,柔顺的青丝垂落在膝盖上,宛如油画里的天使。
可惜呀,她除了这张脸,从头到尾,都是黑的。
而且她还知道,用不了多久,男主就会乖乖的回到她身边。
锅里的骨头汤还咕噜咕噜冒着热气,餐桌上皱皱铺着一层半绿半红的布,程欣还早早去二手市场买了一只造型古朴的长颈瓶,满含柔情插上了鲜花,想营造出“烛光晚餐”的感觉。
在江起云看来,这种又红又绿、不中不西的搭配怪透了!
她的美术情趣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
“我们分手吧。”
程欣脸色发白,故作镇定地说,“我今天去超市,没想到小龙虾搞促销活动,我买了好多,足足有一大盆呢,抱回来的时候手都要断了!啊,你不是最喜欢吃龙虾的吗,这次可要吃个饱呀!”
少年拨了一下湿淋淋的刘海,满脸不耐烦,“谁说我喜欢吃虾?本少爷最讨厌就是海鲜了!”
“但,但是上次在教室,我明明见到你把一盒的虾给吃完的呀……”女人呐呐地说。
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少年把那盒剥好的白灼虾护得死死的,还一副谁敢偷吃就杀无赦的凶狠样子。
她一提,江起云也想起了这事。
生性活泼张扬的少年就这么安静了下来,无端陷入了那片柔软旖旎的梦里。
程欣心乱如麻,几乎是以一种哀求的口吻说,“你先去洗个澡吧,等会就能开饭……”
“这栋别墅记你名下,卡里还有一笔现金,足够你花费三年了。”他显得很冷静,对另一方来说,甚至是冷静得有些残忍,“明天一早,我会叫人来把我的东西处理掉的。”
女人听了,迷茫与恐惧占据她全部的思想,他说的话,她怎么就听不懂?
“再见,不,应该是再也不见。”
他语句清晰说着离别,转头走向玄关,似乎不想多待一刻。
“等等——”
女人尖利的叫声刺透耳膜,便见她冲上来死死抱住人,语速快得听不清,“起云!我、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分手?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你说,我改,一定改啊,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我爱你啊!”
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她最幸福的时候,告诉她这只是一场梦?
明明他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一起。
在江起云正式告白之后,她还为了他辞去老师的职位,只求两人能够名正言顺在一起,大大方方站在阳光之下接受大家的祝福。
程欣想来想去,咬咬牙,说,“我还有个好消息没告诉你,我,我有了你的孩子……”
她脸上闪过几分心虚之色。
对方脚步一顿。
程欣就像抓住了免死金牌,心中勇气无限高涨,为了捍卫这份爱情,“你放心,我会好好的把咱们的宝宝生下来……胎教一定要趁早……宝宝会很聪明,像你一样会念书……”
她越说就停不下来,红光满面的,恨不得现在就买一些新手妈妈该看的书,或许可以请一位钢琴老师,每天下午来弹琴,这样宝宝出生后肯定很有音乐天分!
“不要。”
“什、什么?”
少年侧过脸,眼眸幽深,“我说,不要。”
这绝情的话,骇得程欣后退了几步,捂着嘴,眼泪哗啦啦就流了下来。
站在她面前的,是恶魔,彻头彻尾的恶魔。
“你怎么能这样,它是你孩子啊……”
她哭着大喊。
对方轻蔑挑着那双漂亮的眉。
“你就那么确定,是我的?而不是你那个前男友,李非凡李大教授的风流债?”
哭泣的声音一下止住,程欣瞪着双眼,惊恐捂住自己的肚子,慌乱中撞到了桌角,那只插花的瓶子“嘭”的一声砸飞碗碟,溅起汁水。
这个漂亮如樱花的男孩子,真的是一个青涩的初中生?
“那是,那是他强迫我的……”她嗫嚅地说,“我、我推不开他……”
“哦。”少年冷漠应了,“所以你就让我喜当爹?”
“起云,你相信我,我爱的不是他,这孩子,这孩子它是无辜的。”
然而她无论怎样哀求,都挽不回他离去的决心。
“你今天来的很早呢,平常一般都是下午的。”
殷勤的年轻狱警给她倒一杯温水,不过其他人是没有这个待遇。
大婶们不满嘀咕起来。
“谢谢。”琳琅接过杯子,在掌心里旋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他……还好吗?”
对方的脸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没事。”
至少,还没死。
对方应该不知道吧?只要她每来探监一次,那个俊美的男人都会被狱霸们狠狠修理一顿。
这所监狱里关押的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人,仗着一身蛮力,专门欺负瘦弱的新人,最喜欢的就是揪住别人的头发,像砸大西瓜一样砰砰摔到墙上。
然后笑嘻嘻的观看血浆迸溅的场景。
终日以此为乐。
傅熙是他们嫉妒的对象,下起手来就更狠了。
这个男人明明犯了杀人罪,判处了无期徒刑,一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可就算这样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终有一个痴情的女人守着他,不离不弃。
大家都是一样的烂泥,以后也只能腐朽在监狱里,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双眼中充满着希望?
大佬们不爽了,天天盯着他找茬。
男人几次被打到送进医院,医生们以为他没救了,结果又奇迹般活了下来。
傅熙正在积极接受劳改,打算减刑成功后同琳琅团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从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上级怜惜他是一个高智商的人才,给他开了绿灯。
毕竟当初死的那个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年轻人犯不着因为这个死有余辜的家伙搭上自己的余生。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
是不是还喜欢光着脚到处跑?着凉了怎么办?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伤……”
“你说这个?”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里有一道划过的狰狞血痕,渐渐结了痂,稍微变淡了一些。
监狱里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觉的时候,弄来了根铁丝,想要毁他的脸。
“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轻描淡写,不想让她知道里头的暴力与血腥。
琳琅没说话。
这里面的内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见不得她皱眉,冲着她笑了一下,装作苦恼地说,“是不是很丑?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呢,现在怎么办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撑着下巴,手指轻点着脸颊,深情的,眷恋的,看着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又有点儿调皮。
他不禁伸出手来,贴上那层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这样子,就能离她更近一些。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男人突发奇想。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个幼稚透顶的小孩,将整个脑袋都凑过去,使劲儿压着,好好一张清隽绝美的脸,都被玻璃窗挤得变形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肉饼脸。
众人心想,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好丑啊。”琳琅说,脸上是嫌弃的神色。
傅熙却笑得很开心。
“呐,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女孩垂下了精致的眉眼。
“你说。”
他仍然固执的将脸贴在玻璃上,紧紧的,充满渴望的看着他心爱的人,怎么看也不会厌倦。
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难受,像是有人重重挤压着心脏,他一呼吸,就觉得有无数钢针在扎着。在一片晃动的人影与呼救声中,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她。
手里抱着一个脸蛋皱皱、长得很丑的新生儿。
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再然后,他被气醒了。
琳琅是从老管家嘴里接收了这条消息,除了有点惊讶,并没有感到太意外。假若五年的布局没有起丝毫作用,那她真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了。
男主对女主是欲望生情——做着做着就爱上了。
当然, 琳琅觉得这码事有点扯蛋。
鉴于男主的初中生身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迷恋与爱情还分不清, 琳琅顺势营造出一个“单纯美好”的姐姐形象,又借着“变态保姆”这股东风, 以势压人, 成功让男主觉得她是“可靠的、值得信赖的”, 为了在江家更好的生存下去, 他必须要“依赖”这位姐姐。
依赖哪怕是强装出来, 久了也会上瘾, 何况琳琅扮演的又是一位笑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甜美的女孩子。
出于对她的仰慕,江起云遇见其他的女孩时, 都会不自觉比对一番, 这个没她漂亮, 那个没她优秀, 久而久之, 琳琅的神坛地位就愈发稳固。
即便与命定的女主相遇了——少年被女人的成熟身材所引诱,却会拿她跟琳琅比较。
在剧情中, 江琳琅这个貌美前任占尽天时地利, 怎么就败了?
不过是——太过单纯, 也太容易得手了。
所以琳琅一开始就给女主来场下马威:她年轻漂亮, 又是名门贵女,江起云对她的眷恋是显而易见的。
人一经过对比,自卑难免冒出头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有趣的局面:在与江起云交往的时候,程欣习惯做小伏低,希望用温顺的姿态赢得对方的好感。不然,她也不会一见面就没了清白,两个星期的时间男主就攻陷了她。
这可不是主线中,江起云苦苦追求她好几年,又是装可怜博同情,打通了她父母的关节,才得到了难得垂怜。
得来不易,才会倍感珍惜。
琳琅只需出场稍微埋下一道暗雷,爱想东想西的女主自然会将它引爆。
她甚至不用插手两人的感情。
毕竟,身为江起云心目的“梦中情人”,自己的举手投足成了他对未来女友的标准要求,一旦程欣达不到水平线,照江起云那挑剔的性子,分数会一降再降。
更要命的是,两人除了年龄的差异,出身也是一大硬伤。
女方看不惯男孩大手大脚的花钱,少爷的娇气毛病发作起来简直头疼。而江起云呢,除了调情,跟程欣之间也没有共同话题,女人的脑里装着全是生活琐碎,今天超市打折啦,隔壁阿婆给的青菜太老啦,又抱怨一下现在的学生太调皮不服管教啦。
尽管她是一位初中老师,但在知识与思想层面,要跟他的姐姐大人相比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种落差日日积攒着,两人也步步走向疏离。
怀揣这一颗少女心的程欣还以为这种温馨的家庭日常,对于“离家出走”的少爷有很大的触动呢,殊不知,她老是念念叨叨,又讲不到点子上,鸡同鸭讲只会令江起云愈发烦躁——他要的是玩到一起的女友,而不是老妈!
琳琅姿态优雅插着花,柔顺的青丝垂落在膝盖上,宛如油画里的天使。
可惜呀,她除了这张脸,从头到尾,都是黑的。
而且她还知道,用不了多久,男主就会乖乖的回到她身边。
锅里的骨头汤还咕噜咕噜冒着热气,餐桌上皱皱铺着一层半绿半红的布,程欣还早早去二手市场买了一只造型古朴的长颈瓶,满含柔情插上了鲜花,想营造出“烛光晚餐”的感觉。
在江起云看来,这种又红又绿、不中不西的搭配怪透了!
她的美术情趣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
“我们分手吧。”
程欣脸色发白,故作镇定地说,“我今天去超市,没想到小龙虾搞促销活动,我买了好多,足足有一大盆呢,抱回来的时候手都要断了!啊,你不是最喜欢吃龙虾的吗,这次可要吃个饱呀!”
少年拨了一下湿淋淋的刘海,满脸不耐烦,“谁说我喜欢吃虾?本少爷最讨厌就是海鲜了!”
“但,但是上次在教室,我明明见到你把一盒的虾给吃完的呀……”女人呐呐地说。
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少年把那盒剥好的白灼虾护得死死的,还一副谁敢偷吃就杀无赦的凶狠样子。
她一提,江起云也想起了这事。
生性活泼张扬的少年就这么安静了下来,无端陷入了那片柔软旖旎的梦里。
程欣心乱如麻,几乎是以一种哀求的口吻说,“你先去洗个澡吧,等会就能开饭……”
“这栋别墅记你名下,卡里还有一笔现金,足够你花费三年了。”他显得很冷静,对另一方来说,甚至是冷静得有些残忍,“明天一早,我会叫人来把我的东西处理掉的。”
女人听了,迷茫与恐惧占据她全部的思想,他说的话,她怎么就听不懂?
“再见,不,应该是再也不见。”
他语句清晰说着离别,转头走向玄关,似乎不想多待一刻。
“等等——”
女人尖利的叫声刺透耳膜,便见她冲上来死死抱住人,语速快得听不清,“起云!我、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分手?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你说,我改,一定改啊,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我爱你啊!”
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她最幸福的时候,告诉她这只是一场梦?
明明他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一起。
在江起云正式告白之后,她还为了他辞去老师的职位,只求两人能够名正言顺在一起,大大方方站在阳光之下接受大家的祝福。
程欣想来想去,咬咬牙,说,“我还有个好消息没告诉你,我,我有了你的孩子……”
她脸上闪过几分心虚之色。
对方脚步一顿。
程欣就像抓住了免死金牌,心中勇气无限高涨,为了捍卫这份爱情,“你放心,我会好好的把咱们的宝宝生下来……胎教一定要趁早……宝宝会很聪明,像你一样会念书……”
她越说就停不下来,红光满面的,恨不得现在就买一些新手妈妈该看的书,或许可以请一位钢琴老师,每天下午来弹琴,这样宝宝出生后肯定很有音乐天分!
“不要。”
“什、什么?”
少年侧过脸,眼眸幽深,“我说,不要。”
这绝情的话,骇得程欣后退了几步,捂着嘴,眼泪哗啦啦就流了下来。
站在她面前的,是恶魔,彻头彻尾的恶魔。
“你怎么能这样,它是你孩子啊……”
她哭着大喊。
对方轻蔑挑着那双漂亮的眉。
“你就那么确定,是我的?而不是你那个前男友,李非凡李大教授的风流债?”
哭泣的声音一下止住,程欣瞪着双眼,惊恐捂住自己的肚子,慌乱中撞到了桌角,那只插花的瓶子“嘭”的一声砸飞碗碟,溅起汁水。
这个漂亮如樱花的男孩子,真的是一个青涩的初中生?
“那是,那是他强迫我的……”她嗫嚅地说,“我、我推不开他……”
“哦。”少年冷漠应了,“所以你就让我喜当爹?”
“起云,你相信我,我爱的不是他,这孩子,这孩子它是无辜的。”
然而她无论怎样哀求,都挽不回他离去的决心。
“你今天来的很早呢,平常一般都是下午的。”
殷勤的年轻狱警给她倒一杯温水,不过其他人是没有这个待遇。
大婶们不满嘀咕起来。
“谢谢。”琳琅接过杯子,在掌心里旋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他……还好吗?”
对方的脸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没事。”
至少,还没死。
对方应该不知道吧?只要她每来探监一次,那个俊美的男人都会被狱霸们狠狠修理一顿。
这所监狱里关押的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人,仗着一身蛮力,专门欺负瘦弱的新人,最喜欢的就是揪住别人的头发,像砸大西瓜一样砰砰摔到墙上。
然后笑嘻嘻的观看血浆迸溅的场景。
终日以此为乐。
傅熙是他们嫉妒的对象,下起手来就更狠了。
这个男人明明犯了杀人罪,判处了无期徒刑,一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可就算这样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终有一个痴情的女人守着他,不离不弃。
大家都是一样的烂泥,以后也只能腐朽在监狱里,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双眼中充满着希望?
大佬们不爽了,天天盯着他找茬。
男人几次被打到送进医院,医生们以为他没救了,结果又奇迹般活了下来。
傅熙正在积极接受劳改,打算减刑成功后同琳琅团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从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上级怜惜他是一个高智商的人才,给他开了绿灯。
毕竟当初死的那个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年轻人犯不着因为这个死有余辜的家伙搭上自己的余生。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
是不是还喜欢光着脚到处跑?着凉了怎么办?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伤……”
“你说这个?”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里有一道划过的狰狞血痕,渐渐结了痂,稍微变淡了一些。
监狱里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觉的时候,弄来了根铁丝,想要毁他的脸。
“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轻描淡写,不想让她知道里头的暴力与血腥。
琳琅没说话。
这里面的内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见不得她皱眉,冲着她笑了一下,装作苦恼地说,“是不是很丑?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呢,现在怎么办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撑着下巴,手指轻点着脸颊,深情的,眷恋的,看着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又有点儿调皮。
他不禁伸出手来,贴上那层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这样子,就能离她更近一些。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男人突发奇想。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个幼稚透顶的小孩,将整个脑袋都凑过去,使劲儿压着,好好一张清隽绝美的脸,都被玻璃窗挤得变形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肉饼脸。
众人心想,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好丑啊。”琳琅说,脸上是嫌弃的神色。
傅熙却笑得很开心。
“呐,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女孩垂下了精致的眉眼。
“你说。”
他仍然固执的将脸贴在玻璃上,紧紧的,充满渴望的看着他心爱的人,怎么看也不会厌倦。
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难受,像是有人重重挤压着心脏,他一呼吸,就觉得有无数钢针在扎着。在一片晃动的人影与呼救声中,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她。
手里抱着一个脸蛋皱皱、长得很丑的新生儿。
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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