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见到刘喜,立刻想到了自己数月来辛辛苦苦跑去郊外庙里诅咒之事,她辛苦了半年,结果是这厮长高了,身体比从前壮实了,五官也长开不少,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比从前俊多了,甚至眉宇间还多了些英气,总之,从面相上看,一点儿要倒霉的迹象都没有…。『言*情*首*发

  菊花不死心,走到他的身边儿,死死的盯着他。

  一想到她每天风雨不误的每天去跑去庙里烧香、祈祷,结果就换来了他长高、长帅、长结实的结果,她怎能甘心呢?

  “看什么?你要干什么?”

  刘喜被她怨念的眼神看得发毛,警惕的看着她手中的飞镖,还抱着胳膊退后了一步。

  菊花捏着手中的飞镖,森森道:“看你印堂有没有发黑?大难临头的征兆?”

  刘喜叫起屈来:“嘿,姑娘,你至于吗?我不就是笑笑你的名字吗?再说了,要是你不起那么个搞笑的名字,至于把我笑成那样吗?”

  “搞笑的名字?”

  菊花重复着,面染怒色,她捏着一支飞镖,锐利的镖尖儿指着刘喜,大声质问:“我问你,菊花这名字有什么好笑的?历朝历代多少风流雅士、文人墨客都赞美菊花高洁,怎么到了你这儿,就变得荒诞可笑了呢?你究竟是在笑话我的名字还是在笑话我?我有什么好笑的,嗯?”

  她咄咄逼人的指着他,手中的飞镖几乎戳到他鼻尖儿上了reads;督主有令。

  刘喜向后避了避,真诚的说:“沈小姐,关于菊花这个问题真的是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你不是跟皇后娘娘熟悉吗?要不,等再见到她时你问问她好了。要是皇后娘娘跟你解释完了,你还觉得我笑得不对的话,就任凭您处置,如何?”

  菊花用鼻子“哼”了一声,蛮横的说:“不行,现在就得给我说!”

  “现在,呵呵…。”

  刘喜看了看四周,低声道:“这里的人可不知道我的身份,在别人眼里,沈小姐你一枚大家闺秀,跟个男人在这纠缠不休的,就不怕被人笑话吗?”

  菊花一听,反射似的向后弹了一步,急忙向四周看去。

  果然,有不少双眼睛或明或暗的向她射过来,看得她脸上发热,心里发毛,她无奈的咬了咬牙,恨声道:“好,这一遭便宜你了,你给我等着,等我向采薇问明缘由,看我怎么收拾你!”

  临安府距京城不到八百里,走小路的话,五六天的功夫也就到了,到时候去见见采薇,问问她缘由,要是她的名字真有什么可笑之处也就罢了,要是没有,这个死太监敢诓她,她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争执中,轮到刘喜扎飞镖了,他谦让了一下,说:“沈小姐,轮到在下的了,要不,您先请?”

  菊花不客气的说:“行啊,不过,别指望我会感激你!”

  刘喜翻了翻眼皮,道:“你想多了,我没有指望你感激,女士优先是我一贯的处事原则,而且,你是皇后娘娘的朋友,看在她的面子上我也会让你先来的。”

  菊花怕被人误会她跟刘喜的关系,也不敢跟他交流太多,白了刘喜一眼后,开始专心的射飞镖。

  她相中了小贩的一只红嘴绿毛的鹦哥,记得采薇也有这么一只,她很喜欢,跟爹娘要了几次,但青县这种地方鲜少有卖这种鸟儿的,所以一直未能如愿,今儿只要她的飞镖扎的转盘上画着的那只鹦哥上,这只真的鹦哥就是她的了。

  机会难得,菊花集中了精力,瞄准后抬起手,牟足了劲儿向圆盘扎去。

  “噗——”

  扎到转盘了,可惜,扎偏了!

  飞镖距圆盘上画着的那只鹦哥有一段大约两三厘米的距离,所以,她这一下算是白扎了。

  哎!好可惜啊!

  菊花心里稍微遗憾了一下,打叠起精神继续射reads;医女天下。

  可是不知怎地,手中的飞镖就像中了邪似的,不是扎偏了,就是没扎进去掉下来了,一连把手中的十只飞镖射完,她也没能如愿的扎到她想要的鹦鹉。

  鹦鹉没得着倒也罢了,最重要的是她啥都没中扎到,这手气、这准头…。真是太丢人了!

  菊花红着脸,心虚的偷眼看了看周围的观众,幸好大家都神色如常,没有露出鄙夷的目光来,只有刘喜那厮笑得贼兮兮的,十有*是在笑话她。

  “喂!你笑什么?是不是在笑话我?”菊花一脸怒色的叉起了腰。

  刘喜说:“”哦?我为什么笑你?你有什么好笑的吗?“

  菊花咬牙道:”瞧你那副幸灾乐祸的德性,分明就是在笑话我啥都没扎到,是不是?“

  刘喜摊了摊手,”你非得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不过,老实说,你的准头确实差了点儿,差得简直跟四五岁的孩子一个水平。“

  菊花怒道:”有本事你百发百中啊,自己都还没扎就忙着笑话别人了,我至少还扎到圆盘上两个飞镖呢,没准儿里一个都扎不到呢!“

  刘喜晃了晃自己手中的飞镖,说:”大小姐,我这就扎了,您可看好了,我到底能不能扎到!“

  说着,缓缓的扎了个马步,摆出了一个即将要射的姿势,抬手时,忽然问菊花道:”沈小姐,我可以射你相中的那只鹦哥吗?“

  菊花的脸一黑,没好气道:”当然可以,只要你射得中的话!“

  话音刚落,刘喜手中的飞镖已经”咻“的一下飞了出去,稳稳的扎在了画在圆盘上的鹦哥身上,虽然只是扎在那只鹦哥的尾巴尖儿上了,但是却也算是扎上了。

  ”哎呦,虽然只扎到尾巴尖儿了,但是也扎到了!“

  刘喜得意的叫了起来,那小人得志的模样看在菊花的眼里刺眼极了。

  ”呵呵,公子,恭喜了,这鸟,是您的了。“

  小贩脸上的笑跟刻上的似的,把那只装着鹦哥的笼子送了过来,强挤的笑容下,是难以掩饰的肉痛。

  ”多谢了!“

  刘喜拎过鸟笼,笑呵呵的把鹦哥放在了他跟菊花的腿间,接着去射别的。

  这下子,菊花郁闷了。

  她很看不惯刘喜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他一定是见她连射十次不中,故意把她心心念念的东西赢来,摆放在她面前刺激她的,这用心,真是——太恶毒了!

  菊花磨牙气了一会儿,但情绪很快被脚下那只翠绿的鹦鹉给吸引过去了。

  不得不说,这只鹦鹉太漂亮了,翠绿色的羽毛像翡翠打造的似的,红红的喙弯弯的,好像用红宝石雕刻出来的,还有它那两颗漆黑的圆眼睛,像极了像两颗圆圆的黑豆,亮晶晶的,好看极了。

  大抵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菊花瞧着笼子里乖巧漂亮的鹦鹉,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想要,不觉情不自禁的蹲下身子,逗弄起那它来reads;九重昆仑[修仙]。

  不知不觉中,刘喜射完了手中的飞镖,赢了一大堆好玩意儿,他见菊花正蹲在地上逗他的鹦鹉,遂带笑不笑的说:”沈小姐,您看完没儿?在下已经射完了,要回客栈去了。“

  说完,不顾菊花不舍的表情,拎起鸟笼,大摇大摆的向人群外走去。

  看着鹦鹉被拎走了,菊花忍不住出声道:”哎……你,等一下…。“

  刘喜回过头,挑眉道:”沈小姐还有事儿?“

  菊花咳了一声,有点儿难为情的说:”那个,你看哈,你现在客居在外,养只鹦鹉在身边,会不会……不方便啊……“

  其实,她是很想把这只可爱的鸟买下来,但是她知道刘喜不缺银子,不会卖给她;朝他开口要就更不可能了,两人已经结下梁子,这会儿她要是开了口,他非但不会把鹦鹉给她,还会奚落她一顿呢。

  菊花为难着,脸一阵红一阵白的,正纠结着,刘喜提了提笼子,直截了当的问她。

  ”你想要?“

  菊花不自然的扯了扯嘴角,艰难的点了点头:”呃……嗯……“

  刘喜闻言,一本正经的说:”这种事儿,我得跟我娘子商量一下!“

  一听他有娘子,菊花被吓了一跳,她结结巴巴的说:”你…。不是…。那个…。那个……“

  当着众人的面儿,她没有说出”太监“二字来,吭哧了半天,接着道:”那个…。没有…。娘子吗?“

  刘喜面不改色的说:”对呀,所以,没的商量喽!“

  说完,拎着鸟笼一摇三晃的去了。

  菊花被气坏了,刚想追上他跟他吵,却见他已经走到了父亲身边儿,跟父亲寒暄起来。

  菊花一跺脚,气恨的站在了一边儿,因为父亲虽然宠她,却不许她胡闹,更不许她随便得罪官场上的人。

  刘喜和沈大人不知说了什么,谈得很是投机,不时的传出他们的说笑声,说了一会儿,刘喜向沈大人告辞了,临行前把自己的鹦鹉赠给了沈大人。

  刘喜走后,沈大人把笼子递给了菊花,道:”给你,拿着吧!“

  这下子,菊花怔住了,她没想到刘喜突然改变想法,把鹦鹉给了她,难不成是父亲说了什么吗?

  菊花接过笼子,试探着问:”爹,您跟那个死太,呃,我是说,那个刘公公,他跟您说什么了?怎么会这么好心的把鹦鹉给咱们呢……“

  沈大人道:”刘公公跟爹说,他认识一位夫人,长的很像你,可性子却跟你是天差地隔,爹也不知道他所谓的天是你,还是地是你,所以就跟他打着哈哈了,哦,对了,你们俩刚才说什么了,爹看你们说得挺热闹的…。“

  闻言,菊花咳了一声,说:”爹,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

  翌日四更

  采薇到达了岭北的王城,此时才刚到十一月,岭北就已经天寒地冻,滴水成冰了,幸好采薇早就预见了这种气温,昨晚从青县出发时,特意穿了几层大毛衣裳,脑袋也裹得严严实实的,连眼睛都没露出来reads;倾钗容华。

  所以,即便是在虎背上吹了大半夜的冷风,即便是昨夜岭北天降大雪,也分毫没有冻到她。

  到达王城的时候,天还没有亮,街道上空无一人,采薇把白毛虎收进空间,自己也闪进去了。

  空间里,三个包已经就醒了,正有模有样的坐在桌前,吃着父皇做给他们的爱心早餐,见采薇进来了,父子四个都露出欢快的笑容。南宫逸上前,帮她脱去了身上厚厚的几层大毛皮衣,心疼的说:”娘子,这一夜辛苦了,快去洗手吃早饭吧!“

  采薇看了看桌子上丰盛的早餐,笑道:”呦!大清早的就做这么好吃的东西引诱我们吃,是想让我们变成大胖子吗?“

  南宫逸说:”胖点儿有什么不好的,蜜桃似的,水嫩嫩的,总比干瘪的强吧!“

  一听男人这不正经的话,采薇赏了他一记白眼,转过身去逗弄几个包子,不肯再理他了,

  明珠见母后在看他们,急忙向她伸出了肥短的胳膊要她抱,嘴里还一叠声的嚷着:抱抱抱抱抱……”

  瑾儿是个小男子汉,不屑于跟妹妹争宠,也没有让采薇抱,他像个小大人儿似的,笨拙的举起个大包子,一字一顿的对采薇表达着自己的想法:“娘,七包包——”

  采薇眉眼弯弯的抱起肉呼呼的明珠,弯腰就着瑾儿的小手儿,在包子上咬了一口,夸张的砸吧着嘴儿,道:“嗯,真香香啊,瑾儿喂给娘的包子最好吃了……”

  一边儿的瑜儿眨巴着大眼睛,看了看,慢吞吞的对采薇撅起自己粉润润的嘴巴,嘴里“呜呜”着,示意要“香一个”,表示他也能给母后香香!

  采薇当即幸福的蹲在他的身边儿,笑逐颜开的跟瑜儿使劲儿的亲了一个,看得南宫逸眼睛都有点儿冒绿光了,第一次觉得儿子不如女儿好!

  为了犒劳采薇昨夜的辛苦,男人起床后,特意在菜地里割了一把新鲜的酒菜,又在树林里找了几枚野鸡蛋,烙了一小盆儿的韭菜盒子,还煮了米粥、牛奶,蒸了两屉包子,一屉肉馅儿的,一屉素馅儿的,给自己的老婆孩子们做早餐。

  对于厨艺,南宫逸无师自通,在这方面,他有很强的天赋,经他嘴巴吃过的东西,琢磨一阵子后都能被他给做出来,而且做得无论外观还是味道,都分毫不差。

  为此,采薇常开玩笑说她上辈子是个顶级的大厨,而在这位顶级大厨的喂养下,她的身材已经有点儿偏胖了。

  她曾经为此苦恼过,也想过要减肥、做瑜伽什么的,但南宫逸却说,女人胖一点儿好,胖人有福气,而且还信誓旦旦的说,他最喜欢她胖的时候的样子,在他看来,她怀孕的那几个月是她这一辈子最美的时候。

  采薇虽然不认为胖好看,但是见男人说得那么真诚,就把减肥的念头打消了,减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而且像她这种每天要看三个孩子,还要打理整个儿后宫事物的女人,几乎经常体力透支,全仗着每天吃进肚子里的那些食物来补充热量了,要是再节食减肥的话,一定会对身体有损伤的reads;奇楠香!

  而南宫逸的想法是,不管她是什么样子,在他的眼中永远都是最美的,只要她能健健康康的跟自己过完一辈子,就算她变了大胖子,他也会爱她如昔的。

  采薇洗了手,开始享用夫君给她精心准备的早餐,因为每日的运动量大,她现在的饭量也变得大起来,两张韭菜盒子,一杯牛奶,一只素馅儿的包子外加小菜若干,轻而易举的就被她吃下去了。

  刚吃完,南宫逸就辇她去补觉了,昨天她骑着虎跑了大半夜,男人都要心疼死了,偏又代替不了她,所以,也只能在别的方面多关心她,补偿她了。

  怕吵到她休息,采薇一进屋,南宫逸带着三个包子到树林中去玩儿了,树林里有野兔、野鸡,孩子们可以追着玩儿;还有草莓、蓝莓等浆果,也都是孩子们爱吃的,他们常常自己在树林里爬来爬去的寻找这些东西吃,一完儿就是一两个时辰,很好照管的。

  采薇美美的睡着了,许是昨夜太累的缘故,这一觉一睡就睡了三四个时辰才醒过来。

  这其间,男人已经带着孩子们从树林里回来,又带着他们到温泉去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会儿澡,帮他们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哄着几个包子吃了点儿水果和糕点。

  几个包子玩儿了几个时辰,也都累了,吃饱后,终于都体力不支的睡着了。

  男人为了给他们做早餐,也早早的起来了,如今见娘子和包子们都睡了,自己便悄悄的走进采薇的闺房中,脱了鞋子上她,抱着采薇又补了一觉……

  采薇醒来后,见南宫逸睡得正香,便蹑手蹑脚的起了身,换了衣服悄悄的出了空间。

  趁着他们都在睡觉,她先去了杜家,找到了负责玻璃库房的杜永奇,让他带着自己去提货。

  几个月没来了,库压的玻璃比上一次压的还要多,为了安放这些玻璃,拓跋弘特意又修了两座大库,加上之前的四个库,整整六座大库都,如今被装的满满登登的,她要是再不来,怕是就要修第七座大库了。

  采薇将这一百六十多万的玻璃收了进去,将空间周围的空地都给摆满了,还压到了一些花花草草。

  收完玻璃,采薇跟杜永奇聊起了家常来。她很想知道杜美人和杜月娘的现状,杜家的这两个女人,如今都做了大汗的女人,不晓得日子过得怎么样了?

  萨克努是一个标准的种马,不可能一辈子忠于一个女人的,更何况杜月娘也没有值得他一辈子只独宠她一人的特殊人格;拓跋弘也一样,虽然眼下他挺敬重和宠爱杜美人的,但他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大男子主义思想,绝不会允许自己这辈子就只她一个女人。

  采薇是杜永奇一家的恩人,杜永奇对她非常敬重,所以,他一五一十的回答了采薇所有的疑问,一点儿都没有避讳和隐藏。

  据他说,杜月娘现在已经贵为辽丹的阏氏了,生活的很好,但她的儿子已经不是萨克努大汗唯一的儿子了,辽丹王宫的后宫中,又有两个身份贵重的妃子生下了王子,还有四五个女人在怀孕,将来会怎么样还未可知呢…。

  采薇听了,不觉为杜月娘担忧起来,对杜月娘,她还算是多少有些了解的,水一样温柔的女子,美则美矣,却没什么智谋和手段,这样的女人待在深宫,就算有儿子傍身,也终究长久不了的。若真个有哪个出身高贵的妃子起了夺嫡的野心,她十有*不会是人家的对手的reads;俏金枝。

  如今,只能祈祷萨克努对她的宠爱能长久些,有他的庇护,就算是有人想动她们娘俩,也会顾及萨克努的;但是,一旦萨克努厌弃她了,她的阏氏之位,她儿子的大王子之位,必将成为他们母子夺命的咒符。

  采薇与杜月娘不是很亲近,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希望杜月娘和她的儿子能好好的,所以,她暗中盘算着,给杜月娘送一些空间产的养颜花茶过去,再把觅芳斋最好的胭脂挑出几盒给她送过去。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只要她能一直漂漂亮亮的,萨克努就算想厌弃她,也舍不得她那张美丽的脸的……

  杜美人也被拓跋弘大汗封了阏氏,拓跋弘不像萨克努那种马,后宫中并无多少人,能与杜美人争宠的女子也不多。

  但是,杜美人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她虽然抓住了青春的尾巴,得以嫁给一位大汗做了阏氏,但是,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没有多少青春的岁月了。

  只是,不管保养的有多好,她还是会越来越老,越来越难看,就算拓跋弘在女色上不是很在意,但他的阏氏年老色衰了,他还是会觉得郁闷、没面子的。

  所以,花茶和胭脂什么的,也得给杜美人儿准备一份儿,从前杜美人对她很好,采薇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对杜美人未来的幸福自然也格外上心,除了跟月娘一样的花茶和胭脂,她还会给她留点儿空间产的粮食、美酒,这些东西可以帮她排除体内的垃圾,让她变得越来越通透、白皙,也就会放慢衰老的速度,让她尽可能的多受几年的宠……

  从前的理国公杜如海,现在跟廖姨娘像夫妻似的生活在一起了,经历了抄家流放后,早就没有从前做国公爷时的骄横跋扈了,如今他是奴籍,而廖姨娘是良民,从身份上来讲,他还不如廖姨娘呢。所以,半辈子的骄傲和尊严,都被他乖乖的收起来了,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安安分分的小老头儿,每天带着他的三个嫡出儿子和孙子们,到库里帮着杜永奇查点玻璃,收工后乖乖的回去吃饭、睡觉,从他的身上,一点儿都不看不到从前那威风八面的影子了。

  杜永邦、杜永志和杜永春在这次被抄家流放的变故中,都受了不小的刺激,一度消沉不已。后来,听闻杜月娘做了辽丹的阏氏后,兄弟几个的心思渐渐活泛起来,杜永志还肖想要去辽丹做个国舅,但是一到当初他们是怎么对待杜月娘的,就把这份儿念头给打消了。

  当初,他们差点儿把月娘嫁给一个土埋脖颈的老头子,饶是杜月娘温柔心善,这件事儿也不会轻易忘记的;而且,连月娘的正经哥哥杜永奇都没去打抽风呢,混个一官半职的当当呢,他们又算哪根葱呢?

  没多久,杜美人在蒙奴的王帐里受了宠,兄弟几个又跃跃欲试了。

  哪知,杜美人是个深明大义的,情知几个哥哥是朝廷的要犯,怎敢让拓跋弘重他们?所以,毫不客气的训斥了他们一顿,把几个心怀着出头美梦的哥哥训得灰头土脸的,灰溜溜的回去了,而且以后再也不敢动别的心思了!

  如今的杜家,杜永奇是一家之主,在家里什么事儿都由他说的算,杜永邦兄弟几个寄居与人下,早就不敢像从前那般对待对杜永奇一家了,现在的他们,对廖姨娘一家毕恭毕敬,小心翼翼的,也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谦卑的态度,杜永奇才勉为其难的收留了他们,不然,把他们赶出去。他们就得像其他的奴隶似的,住在大工棚子里,跟别的要犯一起吃,一起住,一起熬过漫长的后半生……

  采薇跟杜永奇聊了一会儿,辞了他只身一人去王帐,想把这批玻璃的账目跟大汗拓跋弘结了reads;微臣有喜。

  这一次的玻璃积压的很多,足有一百六十多万块,好在采薇在全国各地都开设了玻璃店,不然,这么多的玻璃光指着在京城卖,非得滞销了不可。

  宝座上

  拓跋弘接过采薇递上来的一百多万两的银票,心中十分满意,自从跟采薇合作,岭北已经越来越繁荣、越来越昌盛了,百姓们也都渐渐的脱离了游牧生活,变得像大晋人那样,安居乐业起来,现在,用日新月异这个词来形容岭北这两年的发展,一点儿都不足为过。他也越来越庆幸自己当初明智的选择,没有顽抗到底,而是选择了向采薇投降,跟采薇合作。

  不然,又哪会有现在的好日子过呢!

  付完银子,采薇又从空间里选了几样宝贝,送给了拓跋弘,这些宝贝中,有一套通体翠绿的翡翠碗筷儿、盘盏;有一只金丝楠木打置的摇篮;有两棵三百年衣裳的老参;还一件冬暖夏凉的珍珠衫。

  几样宝贝每一件都价值连城,在岭北的整座王帐里,也根本找不出一件儿与之媲美的宝贝来。

  拓跋弘见采薇出手阔绰,客气说:“皇后娘娘这是何故?为何突然给本汗送上如此贵重的礼物呢?”

  采薇笑道:“听闻小王子降生了,本宫和皇上还未来得及送添盆儿之力,些许小物,算是我跟皇上的一点儿心意,大汗若不嫌弃,就请收下吧!”

  如此贵重的宝物,拓跋弘又不疯不傻,当即乐呵呵的收下了。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闲话,采薇忽然听到空间里南宫逸和孩子们说话的声音,知道是他们醒来了,便起身向拓跋弘告了辞,迤逦着出王帐去了。

  离开王帐,她走了一会儿,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闪进了空间里。

  这会儿,几个包子已经撒了尿,喝过了水,南宫逸已经帮他们穿戴好,正等着采薇呢!

  “你去哪了?怎么趁着我们睡着了自己溜出去了?”

  采薇抱起了明珠,笑道:“去办点儿公事,你们跟着去了也没意思,还不如留在空间睡觉呢。现在我把事儿办完了,剩下的时间就是陪你们在岭北玩儿,岂不是更好?”

  ------题外话------

  《宠上懒妃》洛耶儿

  林晩卿,21世纪最为慵懒的“伪特工”,一朝穿越,竟然化身国公府的大小姐嫁给了当朝的病皇子!

  可惜,刚过了几天清闲日子就被告知她是当朝的郡主!

  前有渣男挡路,后有恶女追赶,让她有觉睡不得,有床躺不得。

  枉她花费心力的处理了“家庭纠纷”,整理了“家庭财产”,震慑了“叔婆婶姨”,打跑了“侍妾小三”,敢情是为他人做嫁衣!

  无奈!

  本想撒手跑路,却不想身后跟屁虫接二连三不断,各种软磨硬泡……

  终于,林晚卿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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