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崛起 665【荒诞世界】

小说:民国之文豪崛起 作者:王梓钧 更新时间:2017-12-01 23:46:44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停车!”

  轿车驶出沙逊别墅,周赫煊突然喊停,回头问后排的周璇:“你家住哪儿?”

  “闸北,”周璇显然这几天被吓得不轻,怯声问道,“周先生,你……你真的愿意送我回家吗?”

  “没事儿了,别怕,”周赫煊安慰一声,对司机说,“去闸北。”

  轿车穿过公共租界,再过一条苏州河,就抵达了闸北地界。

  闸北本来是个很荒芜的地方,但随着与各大租界接壤,在晚清时期迅速繁荣起来。这里所说的“繁荣”,并非灯红酒绿、高楼大厦,而是人口众多,三教九流应有尽有。

  普通人在上海租界是没法生活的,不仅房租奇贵无比,而且每月还要缴纳近20元的巡捕捐(相当于公共治安管理费)。

  按照1935年国民政府的调查统计,上海纱厂工人平均月薪为15元,商店店员平均月薪为10元,白领阶层平均月薪为19元。也即是说,就连在洋行上班的小白领,每月工资都还不够缴纳巡捕捐,更别提比巡捕捐高出好几倍的房租。

  所以,但凡在上海租界居住的人,那都是高收入群体——即便只是租房子住。

  三民主义里面包含“民生”,所以南京国民政府得做做样子,从1928年开始就陆续修建了多处“平民住所”。其实应该叫“贫民住所”,但是政府嫌“贫民”难听,公文上一律写作“平民”。

  “平民住所”就是民国版的“廉租屋”,杨浦、卢湾和闸北各有一处,没处约建有600多套廉租房,月租一般在2元到2.5元之间。

  只是申请“廉租屋”非常困难,能住进去的,大都是一些关系户,或者其所在的公司工厂比较牛气,又或者在申请时贿赂了办事人员。

  后世有资料记载,周璇在1932年就搬进了枕流公寓,这些内容还在介绍周璇的文章里广为流传。其实都是瞎扯淡,以周璇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付不起那边的房租。

  在轿车开进闸北后,稍微繁华的地方还有几盏路灯,再继续深入就是黑漆漆一片。

  “我家就在前面!”周璇突然喊道。

  司机在一栋老式公寓门口停下,这种房子属于砖木结构,有点像后世的筒子楼,属于本土乡绅在清末民初时专门建来收租的。

  周璇家住在二楼,敲门片刻,终于有个女人出来开门,正是周璇的养母叶凤妹。

  “璇子!”

  叶凤妹又惊又喜,激动地搂着周璇问:“你怎么回来了?”

  周璇似乎跟养母感情很深,含泪道:“妈,是周先生送我回来的。”

  “周先生?”叶凤妹好奇地看着周赫煊和阮玲玉,过道里黑灯瞎火的看不清。

  周赫煊解释道:“你好,我是周赫煊。沙逊先生把璇子送给我了,这是她的20年雇佣合同,请收好。”

  “你……你你你就是报纸上那个周先生?”叶凤妹欣喜激动之余,突然把女儿推向周赫煊,“周先生,既然雇佣合同在你手里,那以后璇子就跟着你了,请好好对待我女儿!”

  周赫煊狂汗道:“这位女士,你恐怕误会了。我只是把璇子当妹妹看待,我希望她能跟自己的父母团聚。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个合同我也还给你们,没人会再追究什么。”

  “不不不,”叶凤妹语气坚定道,“周先生,我求你收下璇子!”

  “我真没别的意思。”周赫煊万分无语。

  “周先生,我给你跪下了!”叶凤妹突然噗通跪地,磕头道,“求你收下璇子吧!”

  周赫煊一脸懵逼,搞不清楚是什么情况。他只好问道:“璇子的父亲呢?”

  叶凤妹脸色突变:“别提那个死鬼,他拿了璇子的卖身钱,已经三天没回家了。现在不是在哪家娼馆鬼混,就是在哪个烟铺里快活,那些钱迟早要被他败光!”

  “那个,我们还是进屋说吧。”周赫煊感觉事情有些复杂。

  叶凤妹连忙站起来说:“哦,对对对,周先生快请进!”

  屋里的灯光很暗,叶凤妹端来两杯白开水,不好意思道:“家里没有茶叶,两位不要见笑。”说着,她突然瞪大眼睛,“你……你是阮玲玉小姐?”

  “你好,我是阮玲玉。”阮玲玉笑道。

  叶凤妹高兴地说:“今天真是蓬荜生辉,来了两位贵客。”

  周赫煊端着水问:“你还是讲讲什么情况吧。”

  “唉!”叶凤妹一声叹息。

  原来,叶凤妹是个唱戏的,花旦出身。她年轻时就没红过,只能在一些小戏班跑场子,年纪大了就生活得更加困难。

  叶凤妹跟丈夫一直没有子女,当初看到周璇无家可归,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对周璇这丫头视若己出、疼爱有加。

  可惜周璇的养父周留根是个鸦片鬼,花的钱比赚的钱多。

  周璇还不到10岁,就被养父送到歌舞团学艺,还兼做歌舞团的女佣,这些年赚到的钱,基本都用来供养周留根吸鸦片。

  两年前,联华歌舞团解散的时候,周璇甚至不敢回家,因为养父周留根要把她卖到妓馆,那时的周璇才13岁啊。幸好有个叫严华的好心人,推荐周璇加入新华歌剧社,这才避免了她沦为娼妓的命运。

  历史上,直到周留根临死之前,都还在找养女周璇要钱买鸦片抽。

  由于周赫煊带来的蝴蝶效应,周留根现在发了笔横财,得到沙逊派人给的5万元卖身钱。他整个人都疯魔了,一天到晚不着家,不是睡在大烟铺里,就是睡在娼馆和酒楼,完全陷入醉生梦死的状态。

  叶凤妹心疼女儿,本来还忧虑周璇被大老爷欺负。现在知道周璇被人送给周赫煊,而周赫煊又是个大学者、大好人,她立即就生出别的想法——让女儿留在周赫煊身边,千万不能再回这个家,否则迟早还要被鸦片鬼丈夫给拖累。

  这是个可敬的女人,默默忍受着丈夫的胡闹,默默支持起残破的家庭,还对养女怀有慈母般的怜爱。

  周赫煊听完这个故事,只能感慨鸦片害人,不知有多少家庭被鸦片毁掉。

  叶凤妹突然又跪到地上磕头,带着哭腔哀求道:“周先生,求求你了,你就收下璇子吧。她很乖的,洗衣做饭样样都会,她还会唱歌跳舞给你解闷儿。别让她再回来了,她不该回来的……”

  “诶诶诶,你别动不动就磕头啊,”周赫煊搀扶道,“我看啦,你还是跟现在的丈夫离婚吧,然后带着女儿单独生活。”

  叶凤妹扭捏又坚决地说:“周先生,我虽然是下三滥的戏子,但从一而终的道理还是懂的。我既然嫁了人,就该好好的操持家庭,离婚那种伤风败俗的事,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死了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周赫煊突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宛若自己穿越到了古代封建社会。

  鲁迅先生救治人心、唤醒思想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啊!

  阮玲玉倒是很理解叶凤妹的想法,偷偷拉周赫煊的衣袖说:“就把璇子留下吧,我也好有个伴。”

  周赫煊现在的心情极其复杂,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填满了胸膛,整个人都快被气炸了。但他又没法对这个女人发火,他们的思想仿佛相隔几个世纪,根本没有正常交流的可能性。

  “唉,”周赫煊郁闷地掏出支票本,填写数字撕下来说,“这是1000块钱,你自己收好做家用,千万别给丈夫买鸦片。”

  叶凤妹喜滋滋地说:“周先生你真是好人,以后我家璇子要享福了。”她又抱着女儿叮嘱道,“璇子,记住以后要听周先生的话,好好伺候周先生,知道了吗?”

  “妈,我不想走。”周璇抱着养母痛哭起来。

  叶凤妹拍着女儿的脑袋说:“别傻了,留在这家里没好处。你跟妈不一样,妈是苦命人,注定了一辈子遭罪。你是有福气的人,是该享福的。乖,别哭了,快跟周先生走。”

  周赫煊沉默无语,感觉这个世界太特么荒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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