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璇玑还是不知道禹司凤为什么离开离泽宫,他显然并不想讨论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心中的一段伤,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暴露。他既然不想说,璇玑也不再问。
她最近倒是每天都在算腾蛇离开的日子,只盼他是说气话,走个几天就回来。
在契约没解的情况下,他只能离开自己三天的时间,之后就一定要回来。璇玑并不知道如果不回来他会怎么样,但腾蛇从来没有主动离开过自己,他虽然一直抱怨着,但其实是个十分尽职的灵兽。
第一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在村子口等了一天,腾蛇没回来。
第二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又去村子口等,腾蛇还是没回来。
第三个,第四个…
一直到第二十个三天过去,腾蛇还是没一点踪影,璇玑终于彻底死心,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他了,为什么说走就走,而且临走的时候还说那样伤人的话。她不止一次回想那天下午他和禹司凤的对话,却总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既然事实已经如此,再想不开也没有什么意义,禹司凤说得对,腾蛇也有自己的想法,大约他有自己想过的生活,就算成为灵兽,他也绝不可能是小银花那种类型的。
说到小银花,自从腾蛇离开之后,它每天都无精打采,郁郁不欢,连最喜欢的米果子也不想吃了。成天只是窝在禹司凤袖子里睡觉。璇玑去逗过它几次,它虽然很给面子地出来吐信子当作打招呼,但玩一会就又钻回去。不管她怎么逗也不出来了。
据禹司凤说,它是患了相思症。谁听过一条蛇也会患相思症?不过对它的情况。两人都是束手无策,也只能装作看不见。
那一夜之后,禹司凤便把床铺被褥又搬回原来的卧室,两人真正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小夫妻地生活。璇玑的到来让西谷少女们从愤怒发展到嫉妒。再从嫉妒发展到默然习惯,最后大家都承认她和翼公子这一对了。毕竟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找不出像璇玑一样出色的少女,容貌既美,身手又高超,脾气还好。
兰兰后来还是每天跑过来送东西,不过她这次是专程来学医术地,这女孩子很有些远见,不愿守着小客栈过一辈子。于是和禹司凤学习医术,打算以后做个女大夫。可惜她认不得多少字,于是往往是上午跟着璇玑学认字。下午跟着禹司凤念医书。所喜她天资聪颖,一教就会。而且对医术还有热情。
禹司凤说过。再聪明的人学东西,也不如有兴趣来得重要。兰兰跟他学了不过三四个月,居然已经颇有大夫地架势,在客栈里偶尔有客人伤风患病,她也能摸索个大概,藥到病除。
山野小村的生活虽然十分祥和,但也十分单调,璇玑和禹司凤到底是年轻人,住久了就有点腻味。禹司凤以前能在这里心如止水地住上一年多,完全是由于心中失落,如今璇玑陪在身边,他哪里还能找到一丝半点的忧郁。他从小在离泽宫就是个特殊身份的,其他年轻弟子都不能随便外出,唯独他,可以不通报就出宫到处走动,当然,这是柳意欢和大宫主订下誓约的缘故,但也养成了他喜欢到处跑地个性。
本来璇玑捉住了那只火浣鼠,把皮毛卖了之后得了许多银子,是打算用来扩建瓦屋的,不过两人都有想离开的意思,于是干脆把那银子作为旅费,去海外游历一番。谁知日常杂事诸多,一直拖了小半年还没动身。
眼看秋去冬来,西谷这里夏天来得早,冬天居然来得也早,十一月初便下了好大一场雪,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景色雅致。兰兰昨晚便托人带信,请假三天,因客栈老板娘得了痢疾,璇玑和禹司凤便打算趁着这三天的空闲,去庆阳看看柳意欢。
“这次我再去,他不会跑了吧?”璇玑突然想到自己每次去庆阳柳意欢都会事先跑走,不由没好气地问着。
禹司凤笑道:“应当不会吧…除非你恼火他,要用崩玉砍他。”
自从那晚之后,“用崩玉砍”就成了禹司凤的口头禅,大约是由于这句凶狠的话从醉醺醺的璇玑嘴里说出来,分外好笑的缘故。璇玑抬脚要去踩他,却被他笑着揽住肩膀,推门走了出去。
地上积雪深厚,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响,寒风嗖嗖地刮着,时不时还有细细的雪片落在脸上,路人们都恨不得把头缩进脖子里,这两个年轻却衣着单薄,丝毫不惧严寒,有说有笑地朝村口走。禹司凤脖子上倒是挂着一条皮毛围巾,就是璇玑送给他地。说实话,从来没人拿黄鼠狼的皮毛来做围巾,那毛色看上去也蠢极了,若不是禹司凤生得俊雅清贵,这围巾要给别人戴着,只怕大牙也要笑掉。他倒是毫不在意,莫说是黄鼠狼的皮毛,就算璇玑送他一个乌龟壳地帽子,他也会乖乖戴脑袋上。
二人出了村口,正要朝旁边的山路上行去,忽听空中传来一阵悦耳地啼鸣,璇玑心中一动,急忙抬头寻找,只见一道红光闪电般划过天空,似是发现了他俩,立即急冲下来,璇玑胳膊一抬,它稳稳落在上面——是红鸾!
“你怎么会找来这里?”璇玑又惊又喜,“一定跑了不少路吧?真是太辛苦了。”她摸了摸红鸾地脑袋,从它脚踝上抽出信纸看。红鸾得意地叫了两声,翅膀一拍,掉头朝禹司凤身上扑去,停在他肩膀上,尖隼在他袖子上摩擦着。唧唧咕咕地就盼着和小银花玩。
小银花早就躲得没影了,禹司凤从袖子里取出米果子喂红鸾,它张嘴吃了两颗。又把脑袋朝他身上蹭了几下,显然十分亲热。
璇玑突然大叫一声。禹司凤吃了一惊,急忙问道:“怎么?少阳派出什么事了?”璇玑兴奋得脸色通红,使劲抓着他的袖子,笑道:“玲珑过两天就要大婚啦!爹爹叫我们回去呢!”禹司凤这才放松下来,笑道:“真是好消息。是和敏言吗?”
“肯定是六师兄啦!”她指着信纸上新郎钟敏言五个字,笑得合不拢嘴。
禹司凤轻道:“走吧,咱们先去庆阳接柳大哥,然后一起回少阳派。”
璇玑突然想起什么,犹豫了一下,低声道:“等等,司凤…你、你想去吗?你会不会…”他是妖地身份,少阳派从上到下都知道了,她并不认为爹爹和娘亲能开明到允许她和妖在一起。万一到时候去了少阳派。反而让司凤心里不痛快,那她是宁可陪着他也不回去的。
禹司凤摇了摇头,淡道:“不。我去。”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去向你爹提亲。”
璇玑刷地一下涨红了脸。垂头乱七八糟地玩着衣角,嗫嚅道:“其实…这样…也挺好。我…我也不在乎啦。”
他在她脑袋上轻轻一拍。低声道:“我在乎。”
一如禹司凤所说,这回两人再去庆阳,柳意欢便好端端地坐在妓院里喝他的花酒,一根头发也没少。找到他地时候,他正搂着两个手里不规矩,抬眼见到璇玑发白的脸色,他“哟”地一声,笑道:“这下是真做了夫妻罢?气色不错!小凤凰滋润有功!”
璇玑上前一步,很有冲动拔出崩玉在他可恶的脸上砍那么几下,可惜没吓着正主,倒将那两个吓得尖叫而逃。
柳意欢叼着酒杯吃吃笑,冲他们摆手:“坐。我就说大半年没见着小凤凰往我这里跑,肯定是被小璇玑找着了。你俩第一个倒想着来见我,我这半个老爹当得也不冤枉。”
禹司凤拉着璇玑坐在矮脚案旁,斟了酒,三人寒暄一番,都是捡一些闲杂小事来说,并不提这对小情人重逢欢好之事。在柳意欢心里,他二人一定是会在一起地,那过程自然不必冗叙。
最后说到玲珑钟敏言大婚之事,禹司凤的意思是大家一起去少阳派,柳意欢听了却笑着摇头,连声道:“不去了不去了。老子见不得喜气洋洋地事情,见了就要喝酒,喝酒就会闹事,在那大喜的日子闹出事端,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你俩去就行了。”
禹司凤并没想到他会拒绝,不由愣住。璇玑还想着他之前戏耍自己的事情,没好气地说道:“喝醉了有我和司凤呢!柳大哥怎么突然生分起来?”
柳意欢只是摇头,两人劝了半天他都不答应,最后摸着额头,道:“别劝了,我不会去。最近应当快到时候了,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养精蓄锐呢。”
禹司凤知道他有天眼,看事情比常人远了数百倍,便问道:“什么事情?莫非是与你偷了天眼有关?”
柳意欢嗤地一笑:“天眼都偷了十几年啦,天界要找我算账,老子早就尸骨无存了,哪里还能活到今天!不是!”
说罢,他却乜着眼睛看向璇玑,淡道:“那毛躁的银发小子呢?怎么没一起来?”
他一提腾蛇,璇玑地脸就垮了下来。柳意欢不劝反而大笑起来,拍手道:“是走了?哈哈!看不出他倒是个有血有肉的汉子!走的好!走的妙!”
璇玑神情不虞,冷道:“柳大哥是喝多了吧?”
柳意欢呵呵一笑,宽大的袖子在矮案上一挥,酒壶酒杯水晶盘子一股脑砸在地上,乒乒乓乓一阵巨响。他趴在案上,醉眼朦胧,含糊道:“哈…确实喝多了…醉了啊…人生难得几回醉…以后想醉也醉不了了。”璇玑和禹司凤互看一眼,心中惊疑,都不知他今日这番古怪态度是怎么回事。忽听他喃喃吟唱道:“…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那调子,倒是十分熟悉,昔日初见腾蛇,他也是唱着这首歌。
柳意欢唱了几句,便酒醉得沉沉睡去。璇玑和禹司凤无法,只得将他背回那个猪窝一样的家,禹司凤正要取点水来给他抹脸,忽然袖子被他扯住,低头一看,柳意欢双眼犹如深潭一般,定定看着自己,哪里有半点醉意!他吃了一惊,只听他低声道:“司凤,大哥喜欢庆阳城外三里外的牛脖子山。那里有个无名的小坟墓,哪天大哥要是不行了,记得把大哥葬在那坟墓旁。”
禹司凤这一惊非同小可,急忙问原因,谁知柳意欢合眼便睡,无论他怎么推都装死不说话了。
两人见柳意欢这里情况诡异,他又死活不肯一起去少阳派,实在无法,璇玑只得让红鸾留下陪柳意欢,一旦发生意外,红鸾飞得快,可以及时回来报信。
临走的时候,璇玑问道:“牛脖子山地无名坟墓是什么?”
禹司凤沉着脸摇头,半晌,才道:“或许是他女儿的坟墓吧。我听说当年柳大哥是被老宫主从庆阳抓回来的。”
璇玑不由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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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在村子口等了一天,腾蛇没回来。
第二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又去村子口等,腾蛇还是没回来。
第三个,第四个…
一直到第二十个三天过去,腾蛇还是没一点踪影,璇玑终于彻底死心,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他了,为什么说走就走,而且临走的时候还说那样伤人的话。她不止一次回想那天下午他和禹司凤的对话,却总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既然事实已经如此,再想不开也没有什么意义,禹司凤说得对,腾蛇也有自己的想法,大约他有自己想过的生活,就算成为灵兽,他也绝不可能是小银花那种类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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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之后,禹司凤便把床铺被褥又搬回原来的卧室,两人真正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小夫妻地生活。璇玑的到来让西谷少女们从愤怒发展到嫉妒。再从嫉妒发展到默然习惯,最后大家都承认她和翼公子这一对了。毕竟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找不出像璇玑一样出色的少女,容貌既美,身手又高超,脾气还好。
兰兰后来还是每天跑过来送东西,不过她这次是专程来学医术地,这女孩子很有些远见,不愿守着小客栈过一辈子。于是和禹司凤学习医术,打算以后做个女大夫。可惜她认不得多少字,于是往往是上午跟着璇玑学认字。下午跟着禹司凤念医书。所喜她天资聪颖,一教就会。而且对医术还有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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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意欢呵呵一笑,宽大的袖子在矮案上一挥,酒壶酒杯水晶盘子一股脑砸在地上,乒乒乓乓一阵巨响。他趴在案上,醉眼朦胧,含糊道:“哈…确实喝多了…醉了啊…人生难得几回醉…以后想醉也醉不了了。”璇玑和禹司凤互看一眼,心中惊疑,都不知他今日这番古怪态度是怎么回事。忽听他喃喃吟唱道:“…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那调子,倒是十分熟悉,昔日初见腾蛇,他也是唱着这首歌。
柳意欢唱了几句,便酒醉得沉沉睡去。璇玑和禹司凤无法,只得将他背回那个猪窝一样的家,禹司凤正要取点水来给他抹脸,忽然袖子被他扯住,低头一看,柳意欢双眼犹如深潭一般,定定看着自己,哪里有半点醉意!他吃了一惊,只听他低声道:“司凤,大哥喜欢庆阳城外三里外的牛脖子山。那里有个无名的小坟墓,哪天大哥要是不行了,记得把大哥葬在那坟墓旁。”
禹司凤这一惊非同小可,急忙问原因,谁知柳意欢合眼便睡,无论他怎么推都装死不说话了。
两人见柳意欢这里情况诡异,他又死活不肯一起去少阳派,实在无法,璇玑只得让红鸾留下陪柳意欢,一旦发生意外,红鸾飞得快,可以及时回来报信。
临走的时候,璇玑问道:“牛脖子山地无名坟墓是什么?”
禹司凤沉着脸摇头,半晌,才道:“或许是他女儿的坟墓吧。我听说当年柳大哥是被老宫主从庆阳抓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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