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魏君第一次梳了清爽的马尾辫,刘海后梳,额头全部露出来,很好看的一位姑娘。不过说话时还习惯不看别人眼睛,头略微下低,给人不自信的感觉。
反观云隐,一套合体的手工灰色西装,头发打喱水,干净利落。说话自信饱满,底气十足。在这点上云隐是占优势的。
开庭后,魏君阐述了己方要求赔偿二十万的理由,魏君并没有阐述赔损法理,赔损法理是基本的法理,你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魏君首先说明了小狗价值十万的理由。
魏君称小狗是三万买进,无论是古董字画,还是人类成长,价格都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以人类来说,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死亡的,成年人赔偿价格最高,老人、小孩等赔偿价格较低。根据狗的年龄计算,其正是青壮时期,所以索赔十万是有道理的。另外,根据爱狗协会专家的认定,目前纯种红藏獒也就是死亡的小狗市价在十二万左右,刚出生的小狗价格就是十二万,赔偿十万是非常合理的价格。
小狗在主人家住了八年,和主人两个孩子,男女主人关系非常融洽,已经成为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对于小狗的去世,家人非常伤心,为抚慰家人,所以提出了十万元的精神赔偿。
魏君这个提议有没有道理?有,有一定道理,但是混淆了概念。魏君将狗当成物,又混入了人类赔偿的准则。不过魏君是多点开花,最有利的证据莫过于专家们对小狗价值的认定。一个东西你买的时候是三万,不代表你买的时候他的市价就是三万。
古董捡漏,买古董花费了三万,是卖家不识货,实际上古董市价为三百万。请问,这时候有人把古董砸了,是按照购买价的三万赔偿,还是按照市价的三百万赔偿呢?当然是按照三百万赔偿,魏君出示的专家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是很厉害的一招杀手锏。
曹云:“魏君物和人混淆的提出,为了保护专家价格认定。”
陆一航:“魏君做好了前两个观点被推翻的打算。”
曹云:“现在就看云隐的基础知识扎实不扎实了。”
云隐开始反击:首先狗在法理中属于物权,和人类的赔偿无关。并且人类的赔偿标准有区别是因为青壮年能产生的价值利益比老人和小孩要高。
这点没有问题,有点法律知识就可以反驳魏君。
云隐继续道:“首先我方要求原告出示专家认定的资格,有没有认定市价的资格。另外专家说十二万,是依靠什么数据支持,有什么凭据?我注意到有两位专家是原告方的证人,是不是可以就这个问题出庭作证?”
陆一航和曹云同声道:“哎呀!”
高山杏不明白:“不是很好吗?”
陆一航解释:“重点不在专家,云隐搞错了主次。原告请了两位专家出庭,说明准备很齐全。谁主张谁举证,魏君已经举证了。专家可以说按照去年的交易价格说明小狗市价为十二万。作为被告的云隐很难反驳,法律没规定这个数据是不是标准,但是魏君证人提出了这个定价,是事实,如果云隐没有其他定价的方式,或者更好的方式,法官会采纳唯一一份定价标准。”
专家:这块石头是罕见的石头,在今年一共有两次交易,每颗石头交易价格为一百万。
专家说明了石头的价格,并且说明了价格产生的原因。一个原因罕见,一个原因有交易价。特别是交易价很容易反应一件物品的价值。
云隐要反驳,必须说明两次交易并非同等交易,不能作为参考。这样一来,他要举证的难度就非常高,他要否定存在的是事实。其次云隐必须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定价原则。比如03时候官方表明石头价格是十万,这很有力。但是如果魏君提出04年官方表示石头价格是20万,法官会采纳20万,因为数据比云隐新。
现在魏君证人专家提出小狗在去年的交易价格是十二万一只,云隐再去说八年前小狗成交价为三万,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看似云隐很有自信,实际上这一步是作死。并非犯了忌讳,原告的证人肯定是有利于原告,除非原告律师专业水平不行。被告竟然要求原告的证人出庭作证,这已经是一个大错误。作为被告,应该尽可能的阻止原告证人出庭。
比如云隐可以说,需要魏君先说明证人专家的权威性,才允许证人出庭。魏君必须要证明这点,否则法官是不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等同证人证明的小狗市价作废。如果魏君没有其他准备,小狗就会按照三万价格计算。
曹云:“水货,这是碾压局,一航,你得去当导师,否则挖掘不出魏君的潜力。”至于云隐水准和潜力,到这里为止吧。
陆一航提醒:“曹律师,我是原告代理律师,魏君代表我出庭。”他是以身体不适的原因坐听审席。魏君还在实习期,但是毕竟有律师执照,小案加上原告律师没有提出疑义,法庭也不会过于较真。而且陆一航坐听审位,是削弱了原告力量,并非加强原告力量,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
证人出庭了,两名证人,第一位证人是犬类专家,并且还有东唐大学客座讲师的身份,他介绍了红藏獒的情况,名贵的原因,从科学角度说明了小狗的价值是比较高昂的。另外一位专家是市场专家,他带来了两份书面证据,是交易合同的复印件,去年一共有两只红藏獒幼崽在东唐五区宠物市场交易,一只成交价格为十三万,一只成交价格为十一万。
云隐的错误还在继续,他再一次的抛弃了重点,竟然围绕十三万和十一万的差价质询证人。
曹云:“魏君很贼,魏君前面只说专家是爱狗协会的专家,爱狗协会只是一家民间机构。在云隐看来,应该就是熟悉小狗的自称专家的人。证人出席后,亮了身份,云隐慌了。他知道证人大学客座教授身份的价值,最少代表了学术上认定红藏獒的稀少,他难以提出质疑。只能放过这名证人,第二位证人提出的价格让云隐没有太大的发挥空间。就这么跳过被告询问证人环节,云隐又不甘心。于是就很无力的质询差价。”
陆一航道:“云隐应该稍微留意法官的表情,现在是没有掩饰的表达了自己的不耐烦情绪,希望云隐能停止质询。”
曹云道:“现在是云隐反败为胜最好的一个时机和契机,如果放过证人,云隐回天乏术。就看现在云隐能不能亮剑。”
陆一航道:“我认为云隐不知道自己带了剑。曹律师,魏君的策略是不是很冒险?”
曹云道:“魏君战术是节节后退,她心理承受价格是十万,她先占据二十万的价格,她有很大的撤退和操作空间。只要对方的反击不致命,她就可以合理的让步。精神赔偿是比较无理的要求,一般不被支持,就算支持,也就很少的钱。”
陆一航道:“云隐有点着急了,他会不会就此跳过?他对精神赔偿有把握,很希望进入自己的舒适区域。”
曹云:“成败就这几分钟。”
云隐已经把话说完了,魏君那边没有斩钉截铁的说明,就算是十一万,赔偿十万也不过份。魏君就让云隐去辩论十三万和十一万的区别和原因。等云隐恍然大悟后,就会完全丧失斗志。
云隐终于把目光看向听审席,不过听审席上曹云等人面无表情,如同不认识他一样。云隐在法官两次的询问之下,终于道:“我没有问题了。”
胜负结果因为这句话出来了,没有意外,云隐打掉了精神赔偿。由于精神赔偿难以获得支持,即使获得支持,数额也很小,魏君也没有在上面浪费太多时间。最终法庭裁定,被告支付原告十万元的赔偿,原告支付被告八千元的修车费,最终被告必须支付九万两千元。
这里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审理费。原则上说,谁败诉谁出审理费。以这个案件来说,魏君十万精神赔偿不受支持,等同她在这个环节上败诉,必须支付50%的审理费。加上十万赔偿被扣除了八千,魏君要支付审理费的50%多。
在提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自己提出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提出越高的赔偿,审理费会按照比例增加,封顶两千万,两千万要缴纳千分之五的审理费。所以不能乱开口,我要他赔一亿……(两千万的千分之五计算中……10万?)这样一来,审理费就高达十万,一亿不被支持,你就要承担十万审理费中很大一部分。
但是要低了也不行,你开出十万的赔偿,经过庭审你认为可以提出二十万赔偿,对不起,那要另外开庭。原告提出多少赔偿,是很考究律师能力的一项课目。通常来说普通案子,原告不会在乎小钱。这也是为什么集团商务经济纠纷案子一打就是好几年的原因。那些律师是寸土必争,每一寸都很贵。
……
高山律师所客厅,曹云坐中央长沙发,左边是魏君。高山杏和陆一航各坐左右的独坐沙发。曹云茶几对面放了一条凳子,有靠背为椅子,没靠背为凳子。
云隐乐呵呵的进门,手上提了很多食物,也不看大家,将食物放在茶几上:“大家都在呢?xxx酒楼的招牌菜……”
曹云指板凳。
云隐单拳叉腰,什么意思?
曹云再指板凳,云隐思考三秒,终于坐在板凳上:“喂,我先说,这案子本来就是被告难打。原告可以证明小狗多少钱,被告很难证明小狗不值多少钱。比如有人五万买了狗,我提出证据,魏君就会询问是不是熟人价,是不是纯种……而且我事先查阅了,红藏獒真的很贵。”
曹云问:“狗是红色?”
“是。”
曹云再问:“狗是藏獒?”
“是,怎么了?”
曹云再再问:“所以它就是红色藏獒?”
“嗯……”云隐不明白,有什么不对吗?我是男人,我是亚洲人,我就是亚洲男人。我特油发克,有什么不对?
曹云无奈再再再问:“所以它一定是纯种的红色藏獒。”
“……”云隐仍旧不明白。
陆一航道:“云律师,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告称自己被撞死的小狗是纯种红色藏獒,无论这条小狗是不是纯种红色藏獒,你都必须让对方出具证明。目前没有官方认定的纯种红色藏獒认证书,所以纯种红色藏獒的主张是不受保护的。”既然不受保护,专家开的市场价自然就无效。
魏君道:“我已经打算好了,如果云隐提出质疑,我就通过证人来证明品种是红色藏獒。”
陆一航道:“但是专家无法证明是纯种红色藏獒。”
魏君点头:“是的。专家说,纯和非纯价格相差非常大,纯种上百万,不纯的数百、几千,数万都有。没有市场标准。类似买古董字画,这画是古代人画的,但是不是名人画的,能值多少钱,就看这人画的水准和画家的其他作品,最重要是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商议。云隐是可以守住三万元的,因为我方原告没有很有力的证据。”
云隐思考中。
曹云:“还没想明白?魏君的证人说,去年有两条红藏獒交易价是十一和十三万,一位证人说纯种红藏獒的珍贵。你怎么知道被告撞死的狗和去年交易的两条狗是同一品种?就因为它们都是红色,它们都是藏獒?”
云隐明白了,魏君两名证人提出的证词和被撞死的小狗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只是魏君移花接木。
曹云问:“魏君,你是被告怎么打?”
魏君道:“我首先要质疑三万元买的狗是不是买亏了,按照市场调查,红藏獒因为品种和纯度,从数百元到上百万元不等。原告如果无法提出自己的狗是哪一种品种,我就会说明在八年前交易时候,原告已经上当受骗,这条狗的价值不过几百元。原告必须举证说明自己小狗价值。”
陆一航看云隐提醒:“是价值,不是价格。”两者不一样。前文说的古董,赔偿的是价值,不是赔偿价格。
有个新闻,一位老太太旅游进入玉器店,打坏了一个三十万的手镯,吓晕了过去。当时新闻刚出,很多网友发表了意见,多是对需要不需要负责,是不是乱标价进行讨论。最终结果还是很合理的,宝石协会评估手镯价值十八万。当然还有不少人对十八万质疑,姑且不论宝石协会开的价格对不对。只说原则还是对的,赔偿的不是价格,是价值。
反观云隐,一套合体的手工灰色西装,头发打喱水,干净利落。说话自信饱满,底气十足。在这点上云隐是占优势的。
开庭后,魏君阐述了己方要求赔偿二十万的理由,魏君并没有阐述赔损法理,赔损法理是基本的法理,你损失多少,赔偿多少。魏君首先说明了小狗价值十万的理由。
魏君称小狗是三万买进,无论是古董字画,还是人类成长,价格都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以人类来说,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死亡的,成年人赔偿价格最高,老人、小孩等赔偿价格较低。根据狗的年龄计算,其正是青壮时期,所以索赔十万是有道理的。另外,根据爱狗协会专家的认定,目前纯种红藏獒也就是死亡的小狗市价在十二万左右,刚出生的小狗价格就是十二万,赔偿十万是非常合理的价格。
小狗在主人家住了八年,和主人两个孩子,男女主人关系非常融洽,已经成为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对于小狗的去世,家人非常伤心,为抚慰家人,所以提出了十万元的精神赔偿。
魏君这个提议有没有道理?有,有一定道理,但是混淆了概念。魏君将狗当成物,又混入了人类赔偿的准则。不过魏君是多点开花,最有利的证据莫过于专家们对小狗价值的认定。一个东西你买的时候是三万,不代表你买的时候他的市价就是三万。
古董捡漏,买古董花费了三万,是卖家不识货,实际上古董市价为三百万。请问,这时候有人把古董砸了,是按照购买价的三万赔偿,还是按照市价的三百万赔偿呢?当然是按照三百万赔偿,魏君出示的专家给出的市场评估价是很厉害的一招杀手锏。
曹云:“魏君物和人混淆的提出,为了保护专家价格认定。”
陆一航:“魏君做好了前两个观点被推翻的打算。”
曹云:“现在就看云隐的基础知识扎实不扎实了。”
云隐开始反击:首先狗在法理中属于物权,和人类的赔偿无关。并且人类的赔偿标准有区别是因为青壮年能产生的价值利益比老人和小孩要高。
这点没有问题,有点法律知识就可以反驳魏君。
云隐继续道:“首先我方要求原告出示专家认定的资格,有没有认定市价的资格。另外专家说十二万,是依靠什么数据支持,有什么凭据?我注意到有两位专家是原告方的证人,是不是可以就这个问题出庭作证?”
陆一航和曹云同声道:“哎呀!”
高山杏不明白:“不是很好吗?”
陆一航解释:“重点不在专家,云隐搞错了主次。原告请了两位专家出庭,说明准备很齐全。谁主张谁举证,魏君已经举证了。专家可以说按照去年的交易价格说明小狗市价为十二万。作为被告的云隐很难反驳,法律没规定这个数据是不是标准,但是魏君证人提出了这个定价,是事实,如果云隐没有其他定价的方式,或者更好的方式,法官会采纳唯一一份定价标准。”
专家:这块石头是罕见的石头,在今年一共有两次交易,每颗石头交易价格为一百万。
专家说明了石头的价格,并且说明了价格产生的原因。一个原因罕见,一个原因有交易价。特别是交易价很容易反应一件物品的价值。
云隐要反驳,必须说明两次交易并非同等交易,不能作为参考。这样一来,他要举证的难度就非常高,他要否定存在的是事实。其次云隐必须提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定价原则。比如03时候官方表明石头价格是十万,这很有力。但是如果魏君提出04年官方表示石头价格是20万,法官会采纳20万,因为数据比云隐新。
现在魏君证人专家提出小狗在去年的交易价格是十二万一只,云隐再去说八年前小狗成交价为三万,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看似云隐很有自信,实际上这一步是作死。并非犯了忌讳,原告的证人肯定是有利于原告,除非原告律师专业水平不行。被告竟然要求原告的证人出庭作证,这已经是一个大错误。作为被告,应该尽可能的阻止原告证人出庭。
比如云隐可以说,需要魏君先说明证人专家的权威性,才允许证人出庭。魏君必须要证明这点,否则法官是不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等同证人证明的小狗市价作废。如果魏君没有其他准备,小狗就会按照三万价格计算。
曹云:“水货,这是碾压局,一航,你得去当导师,否则挖掘不出魏君的潜力。”至于云隐水准和潜力,到这里为止吧。
陆一航提醒:“曹律师,我是原告代理律师,魏君代表我出庭。”他是以身体不适的原因坐听审席。魏君还在实习期,但是毕竟有律师执照,小案加上原告律师没有提出疑义,法庭也不会过于较真。而且陆一航坐听审位,是削弱了原告力量,并非加强原告力量,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
证人出庭了,两名证人,第一位证人是犬类专家,并且还有东唐大学客座讲师的身份,他介绍了红藏獒的情况,名贵的原因,从科学角度说明了小狗的价值是比较高昂的。另外一位专家是市场专家,他带来了两份书面证据,是交易合同的复印件,去年一共有两只红藏獒幼崽在东唐五区宠物市场交易,一只成交价格为十三万,一只成交价格为十一万。
云隐的错误还在继续,他再一次的抛弃了重点,竟然围绕十三万和十一万的差价质询证人。
曹云:“魏君很贼,魏君前面只说专家是爱狗协会的专家,爱狗协会只是一家民间机构。在云隐看来,应该就是熟悉小狗的自称专家的人。证人出席后,亮了身份,云隐慌了。他知道证人大学客座教授身份的价值,最少代表了学术上认定红藏獒的稀少,他难以提出质疑。只能放过这名证人,第二位证人提出的价格让云隐没有太大的发挥空间。就这么跳过被告询问证人环节,云隐又不甘心。于是就很无力的质询差价。”
陆一航道:“云隐应该稍微留意法官的表情,现在是没有掩饰的表达了自己的不耐烦情绪,希望云隐能停止质询。”
曹云道:“现在是云隐反败为胜最好的一个时机和契机,如果放过证人,云隐回天乏术。就看现在云隐能不能亮剑。”
陆一航道:“我认为云隐不知道自己带了剑。曹律师,魏君的策略是不是很冒险?”
曹云道:“魏君战术是节节后退,她心理承受价格是十万,她先占据二十万的价格,她有很大的撤退和操作空间。只要对方的反击不致命,她就可以合理的让步。精神赔偿是比较无理的要求,一般不被支持,就算支持,也就很少的钱。”
陆一航道:“云隐有点着急了,他会不会就此跳过?他对精神赔偿有把握,很希望进入自己的舒适区域。”
曹云:“成败就这几分钟。”
云隐已经把话说完了,魏君那边没有斩钉截铁的说明,就算是十一万,赔偿十万也不过份。魏君就让云隐去辩论十三万和十一万的区别和原因。等云隐恍然大悟后,就会完全丧失斗志。
云隐终于把目光看向听审席,不过听审席上曹云等人面无表情,如同不认识他一样。云隐在法官两次的询问之下,终于道:“我没有问题了。”
胜负结果因为这句话出来了,没有意外,云隐打掉了精神赔偿。由于精神赔偿难以获得支持,即使获得支持,数额也很小,魏君也没有在上面浪费太多时间。最终法庭裁定,被告支付原告十万元的赔偿,原告支付被告八千元的修车费,最终被告必须支付九万两千元。
这里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审理费。原则上说,谁败诉谁出审理费。以这个案件来说,魏君十万精神赔偿不受支持,等同她在这个环节上败诉,必须支付50%的审理费。加上十万赔偿被扣除了八千,魏君要支付审理费的50%多。
在提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自己提出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提出越高的赔偿,审理费会按照比例增加,封顶两千万,两千万要缴纳千分之五的审理费。所以不能乱开口,我要他赔一亿……(两千万的千分之五计算中……10万?)这样一来,审理费就高达十万,一亿不被支持,你就要承担十万审理费中很大一部分。
但是要低了也不行,你开出十万的赔偿,经过庭审你认为可以提出二十万赔偿,对不起,那要另外开庭。原告提出多少赔偿,是很考究律师能力的一项课目。通常来说普通案子,原告不会在乎小钱。这也是为什么集团商务经济纠纷案子一打就是好几年的原因。那些律师是寸土必争,每一寸都很贵。
……
高山律师所客厅,曹云坐中央长沙发,左边是魏君。高山杏和陆一航各坐左右的独坐沙发。曹云茶几对面放了一条凳子,有靠背为椅子,没靠背为凳子。
云隐乐呵呵的进门,手上提了很多食物,也不看大家,将食物放在茶几上:“大家都在呢?xxx酒楼的招牌菜……”
曹云指板凳。
云隐单拳叉腰,什么意思?
曹云再指板凳,云隐思考三秒,终于坐在板凳上:“喂,我先说,这案子本来就是被告难打。原告可以证明小狗多少钱,被告很难证明小狗不值多少钱。比如有人五万买了狗,我提出证据,魏君就会询问是不是熟人价,是不是纯种……而且我事先查阅了,红藏獒真的很贵。”
曹云问:“狗是红色?”
“是。”
曹云再问:“狗是藏獒?”
“是,怎么了?”
曹云再再问:“所以它就是红色藏獒?”
“嗯……”云隐不明白,有什么不对吗?我是男人,我是亚洲人,我就是亚洲男人。我特油发克,有什么不对?
曹云无奈再再再问:“所以它一定是纯种的红色藏獒。”
“……”云隐仍旧不明白。
陆一航道:“云律师,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告称自己被撞死的小狗是纯种红色藏獒,无论这条小狗是不是纯种红色藏獒,你都必须让对方出具证明。目前没有官方认定的纯种红色藏獒认证书,所以纯种红色藏獒的主张是不受保护的。”既然不受保护,专家开的市场价自然就无效。
魏君道:“我已经打算好了,如果云隐提出质疑,我就通过证人来证明品种是红色藏獒。”
陆一航道:“但是专家无法证明是纯种红色藏獒。”
魏君点头:“是的。专家说,纯和非纯价格相差非常大,纯种上百万,不纯的数百、几千,数万都有。没有市场标准。类似买古董字画,这画是古代人画的,但是不是名人画的,能值多少钱,就看这人画的水准和画家的其他作品,最重要是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商议。云隐是可以守住三万元的,因为我方原告没有很有力的证据。”
云隐思考中。
曹云:“还没想明白?魏君的证人说,去年有两条红藏獒交易价是十一和十三万,一位证人说纯种红藏獒的珍贵。你怎么知道被告撞死的狗和去年交易的两条狗是同一品种?就因为它们都是红色,它们都是藏獒?”
云隐明白了,魏君两名证人提出的证词和被撞死的小狗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只是魏君移花接木。
曹云问:“魏君,你是被告怎么打?”
魏君道:“我首先要质疑三万元买的狗是不是买亏了,按照市场调查,红藏獒因为品种和纯度,从数百元到上百万元不等。原告如果无法提出自己的狗是哪一种品种,我就会说明在八年前交易时候,原告已经上当受骗,这条狗的价值不过几百元。原告必须举证说明自己小狗价值。”
陆一航看云隐提醒:“是价值,不是价格。”两者不一样。前文说的古董,赔偿的是价值,不是赔偿价格。
有个新闻,一位老太太旅游进入玉器店,打坏了一个三十万的手镯,吓晕了过去。当时新闻刚出,很多网友发表了意见,多是对需要不需要负责,是不是乱标价进行讨论。最终结果还是很合理的,宝石协会评估手镯价值十八万。当然还有不少人对十八万质疑,姑且不论宝石协会开的价格对不对。只说原则还是对的,赔偿的不是价格,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