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风看着披发大汉,眼神非常平静,他淡淡地问道:“不知道我是怎么样被发现的?”
披发大汉楞了一下,然后用像是看什么稀奇的事物的眼神一样看着眼前的齐风:“小子,胆色不错啊。行,老子就让你当个明白鬼!”
说罢,披发大汉把齐风被发现的过程一点一滴地说了出来,齐风叹了口气,没想到自己还是露出了这么多破绽,想想自己两世为人,现在竟然连山贼都骗不了,真是可笑。
然而,从实际上来说,这样的结果也并不奇怪,齐风上辈子平日里的社会经验也就顶多会搞一点办公室政治,或是察言观色而已,而眼前的山贼头子可是日日在刀口上讨生活的角色,除了心狠手辣性情残暴之外,平日里的尔虞我诈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齐风的心计在他们面前真的就像小孩子过家家酒一般,要是这么容易就被齐风拿下,那还真是把世界上的其它人都看做低智商的生物了。
齐风听后,叹了一口气:“我真是输得不冤。”
披发大汉饶有兴趣地看了看眼前这个小子,说道:“你这小兔崽子,看起来还真是个人物,我看着你都觉得瘆的慌。可惜呀,你要是能够为我所用,以后一定是山寨数一数二的大将,不过,现在嘛……”披发大汉马上换上了一副恶狼噬人的表情:“你越聪明,我就越留你不得!”
齐风看着披发大汉:“不知道大当家想拿我怎么样?”齐风在很早的时候,便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或者说,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没有怎么在意过他的生死。在他平静的外表下,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
披发大汉听后,狞笑着上前,一把撕开了齐风的上衣,用手里的尖刀,在齐风的胸膛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红的血从伤口大量地涌出,披发大汉看到后,兴奋得扭曲了笑容,用另一只手指往齐风的伤口处狠狠一抹,然后放在嘴里吮吸道:“小孩子的血,多么甜美的味道啊!”
披发大汉的变态之处,在这个屋子里的人都知道,而胸膛被划开的齐风则是痛得跌在了地上,鲜血直流。
披发大汉舔干了齐风手里的血,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小瓶子,看起来很是精致。他打开瓶口,从里面倒出了一颗翡翠色的丹丸,这丹丸出现后,一股清香弥漫在四周,披发大汉看着这丹丸,眼神一会儿渴望一会儿憎恨,还有一丝莫名的恐惧,不过也是瞬间罢了。披发大汉也不多话,上前抓住齐风,捏住他的脸颊,把这颗丹丸一把塞了进去,然后握住齐风的嘴,用劲一捏一提,那颗丹丸就下了肚子。
做完这一切,披发大汉往后走了回去,坐到了吃饭的桌子前,三当家和身后的老独眼都下意识地退了退。这时候披发大汉悠闲地对齐风说:“齐小子,你这么一个人来山寨,要怎么为你村子里的人报仇呢?”
不等齐风接话,披发大汉一边伸出右手摆动着手指,一边用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口气说道:“不用想,你不懂武功,又会医术,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毒了,你这几天把山寨的厨房和水井都摸了个遍吧,哈哈哈,可惜啊,就差这么一步,你就可以成功了!”
说罢,披发大汉往前探了探身子:“本来我想,把你一刀一刀割了,把你的肉和心肝拿来下酒,小孩子的肉,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但是今天,我突然改了主意,我想,你既然想用毒弄死我,我就让你死在原本你想用的方法上,这法子是不是很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披发大汉狂笑起来,笑声震动着整个屋子,齐风还是坐在原地,一言不发。
披发大汉见到齐风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继续说道:“你大概不知道这个药的作用吧。告诉你,这个药,可是你这一辈子都求不来的仙药!你吃下它之后,整个人会慢慢地鼓起来,然后,”披发大汉做了一个慢慢扩大的手势:“嘭的一声,你的整个人就会爆炸掉!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披发大汉又想起了那一年,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把他当做蝼蚁一般百般侮辱,最后利用完了还耍了自己一把,差点害得自己命丧黄泉的事情。亏自己当了那么多天的狗,最后满心欢喜地以为得到了仙药,谁知道是这样的下场,这种遭遇让叱咤风云半生的他如何能忍!仙人他是干不过,但这口邪火无处发泄,于是他跨马提刀,冲下去屠杀了石墩村这个在传说里也出现过什么狗屁仙人的地方!
披发大汉想完了这一切,眼神渐渐变得阴狠下来,盯着齐风,想看到他爆炸的那一幕。
齐风这个时候,坐在地上,血液的不断流逝让他有些体力不支了,不过此时的他,却笑了笑,和眼前的披发大汉说起了话:“大当家,我听说,你很喜欢吃人肉,喝人血啊?”
披发大汉皱了皱眉,不过眼前的齐风同样没有等他回话,也是自己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你杀人的时候,你就舔了那把刀上的血。后来我在清河城学艺的时候,也没少听过你是个喜欢吃人肉喝人血的恶魔这件事情。一直我到了山上,遇见老葛那个说要那我心肝下酒的白痴,我就知道,这些传言并不是空穴来风,这些喽啰,都是和你学的吧?在山寨混的这半年,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个事实。同时前几天,我也从山寨的厨子那里,知道了你吃人肉喝人血的习惯和喜好。”
齐风抬起头,用狼一般的眼神狠狠地盯着眼前的披发大汉:“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里面有一个恶人谷,恶人谷的一个叫大嘴的家伙很喜欢吃人肉,但是后来他自己说,他其实不喜欢吃人肉,但他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他希望别人怕他。果然,他这么做了之后,连恶人谷里武功最高的人都不大愿意惹他。大当家,你是不是这样的呢?”
披发大汉眼神变了,看着齐风,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然而此时,披发大汉突然脑袋一阵眩晕,不由自主地坐下,这个时候,披发大汉仿佛想明白了什么:“你。。。你的血。。。”
齐风终于笑了,笑得像是地狱里面爬出来索命的恶鬼一般:“大当家,我的血,好不好喝呢?”
“大哥!”三当家马上拿出解毒丸给披发大汉服下,然而齐风此时因为失血过多,幼小的身体已经无力支撑自己,只能半趴在地上说道:“哈哈哈,没用的!这是我好不容易从百草堂的禁地里面找到的剧毒,名字叫做登仙台,这种药很有意思,见血而融,可以让一个人的血液变成剧毒,而接触到这个人血液的人,就会死!”
三当家眼神一瞪:“不可能,那你怎么没有事!”
齐风笑道:“哈哈哈哈哈哈!这就是这种药的神奇之处,它可以把一个人变成毒人,但是这个毒人竟然可以存活至少一天时间!可惜啊,我本来想杀掉你们山寨所有的人的,只是没想到,居然还是被你们识破了。还好我早就做出了最坏的打算,在来的时候就服下了它,大不了我猜错了,反正我也打算最近就动手,也不差这么几天时间!就算其它人杀不掉,也要让你这个罪魁祸首偿命!”齐风顶着瘫倒在椅子上,药效发作后,青黑色的纹路已经爬上脖子的披发大汉,眼睛里全是快意。
三当家马上来到齐风这里:“快,小兔崽子,快把解药拿出来!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
齐风一愣,接着仰天就是一阵狂笑,然后拿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三当家:“我拿自己的命来跟你们换,你们以为我会把解药拿给你们吗?反正我这条命也是捡……”话说到一半,齐风的身体忽然不正常地抖了抖,像是什么病要发作的样子。
三当家一时间还不解其意,然而背后的老独眼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连忙撕心裂肺地对三当家吼道:“三当家,那小子吃了仙药,马上就要爆炸了!他血里全是毒!”
三当家脸色大变,“腾”地一声用一种齐风完全无法看见的身法离开了齐风处,来到了门口,回过头看见堂上毒气已经涌上整个脸庞的大当家,当机立断:“走!”说着与老独眼一起飞快地出了屋子,并从外面把房门关上,从声音来看,好像还被飞快地锁住了。
屋里就剩下齐风和披发大汉两个人,披发大汉惨笑道:“小子,你赢了,你真是个疯子,舍得用自己和老子同归于尽……”
齐风强撑着笑了笑,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突然,身体内传来一阵巨大的痛楚,然后很快,他的意识就被淹没了。
披发大汉楞了一下,然后用像是看什么稀奇的事物的眼神一样看着眼前的齐风:“小子,胆色不错啊。行,老子就让你当个明白鬼!”
说罢,披发大汉把齐风被发现的过程一点一滴地说了出来,齐风叹了口气,没想到自己还是露出了这么多破绽,想想自己两世为人,现在竟然连山贼都骗不了,真是可笑。
然而,从实际上来说,这样的结果也并不奇怪,齐风上辈子平日里的社会经验也就顶多会搞一点办公室政治,或是察言观色而已,而眼前的山贼头子可是日日在刀口上讨生活的角色,除了心狠手辣性情残暴之外,平日里的尔虞我诈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齐风的心计在他们面前真的就像小孩子过家家酒一般,要是这么容易就被齐风拿下,那还真是把世界上的其它人都看做低智商的生物了。
齐风听后,叹了一口气:“我真是输得不冤。”
披发大汉饶有兴趣地看了看眼前这个小子,说道:“你这小兔崽子,看起来还真是个人物,我看着你都觉得瘆的慌。可惜呀,你要是能够为我所用,以后一定是山寨数一数二的大将,不过,现在嘛……”披发大汉马上换上了一副恶狼噬人的表情:“你越聪明,我就越留你不得!”
齐风看着披发大汉:“不知道大当家想拿我怎么样?”齐风在很早的时候,便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或者说,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没有怎么在意过他的生死。在他平静的外表下,谁也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些什么。
披发大汉听后,狞笑着上前,一把撕开了齐风的上衣,用手里的尖刀,在齐风的胸膛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红的血从伤口大量地涌出,披发大汉看到后,兴奋得扭曲了笑容,用另一只手指往齐风的伤口处狠狠一抹,然后放在嘴里吮吸道:“小孩子的血,多么甜美的味道啊!”
披发大汉的变态之处,在这个屋子里的人都知道,而胸膛被划开的齐风则是痛得跌在了地上,鲜血直流。
披发大汉舔干了齐风手里的血,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小瓶子,看起来很是精致。他打开瓶口,从里面倒出了一颗翡翠色的丹丸,这丹丸出现后,一股清香弥漫在四周,披发大汉看着这丹丸,眼神一会儿渴望一会儿憎恨,还有一丝莫名的恐惧,不过也是瞬间罢了。披发大汉也不多话,上前抓住齐风,捏住他的脸颊,把这颗丹丸一把塞了进去,然后握住齐风的嘴,用劲一捏一提,那颗丹丸就下了肚子。
做完这一切,披发大汉往后走了回去,坐到了吃饭的桌子前,三当家和身后的老独眼都下意识地退了退。这时候披发大汉悠闲地对齐风说:“齐小子,你这么一个人来山寨,要怎么为你村子里的人报仇呢?”
不等齐风接话,披发大汉一边伸出右手摆动着手指,一边用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口气说道:“不用想,你不懂武功,又会医术,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毒了,你这几天把山寨的厨房和水井都摸了个遍吧,哈哈哈,可惜啊,就差这么一步,你就可以成功了!”
说罢,披发大汉往前探了探身子:“本来我想,把你一刀一刀割了,把你的肉和心肝拿来下酒,小孩子的肉,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但是今天,我突然改了主意,我想,你既然想用毒弄死我,我就让你死在原本你想用的方法上,这法子是不是很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披发大汉狂笑起来,笑声震动着整个屋子,齐风还是坐在原地,一言不发。
披发大汉见到齐风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继续说道:“你大概不知道这个药的作用吧。告诉你,这个药,可是你这一辈子都求不来的仙药!你吃下它之后,整个人会慢慢地鼓起来,然后,”披发大汉做了一个慢慢扩大的手势:“嘭的一声,你的整个人就会爆炸掉!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披发大汉又想起了那一年,那些高高在上的仙人把他当做蝼蚁一般百般侮辱,最后利用完了还耍了自己一把,差点害得自己命丧黄泉的事情。亏自己当了那么多天的狗,最后满心欢喜地以为得到了仙药,谁知道是这样的下场,这种遭遇让叱咤风云半生的他如何能忍!仙人他是干不过,但这口邪火无处发泄,于是他跨马提刀,冲下去屠杀了石墩村这个在传说里也出现过什么狗屁仙人的地方!
披发大汉想完了这一切,眼神渐渐变得阴狠下来,盯着齐风,想看到他爆炸的那一幕。
齐风这个时候,坐在地上,血液的不断流逝让他有些体力不支了,不过此时的他,却笑了笑,和眼前的披发大汉说起了话:“大当家,我听说,你很喜欢吃人肉,喝人血啊?”
披发大汉皱了皱眉,不过眼前的齐风同样没有等他回话,也是自己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你杀人的时候,你就舔了那把刀上的血。后来我在清河城学艺的时候,也没少听过你是个喜欢吃人肉喝人血的恶魔这件事情。一直我到了山上,遇见老葛那个说要那我心肝下酒的白痴,我就知道,这些传言并不是空穴来风,这些喽啰,都是和你学的吧?在山寨混的这半年,我再一次证实了这个事实。同时前几天,我也从山寨的厨子那里,知道了你吃人肉喝人血的习惯和喜好。”
齐风抬起头,用狼一般的眼神狠狠地盯着眼前的披发大汉:“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里面有一个恶人谷,恶人谷的一个叫大嘴的家伙很喜欢吃人肉,但是后来他自己说,他其实不喜欢吃人肉,但他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他希望别人怕他。果然,他这么做了之后,连恶人谷里武功最高的人都不大愿意惹他。大当家,你是不是这样的呢?”
披发大汉眼神变了,看着齐风,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然而此时,披发大汉突然脑袋一阵眩晕,不由自主地坐下,这个时候,披发大汉仿佛想明白了什么:“你。。。你的血。。。”
齐风终于笑了,笑得像是地狱里面爬出来索命的恶鬼一般:“大当家,我的血,好不好喝呢?”
“大哥!”三当家马上拿出解毒丸给披发大汉服下,然而齐风此时因为失血过多,幼小的身体已经无力支撑自己,只能半趴在地上说道:“哈哈哈,没用的!这是我好不容易从百草堂的禁地里面找到的剧毒,名字叫做登仙台,这种药很有意思,见血而融,可以让一个人的血液变成剧毒,而接触到这个人血液的人,就会死!”
三当家眼神一瞪:“不可能,那你怎么没有事!”
齐风笑道:“哈哈哈哈哈哈!这就是这种药的神奇之处,它可以把一个人变成毒人,但是这个毒人竟然可以存活至少一天时间!可惜啊,我本来想杀掉你们山寨所有的人的,只是没想到,居然还是被你们识破了。还好我早就做出了最坏的打算,在来的时候就服下了它,大不了我猜错了,反正我也打算最近就动手,也不差这么几天时间!就算其它人杀不掉,也要让你这个罪魁祸首偿命!”齐风顶着瘫倒在椅子上,药效发作后,青黑色的纹路已经爬上脖子的披发大汉,眼睛里全是快意。
三当家马上来到齐风这里:“快,小兔崽子,快把解药拿出来!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
齐风一愣,接着仰天就是一阵狂笑,然后拿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三当家:“我拿自己的命来跟你们换,你们以为我会把解药拿给你们吗?反正我这条命也是捡……”话说到一半,齐风的身体忽然不正常地抖了抖,像是什么病要发作的样子。
三当家一时间还不解其意,然而背后的老独眼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连忙撕心裂肺地对三当家吼道:“三当家,那小子吃了仙药,马上就要爆炸了!他血里全是毒!”
三当家脸色大变,“腾”地一声用一种齐风完全无法看见的身法离开了齐风处,来到了门口,回过头看见堂上毒气已经涌上整个脸庞的大当家,当机立断:“走!”说着与老独眼一起飞快地出了屋子,并从外面把房门关上,从声音来看,好像还被飞快地锁住了。
屋里就剩下齐风和披发大汉两个人,披发大汉惨笑道:“小子,你赢了,你真是个疯子,舍得用自己和老子同归于尽……”
齐风强撑着笑了笑,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突然,身体内传来一阵巨大的痛楚,然后很快,他的意识就被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