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一个人匆匆地前来拜访陈风,朝廷的礼部尚书。腦中
先客气了一番,王爷回应天,因为太急了,礼部没有来得及迎接,真是该死,接着,就说到请陈王爷到应天城内,到自己家里,暂住几日。
皇上给的圣旨是要把王爷接进城来,但是,接到哪里去,并没有说,礼部尚书自己擅作主张,决定接到自己的府邸里去。
陈风听到礼部尚书的话,只是笑了笑,然后谢绝了这个家伙的好意,请他回去转告皇上,陈风性子随和,喜欢在野外露营,这样更有感觉。
礼部尚书不明所以,但是,陈王爷不肯去,他也不能硬逼,只能是讪讪地笑着回去了。
傍晚的时候,陈风的营地里,飞来了一只信鸽,信鸽腿上绑着的一封信,说了陈风的行踪被锦衣卫跟踪,以及赵一德是陈风手下奸细的事。
看来,韩娥的行动,也是非常迅速的,这么就知道了,而且,还给自己发了信。
陈风仰望天空,听着鸟鸣虫叫,心情格外地舒坦。
第二日。
天刚亮,应天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集起了一群人。
这些人,身着上好的杭州丝绸,大多都是大腹便便,用手拿着一把折扇,不停地扇着风。
其实,现在根本就不热,他们这番动作,自然是要表示出自己的温文尔雅来。
“李老板,你也去啊?”人群之中,他们都在相互地交流着。
“是啊,张老板,这次能够跟陈王爷见面,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啊,陈王爷讲一句话,就够终身受用的了。”李老板说道。
这番话,让别人要是听到了,简直就是无耻之极,不愿耳闻,但是,这李老板这么说,周围的人,还立刻就附和起来了。
他们能够请到陈王爷,那自然都是极有身份的人,家里做的,都是大生意。
身后,跟着仆人,拿着一个刚刚打造好的铁箱子,虽然嘴上不说什么话,却都是心里暗暗称奇。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老爷就是天大的人了,而这人,现在还要去外面搞什么烧烤,说是要亲自动手,简直就是让人无法相信的事了。
而直到现在,听到说起陈王爷,他们才在心里有些了解。
突然,人群中一阵喧嚣。
“沈公子。”
“沈公子来了。”
“沈公子早啊。”这些人纷纷地打招呼。
“沈公子,今日能去见王爷一面,还都是您的功劳啊。”李老板好容易凑到了身边,赶紧说道。
沈旺一看,是应天城内最大的粮商李富,这个人,本来叫李福,后来,看到沈旺的父亲沈富致富了,把问题归结到名字上,就将自己改名叫了李富,结果,改了名字之后,还真做成了几件大生意,迅速地富起来了。
“我只是给大家传话而已,能够见到陈王爷,这是我们的荣幸。”沈旺说道。
沈旺也没有想到,居然城门口这么多人,而往日里,城门早就该开了,今日,怎么这般地晚了?
还好,只晚了半个时辰,城门还是开了,城内的这些大老板们,纷纷地出城。
一时间,城门口水泄不通,那些等待进城的人,看到不断出来的人,居然谁都挤不进来。
“小婵,外面怎么回事?”外面等待的一个轿子里,传来了一名女子的声音。声音虽然不高,却让每一个听到的人,都能够感觉到酥到了骨子里去,整个应天城的人,都以能够听到这人的声音为荣,她就是秦淮第一艳,叶诗诗。
叶诗诗是住在这么早进城,就是因为此事,前两日的时候,她去了平江,购买胭脂水粉,这种事,叶诗诗总喜欢自己做,虽然应天城也有,但是,平江的胭脂水粉,很多都是从海外运来的,非常独特,叶诗诗很喜欢。
接到了消息,叶诗诗就赶回来了。昨天晚上到了应天,但是天色黑了,只好在城外住了一晚,这天亮了,才准备回去。
秦淮十里,是在城内,这是最繁华的烟花之地,不过,在城外的秦淮河畔,也是很热闹的。
“小姐,我也不知道,不过,看这婿城的人,都是江南有名的大老板。”丫鬟小婵说道。
大老板?轿子里的人,悄悄地撩起窗帘的一个角来,顿时,外面看得一清二楚,果然,都是那些大老板们,很多她都见过,其中还看到了李老板,这人还想给自己赎身,但是,一听说自己的身价,就没了下文。
这些人,彼此之间也没见有现在这么亲热啊,而且,这么成群结队地出城去,难道是要一起做什么大买卖?
突然,叶诗诗又想起前几日,他们说要在楚风楼里宴请一位重要的客人,难道,是去见这客人?
又望了一眼,叶诗诗突然看到了人群之中,那个张老板手下的仆人,跟小婵很合得来。
而这个仆人,走在了最后面。
“小婵,上去悄悄地问问。”叶诗诗向小婵努了努嘴,用眼睛示意了一下。
小婵会意,轻地跑了过去,一阵风般,荡漾着青春的气息,小婵虽然是个丫鬟,也长得非常标致。
很,小婵就回来了,向叶诗诗说道:“他们是去城南十里坡,一起去野游烧烤的,据说还有一个什么王爷在那里等着他们。”
王爷?顿时,叶诗诗就想起一个人来,现在,整个大明朝,就一个王爷吧?
而且,这个陈王爷,当初就是靠烤羊肉串起家的,现在,又是烧烤,肯定是陈王爷!
虽然叶诗诗是秦淮第一艳,但是她毕竟还是个民间女子,和这陈王爷之间的地位,可是隔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叶诗诗却好奇了,这陈王爷,放下身段,来个什么野外烧烤,还是和这些老板们,他们肯定是有要事相商。
“我们也去看看热闹。”叶诗诗说道。
“小姐…”小婵听到小姐说要跟上去,觉得很不合适,立刻想要阻止。
“小婵,你回楚风楼去报信。”叶诗诗说道。
“小姐,小婵还是在一边服侍您吧。”听到一言不合,小姐就要赶自己走,小婵立刻就改变了主意。
叶诗诗没说话,将轿子的帘子放下,轿夫们在小婵的带领下,跟在了那队伍的后面,一起走去。
这些老板们,有的是骑马,也有的是坐轿子,而且,貌似也有的不认识,所以,叶诗诗的轿子,跟在这些人里面,居然没有人发现,被混入了别人。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着十里坡前去。
这番过去,到了十里坡的时候,就已经到辰时了。
远远地,就可以望见,那山坡周围,已经被手拿火器的士兵包围了,在山坡的正中,一大片的空地里,那正在驻足欣赏那山坡上盛开的桃花。
陈王爷!陈王爷来得比自己都早,这让这些商人们,顿时就脸上一阵不好意思。
怎么能让陈王爷等着呢?
不过,也不能怪自己,本来,自己是早早地就要来的,但是,城门不开,自己也出不来啊。
他们心中有些不安,谁也不敢再坐轿子或者骑马了,纷纷从马背上下来,从轿子里出来,恭恭敬敬地向山坡上走去。
“小姐,到了,我们怎么办?”小婵问道。
小姐说是要跟上去,现在,人家都下去了,己方要么就此打住,离开这里,要么就是下轿子,想要在轿子里面进去,那是不可能的。
“落轿。”轿子里面,叶诗诗说道。
小婵将轿帘打开,只见小姐已经将一块刚刚买来的丝绸,披到了头上,只露出了两只眼睛,然后,手里抱着琵琶,就这般地走了出来。
她走得很慢,故意落后前面人很多。
此时,前面的那些富商们,都在注视着上面的陈王爷,谁都没有向后看,因此,也没有发现,他们的队伍之中,居然混进了一个人来。
“狗儿哥,抱歉,来晚了,让王爷久等了,请王爷恕罪。”沈旺在最前面走着,他已经看到了那守在路口的,是这次来的神机营的首领,刘狗儿。
听到沈旺的话,刘狗儿说道:“现在时辰刚到,还不算晚,不过,王爷已经下令,各位不能带自己的仆人,得自己搬着烤箱,带着竹签和木炭进去。”
刘狗儿声音洪亮,后面的人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露出了苦瓜脸。
此时,他们正在摇着折扇,心里抱怨着刚刚走的路有些太急了,好累,一会儿进去,是否要歇一下才行。拉了拉衣服的领子,希望不要在王爷面前显得自己衣冠不整。
现在,要自己扛着烤箱,提着竹签和木炭,走上山坡去,那就有些为难了。这都是下等人干的活儿,虽然他们商贾也不算高贵的人,但是,这种态度,早就养成了,现在,要他们亲自干这体力活儿?这,这怎么可能?顿时,他们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说什么好,王爷这是在对他们迟到的一种惩罚吗?
先客气了一番,王爷回应天,因为太急了,礼部没有来得及迎接,真是该死,接着,就说到请陈王爷到应天城内,到自己家里,暂住几日。
皇上给的圣旨是要把王爷接进城来,但是,接到哪里去,并没有说,礼部尚书自己擅作主张,决定接到自己的府邸里去。
陈风听到礼部尚书的话,只是笑了笑,然后谢绝了这个家伙的好意,请他回去转告皇上,陈风性子随和,喜欢在野外露营,这样更有感觉。
礼部尚书不明所以,但是,陈王爷不肯去,他也不能硬逼,只能是讪讪地笑着回去了。
傍晚的时候,陈风的营地里,飞来了一只信鸽,信鸽腿上绑着的一封信,说了陈风的行踪被锦衣卫跟踪,以及赵一德是陈风手下奸细的事。
看来,韩娥的行动,也是非常迅速的,这么就知道了,而且,还给自己发了信。
陈风仰望天空,听着鸟鸣虫叫,心情格外地舒坦。
第二日。
天刚亮,应天城的城门口,就已经聚集起了一群人。
这些人,身着上好的杭州丝绸,大多都是大腹便便,用手拿着一把折扇,不停地扇着风。
其实,现在根本就不热,他们这番动作,自然是要表示出自己的温文尔雅来。
“李老板,你也去啊?”人群之中,他们都在相互地交流着。
“是啊,张老板,这次能够跟陈王爷见面,真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啊,陈王爷讲一句话,就够终身受用的了。”李老板说道。
这番话,让别人要是听到了,简直就是无耻之极,不愿耳闻,但是,这李老板这么说,周围的人,还立刻就附和起来了。
他们能够请到陈王爷,那自然都是极有身份的人,家里做的,都是大生意。
身后,跟着仆人,拿着一个刚刚打造好的铁箱子,虽然嘴上不说什么话,却都是心里暗暗称奇。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老爷就是天大的人了,而这人,现在还要去外面搞什么烧烤,说是要亲自动手,简直就是让人无法相信的事了。
而直到现在,听到说起陈王爷,他们才在心里有些了解。
突然,人群中一阵喧嚣。
“沈公子。”
“沈公子来了。”
“沈公子早啊。”这些人纷纷地打招呼。
“沈公子,今日能去见王爷一面,还都是您的功劳啊。”李老板好容易凑到了身边,赶紧说道。
沈旺一看,是应天城内最大的粮商李富,这个人,本来叫李福,后来,看到沈旺的父亲沈富致富了,把问题归结到名字上,就将自己改名叫了李富,结果,改了名字之后,还真做成了几件大生意,迅速地富起来了。
“我只是给大家传话而已,能够见到陈王爷,这是我们的荣幸。”沈旺说道。
沈旺也没有想到,居然城门口这么多人,而往日里,城门早就该开了,今日,怎么这般地晚了?
还好,只晚了半个时辰,城门还是开了,城内的这些大老板们,纷纷地出城。
一时间,城门口水泄不通,那些等待进城的人,看到不断出来的人,居然谁都挤不进来。
“小婵,外面怎么回事?”外面等待的一个轿子里,传来了一名女子的声音。声音虽然不高,却让每一个听到的人,都能够感觉到酥到了骨子里去,整个应天城的人,都以能够听到这人的声音为荣,她就是秦淮第一艳,叶诗诗。
叶诗诗是住在这么早进城,就是因为此事,前两日的时候,她去了平江,购买胭脂水粉,这种事,叶诗诗总喜欢自己做,虽然应天城也有,但是,平江的胭脂水粉,很多都是从海外运来的,非常独特,叶诗诗很喜欢。
接到了消息,叶诗诗就赶回来了。昨天晚上到了应天,但是天色黑了,只好在城外住了一晚,这天亮了,才准备回去。
秦淮十里,是在城内,这是最繁华的烟花之地,不过,在城外的秦淮河畔,也是很热闹的。
“小姐,我也不知道,不过,看这婿城的人,都是江南有名的大老板。”丫鬟小婵说道。
大老板?轿子里的人,悄悄地撩起窗帘的一个角来,顿时,外面看得一清二楚,果然,都是那些大老板们,很多她都见过,其中还看到了李老板,这人还想给自己赎身,但是,一听说自己的身价,就没了下文。
这些人,彼此之间也没见有现在这么亲热啊,而且,这么成群结队地出城去,难道是要一起做什么大买卖?
突然,叶诗诗又想起前几日,他们说要在楚风楼里宴请一位重要的客人,难道,是去见这客人?
又望了一眼,叶诗诗突然看到了人群之中,那个张老板手下的仆人,跟小婵很合得来。
而这个仆人,走在了最后面。
“小婵,上去悄悄地问问。”叶诗诗向小婵努了努嘴,用眼睛示意了一下。
小婵会意,轻地跑了过去,一阵风般,荡漾着青春的气息,小婵虽然是个丫鬟,也长得非常标致。
很,小婵就回来了,向叶诗诗说道:“他们是去城南十里坡,一起去野游烧烤的,据说还有一个什么王爷在那里等着他们。”
王爷?顿时,叶诗诗就想起一个人来,现在,整个大明朝,就一个王爷吧?
而且,这个陈王爷,当初就是靠烤羊肉串起家的,现在,又是烧烤,肯定是陈王爷!
虽然叶诗诗是秦淮第一艳,但是她毕竟还是个民间女子,和这陈王爷之间的地位,可是隔了十万八千里。
但是,叶诗诗却好奇了,这陈王爷,放下身段,来个什么野外烧烤,还是和这些老板们,他们肯定是有要事相商。
“我们也去看看热闹。”叶诗诗说道。
“小姐…”小婵听到小姐说要跟上去,觉得很不合适,立刻想要阻止。
“小婵,你回楚风楼去报信。”叶诗诗说道。
“小姐,小婵还是在一边服侍您吧。”听到一言不合,小姐就要赶自己走,小婵立刻就改变了主意。
叶诗诗没说话,将轿子的帘子放下,轿夫们在小婵的带领下,跟在了那队伍的后面,一起走去。
这些老板们,有的是骑马,也有的是坐轿子,而且,貌似也有的不认识,所以,叶诗诗的轿子,跟在这些人里面,居然没有人发现,被混入了别人。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着十里坡前去。
这番过去,到了十里坡的时候,就已经到辰时了。
远远地,就可以望见,那山坡周围,已经被手拿火器的士兵包围了,在山坡的正中,一大片的空地里,那正在驻足欣赏那山坡上盛开的桃花。
陈王爷!陈王爷来得比自己都早,这让这些商人们,顿时就脸上一阵不好意思。
怎么能让陈王爷等着呢?
不过,也不能怪自己,本来,自己是早早地就要来的,但是,城门不开,自己也出不来啊。
他们心中有些不安,谁也不敢再坐轿子或者骑马了,纷纷从马背上下来,从轿子里出来,恭恭敬敬地向山坡上走去。
“小姐,到了,我们怎么办?”小婵问道。
小姐说是要跟上去,现在,人家都下去了,己方要么就此打住,离开这里,要么就是下轿子,想要在轿子里面进去,那是不可能的。
“落轿。”轿子里面,叶诗诗说道。
小婵将轿帘打开,只见小姐已经将一块刚刚买来的丝绸,披到了头上,只露出了两只眼睛,然后,手里抱着琵琶,就这般地走了出来。
她走得很慢,故意落后前面人很多。
此时,前面的那些富商们,都在注视着上面的陈王爷,谁都没有向后看,因此,也没有发现,他们的队伍之中,居然混进了一个人来。
“狗儿哥,抱歉,来晚了,让王爷久等了,请王爷恕罪。”沈旺在最前面走着,他已经看到了那守在路口的,是这次来的神机营的首领,刘狗儿。
听到沈旺的话,刘狗儿说道:“现在时辰刚到,还不算晚,不过,王爷已经下令,各位不能带自己的仆人,得自己搬着烤箱,带着竹签和木炭进去。”
刘狗儿声音洪亮,后面的人都听到了,顿时,个个露出了苦瓜脸。
此时,他们正在摇着折扇,心里抱怨着刚刚走的路有些太急了,好累,一会儿进去,是否要歇一下才行。拉了拉衣服的领子,希望不要在王爷面前显得自己衣冠不整。
现在,要自己扛着烤箱,提着竹签和木炭,走上山坡去,那就有些为难了。这都是下等人干的活儿,虽然他们商贾也不算高贵的人,但是,这种态度,早就养成了,现在,要他们亲自干这体力活儿?这,这怎么可能?顿时,他们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说什么好,王爷这是在对他们迟到的一种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