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他不敢眨眼,怕惊扰了这片刻的美梦。
此时, 绿灯亮了。
林肯轿车从蛋糕店飞快驶过。
“停车!停车!**!我他妈叫你停车啊!”男人暴躁踹着副驾驶座,把一众下属吓得不轻。
“**?等下的会议……”
后面的呼叫声在风声的拉扯下变得模糊了,男人单手一撑跃过栏杆,拼命跑回去,因为太过用力, 手臂上冒起了狰狞的青筋。
来往的车辆被他的举动吸引, 纷纷探头回看。
然而——
他依旧来迟一步。
“噢?你是说那位女士?她早就走了呀。”
店员好奇打量着面前的英俊男人, 黑发黑眸, 东方神秘中有些妖异的美,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体态,都是无可挑剔, 妥妥的金龟婿呀。
不少女客下意识卖弄起自己的风情。
女店员可爱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声音清脆, “先生,请问你和那位女士是什么关系呢?”
若是单身, 她不妨趁机要个号码。
若是重逢旧情,那就更好了,她可以“趁虚而入”,一举拿下这个男人。
“无可奉告。”
男人冷漠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开。
“什么呀, 不说就不说, 这么凶干嘛!”女店员不满嘀咕道。
正午的太阳格外猛烈, 柏油路仿佛要被烤化了一样,晒得人脑袋发晕。
江起云跑遍了附近的街市,却无人像她。
他扶着膝盖喘着粗气,找了一处凉椅坐下,什么也不做,就死死盯着过路的人看。
后来累得乏了,不自觉睡了过去。
“哥哥,哥哥!你快醒醒!”
有人推了推他的身体。
江起云不耐烦睁开了眼,一个穿着粉色斑点裙的小女孩正怯怯看着他,见他凶狠皱起眉,立马躲到别人的身后,小声地,“那个,有个叔叔在旁边一直瞧着你呢。”
她说了什么江起云听不清了,他只是愣愣仰着脸。
斑驳的树影,细碎的阳光,氤氲着梦的清美。
裙摆在微风中荡漾。
美丽女人拢了拢耳边的发,对着他温柔一笑。
与记忆中的身影逐渐重合。
他嘴唇哆嗦着,颤抖着,明明近在咫尺,明明伸手就可触碰的人,他应该是要疯狂的冲上去,用力亲吻她,告诉她,我好想你,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幻想了千百次的场景真实上演的时候,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恍惚想起了那一天回到江家的情景。
事隔经年,若我们再度重逢。
我该如何向你致意?
以眼泪,以沉默。
对方眼神疑惑,白嫩的手掌在他眼前轻晃,“你好,先生!先生?你还好吗?”
修长白皙的手指上套了一枚钻戒。
江起云望了眼躲在她身后的小女孩,胖乎乎的小手揪着妈妈的裙子,大眼睛正扑闪扑闪瞅着他。
看来她过得很好。
没有了自己,一切都很好。
“谢谢,我不要紧。”他扯出疏离客套的笑容,眼光却不动声色捕捉她的所有表情。
“那就好……”她笑了笑,有些犹豫地说,“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江起云的心口猛然涌起一阵悸动。
她……还记得他吗?
这样,就足够了。
“事实上,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美丽的女士,幸会。”他强忍着痛楚,故作镇定伸出手,“若不是你女儿提醒我,恐怕我今天就要身无分文走回公司了,这多亏了你们。”
“举手之劳而已,能帮上忙真是太好了。”
她把手抬起,准备回礼。
对方反应更激动,长腿一迈突然凑近,迫不及待就抓住了她的手,紧紧的,没有一丝间隙。
十年之后,他再一次,触碰到那遥不可及的人。
女人被吓了一大跳,黑宝石的眼眸里流露出一丝惶恐与不安。
好在男人迅速恢复了自己的冷静,缓缓抽回来手。
从掌心滑到指尖,微微轻颤着,离开了,再无温度。
“那么,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快跟哥哥说再见。”琳琅宠溺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
“哥哥,再见!”
这小姑娘笑起来也有一粒浅浅的酒窝,很像她,天真而善良。
江起云站在树底下,怔怔目送着母女俩的离去。
他们应该,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吧。
明明是最爱的人,他却不能靠近她!
这样一想,胸口的悲凉再也抑制不住,他捂住了眼睛,任由眼泪大颗大颗坠落。
身后隐隐传来压抑的哭声,那么撕心裂肺。
小女孩回头一看,担忧扯了扯琳琅的手腕。
“姐姐,那位哥哥好像哭了。”
“他为什么要哭呀?”
琳琅收回目光,清浅一笑,“我不认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哭呢。好了,你妈妈来接你了,快回家去吧。”
小女孩蹦蹦跳跳撞进一个中年妇女的怀里,撒娇道,“妈咪,我可算找到你啦!”
中年妇女搂着她又亲又抱,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是妈咪的错,妈咪不该让你一个待着的!宝贝,我的心肝宝贝,谢天谢地,你还好没出什么事!”她连忙向琳琅道谢,并掏出钱夹想要付酬金,琳琅止住了她,笑着摆手离开了。
路过一处许愿池的时候,三三两两的情侣黏糊在一起,说着海枯石烂的浪漫誓言。
琳琅取下戒指,就像掷硬币一样,拇指轻巧一抬,那戒指在空中旋转着,恰如一道坠落的天际流星,以极其炫目的姿态落入了身后的池水中。
她听见轻轻叮的一声。
琳琅嘴角轻扬。
那个小恶魔,比她想象中还要好骗呢。
你以为爱上的是天使,所以,自取灭亡也是活该。
本来,他的手机要是没有关机的话,他肯定能接到琳琅的来电啊!
傅熙浑身一阵冰凉。
是啊,如果他的手机没有被杨露给摔坏的话。
杨露一向冒冒失失的,他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不愿深想,继他的好兄弟背叛、爱上了自己的嫂子之后,他宠爱的徒弟也在欺瞒着他!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傅熙突然觉察到另一件事,谢珧华既然偷拍了这张照片,说明他当时自然也是在场的!他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
“为什么要找你?”
这个面容还稍显稚嫩的大男孩歪了歪脑袋,却十分恶劣地说,“既然你怀里都有了一个,想必琳琅的死活你也不在乎吧?那我抢走她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这个混蛋!”
傅熙的忍耐已到了极限,想起之前他还满心信任将琳琅交给他照顾,现在看来就像个天大笑话!
这个小兔崽子一早就打琳琅的主意!
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可傅熙知道自己并不是那样完美的人。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暴戾杀戮的血液。
就像那天,他成了一个卑鄙的强盗,残忍的掳走女孩的清白。
就算她与自己亲密,也还是害怕的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傅熙对她愈发彬彬有礼起来,强迫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最矜持最儒雅的绅士。
可现在,他性格里最不堪的一面被她知晓了。
傅熙这才意识到——
他上当了。
谢珧华故意将自己伪装成纯洁无害的小羊羔,引他大动肝火,好让琳琅亲眼目睹自己实施暴力的野蛮过程。
“傅熙,你是要将人打死吗?”
女孩轻飘飘地问,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肤如凝脂,尤其是大病初愈的病人,脸上透着一种病态的雪白,偏偏她的唇红汪汪的,浸润了最美丽的鲜血一般,竟隐约有几分祸水妖姬的风华。
傅熙看得着了迷,不自觉就松开手。
谢珧华哑了嗓子,“你、你恢复记忆了?”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眉眼之间透着摄人的容光,像是倾倒众生的妖精,那股天真烂漫的神态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珧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懊悔的,因为这就意味他之前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可是怎么回事呢,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勾起,仿佛魂魄都要被吸附进去,再没有翻身的余地。
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谢珧华心想,他这辈子是休想摆脱这段令人沉沦的“禁忌之恋”。
“我叫了救护车,傅熙,你把人抬上去。”
琳琅一点也没客气指使人。
此时, 绿灯亮了。
林肯轿车从蛋糕店飞快驶过。
“停车!停车!**!我他妈叫你停车啊!”男人暴躁踹着副驾驶座,把一众下属吓得不轻。
“**?等下的会议……”
后面的呼叫声在风声的拉扯下变得模糊了,男人单手一撑跃过栏杆,拼命跑回去,因为太过用力, 手臂上冒起了狰狞的青筋。
来往的车辆被他的举动吸引, 纷纷探头回看。
然而——
他依旧来迟一步。
“噢?你是说那位女士?她早就走了呀。”
店员好奇打量着面前的英俊男人, 黑发黑眸, 东方神秘中有些妖异的美,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体态,都是无可挑剔, 妥妥的金龟婿呀。
不少女客下意识卖弄起自己的风情。
女店员可爱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声音清脆, “先生,请问你和那位女士是什么关系呢?”
若是单身, 她不妨趁机要个号码。
若是重逢旧情,那就更好了,她可以“趁虚而入”,一举拿下这个男人。
“无可奉告。”
男人冷漠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开。
“什么呀, 不说就不说, 这么凶干嘛!”女店员不满嘀咕道。
正午的太阳格外猛烈, 柏油路仿佛要被烤化了一样,晒得人脑袋发晕。
江起云跑遍了附近的街市,却无人像她。
他扶着膝盖喘着粗气,找了一处凉椅坐下,什么也不做,就死死盯着过路的人看。
后来累得乏了,不自觉睡了过去。
“哥哥,哥哥!你快醒醒!”
有人推了推他的身体。
江起云不耐烦睁开了眼,一个穿着粉色斑点裙的小女孩正怯怯看着他,见他凶狠皱起眉,立马躲到别人的身后,小声地,“那个,有个叔叔在旁边一直瞧着你呢。”
她说了什么江起云听不清了,他只是愣愣仰着脸。
斑驳的树影,细碎的阳光,氤氲着梦的清美。
裙摆在微风中荡漾。
美丽女人拢了拢耳边的发,对着他温柔一笑。
与记忆中的身影逐渐重合。
他嘴唇哆嗦着,颤抖着,明明近在咫尺,明明伸手就可触碰的人,他应该是要疯狂的冲上去,用力亲吻她,告诉她,我好想你,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幻想了千百次的场景真实上演的时候,他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恍惚想起了那一天回到江家的情景。
事隔经年,若我们再度重逢。
我该如何向你致意?
以眼泪,以沉默。
对方眼神疑惑,白嫩的手掌在他眼前轻晃,“你好,先生!先生?你还好吗?”
修长白皙的手指上套了一枚钻戒。
江起云望了眼躲在她身后的小女孩,胖乎乎的小手揪着妈妈的裙子,大眼睛正扑闪扑闪瞅着他。
看来她过得很好。
没有了自己,一切都很好。
“谢谢,我不要紧。”他扯出疏离客套的笑容,眼光却不动声色捕捉她的所有表情。
“那就好……”她笑了笑,有些犹豫地说,“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江起云的心口猛然涌起一阵悸动。
她……还记得他吗?
这样,就足够了。
“事实上,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美丽的女士,幸会。”他强忍着痛楚,故作镇定伸出手,“若不是你女儿提醒我,恐怕我今天就要身无分文走回公司了,这多亏了你们。”
“举手之劳而已,能帮上忙真是太好了。”
她把手抬起,准备回礼。
对方反应更激动,长腿一迈突然凑近,迫不及待就抓住了她的手,紧紧的,没有一丝间隙。
十年之后,他再一次,触碰到那遥不可及的人。
女人被吓了一大跳,黑宝石的眼眸里流露出一丝惶恐与不安。
好在男人迅速恢复了自己的冷静,缓缓抽回来手。
从掌心滑到指尖,微微轻颤着,离开了,再无温度。
“那么,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快跟哥哥说再见。”琳琅宠溺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
“哥哥,再见!”
这小姑娘笑起来也有一粒浅浅的酒窝,很像她,天真而善良。
江起云站在树底下,怔怔目送着母女俩的离去。
他们应该,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吧。
明明是最爱的人,他却不能靠近她!
这样一想,胸口的悲凉再也抑制不住,他捂住了眼睛,任由眼泪大颗大颗坠落。
身后隐隐传来压抑的哭声,那么撕心裂肺。
小女孩回头一看,担忧扯了扯琳琅的手腕。
“姐姐,那位哥哥好像哭了。”
“他为什么要哭呀?”
琳琅收回目光,清浅一笑,“我不认识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哭呢。好了,你妈妈来接你了,快回家去吧。”
小女孩蹦蹦跳跳撞进一个中年妇女的怀里,撒娇道,“妈咪,我可算找到你啦!”
中年妇女搂着她又亲又抱,一副劫后余生的样子,“是妈咪的错,妈咪不该让你一个待着的!宝贝,我的心肝宝贝,谢天谢地,你还好没出什么事!”她连忙向琳琅道谢,并掏出钱夹想要付酬金,琳琅止住了她,笑着摆手离开了。
路过一处许愿池的时候,三三两两的情侣黏糊在一起,说着海枯石烂的浪漫誓言。
琳琅取下戒指,就像掷硬币一样,拇指轻巧一抬,那戒指在空中旋转着,恰如一道坠落的天际流星,以极其炫目的姿态落入了身后的池水中。
她听见轻轻叮的一声。
琳琅嘴角轻扬。
那个小恶魔,比她想象中还要好骗呢。
你以为爱上的是天使,所以,自取灭亡也是活该。
本来,他的手机要是没有关机的话,他肯定能接到琳琅的来电啊!
傅熙浑身一阵冰凉。
是啊,如果他的手机没有被杨露给摔坏的话。
杨露一向冒冒失失的,他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他不愿深想,继他的好兄弟背叛、爱上了自己的嫂子之后,他宠爱的徒弟也在欺瞒着他!
“那你为什么不找我?”
傅熙突然觉察到另一件事,谢珧华既然偷拍了这张照片,说明他当时自然也是在场的!他明明可以直接告诉他!
“为什么要找你?”
这个面容还稍显稚嫩的大男孩歪了歪脑袋,却十分恶劣地说,“既然你怀里都有了一个,想必琳琅的死活你也不在乎吧?那我抢走她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这个混蛋!”
傅熙的忍耐已到了极限,想起之前他还满心信任将琳琅交给他照顾,现在看来就像个天大笑话!
这个小兔崽子一早就打琳琅的主意!
他额头青筋暴起,犹如愤怒的暴龙,抡起拳头就往谢珧华那张俊秀的脸上招呼。
“呸!”
男孩吐出一口血水,不怕死挑衅道,“忘了告诉你,我还趁着她失忆的时候,说我是才是她的男朋友。”
“我对她的一切了若指掌,她的喜好、品味、审美。”
“比起你这个跟秘书暧昧的正牌男朋友而言,我更合格不是吗?”
“对了,她耳廓后面有一粒朱砂痣,很美。”
“她喜欢我温柔摸她耳朵,说是这样有被宠爱的错觉。”
谢珧华笑得很张扬肆意,眼睛里仿佛洒落着光,“傻,真傻,那怎么能是错觉呢,我愿意比你好千百倍的宠着她,疼着她,像女王,像公主,我是唯一忠实的臣民。”
“老大,你配不上她。”
“嘭——”
血肉碎裂的声音。
男人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冷酷的,轻蔑的,俊美的面孔透着深渊的煞气,大概魔鬼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会害怕吧。
“我配不配,你以为你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了算吗?不过是手下败将!”
他冷笑。
鲜血从谢珧华的额角流淌下来,模糊了他的眉眼,可他还是在笑着,看着他身后,笑得干净而柔软,“老大,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么?”
傅熙身体一僵。
女孩站在他身后,那冰寒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冷酷的屠夫,手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
与琳琅复合之后,傅熙一直小心翼翼扮演着完美情人的角色,他就是怕她会抵触自己,厌恶自己的不择手段。
每个男人都想在心爱人的面前保持一种干净、明朗的形象,令她们觉得自己挑选的伴侣是可靠的、健康的,有能力给她遮风挡雨,未来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可傅熙知道自己并不是那样完美的人。
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暴戾杀戮的血液。
就像那天,他成了一个卑鄙的强盗,残忍的掳走女孩的清白。
就算她与自己亲密,也还是害怕的吧?
察觉到这一点的傅熙对她愈发彬彬有礼起来,强迫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最矜持最儒雅的绅士。
可现在,他性格里最不堪的一面被她知晓了。
傅熙这才意识到——
他上当了。
谢珧华故意将自己伪装成纯洁无害的小羊羔,引他大动肝火,好让琳琅亲眼目睹自己实施暴力的野蛮过程。
“傅熙,你是要将人打死吗?”
女孩轻飘飘地问,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肤如凝脂,尤其是大病初愈的病人,脸上透着一种病态的雪白,偏偏她的唇红汪汪的,浸润了最美丽的鲜血一般,竟隐约有几分祸水妖姬的风华。
傅熙看得着了迷,不自觉就松开手。
谢珧华哑了嗓子,“你、你恢复记忆了?”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她的眉眼之间透着摄人的容光,像是倾倒众生的妖精,那股天真烂漫的神态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谢珧华觉得自己应该是懊悔的,因为这就意味他之前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可是怎么回事呢,看着她嘴角似笑非笑勾起,仿佛魂魄都要被吸附进去,再没有翻身的余地。
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谢珧华心想,他这辈子是休想摆脱这段令人沉沦的“禁忌之恋”。
“我叫了救护车,傅熙,你把人抬上去。”
琳琅一点也没客气指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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