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女孩一身毛绒的休闲衫,穿着有些随性,拎着一个双肩包,看起来还是一副学生的打扮。
可那一张脂粉未施的脸,干净清透,竟然跟朱青秀有着九成的相似。一打眼,两人就像是双胞胎一般,一瞬间,殷以霆都有些真假难辨,脸色煞白,不自觉地就出声道:
“青秀?”
仓皇地捡拾着地上散落的纸张,女人一点点直起了身子:“你怎么知道我叫秦秀?”
瞬间,两人又是一愣,不自觉地,罗青看了殷以霆一眼:
‘是巧合还是——?’
此时,一名主管助理匆匆跑了出来:“总裁,特助!不好意思,来面试的…”
先跟两人打了招呼。随即女子将女孩拖到了一边:“你这个小姑娘,迟到了,怎么还毛毛躁躁的?”
转而弯身将地下一角另外几张纸捡起,塞进了她的怀中:“电梯在那边——”
转而,助理便将女孩拖开了。
半天,殷以霆也没有回过神来。
“是她吗?”毕竟没怎么接触过本人,罗青并不肯定,“是失忆?还是…长得相似?”
回神。殷以霆也明显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却也是摇了摇头:其实,他也完全不确定。这会儿,脑子里也是嗡嗡蒙蒙的!
“先安排她…进公司吧!去查查…”
转身,殷以霆又进了电梯:她…还活着吗?
大脑一片空白。这一刻。殷以霆已经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感觉了。
***
回到办公室,殷以霆一坐就是大半天,整个人像是被一团厚重的凝雾笼罩了,掏出钥匙,打开了抽屉,拿出了一个红色锦盒,里面是一条项链,项链上挂着一只戒指。
盯着桌上的盒子,许久。他一动未动。
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突然间,他的心空落落地,像是…少了一块。
….
天色一点点暗下,殷以霆却始终一动未动。
这一天,他没有回家。
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睡觉之前,千悦还是忍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原本也只是试探,没想到,他真接了。
“老公?”
“恩…”
似有若无的应和,明显带着沉重的气息。千悦能感觉到对面很静,气氛明显的压抑,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的,隐约间她知道他好像是有心事,可她没问,还故作轻松地咕哝道:
“老公,你今晚不回来吗?害怕…睡不着!”
“乖,有点事,还在公司!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微微回神,一瞬间,殷以霆的心是明显的揪疼的,五脏六腑都拧成团一般。
听他这么说,千悦更加肯定他肯定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儿了,当即也便不再追问:“嗯,好,听你的!那老公,你也要注意身体,忙完早点休息…凡事都不要着急,总会解决的…老公,晚安!”
挂断电话,翻来覆去,千悦也有些睡不着,她倒半点没往女人这块想,只想着他工作可能遇到问题了。思前想后,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他什么忙,只能提点自己,最近少去烦他、少给他打电话。
寻思着,她也慢慢打起了瞌睡。
挂了手机,殷以霆才打开了桌上的台灯,转而,点了一支烟。
目光扫过桌上的红色锦盒,他的脑子也还是被人掏空了一般,腿都坐得麻了,他其实什么都没想,就是一直呆坐着——
可自从千悦的电话来过之后,他的脑子里就开始响另一个声音:“害怕,睡不着…”
软糯的嗓音就像是在他心头扎了根,时不时地往外窜窜芽。
终于,抽了两根烟后,他还是拿起了车钥匙。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床畔的动静,枕畔一沉,千悦无意识地蠕动着身子,咕哝了一声:
“老公?”
“嗯——”
应了一声,殷以霆顺势接过了她迎上来的身子,转而习惯性地,半抱着她,让他窝在自己身前,两个人竟还是一样的,一夜好眠。
***
秦秀,终于还是进了雷霆集团,而且被分到了少有的好位置,总裁秘书室,虽然是实习,却也羡煞了一票人。
而过了最初的震撼震惊阶段,殷以霆对秦秀的激动情绪也明显有了缓和。
虽然每次看到她,会不自觉地多注意两眼,却不至于像第一次‘见虎色变’!秦秀,不止长得跟朱青秀一模一样,言行举止间,竟然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像是两个人,一般,都很安静,却都喜欢直发,都爱扎更显活泼的马尾!
青秀有个习惯爱点笔,有意无意地,写完会点两个点,或是戳两下;秦秀,偶尔也会有这个习惯;青秀一般多是素颜,却喜欢擦带点樱桃红的唇膏,青秀也是,公司要求女员工要化淡妆,她却也唯有嘴巴见红…还有喝水的时候喜欢加蜂蜜,喜欢倒半杯…
很多很多的类似,经常能勾起殷以霆很多的过往回忆,每次看到她,他都觉得像是青秀站在她面前!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殷以霆都有种似梦似醒、真假难辨的幻觉。
可两个人的声音,还是明显有区别的,青秀的嗓音温柔、柔转;秦秀却明显利落、干脆,言行举止偶尔也会带点粗鲁的感觉,不似青秀,透着小家碧玉的优雅!
可这个女人,还是让他特殊关照了。
这天,讨论完工作,殷以霆不自觉地又把话题转移到了她身上:“秦秀的身份…查得怎么样了?”
说不出的感觉,这一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听到答案,想听到什么样的答案。
感觉到他的迟疑,罗青也试探地道:“你希望什么样的结果呢?”
瞬间,殷以霆哑口了。
见状,罗青直接道:“应该不是!”
他是知道朱青秀是有很大可能活着的,可是这一刻,他却没说。或许,是不想看他痛苦,或许是隐约间觉察出,这是他更想要听到的答案。
“只是…长得像而已吗?”
其实,他也感觉不是,可有时候,又感觉那么熟悉。
点了下头,罗青道:
“我的判断,不确定。这个秦秀,我查到的记录她是跟一个老婆婆住,叫她奶奶,是不是亲的,没人知道…说是两人搬来不久,老人家又病了,她四处打工赚钱…听起来倒是个孝顺的孙女。她的身份证我也查过…登记的是父母早亡,一直跟着这个奶奶…而且,她的年纪…也不符。只有她奶奶住院的记录,没有她的受伤记录,失忆…我觉得不太可能。而且,从医院打听来的消息,这几年,不管哪个城市辗转,的确都是两人相依为命,这个孙女跟着老人家…目前没查到什么可疑的,这个女孩,听起来也是挺有孝心的,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人品还行,就先留着用吧!而且,她总能带给我一些很熟悉的东西…让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就算不是青秀,也与她有关!可能这些年,我真得…觉得亏欠她太多,开始忙事业,没能多陪陪她,也没给她名分,后来,还没能保护她跟…”
“霆,这是意外,你也别太自责了!为了她,你不是把事业的版图都整个移了回来?你该给的,能给的,你没有吝啬!终归,是她没有福气!”
他并不觉得他亏欠那个女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全心全意,她出了那样的意外,固然令人同情,可他现在也还在替她报仇,也算仁至义尽了。
“暂时先这样吧!权当补偿她了…”
想着工作谁也是做,开个小窗就小窗吧!知道她不是青秀,殷以霆当真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否则,他该拿什么身份、什么态度面对她呢?
***
生活一度顺风顺水的平静,却让千悦莫名其妙地总有种‘暴风雨’前的错觉,隐隐地,一颗心似乎也总是飘在半空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亚乒场扛。
这天,刚出了趟远门,回来,车子一路就停了几次,进了市区,更是直接抛锚了。
下车,千悦的心情越发的糟糕,瞪着车子,低咒了一声:
“真不争气,多跑两公里不行?”
见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千悦郁闷至极。
拿出手机叫了拖车公司过来,正准备打车,一看时间,已经五点多了,转而便拨通了殷以霆的电话:
“老公——”
可怜兮兮的嗓音一传来,还明显带着哭腔的鼻音,殷以霆当即放下了手中的签字笔:
“怎么了?这种调调?”
“车子坏在路上了…老公,你下班了吧!绕到青槐路口,过来捡着我呗!”
瞬间被她可爱的口气逗乐了,殷以霆禁不住浅笑出声:“好!马上过去捡你…大概要半个多小时…告诉我具体位置,帮你叫拖车!”
“不用了,我自己已经叫了!你过来捡我就行了,我等你——”
挂断电话,殷以霆喜滋滋地抽过了外套,拿起了一边的绣着‘YY’的薄款男士拼接皮手套。
这个手套,还是她买给他的!被她逼着换了,他竟也用的习惯了,每次看到,都像是握着她的手,感觉特别好。
出门,殷以霆便一路往青槐路赶去。
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处,刚拐出,殷以霆一抬眸,就见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抹熟悉的身影被一群人围在一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打了个方向盘,殷以霆还是停了车。
走近一看,还真是秦秀。
“怎么回事?”上前,看了看底下的电动车,殷以霆问道。
一番询问了解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她骑车急,自己摔了,还把人的摊子给撞了,人家现在要求赔钱,她又没钱,车子也摔坏了,价钱也没谈拢,直接僵住那儿了。
看了下,殷以霆便直接替她给了,本来就是她撞得人,人家要求也不高分。
付完账,见妇人手背有些擦伤,他还多抽了两百递了过去:
“不好意思,我朋友年纪小,不会说话,各位别建议,擦伤,还是去医院消下毒、巴扎下吧…”
“那谢谢了!算了,算了,没事了,走吧,都走吧…”
说着,一行人一哄而散,殷以霆弯身帮她把车子扶了起来:
“这种时候,怎么能跟人呛声呢?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好在没出大事,你没事吧!”
“谢谢…殷总!我没事,我以后会小心的!钱,等我开了工资,再还给你吧!”
手一顿,殷以霆转而道:
“不用了,公司有保险,上下班路上,也算工伤!车子好像坏了…知道最近哪里有维修店吗?我送你过去吧——”
看她也可怜兮兮的,殷以霆不自觉地同情心就泛滥了,当然,这些,全都因为她这一张特别的脸。
有些不好意思,又看了看底下笨重的二手车,秦秀还是点了头。
两个人对附近的街道都不算数,这一转,开着导航,两人也费了不少的时间,将她放在维修店门前,殷以霆先付了款,才先行离去。
可因为这一趟,他抵达青槐路段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拐出,他就见一抹孤零零的白色身影半瑟缩地蹲在路边,一路狂踩油门,殷以霆就赶了过去,跳了下来:
“千悦——”
一见她双手冰凉,嘴唇都冻得发青了,殷以霆赶紧脱下身上的大衣裹到了她身上:“怎么不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
“阿嚏!”揉了揉鼻子,千悦也不免委屈:“我怎么知道你一个多小时还不到?”
早知道这么久,她早打车回去了!谁还在路边等?给他打电话,也不接!
“抱歉!路上遇到点事儿,耽搁了….”
抱着她,殷以霆也很是愧疚,没想到,她正停在半路中,还是个风口。揉着她的小手,殷以霆暖了暖她的手:
“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一动,千悦不自觉地看了下他的手,随即才跟她上了车。
将暖气开到了最大,殷以霆刚一发动车子,千悦便出声道:“这么冷,我送你的手套呢?怎么不戴?”
垂眸,殷以霆明显怔了下:他明明记得他戴了啊!
可是他手上的确空了,车前也没有,猛地,他想起,可能是帮秦秀搬车、处理事情的时候,不知道放在哪儿,还是掉在哪儿了?
这会儿,他是打从心底里不敢说实话。
转而便道:“出来太急,可能忘在公司了,你不说,我都没注意…”
还以为他是着急出来接自己,千悦也便没再问。
见状,殷以霆心里也松了口气,暗道:‘明天,回去,一定得赶紧买双一模一样的!’
回去,两人先一起去吃了热腾腾的火锅,千悦又喝了暖暖一大碗汤,浑身暖暖的,两人才牵手一起回家,度过了一个平凡却又美丽的夜晚。
***
而后接连的几天,如同每一对平凡的夫妻,白天,各自的忙碌着,闲暇,就腻在一起,简单却又单纯地快乐着。
天气已经转暖,殷以霆的生日也近在眼前,因为是两人婚后第一个生日,并不确定他会不会庆祝,礼物,肯定是要准备的。
所以,早早地,千悦便开始琢磨,想要送他点特别的东西。
这天,外出回来,路过一间品牌的男装店,她便走了进去,转了一圈。
“小姐,有什么需要吗?是要买东西送男朋友、老公还是上辈,亲人?”
一旁,服务小姐很是热情,千悦却只是淡淡笑了笑:“老公!我看看…”
店里的衣服、配饰,虽然也是高档精品,可殷以霆的衣服,其实都是固定厂家定做的,虽然,他不算挑剔,这些,还是远不能比的!
而且,衣服鞋子腰带之类的,她也总觉得简单了点,平时看到喜欢的,她也都会买。生日,她还是想要送些特别的。
一路绕到了里侧,千悦刚想转回,突然一道熟悉的女声响了起来:“小姐,这条蓝黑色的,给我包起来!”
扭头,就见一旁,珠心站在一圈高档的领带柜旁,吆喝着点了一条。
这世界可真够小的!随便进个店,都能碰上?
千悦只觉得自己当真是倒霉透顶了!原本也没上眼的东西,这下,更是,看什么,什么不顺眼。
眸光一个停顿,珠心也明显愣了下,转而却是掏了金卡递出去,走下了台阶:“真是巧啊!来给老公挑礼物?”
有些不愿搭理她,千悦没接话,随手拿过一个男士装饰丝巾,看了看。
一旁,见状,珠心也没有不悦,径自笑着,状似自言自语地有心道:
“不用对我这么大的敌意…有些人,有些东西,属于谁的,不到最后一刻,谁又确定呢?就像是你手中的丝巾,就算你把玩的再久,没付钱,永远都不属于你!你…了解殷以霆吗?你知道他的过去吗?”
什么意思?
总觉得她似乎话里有话,口气也有些怪,不自觉地,千悦看向了她:谁没有过去?他的过去跟她有什么关系?
“呵呵…你知道殷以霆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吗?”
“你到底要说什么?”故弄玄虚,她嫌累吗?
“清纯!简单!素雅学识的…小家碧玉!他不喜欢脂粉气,更厌倦风尘味!或许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吧,所以男人,都更喜欢小龙女这般不食人烟烟火又孤芳自赏的女人,所以,大学的学生妹才变得格外吃香吧!是啊,又年轻又学识,再漂亮点,加点书卷傻气…当真是男人的命中情人了!”
这会儿,千悦算是听懂了,她是说,她身上没有一点殷以霆喜欢的地方。
单就外表,她是偏向妩媚风格的;她的年纪,跟简单清纯也决然挂不上钩;学识,她算沾点吧,也不是小家碧玉型的!她有自己的工作室,有自己的时尚风格,而且,工作以来,她都是化妆的,自然少不了脂粉气;穿着打扮上,她更是偏爱简约时尚,说穿了,高跟鞋才是她的最最爱,跟学生妹,那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回眸,千悦也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除了长相,她的偏清丽风,又把自己标榜成‘玉女’,其她的,她也不合格吧!
她跟她说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殷以霆喜欢什么样的?她怎么会知道?
可不自觉地,千悦的确又信了几分,毕竟殷以霆不爱吃胡萝卜这点,她还是从她的口里知道的!
所以,她的确不怀疑,她对殷以霆的了解,比自己多,或者,她做的研究工作,比自己多,对殷以霆,她肯定是下了功夫的!
似乎也看出了千悦的疑惑,珠心扣住美丽的水晶甲,笑得愉悦:
“呵呵…我只是好心提心你!不是每个女人都像我这么心直口快,有什么喜欢、厌恶都表现在脸上…再喜欢,好歹我也得顾忌自己的身份,也没那么多时间…有些人,可就不一样了,比如…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说得这楼台,可不一定是你喔…据说雷霆集团可不是一般的大啊,总部的大楼也不止五十层吧!这来来去去的女员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点到即止,珠心眯起的眸子闪过一道狠戾的阴光:
“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我见过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要把男人想得太好,免得哪天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
最后一句话,她说得也不免有几分真心的情绪渗透其中。
当年,若不是她太天真,怎么会出那种意外?
原本,她只是参加个公司最普通的聚会…她跟沈国奥是认识的,见过几面,公司做的项目又都跟地产有关,她原本跟他打个招呼只是熟人招呼,想着以后容易合作,办事?毕竟,沈氏当年也是颇有名望的大公司。
谁又会想到只是一个招呼,几杯酒水,她的人生就此彻底颠覆?
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她早就跟殷以霆结婚,连孩子都有了,她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受人羡慕的女人,他曾经对她…那么好!
转身,珠心拿了领带走了。
身后,千悦却傻愣了半天,丝丝怀疑的种子还是在她心头扎了根。
走出店铺,千悦的心情难免有些受到了影响,有些沉重。
她才不信,最近他们一直相处十分愉快,他也近乎每天都回家!她不兴风作浪,他几乎连绯闻都没有!他们感情不知道多好,她才不相信她挑拨离间的鬼话!
心里有个梗,千悦难免不舒服,一跺脚,怒道:“好!我现在就去查岗给你看!”
可那一张脂粉未施的脸,干净清透,竟然跟朱青秀有着九成的相似。一打眼,两人就像是双胞胎一般,一瞬间,殷以霆都有些真假难辨,脸色煞白,不自觉地就出声道:
“青秀?”
仓皇地捡拾着地上散落的纸张,女人一点点直起了身子:“你怎么知道我叫秦秀?”
瞬间,两人又是一愣,不自觉地,罗青看了殷以霆一眼:
‘是巧合还是——?’
此时,一名主管助理匆匆跑了出来:“总裁,特助!不好意思,来面试的…”
先跟两人打了招呼。随即女子将女孩拖到了一边:“你这个小姑娘,迟到了,怎么还毛毛躁躁的?”
转而弯身将地下一角另外几张纸捡起,塞进了她的怀中:“电梯在那边——”
转而,助理便将女孩拖开了。
半天,殷以霆也没有回过神来。
“是她吗?”毕竟没怎么接触过本人,罗青并不肯定,“是失忆?还是…长得相似?”
回神。殷以霆也明显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却也是摇了摇头:其实,他也完全不确定。这会儿,脑子里也是嗡嗡蒙蒙的!
“先安排她…进公司吧!去查查…”
转身,殷以霆又进了电梯:她…还活着吗?
大脑一片空白。这一刻。殷以霆已经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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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办公室,殷以霆一坐就是大半天,整个人像是被一团厚重的凝雾笼罩了,掏出钥匙,打开了抽屉,拿出了一个红色锦盒,里面是一条项链,项链上挂着一只戒指。
盯着桌上的盒子,许久。他一动未动。
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突然间,他的心空落落地,像是…少了一块。
….
天色一点点暗下,殷以霆却始终一动未动。
这一天,他没有回家。
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睡觉之前,千悦还是忍不住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原本也只是试探,没想到,他真接了。
“老公?”
“恩…”
似有若无的应和,明显带着沉重的气息。千悦能感觉到对面很静,气氛明显的压抑,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的,隐约间她知道他好像是有心事,可她没问,还故作轻松地咕哝道:
“老公,你今晚不回来吗?害怕…睡不着!”
“乖,有点事,还在公司!闭上眼睛,一会儿就睡着了…”
微微回神,一瞬间,殷以霆的心是明显的揪疼的,五脏六腑都拧成团一般。
听他这么说,千悦更加肯定他肯定是遇到什么棘手的事儿了,当即也便不再追问:“嗯,好,听你的!那老公,你也要注意身体,忙完早点休息…凡事都不要着急,总会解决的…老公,晚安!”
挂断电话,翻来覆去,千悦也有些睡不着,她倒半点没往女人这块想,只想着他工作可能遇到问题了。思前想后,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帮他什么忙,只能提点自己,最近少去烦他、少给他打电话。
寻思着,她也慢慢打起了瞌睡。
挂了手机,殷以霆才打开了桌上的台灯,转而,点了一支烟。
目光扫过桌上的红色锦盒,他的脑子也还是被人掏空了一般,腿都坐得麻了,他其实什么都没想,就是一直呆坐着——
可自从千悦的电话来过之后,他的脑子里就开始响另一个声音:“害怕,睡不着…”
软糯的嗓音就像是在他心头扎了根,时不时地往外窜窜芽。
终于,抽了两根烟后,他还是拿起了车钥匙。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床畔的动静,枕畔一沉,千悦无意识地蠕动着身子,咕哝了一声:
“老公?”
“嗯——”
应了一声,殷以霆顺势接过了她迎上来的身子,转而习惯性地,半抱着她,让他窝在自己身前,两个人竟还是一样的,一夜好眠。
***
秦秀,终于还是进了雷霆集团,而且被分到了少有的好位置,总裁秘书室,虽然是实习,却也羡煞了一票人。
而过了最初的震撼震惊阶段,殷以霆对秦秀的激动情绪也明显有了缓和。
虽然每次看到她,会不自觉地多注意两眼,却不至于像第一次‘见虎色变’!秦秀,不止长得跟朱青秀一模一样,言行举止间,竟然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像是两个人,一般,都很安静,却都喜欢直发,都爱扎更显活泼的马尾!
青秀有个习惯爱点笔,有意无意地,写完会点两个点,或是戳两下;秦秀,偶尔也会有这个习惯;青秀一般多是素颜,却喜欢擦带点樱桃红的唇膏,青秀也是,公司要求女员工要化淡妆,她却也唯有嘴巴见红…还有喝水的时候喜欢加蜂蜜,喜欢倒半杯…
很多很多的类似,经常能勾起殷以霆很多的过往回忆,每次看到她,他都觉得像是青秀站在她面前!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殷以霆都有种似梦似醒、真假难辨的幻觉。
可两个人的声音,还是明显有区别的,青秀的嗓音温柔、柔转;秦秀却明显利落、干脆,言行举止偶尔也会带点粗鲁的感觉,不似青秀,透着小家碧玉的优雅!
可这个女人,还是让他特殊关照了。
这天,讨论完工作,殷以霆不自觉地又把话题转移到了她身上:“秦秀的身份…查得怎么样了?”
说不出的感觉,这一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听到答案,想听到什么样的答案。
感觉到他的迟疑,罗青也试探地道:“你希望什么样的结果呢?”
瞬间,殷以霆哑口了。
见状,罗青直接道:“应该不是!”
他是知道朱青秀是有很大可能活着的,可是这一刻,他却没说。或许,是不想看他痛苦,或许是隐约间觉察出,这是他更想要听到的答案。
“只是…长得像而已吗?”
其实,他也感觉不是,可有时候,又感觉那么熟悉。
点了下头,罗青道:
“我的判断,不确定。这个秦秀,我查到的记录她是跟一个老婆婆住,叫她奶奶,是不是亲的,没人知道…说是两人搬来不久,老人家又病了,她四处打工赚钱…听起来倒是个孝顺的孙女。她的身份证我也查过…登记的是父母早亡,一直跟着这个奶奶…而且,她的年纪…也不符。只有她奶奶住院的记录,没有她的受伤记录,失忆…我觉得不太可能。而且,从医院打听来的消息,这几年,不管哪个城市辗转,的确都是两人相依为命,这个孙女跟着老人家…目前没查到什么可疑的,这个女孩,听起来也是挺有孝心的,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人品还行,就先留着用吧!而且,她总能带给我一些很熟悉的东西…让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就算不是青秀,也与她有关!可能这些年,我真得…觉得亏欠她太多,开始忙事业,没能多陪陪她,也没给她名分,后来,还没能保护她跟…”
“霆,这是意外,你也别太自责了!为了她,你不是把事业的版图都整个移了回来?你该给的,能给的,你没有吝啬!终归,是她没有福气!”
他并不觉得他亏欠那个女人什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全心全意,她出了那样的意外,固然令人同情,可他现在也还在替她报仇,也算仁至义尽了。
“暂时先这样吧!权当补偿她了…”
想着工作谁也是做,开个小窗就小窗吧!知道她不是青秀,殷以霆当真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否则,他该拿什么身份、什么态度面对她呢?
***
生活一度顺风顺水的平静,却让千悦莫名其妙地总有种‘暴风雨’前的错觉,隐隐地,一颗心似乎也总是飘在半空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亚乒场扛。
这天,刚出了趟远门,回来,车子一路就停了几次,进了市区,更是直接抛锚了。
下车,千悦的心情越发的糟糕,瞪着车子,低咒了一声:
“真不争气,多跑两公里不行?”
见这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千悦郁闷至极。
拿出手机叫了拖车公司过来,正准备打车,一看时间,已经五点多了,转而便拨通了殷以霆的电话:
“老公——”
可怜兮兮的嗓音一传来,还明显带着哭腔的鼻音,殷以霆当即放下了手中的签字笔:
“怎么了?这种调调?”
“车子坏在路上了…老公,你下班了吧!绕到青槐路口,过来捡着我呗!”
瞬间被她可爱的口气逗乐了,殷以霆禁不住浅笑出声:“好!马上过去捡你…大概要半个多小时…告诉我具体位置,帮你叫拖车!”
“不用了,我自己已经叫了!你过来捡我就行了,我等你——”
挂断电话,殷以霆喜滋滋地抽过了外套,拿起了一边的绣着‘YY’的薄款男士拼接皮手套。
这个手套,还是她买给他的!被她逼着换了,他竟也用的习惯了,每次看到,都像是握着她的手,感觉特别好。
出门,殷以霆便一路往青槐路赶去。
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处,刚拐出,殷以霆一抬眸,就见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抹熟悉的身影被一群人围在一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打了个方向盘,殷以霆还是停了车。
走近一看,还真是秦秀。
“怎么回事?”上前,看了看底下的电动车,殷以霆问道。
一番询问了解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她骑车急,自己摔了,还把人的摊子给撞了,人家现在要求赔钱,她又没钱,车子也摔坏了,价钱也没谈拢,直接僵住那儿了。
看了下,殷以霆便直接替她给了,本来就是她撞得人,人家要求也不高分。
付完账,见妇人手背有些擦伤,他还多抽了两百递了过去:
“不好意思,我朋友年纪小,不会说话,各位别建议,擦伤,还是去医院消下毒、巴扎下吧…”
“那谢谢了!算了,算了,没事了,走吧,都走吧…”
说着,一行人一哄而散,殷以霆弯身帮她把车子扶了起来:
“这种时候,怎么能跟人呛声呢?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好在没出大事,你没事吧!”
“谢谢…殷总!我没事,我以后会小心的!钱,等我开了工资,再还给你吧!”
手一顿,殷以霆转而道:
“不用了,公司有保险,上下班路上,也算工伤!车子好像坏了…知道最近哪里有维修店吗?我送你过去吧——”
看她也可怜兮兮的,殷以霆不自觉地同情心就泛滥了,当然,这些,全都因为她这一张特别的脸。
有些不好意思,又看了看底下笨重的二手车,秦秀还是点了头。
两个人对附近的街道都不算数,这一转,开着导航,两人也费了不少的时间,将她放在维修店门前,殷以霆先付了款,才先行离去。
可因为这一趟,他抵达青槐路段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拐出,他就见一抹孤零零的白色身影半瑟缩地蹲在路边,一路狂踩油门,殷以霆就赶了过去,跳了下来:
“千悦——”
一见她双手冰凉,嘴唇都冻得发青了,殷以霆赶紧脱下身上的大衣裹到了她身上:“怎么不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
“阿嚏!”揉了揉鼻子,千悦也不免委屈:“我怎么知道你一个多小时还不到?”
早知道这么久,她早打车回去了!谁还在路边等?给他打电话,也不接!
“抱歉!路上遇到点事儿,耽搁了….”
抱着她,殷以霆也很是愧疚,没想到,她正停在半路中,还是个风口。揉着她的小手,殷以霆暖了暖她的手:
“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一动,千悦不自觉地看了下他的手,随即才跟她上了车。
将暖气开到了最大,殷以霆刚一发动车子,千悦便出声道:“这么冷,我送你的手套呢?怎么不戴?”
垂眸,殷以霆明显怔了下:他明明记得他戴了啊!
可是他手上的确空了,车前也没有,猛地,他想起,可能是帮秦秀搬车、处理事情的时候,不知道放在哪儿,还是掉在哪儿了?
这会儿,他是打从心底里不敢说实话。
转而便道:“出来太急,可能忘在公司了,你不说,我都没注意…”
还以为他是着急出来接自己,千悦也便没再问。
见状,殷以霆心里也松了口气,暗道:‘明天,回去,一定得赶紧买双一模一样的!’
回去,两人先一起去吃了热腾腾的火锅,千悦又喝了暖暖一大碗汤,浑身暖暖的,两人才牵手一起回家,度过了一个平凡却又美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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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接连的几天,如同每一对平凡的夫妻,白天,各自的忙碌着,闲暇,就腻在一起,简单却又单纯地快乐着。
天气已经转暖,殷以霆的生日也近在眼前,因为是两人婚后第一个生日,并不确定他会不会庆祝,礼物,肯定是要准备的。
所以,早早地,千悦便开始琢磨,想要送他点特别的东西。
这天,外出回来,路过一间品牌的男装店,她便走了进去,转了一圈。
“小姐,有什么需要吗?是要买东西送男朋友、老公还是上辈,亲人?”
一旁,服务小姐很是热情,千悦却只是淡淡笑了笑:“老公!我看看…”
店里的衣服、配饰,虽然也是高档精品,可殷以霆的衣服,其实都是固定厂家定做的,虽然,他不算挑剔,这些,还是远不能比的!
而且,衣服鞋子腰带之类的,她也总觉得简单了点,平时看到喜欢的,她也都会买。生日,她还是想要送些特别的。
一路绕到了里侧,千悦刚想转回,突然一道熟悉的女声响了起来:“小姐,这条蓝黑色的,给我包起来!”
扭头,就见一旁,珠心站在一圈高档的领带柜旁,吆喝着点了一条。
这世界可真够小的!随便进个店,都能碰上?
千悦只觉得自己当真是倒霉透顶了!原本也没上眼的东西,这下,更是,看什么,什么不顺眼。
眸光一个停顿,珠心也明显愣了下,转而却是掏了金卡递出去,走下了台阶:“真是巧啊!来给老公挑礼物?”
有些不愿搭理她,千悦没接话,随手拿过一个男士装饰丝巾,看了看。
一旁,见状,珠心也没有不悦,径自笑着,状似自言自语地有心道:
“不用对我这么大的敌意…有些人,有些东西,属于谁的,不到最后一刻,谁又确定呢?就像是你手中的丝巾,就算你把玩的再久,没付钱,永远都不属于你!你…了解殷以霆吗?你知道他的过去吗?”
什么意思?
总觉得她似乎话里有话,口气也有些怪,不自觉地,千悦看向了她:谁没有过去?他的过去跟她有什么关系?
“呵呵…你知道殷以霆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吗?”
“你到底要说什么?”故弄玄虚,她嫌累吗?
“清纯!简单!素雅学识的…小家碧玉!他不喜欢脂粉气,更厌倦风尘味!或许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吧,所以男人,都更喜欢小龙女这般不食人烟烟火又孤芳自赏的女人,所以,大学的学生妹才变得格外吃香吧!是啊,又年轻又学识,再漂亮点,加点书卷傻气…当真是男人的命中情人了!”
这会儿,千悦算是听懂了,她是说,她身上没有一点殷以霆喜欢的地方。
单就外表,她是偏向妩媚风格的;她的年纪,跟简单清纯也决然挂不上钩;学识,她算沾点吧,也不是小家碧玉型的!她有自己的工作室,有自己的时尚风格,而且,工作以来,她都是化妆的,自然少不了脂粉气;穿着打扮上,她更是偏爱简约时尚,说穿了,高跟鞋才是她的最最爱,跟学生妹,那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回眸,千悦也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除了长相,她的偏清丽风,又把自己标榜成‘玉女’,其她的,她也不合格吧!
她跟她说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殷以霆喜欢什么样的?她怎么会知道?
可不自觉地,千悦的确又信了几分,毕竟殷以霆不爱吃胡萝卜这点,她还是从她的口里知道的!
所以,她的确不怀疑,她对殷以霆的了解,比自己多,或者,她做的研究工作,比自己多,对殷以霆,她肯定是下了功夫的!
似乎也看出了千悦的疑惑,珠心扣住美丽的水晶甲,笑得愉悦:
“呵呵…我只是好心提心你!不是每个女人都像我这么心直口快,有什么喜欢、厌恶都表现在脸上…再喜欢,好歹我也得顾忌自己的身份,也没那么多时间…有些人,可就不一样了,比如…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说得这楼台,可不一定是你喔…据说雷霆集团可不是一般的大啊,总部的大楼也不止五十层吧!这来来去去的女员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点到即止,珠心眯起的眸子闪过一道狠戾的阴光:
“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我见过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要把男人想得太好,免得哪天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
最后一句话,她说得也不免有几分真心的情绪渗透其中。
当年,若不是她太天真,怎么会出那种意外?
原本,她只是参加个公司最普通的聚会…她跟沈国奥是认识的,见过几面,公司做的项目又都跟地产有关,她原本跟他打个招呼只是熟人招呼,想着以后容易合作,办事?毕竟,沈氏当年也是颇有名望的大公司。
谁又会想到只是一个招呼,几杯酒水,她的人生就此彻底颠覆?
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她早就跟殷以霆结婚,连孩子都有了,她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受人羡慕的女人,他曾经对她…那么好!
转身,珠心拿了领带走了。
身后,千悦却傻愣了半天,丝丝怀疑的种子还是在她心头扎了根。
走出店铺,千悦的心情难免有些受到了影响,有些沉重。
她才不信,最近他们一直相处十分愉快,他也近乎每天都回家!她不兴风作浪,他几乎连绯闻都没有!他们感情不知道多好,她才不相信她挑拨离间的鬼话!
心里有个梗,千悦难免不舒服,一跺脚,怒道:“好!我现在就去查岗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