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剑术完全系自学,也达到了骑士等级,剑术与魔法不同,魔法用途很广,王启年心中魔法可以用在任何方面,当在林中,晚上休息时,他甚至用魔法在树穴中调集气候,制造小范围的最适宜的环境,而剑术好像就是为杀人而存在。
王启年隐隐觉得,魔法是一个工具,它不仅是杀人,但更重要是使人生活得更好,就如里昂纳多所说,死灵魔法师完全可以成为外科手术的医师,魔法的用途应该更为广泛,如果能普及,人间应是另一付模样。
但剑术完全是为杀人而存在,难道就没有其他用处,王启年想不出来,想不出来,就不要想,王启年还是放得开。
出了山林,王启年见到一个小山村,问了一下路,总算弄明白了他身处何地,他已到葡瑞公国,目前身处一处狭长的三角地带,穿过前面的山谷,向西南走,就是一个村镇格林威尔镇,这个镇并不属于任何一个贵族,是一个商贸集镇,主要货物是皮毛和一些名贵的木材,如橡木之类的。
格林威尔镇并不整齐,除了一条主街有点像样,其他地方就很乱,王启年走入镇中,镇上有大量的皮毛店,有猎人在此与店主在争论,猎人总是想把皮毛说得好一些,而那些老板总是将皮毛贬得一无是处,镇上的皮毛店很多,但价格都差不多,往往有固定的猎人都去一家店,皮毛收购后,还需要进一步鞣制,制好的半成品用马车送走。
街上皮毛的臭味很重,而在其间的人却热火朝天,不觉其臭,王启年偏偏鼻子很灵,这是他的一项能力,但到此,更受其害,没奈何,只好捂着鼻子。
一个熟悉的声音引起了王启年的注意,“这张火狐皮我要了,姐夫,好不好?”说话的正是安德莉亚,怎么在这里遇到她?
王启年扭头看去,几个人很低调,用斗篷遮住脸,但王启年还是从他们的身形中认了出来,安德莉亚、罗宾和那个魔法师山姆,还有两个人,却不在他们身边,而是在相隔十肘以上的一前一后。
“这火狐皮是不错,老板,怎么卖?”罗宾问到。
老板呵呵一笑,圆胖的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尊贵的客人,本来这张火狐皮送给小姐也没有问题,可是,我们已经送给诺曼底伯爵的女儿奥娃丝,你们看看有什么还有什么能入眼的。”
“不行,我就看中这张火狐皮,这是一级魔兽的皮,这里其他的都是一些寻常野兽的皮。”安德莉亚不讲理的说到。
“这…”胖老板刚开口说了一句话,罗宾的剑已抵到他的下巴,剩下的话立刻吞了回去,胖脸上汗水直流。
“给还是不给?”罗宾森冷的语气配合他的剑,分明是一个一言不合,拔剑相向的人。
胖老板哆哆索索,把火狐皮交给了安德莉亚,罗宾这才收剑,随手弹出了一枚金币:“这是价钱,你早些给,就不是这样的。”
“姐夫好棒!”安德莉亚雀跃着说。
“如果诺曼底伯爵问,你说就是我罗宾抢了他的火狐皮!”说完,翻身上马,他并没有骑他的梦魇,而是一匹枣红马。王启年在一旁看着罗宾抢劫,算不上抢劫,那张火狐皮也就一个金币左右,但罗宾却做出了抢劫姿态,是因为他们是强盗,还是因为与诺曼底伯爵私下有仇,王启年并不知道。
罗宾翻身上马,陡然眼睛一瞥,居然发现了王启年,他笑了,其他几人也翻身上马,罗宾却喊住了一人:“汤尼,你和文森其乘一匹马,剩下一匹马,我有用。”
汤尼应了一声,将缰绳交到罗宾手中,罗宾脚下一碰马的肚子,笑到:“尊敬的启年先生,不如乘马去我的营地。”
他一开口,安德莉亚一回头,手中还拿着火狐皮,见状欢呼了一声:“是你,太好了,你不是跟法兰克林在一起吗?”
王启年一笑:“我一个人自由惯了,早就分开了,既然阁下相邀,恭敬不如从命。”也不矫情,翻身上马,马忽律律的一声长嘶,一行五人转眼间出了格林威尔镇,向南而去。
镇上一阵混乱,王启年问到:“你不是在英吉森林,怎么想起来到这里来,不怕人认出你来?”
罗宾笑道:“葡瑞公国要抓我,可惜没有人能抓住我,听说诺曼底伯爵发誓要抓住我,我是探听消息的,正好看到诺曼底所要的火狐皮,抢了过来,放心吧,格林威尔镇是一个商业镇,根本没有驻军,附近有驻军的镇子最近的与此一百多里,你怎么离开了法兰克林,不是听说你助他取得男爵的封号?”
“不错,但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功成身退,我在他取得封号后不久便离开了。”一边纵马一边回答,王启年一个多月未骑马,今天有点意气风发。
五匹马六个人,在林中奔驰,这里距罗宾的营地骑马有两天的路程,森林逐渐稀疏,他们并且没有走三角地带,三角平原是东南走向,而他们是向正南,路出现大幅度的起伏,这里是丘陵地带,基本上保持荒野本色,马在奔驰,看不到村庄。
黄昏来临,天边烧起了晚霞,罗宾勒住缰绳:“今天晚上就在这儿过夜。”
篝火升起,六人在一片开阔地上,周围不远处有二棵大树。只有四人围着篝火,汤尼和文森爬上了大树,警惕地看着四周,篝火架子上烧烤着一只羳羊,滋滋在冒油。
“汤尼、文森,下来吃一点。”罗宾喊到。
“头,将羊腿扔上来,我们不下去了。”汤尼高声回答到。
罗宾扯下两条后腿,抛了上去,汤尼和文森接着,罗宾说:“不要管他们,我们喝酒!”说着,从马背上拿下一个皮囊,顺手抛给了王启年,自己也拿起另一袋,同样,法师山姆从马背也取了一个皮囊,安德莉亚的皮囊比较小,而且很精致。
王启年拔开塞子,喝了一口,酒很呛,是麦酒,王启年不知道的是,法师山姆囊中装的是低度酒,他是法师,自制力很严,安德莉亚却是与他们一样,还未完全成年,却喝起了高度酒。
“我们很需要像你这样的人,即会法师技艺,又精通武艺,怎么样,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罗宾对王启年说到。
“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让我长期呆在一个地方,我忍受不住。”王启年喝了一大口酒说。
“我们决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山姆也是一个法师,他不是很自由,你的法师修炼可能需要大量材料,我们可以提供。”罗宾继续说,他眼中的王启年最多是六级法师,六级到七级是一个坎,法师修炼不仅是冥想,大量实验也是必须的,法术掌握有时需要大量的实验,才能稳定掌握。王启年运气比较好,他一穿越就成了巫妖,法术对他来说,他自己并没有开发自己的法术,完全是继承了尼克勒斯的遗产,他在晋升魔导士时,由《亡灵书》而悟入元素意志,而在别人,则需要大量实验为基础,经过自己思考,才能悟入元素意志。
“今天不谈这些,喝酒!”王启年不想加入罗宾有队伍,转移了话题。
“好!喝酒。”罗宾也知道王启年不想提此事,知道事情急不来。
酒正酣,罗宾唱起了古老的歌谣,歌声苍凉雄劲:“…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吐是心言…”歌声粗旷而有韵味,并不是那么好听,使人感到一丝惆怅,受他影响,安德莉亚也唱起了歌曲。
“在那无尽的绿波林海中,
有我梦中的故乡,
我的亲人,
你是否翘首以待,
可怜的游子,
何日才能梦回故里
……”
安德莉亚声音很空灵,歌声中思念的故乡令人心碎,一时间,众人都停了下来,静静听着那空灵梦幻一样声音在流淌,安德莉亚眼中出现了泪花。
王启年在星空下,听着这空灵的声音,知道这应该有故事,酒精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但他似乎醉了,望着满天的星斗,这与地球上并不相同,但依然美丽,他第一次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地球,想起了地球上的星空,不知道他们怎么样,自己死了,这在家人的意料之中,死时也没有多少遗憾,毕竟一个长期卧病的人,死亡在意料之中。
王启年知道自己前世的死对他自己,对家人来说,都是一个解脱,他来到了异世,并没有过多留恋地球上生活,只当作一场梦,然而,今天在灿烂的星空下,却被安德莉亚的歌声挑起了思念之情,等安德莉亚歌声一停,王启年梦呓般地唱了起来:
昨夜的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那份爱换来的是寂寞
爱是不变的星辰
爱是永恒的星辰
绝不在银河中坠落
常记着那份情那份爱
昨夜星辰今夜星辰
依然闪烁
……
王启年隐隐觉得,魔法是一个工具,它不仅是杀人,但更重要是使人生活得更好,就如里昂纳多所说,死灵魔法师完全可以成为外科手术的医师,魔法的用途应该更为广泛,如果能普及,人间应是另一付模样。
但剑术完全是为杀人而存在,难道就没有其他用处,王启年想不出来,想不出来,就不要想,王启年还是放得开。
出了山林,王启年见到一个小山村,问了一下路,总算弄明白了他身处何地,他已到葡瑞公国,目前身处一处狭长的三角地带,穿过前面的山谷,向西南走,就是一个村镇格林威尔镇,这个镇并不属于任何一个贵族,是一个商贸集镇,主要货物是皮毛和一些名贵的木材,如橡木之类的。
格林威尔镇并不整齐,除了一条主街有点像样,其他地方就很乱,王启年走入镇中,镇上有大量的皮毛店,有猎人在此与店主在争论,猎人总是想把皮毛说得好一些,而那些老板总是将皮毛贬得一无是处,镇上的皮毛店很多,但价格都差不多,往往有固定的猎人都去一家店,皮毛收购后,还需要进一步鞣制,制好的半成品用马车送走。
街上皮毛的臭味很重,而在其间的人却热火朝天,不觉其臭,王启年偏偏鼻子很灵,这是他的一项能力,但到此,更受其害,没奈何,只好捂着鼻子。
一个熟悉的声音引起了王启年的注意,“这张火狐皮我要了,姐夫,好不好?”说话的正是安德莉亚,怎么在这里遇到她?
王启年扭头看去,几个人很低调,用斗篷遮住脸,但王启年还是从他们的身形中认了出来,安德莉亚、罗宾和那个魔法师山姆,还有两个人,却不在他们身边,而是在相隔十肘以上的一前一后。
“这火狐皮是不错,老板,怎么卖?”罗宾问到。
老板呵呵一笑,圆胖的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尊贵的客人,本来这张火狐皮送给小姐也没有问题,可是,我们已经送给诺曼底伯爵的女儿奥娃丝,你们看看有什么还有什么能入眼的。”
“不行,我就看中这张火狐皮,这是一级魔兽的皮,这里其他的都是一些寻常野兽的皮。”安德莉亚不讲理的说到。
“这…”胖老板刚开口说了一句话,罗宾的剑已抵到他的下巴,剩下的话立刻吞了回去,胖脸上汗水直流。
“给还是不给?”罗宾森冷的语气配合他的剑,分明是一个一言不合,拔剑相向的人。
胖老板哆哆索索,把火狐皮交给了安德莉亚,罗宾这才收剑,随手弹出了一枚金币:“这是价钱,你早些给,就不是这样的。”
“姐夫好棒!”安德莉亚雀跃着说。
“如果诺曼底伯爵问,你说就是我罗宾抢了他的火狐皮!”说完,翻身上马,他并没有骑他的梦魇,而是一匹枣红马。王启年在一旁看着罗宾抢劫,算不上抢劫,那张火狐皮也就一个金币左右,但罗宾却做出了抢劫姿态,是因为他们是强盗,还是因为与诺曼底伯爵私下有仇,王启年并不知道。
罗宾翻身上马,陡然眼睛一瞥,居然发现了王启年,他笑了,其他几人也翻身上马,罗宾却喊住了一人:“汤尼,你和文森其乘一匹马,剩下一匹马,我有用。”
汤尼应了一声,将缰绳交到罗宾手中,罗宾脚下一碰马的肚子,笑到:“尊敬的启年先生,不如乘马去我的营地。”
他一开口,安德莉亚一回头,手中还拿着火狐皮,见状欢呼了一声:“是你,太好了,你不是跟法兰克林在一起吗?”
王启年一笑:“我一个人自由惯了,早就分开了,既然阁下相邀,恭敬不如从命。”也不矫情,翻身上马,马忽律律的一声长嘶,一行五人转眼间出了格林威尔镇,向南而去。
镇上一阵混乱,王启年问到:“你不是在英吉森林,怎么想起来到这里来,不怕人认出你来?”
罗宾笑道:“葡瑞公国要抓我,可惜没有人能抓住我,听说诺曼底伯爵发誓要抓住我,我是探听消息的,正好看到诺曼底所要的火狐皮,抢了过来,放心吧,格林威尔镇是一个商业镇,根本没有驻军,附近有驻军的镇子最近的与此一百多里,你怎么离开了法兰克林,不是听说你助他取得男爵的封号?”
“不错,但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功成身退,我在他取得封号后不久便离开了。”一边纵马一边回答,王启年一个多月未骑马,今天有点意气风发。
五匹马六个人,在林中奔驰,这里距罗宾的营地骑马有两天的路程,森林逐渐稀疏,他们并且没有走三角地带,三角平原是东南走向,而他们是向正南,路出现大幅度的起伏,这里是丘陵地带,基本上保持荒野本色,马在奔驰,看不到村庄。
黄昏来临,天边烧起了晚霞,罗宾勒住缰绳:“今天晚上就在这儿过夜。”
篝火升起,六人在一片开阔地上,周围不远处有二棵大树。只有四人围着篝火,汤尼和文森爬上了大树,警惕地看着四周,篝火架子上烧烤着一只羳羊,滋滋在冒油。
“汤尼、文森,下来吃一点。”罗宾喊到。
“头,将羊腿扔上来,我们不下去了。”汤尼高声回答到。
罗宾扯下两条后腿,抛了上去,汤尼和文森接着,罗宾说:“不要管他们,我们喝酒!”说着,从马背上拿下一个皮囊,顺手抛给了王启年,自己也拿起另一袋,同样,法师山姆从马背也取了一个皮囊,安德莉亚的皮囊比较小,而且很精致。
王启年拔开塞子,喝了一口,酒很呛,是麦酒,王启年不知道的是,法师山姆囊中装的是低度酒,他是法师,自制力很严,安德莉亚却是与他们一样,还未完全成年,却喝起了高度酒。
“我们很需要像你这样的人,即会法师技艺,又精通武艺,怎么样,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罗宾对王启年说到。
“我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让我长期呆在一个地方,我忍受不住。”王启年喝了一大口酒说。
“我们决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山姆也是一个法师,他不是很自由,你的法师修炼可能需要大量材料,我们可以提供。”罗宾继续说,他眼中的王启年最多是六级法师,六级到七级是一个坎,法师修炼不仅是冥想,大量实验也是必须的,法术掌握有时需要大量的实验,才能稳定掌握。王启年运气比较好,他一穿越就成了巫妖,法术对他来说,他自己并没有开发自己的法术,完全是继承了尼克勒斯的遗产,他在晋升魔导士时,由《亡灵书》而悟入元素意志,而在别人,则需要大量实验为基础,经过自己思考,才能悟入元素意志。
“今天不谈这些,喝酒!”王启年不想加入罗宾有队伍,转移了话题。
“好!喝酒。”罗宾也知道王启年不想提此事,知道事情急不来。
酒正酣,罗宾唱起了古老的歌谣,歌声苍凉雄劲:“…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吐是心言…”歌声粗旷而有韵味,并不是那么好听,使人感到一丝惆怅,受他影响,安德莉亚也唱起了歌曲。
“在那无尽的绿波林海中,
有我梦中的故乡,
我的亲人,
你是否翘首以待,
可怜的游子,
何日才能梦回故里
……”
安德莉亚声音很空灵,歌声中思念的故乡令人心碎,一时间,众人都停了下来,静静听着那空灵梦幻一样声音在流淌,安德莉亚眼中出现了泪花。
王启年在星空下,听着这空灵的声音,知道这应该有故事,酒精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但他似乎醉了,望着满天的星斗,这与地球上并不相同,但依然美丽,他第一次想起了父母,想起了地球,想起了地球上的星空,不知道他们怎么样,自己死了,这在家人的意料之中,死时也没有多少遗憾,毕竟一个长期卧病的人,死亡在意料之中。
王启年知道自己前世的死对他自己,对家人来说,都是一个解脱,他来到了异世,并没有过多留恋地球上生活,只当作一场梦,然而,今天在灿烂的星空下,却被安德莉亚的歌声挑起了思念之情,等安德莉亚歌声一停,王启年梦呓般地唱了起来:
昨夜的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那份爱换来的是寂寞
爱是不变的星辰
爱是永恒的星辰
绝不在银河中坠落
常记着那份情那份爱
昨夜星辰今夜星辰
依然闪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