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个。早上刚刚又有几个重症送进乔姑娘的帐篷里了,但……”
张明琦的声音有些沉重,没有说完这句话,但他知道阿布必然明白他的留白是什么意思。
他以为是因为身上的牛皮甲胄太紧了一些,毕竟以前的他是根本不会做这种粗野的着装的,那时候的他,喜欢的是丝绸的衣服,摸上去,就好像建邺城邀月楼姑娘的皮肤那么光滑。
他用力地拽了拽,但仍然感觉自己有些透不过气来。
“按照乔姑娘的新方子熬药,可重病人还是有增无减,各营的病人情绪都不太稳定,他们都骂乔姑娘是个庸医,有些人甚至不肯喝药。”
他看向那正在累积的柴堆,那些尸体被一具一具地送进柴堆中,他知道,这些都是他父亲和那些人造的孽。
以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如此富庶之荆吴,竟然还会有吃不饱穿不暖的人,可当他真正亲眼看见那些住在大棚里相互依偎睡去的灾民的时候,真正地感觉到了天雷轰顶的感觉。
这些满身骚臭衣衫的褴褛的灾民们,他们就连一日饱饭都不可得,更不要说是一张柔软的床榻。
这些人早已经没有了尊严。
他路过这些灾民的时候,默默地想。
生存一事在这里,竟变得如此沉重,如此艰难。
当一个人需要用尽全身的力量才能握住一点点活下去的希望时,就没有可能再去顾及其他的旁枝末节。
即使一张落到地上的面饼,沾满了泥水,他们也能相互哄抢厮打上好久,军营里的猎犬,一时不察跑出放风,竟然引来成群的灾民们举着大棒追赶,险些被他们捉去炖了汤。
何以至此?
而当他站在这场灾难的中心之地,看着那些因为身患瘟疫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人们,眼神逐渐从希望转变为绝望,他莫名地攥紧了拳头。
他的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手掌中,他皱着眉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甚至有些庆幸自己找到了唯一可以让他轻松一些的方式。
“喝药很重要,就算他们不肯喝,也得给他们灌下去。”阿布点了点头,脸上同样有一些担忧之色,秦轲独身一人去中渝山那般凶险之地,约定的是三天之内他必须赶回,如今虽然只是过了一天多,可茫茫大山,要找到足够六千人使用的蛇胆制作药引谈何容易?
这营地里的形势越发严峻,他却只能闷声把这个沉重的担子一肩扛下。
高长恭在秦轲离去之后不久就离开了邬县,军队已经集结完毕,他自然要回去坐镇军中,大河郡周边因为闹灾而产生的匪患日益猖獗,如果不趁早荡平,只怕到时候会后患无穷。
而阿布一个人呆在此处,其实也颇为孤单,张芙之于他,并不算多么要好的人,又有男女之别,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罢了。
现在多了一个张明琦,他突然感觉有种莫名的安慰。
虽然之前他和张明琦也不怎么对付,又打过一场架,却也不妨碍这时与他暂时结成“同盟”,共同应付眼下的困境。
张明琦身心俱疲,找了一处柴火坐了下来,愣愣地看着天际:“你我都知道,那些药根本只是一些清心安神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治愈瘟疫。你说秦轲已经去找药引子了,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阿布也坐下来,叹口气道:“还能怎么办,虽然有人不肯喝药,但毕竟大部分人都还是不愿意放弃那一线生机的,如果连药得没得喝了,他们只怕会更加绝望,到时候真闹起事来,我们该怎么做?跑是不能让他们跑出去的,一旦出去,瘟疫万一扩散到全县甚至整个大河郡怎么办?那我们这些人,就是将来荆吴的罪人。”
“罪人就罪人吧。”张明琦低头道:“总比在这里整天做些没意义的事情好。”
他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歉疚,尽管他不断地在劝说自己:这些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毁堤淹田这事本也不是他做的,就算他的曾经父亲参与其中,可这些贱民……死得再多点又有什么关系?人与人之间从来就没有平等过,总会有人高高在上,冷眼看着下面的这些人,就好像看着一堆困在罐子里的蝼蚁一般……
高高在上——
他突然想起来了。
他已经从高处摔落下来了,摔掉了他混身加持的光环,摔去了他本以为握在手中的万丈荣耀……
现在他也是贱民中的一员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脏又是一阵抽痛,赶忙用手捂紧了胸口,一边狠狠地用牙咬着嘴唇。
阿布紧张起来,看着他道:“你不会……是想做什么……”
张明琦嗤笑了一声:“我能做什么?我现在不过就是个小兵,唯一的权力就是……他们吃的是稀粥,而我能吃上白面馒头,我只是……随便说说,你会当真?你以为我还是以前那个动辄一掷千金的张大公子?呵呵,那我大可直接用两倍黄金的价码从各处购进锦鲤花,怎会坐在这里和你……”
张明琦没再继续说下去,自嘲地又笑了起来。
阿布听着他话语里面的孤愤之意,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只能讪讪地咕哝道:“我也是担心你一时脑热,怕你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放心吧。”张明琦的声音带着几分苍凉,明明是个宛如幼苗茁壮成长的年轻人,却有了几分老者的沉稳,“我还没那么傻。”
他站起来,道:“我走了,我还有得忙,想来你也一样。”
阿布追了上去,道:“我送送你……”
“送?”张明琦笑得更凄然了,转过头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阿布,冷冷道:“你在可怜我?”
阿布没有说话,或许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那么一点怜悯他的意思,从那天他跪在高长恭面前,一身泥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那样的意思,尽管不是全部。
“算了吧。”张明琦摇了摇头,一边大步走着一边道:“我讨厌怜悯,就好像……我从前也不一点都不怜悯你们这些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贱民一样,以前,我拿你们当一群狗,现在……我自己也成了一条狗,可就算这样,你们还是没有资格鄙视我……”
“不……不是这样的。”阿布连忙大喊道,却最终低声说了一句:“我们,我们是同窗啊……我们在一间学堂里上课的。”
张明琦全身一震,脚步顿了下来。
良久,阿布听见张明琦清冷的声音,很轻,但正好能让他听见。
“谢谢。”张明琦没有转头,缓缓地走远了。
“这是什么东西?”周公瑾看着那手里的黑色布片,疑惑问道。
站在他面前的,是高长恭一手提拔上来的一名将领,叫康利,为人谨慎持重,只不过身体差了那么些,瘦削的脸颊上看起来像是被刀斧劈了几刀,眼窝深陷,显出几分虚弱和疲惫。
周公瑾其实知道高长恭为什么会提拔他,不仅仅只是相信这个人能力和人品的可靠,更是看中这个人一直以来的病弱。
这种话说出来,只怕很多人都会奇怪。
任用将领岂是儿戏?怎会看中一个人身体上的病痛呢?
但周公瑾知道,既然建邺城中一切安定,接下来自然是原本就排上日程的那些重中之重的事情,最迟明年初春,整个军中就要开始裁汰老弱,提拔新军,荆吴所有的军备力量都会被整合起来。
既然眼下他还没看中一个真正适合的人,那么先把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实人放在这个位子上,等将来某一日撤换掉他的时候,也会少很多麻烦。
当然这种心思,不可能放到台面上来说。
朝堂上的波谲云诡,许多时候都是在无声胜有声之间,高长恭虽然治军,却也少不了要用一点这种手腕。
康利用力拱手,新被提拔的他正想要做些事情来报答高长恭的知遇之恩,这些天他甚至睡觉都不解甲,倒是让原本的那些“老兄弟”们嘲笑他是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不肯让那身“高高在上”的盔甲离开自己哪怕半寸。
对此,他也是大声笑骂回去:“去你们娘的!老子就是媳妇熬成婆了怎么地?你们这群混账王八蛋认命吧,这辈子也就只能当个受气的小媳妇喽!”
其实他也知道,以自己的身体,这个“婆婆”当不了太久,但至少能做一天是一天!
将来荣耀还乡的时候,至少也能和家里那群小兔崽子们吹嘘一番,出来之前他刚添了个大金孙,这把他乐的!
再过上十年八载的,当他坐在午后和煦的暖阳之下,靠着舒服的躺椅,也能好好地给孙子讲上一段当年爷爷做将军时候的故事了罢……
张明琦的声音有些沉重,没有说完这句话,但他知道阿布必然明白他的留白是什么意思。
他以为是因为身上的牛皮甲胄太紧了一些,毕竟以前的他是根本不会做这种粗野的着装的,那时候的他,喜欢的是丝绸的衣服,摸上去,就好像建邺城邀月楼姑娘的皮肤那么光滑。
他用力地拽了拽,但仍然感觉自己有些透不过气来。
“按照乔姑娘的新方子熬药,可重病人还是有增无减,各营的病人情绪都不太稳定,他们都骂乔姑娘是个庸医,有些人甚至不肯喝药。”
他看向那正在累积的柴堆,那些尸体被一具一具地送进柴堆中,他知道,这些都是他父亲和那些人造的孽。
以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如此富庶之荆吴,竟然还会有吃不饱穿不暖的人,可当他真正亲眼看见那些住在大棚里相互依偎睡去的灾民的时候,真正地感觉到了天雷轰顶的感觉。
这些满身骚臭衣衫的褴褛的灾民们,他们就连一日饱饭都不可得,更不要说是一张柔软的床榻。
这些人早已经没有了尊严。
他路过这些灾民的时候,默默地想。
生存一事在这里,竟变得如此沉重,如此艰难。
当一个人需要用尽全身的力量才能握住一点点活下去的希望时,就没有可能再去顾及其他的旁枝末节。
即使一张落到地上的面饼,沾满了泥水,他们也能相互哄抢厮打上好久,军营里的猎犬,一时不察跑出放风,竟然引来成群的灾民们举着大棒追赶,险些被他们捉去炖了汤。
何以至此?
而当他站在这场灾难的中心之地,看着那些因为身患瘟疫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人们,眼神逐渐从希望转变为绝望,他莫名地攥紧了拳头。
他的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手掌中,他皱着眉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甚至有些庆幸自己找到了唯一可以让他轻松一些的方式。
“喝药很重要,就算他们不肯喝,也得给他们灌下去。”阿布点了点头,脸上同样有一些担忧之色,秦轲独身一人去中渝山那般凶险之地,约定的是三天之内他必须赶回,如今虽然只是过了一天多,可茫茫大山,要找到足够六千人使用的蛇胆制作药引谈何容易?
这营地里的形势越发严峻,他却只能闷声把这个沉重的担子一肩扛下。
高长恭在秦轲离去之后不久就离开了邬县,军队已经集结完毕,他自然要回去坐镇军中,大河郡周边因为闹灾而产生的匪患日益猖獗,如果不趁早荡平,只怕到时候会后患无穷。
而阿布一个人呆在此处,其实也颇为孤单,张芙之于他,并不算多么要好的人,又有男女之别,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罢了。
现在多了一个张明琦,他突然感觉有种莫名的安慰。
虽然之前他和张明琦也不怎么对付,又打过一场架,却也不妨碍这时与他暂时结成“同盟”,共同应付眼下的困境。
张明琦身心俱疲,找了一处柴火坐了下来,愣愣地看着天际:“你我都知道,那些药根本只是一些清心安神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治愈瘟疫。你说秦轲已经去找药引子了,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阿布也坐下来,叹口气道:“还能怎么办,虽然有人不肯喝药,但毕竟大部分人都还是不愿意放弃那一线生机的,如果连药得没得喝了,他们只怕会更加绝望,到时候真闹起事来,我们该怎么做?跑是不能让他们跑出去的,一旦出去,瘟疫万一扩散到全县甚至整个大河郡怎么办?那我们这些人,就是将来荆吴的罪人。”
“罪人就罪人吧。”张明琦低头道:“总比在这里整天做些没意义的事情好。”
他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歉疚,尽管他不断地在劝说自己:这些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毁堤淹田这事本也不是他做的,就算他的曾经父亲参与其中,可这些贱民……死得再多点又有什么关系?人与人之间从来就没有平等过,总会有人高高在上,冷眼看着下面的这些人,就好像看着一堆困在罐子里的蝼蚁一般……
高高在上——
他突然想起来了。
他已经从高处摔落下来了,摔掉了他混身加持的光环,摔去了他本以为握在手中的万丈荣耀……
现在他也是贱民中的一员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脏又是一阵抽痛,赶忙用手捂紧了胸口,一边狠狠地用牙咬着嘴唇。
阿布紧张起来,看着他道:“你不会……是想做什么……”
张明琦嗤笑了一声:“我能做什么?我现在不过就是个小兵,唯一的权力就是……他们吃的是稀粥,而我能吃上白面馒头,我只是……随便说说,你会当真?你以为我还是以前那个动辄一掷千金的张大公子?呵呵,那我大可直接用两倍黄金的价码从各处购进锦鲤花,怎会坐在这里和你……”
张明琦没再继续说下去,自嘲地又笑了起来。
阿布听着他话语里面的孤愤之意,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只能讪讪地咕哝道:“我也是担心你一时脑热,怕你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放心吧。”张明琦的声音带着几分苍凉,明明是个宛如幼苗茁壮成长的年轻人,却有了几分老者的沉稳,“我还没那么傻。”
他站起来,道:“我走了,我还有得忙,想来你也一样。”
阿布追了上去,道:“我送送你……”
“送?”张明琦笑得更凄然了,转过头来仔细地打量了一下阿布,冷冷道:“你在可怜我?”
阿布没有说话,或许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那么一点怜悯他的意思,从那天他跪在高长恭面前,一身泥水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那样的意思,尽管不是全部。
“算了吧。”张明琦摇了摇头,一边大步走着一边道:“我讨厌怜悯,就好像……我从前也不一点都不怜悯你们这些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贱民一样,以前,我拿你们当一群狗,现在……我自己也成了一条狗,可就算这样,你们还是没有资格鄙视我……”
“不……不是这样的。”阿布连忙大喊道,却最终低声说了一句:“我们,我们是同窗啊……我们在一间学堂里上课的。”
张明琦全身一震,脚步顿了下来。
良久,阿布听见张明琦清冷的声音,很轻,但正好能让他听见。
“谢谢。”张明琦没有转头,缓缓地走远了。
“这是什么东西?”周公瑾看着那手里的黑色布片,疑惑问道。
站在他面前的,是高长恭一手提拔上来的一名将领,叫康利,为人谨慎持重,只不过身体差了那么些,瘦削的脸颊上看起来像是被刀斧劈了几刀,眼窝深陷,显出几分虚弱和疲惫。
周公瑾其实知道高长恭为什么会提拔他,不仅仅只是相信这个人能力和人品的可靠,更是看中这个人一直以来的病弱。
这种话说出来,只怕很多人都会奇怪。
任用将领岂是儿戏?怎会看中一个人身体上的病痛呢?
但周公瑾知道,既然建邺城中一切安定,接下来自然是原本就排上日程的那些重中之重的事情,最迟明年初春,整个军中就要开始裁汰老弱,提拔新军,荆吴所有的军备力量都会被整合起来。
既然眼下他还没看中一个真正适合的人,那么先把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实人放在这个位子上,等将来某一日撤换掉他的时候,也会少很多麻烦。
当然这种心思,不可能放到台面上来说。
朝堂上的波谲云诡,许多时候都是在无声胜有声之间,高长恭虽然治军,却也少不了要用一点这种手腕。
康利用力拱手,新被提拔的他正想要做些事情来报答高长恭的知遇之恩,这些天他甚至睡觉都不解甲,倒是让原本的那些“老兄弟”们嘲笑他是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不肯让那身“高高在上”的盔甲离开自己哪怕半寸。
对此,他也是大声笑骂回去:“去你们娘的!老子就是媳妇熬成婆了怎么地?你们这群混账王八蛋认命吧,这辈子也就只能当个受气的小媳妇喽!”
其实他也知道,以自己的身体,这个“婆婆”当不了太久,但至少能做一天是一天!
将来荣耀还乡的时候,至少也能和家里那群小兔崽子们吹嘘一番,出来之前他刚添了个大金孙,这把他乐的!
再过上十年八载的,当他坐在午后和煦的暖阳之下,靠着舒服的躺椅,也能好好地给孙子讲上一段当年爷爷做将军时候的故事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