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牧羊犬,纯种的。还没断奶的时候就被人以二十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靖西将军的小公子做宠物。原本还以为我悲剧的狗生开始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这么想,一只纯种的牧羊犬不能自由的奔跑而是给一个柔弱的小哥儿当宠物,自然是无上的悲剧了)。

  不过这个小公子哥儿对我还不错,会亲自用羊奶喂我,给我吃最鲜美的肉骨头,而且对如何把我养的更好更强壮很有一番道理,嗯,我渐渐地发现我的小主人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比那些只知道骑马放羊的蠢货强多了。

  因为主人给我最合理的营养搭配,所以我长得比一般的牧羊犬要大一号,人人见了我都喜欢摸我的毛,然而我不喜欢,所以经常凶恶的朝着他们叫,如果他们还不害怕,我就扑过去咬。反正有主人撑腰,咬了人也没事儿——嗯,我的确是有些狗仗人势。

  其实这不是最让我得意的,因为作为一只牧羊犬,最悲哀的是不能去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只能混在温柔乡里供人玩乐。

  出乎意料的,我的主人并没有把我当成宠物犬那样养在温柔乡,而是志在把我训练成一名真正的战士。

  是的,战士。可以上阵杀敌的战士。

  我跟主人身边的八个小妞儿一起接受各种训练,各种匪夷所思的像我这样的名犬都没听说过的训练。主人说,我们将是这世上所向披靡的小战队。至于所向披靡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反正看主人说话的时候很牛逼,就觉得这是个很牛逼的词。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主人是个女的——不要问我为什么,以小爷我一代名犬的直觉,在我第一次趴在主人的怀里起就知道她是个母的……额,不,女的。

  经过好几年的训练,终于在飞云涧那次让我一战成名。从那以后,作为一只骄傲的狗,我终于树立起了自己的尊严,好些人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样了,他们甚至叫我“神犬”。

  嗯,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自己挺神的。

  人能做的事情我能做,人不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就像是我咬断了郭老头儿的手腕子,就像再后来我的主人被坏女人陷害的时候,我去搬救兵。

  说到搬救兵,就不得不说赵沐这个蠢男人。

  也不知道主人究竟看上他什么了,这个蠢男人除了长得有些好看之外,其他并没有别的用处。堂堂一个男人,整天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说起来就给男人丢人,比起卫小侯爷他简直弱的不行不行的。

  还有,赵沐这家伙也不如卫小侯爷对我好,每次见面他眼里总是只有主人,对我连看都不多看一眼。不是我狗眼看人低,如果比起对主人的真心,这货真的比不上卫小侯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主人也不能左拥右抱,收了赵沐,就不能收卫小侯。

  说起来,做人真是忧伤啊!

  自从那次去灾区赈灾之后,我就发现卫小侯忧郁了不少,也只有在面对我家主人的时候才能有个笑,平时都是绷着一张冰块脸,于是我开始往他身边蹭——没办法,我家主人伤了人家的心,我做狗的看不过去,就只好雪中送块炭了。

  事实证明,本狗的想法完全没错,卫小侯对我是真的好。不但好吃的好喝的都留给我,不限制我吃肉啃骨头,还愿意跟我说话。不得不说作为一只狗,我真是有点受宠若惊。这个,你们不能怪我没节操,就说赵沐那家伙吧,他就从来没正眼看过我,回回他出现,一双贼眼就只盯着我家主人看!

  后来跟着主人去打北燕,其实我是非常高兴的。我一直以为卫小侯会趁着这次机会跟我家主人发生点什么,尤其是那天晚上看着卫小侯背着我家主人回来时,我甚至都怀疑他们之间已经发生了什么。

  然而后来在卫小侯把本狗当死狗说心事的时候才知道,这笨蛋居然什么都没做,只是把我家主人给背了回来!话说太笨了有木有?怎么着也该啃两口啊!这若是换了赵沐那家伙,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的!

  其实,有一段时间我是担心卫小侯会因爱生恨的,就算没有恨,也该有怨气的。

  然而却没有,一直都没有。他就是对我家主人那么好,一点都没变。

  讲真,作为一只有良知的狗,我觉得我家主人这事儿有点不对。你就算是不喜欢人家,也不用这么冷淡吧?没必要这么一板一眼的,非要做什么兄弟。你明明是一男一女,怎么做的兄弟嘛!

  看我小侯爷每天可怜见儿的样子,我只好牺牲一点节操多陪陪他咯!

  嗳,你说我这颗狗心操的,可真是累啊!

  西凉城大捷之后,主人被封后的圣旨很快送到西凉,卫小侯越发的沉默寡言了。

  那日主人摸着我的毛问我是愿意跟着她去上京城进皇宫还是愿意留在西凉城过一只狗该有的自由自在的日子。其实我心里很纠结。

  作为一只有良心而且忠心的狗,按理说我是应该随时跟在主人身边的。

  可是我又舍不得卫小侯一个人留在西凉城——哦,当然,跟他一起留下来的还有徐坚,不过那个二货根本不懂得卫小侯的心思,说实话比起读人心思,徐二货还不如我一只狗。

  主人走的那天,卫小侯一个人站在城楼上看着东边的方向,冷着脸半天都没说话,连午饭都没给我准备,我还是自己跑去营地食堂蹭了一顿肉汤。

  那天晚上,卫小侯抱着我,默默地流泪了。

  他躺在地板上看着屋顶对我说,今生无缘,终究是越走越远了。

  其实我很想说等过阵子你可以回京城去,随时准备撬了赵沐那家伙的墙角,其实我的主人根本不喜欢皇宫里的生活,她天生属于大自然,应该过无拘无束的日子。然而我是一只狗,我没办法说人话,急的半死,也只能凑过去舔舔卫小侯的脸。

  卫小侯却伸手揉了揉我的狗头,叹道:“血点儿,这辈子,你我就相依为命吧。”

  我吓了一跳,赶紧的收回狗舌头,心想我是个公的呀,怎么能跟你相依为命?我还想找个狗妹子过幸福生活呢。

  然而看着卫小侯眼角的那亮晶晶的东西,我一颗狗心还是软了。

  狗妹子什么的,还遥不可及,至少眼前这个人会给我炖好吃的肉骨头,跟他相依为命的话也不是一件坏事。

  在此我郑重声明,其实我是一个有节操的狗。我并不是贪图卫小侯的肉骨头,我只是觉得我家主人的心太狠了,太绝了,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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