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会觉得我这是在犯贱。明明知道吕玲绮有暴力倾向,还每次都会说些轻薄话,惹她动手。然而,这其实就是小情侣的相处方式,我其实自己是乐在其中。吕玲绮下手虽然看起来很重,其实打到我身上根本就不疼,很多时候都是假装着叫几声而已,有些时候说不定还是摸上一把。
这便是,年轻情侣之间的暧昧。
话说,这也是我欠余芳的。
我跟余芳认识的时间最早,她也是我的女朋友。后来我自己逃避,窝在夏家村不敢去找她,而她却一直在等我,蹉跎了岁月,也白白浪费了最美的光阴。
所以,我现在也是真心实意地投入,虽然知道余芳现在不认识我,但等她记忆恢复了,肯定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
由于小莲的存在,再加上凌统对我的好感,凌统第一次擅用职权拜我为左军校尉。
南方战事吃紧,凌统在第二日就已整顿诸军,挥师南下平叛。
夏忠欲随身保护我,却被我拒绝。我认为谁都可以跟随我南下,唯独夏忠不行。因为正是夏忠的存在,才是那些阴谋家投鼠忌器,不敢擅自行动,而一旦夏忠离开南冥城,那到时就真的天下大乱了。夏忠苦劝不行,最后只能命二十名“副将”级别的亲信贴身保护我。
“大王,此番平叛有凌统将军便可,你无需拼命,且当是在游历南地吧。”在我离开府宅前,夏忠在大厅里与我话别。
“忠伯放心,我自有分寸。我的人生才刚开始,就如那振翅飞翔的雏鸟,还未来得及品味翱翔的自由与畅快,岂能轻易折翼呢?”我笑得很自信。
夏忠点点头,他知道我的武力虽然不高,却诡计多端(虽然不是什么好话),单凭那些愚蠢的贵族是绝对无法伤害到他的。不过,保险起见,夏忠还是从怀中拿出了一颗泛着红色光芒的晶石。
“这是什么?”
“此晶石之中储存着一门天级功法,名为‘天地极阳功’,乃是我们南冥国的镇国之宝。老奴观大王的体质至刚至阳,应能够修炼此功法,所以从库房之中取了出来。”
可以说,此时此刻夏忠的内心是在颤抖的。
擅自盗取国宝,对于他而言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若是这套功法落到外人手里,那他夏忠将会背负千载骂名,无颜面对死去的老国王。
我接过夏忠手中的晶石,早就听闻南冥国有一镇国之宝。民间传闻,那东吴帝国二皇子孙权正是觊觎这天地极阳功,才会如此接近并讨好步练师,事成之后,这美人、神功一同拥有,便可成为九州一大美谈。
功法对武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越是高深的功法,其价值就越高。经过这些日子的了解,我知道这个世界的功法一共分“天地玄黄”四个阶级(老凤凰抄袭某大神作品,鄙视一下),但是每个阶级却是相差极大。天级功法对于武者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哪怕是普通人得到它,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能颇有成就,不出十年就能成为一方豪强,响誉九州。
然而,对于身怀九阳神功的我而言,所谓的天级功法在我面前也不过只是萝卜白菜而已。我拿着手中的晶石掂了掂,随手就扔给了身边的吕玲绮。在接到我扔过来的晶石一分钟内,吕玲绮和夏忠都石化了。
“大,大,大……王。”夏忠近乎是用颤抖的声线在说话,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竟然将镇国至宝随意地扔给一个女奴。那可是天级功法啊,若是扔到大街上,恐怕会引来几十万人的疯抢!
“哦,我曾经承若过。”我耸耸肩,笑着说,“上次在进火狼谷之前,我就答应小玲要教她一套天级功法,但是后来经过实验验证,我所学的功法不适合她。这件事虽然过了三个月,但是男人大丈夫要言出必行。所以,这就当我是迟到的礼物吧。”
“可,可是……”夏忠正开口间,他的瞳孔猛然放大,因为他发现我的双手瞬时燃起了熊熊烈焰。
大厅的空气突然沸腾了起来!
正面对着我的夏忠直接感应到了我身上所传来的滚滚热浪,随着气流的上升,我的头发随风舞动,那张有点小英俊的脸上随后露出了自信满满的笑容:“不是我我吹牛,我所练的功法,完全凌驾于天级功法之上!由于我的经脉随着修炼已经固形,其他功法对我只有害,而无益。况且,小玲不是外人,这天级功法给她,我没有丝毫遗憾。”
夏忠是见过我的凝火之法的,知道此乃一绝技,普天之下除了我,还未曾见过能拥有如此绝技的人。跟随我这几个月,夏忠也明白我不是那种气血方刚的少年,凡事都比较冷静,智计百出。
冷静下来之后,夏忠对我此行非但没有了担忧,反倒有许多期许。
只是,说到这天地极阳功,如果真的随意就送给了一个女奴,哪怕吕玲绮是我的妻子,那也亏了。
我看出了夏忠的心思,笑着说:“小玲是我的贴身护卫,她的实力越强,我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再说了,所谓的天级功法不过只是一介死物而已,与其一辈子放在库房里,不如交道挚爱的人手中,这才是物尽其用嘛。”
我都这么说了,夏忠也只能点头同意,同时看向有些不知所措的吕玲绮。
此时的吕玲绮内心纷乱一片,特别是在刚才听到我那“挚爱的人”四字时,整个人都懵了。
这算是在表白么?
对,这就是表白!
吕玲绮的内心如同小鹿一般乱撞。手中紧握着的天级功法就如同诗经中所歌颂的定情之物一般,意味深远,情意绵绵。
这个时候,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传如了吕玲绮的耳中:“如果感动了,咱们进房去讨论一下繁殖的过程怎么样,反正离出发还有段时间呢。”
“碰!”
“哎呀!”
我可怜的左眼又黑了一圈。这一次,吕玲绮是下重手了。
最后,吕玲绮骂了一声“流氓”,转身小跑着出了大厅。
“嘿嘿。”看着吕玲绮那性感的背影,我很无耻地笑了。
夏忠在一旁看得是一头雾水,对于一个没有生殖功能的太监来说,感情这玩意儿实在是太深奥了。
不过,作为旁观者,夏忠还是无法按捺住内心的疑惑,开口问了一句:“大王,这天下美艳女子多的是,您为何会喜欢上这等不知礼数的女子。您所给予她的可是天大的恩惠,可她的表现实在让人太费解了。”
“忠伯啊,这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就是这样的。再说了,你不觉得征服这样的充满冷酷野性的女人更让人汹涌澎湃,内心激扬吗?你看着好了,等这次平叛回来,我保准她对我比小猫还要温顺。话说,这丫头的胸围至少也有38E吧,嘿嘿嘿……”
我的笑容此时看上去好邪恶、好风骚、好淫荡,就连夏忠这太监总管见了也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由于军中是不能带女眷的,作为贴身护卫的吕玲绮终于如愿以偿地换上了一副步兵甲,同时也戴了头盔,看去就如同一个英俊清秀的小后生。此番行动,我只带了吕玲绮和二十名“暗夜”。
这“暗夜”之名是我给二十名侍卫临时取的,没有人明白我为何会给自己的侍卫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
其实,在我得知这二十名侍卫并非太监,而是夏忠自幼就培养的忠奴时,我的内心就有了一个想法。在得到这二十人之后,我就不准备将他们还给夏忠了,当然,夏忠培养这些人本意就是保护我。
在凌统的授意下,我第一次成了领兵的将领,虽然只是一个小小校尉,部下不多不少,刚好一千人。
这个世界的军制也沿用了东汉的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千人一部,有司马和校尉,校尉为正,司马为副。
凌统可以说给了我一个闲差,那便是押运粮草。
在出征的前半刻钟,我和吕玲绮等人才姗姗来迟。可以说,我是大摇大摆地进入这个小小兵营的。虽然凌统对我的印象不错,而且我也是有些战斗能力,但是出征之前先后有两个女人对凌统说了私语,要求把我安排在后方,美名为保护粮草,实为不让我有生命之危。
所以,我这一部的装备并不突出,不过至少表面看上去队伍还是十分整齐的,我未进入的这一段时间他们一直严整队伍,在等待着我的到来。
看到眼前这一排一列,一纵一横的士兵们,我心里很自然就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这便是我我的第一批手下了.”
也许很多人也感到奇怪,为何我不用奴隶兵,至少他们是受奴隶契约的限制,对我的命令是无条件执行的。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我发现奴隶兵至多只是战场上的炮灰而已,上了战场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冲锋陷阵而亡,要么弃甲曳兵而逃。可以说,奴隶兵是最没有培养价值的,我要的不是炮灰,而是一个能够追随自己征战天下的军旅。他们是我的枪,也是我的盾,攻守只在我的一念之间,随心所欲。
我是热血的,因为我曾是一名军人!
在踏入军营的那一瞬间,只感觉自己体内有一团火焰已然熊熊燃烧。
战争,那是男人的游戏,而战场那才是男人最终的归宿!
“沙。”[.]
这便是,年轻情侣之间的暧昧。
话说,这也是我欠余芳的。
我跟余芳认识的时间最早,她也是我的女朋友。后来我自己逃避,窝在夏家村不敢去找她,而她却一直在等我,蹉跎了岁月,也白白浪费了最美的光阴。
所以,我现在也是真心实意地投入,虽然知道余芳现在不认识我,但等她记忆恢复了,肯定又是另外一番滋味。
……
由于小莲的存在,再加上凌统对我的好感,凌统第一次擅用职权拜我为左军校尉。
南方战事吃紧,凌统在第二日就已整顿诸军,挥师南下平叛。
夏忠欲随身保护我,却被我拒绝。我认为谁都可以跟随我南下,唯独夏忠不行。因为正是夏忠的存在,才是那些阴谋家投鼠忌器,不敢擅自行动,而一旦夏忠离开南冥城,那到时就真的天下大乱了。夏忠苦劝不行,最后只能命二十名“副将”级别的亲信贴身保护我。
“大王,此番平叛有凌统将军便可,你无需拼命,且当是在游历南地吧。”在我离开府宅前,夏忠在大厅里与我话别。
“忠伯放心,我自有分寸。我的人生才刚开始,就如那振翅飞翔的雏鸟,还未来得及品味翱翔的自由与畅快,岂能轻易折翼呢?”我笑得很自信。
夏忠点点头,他知道我的武力虽然不高,却诡计多端(虽然不是什么好话),单凭那些愚蠢的贵族是绝对无法伤害到他的。不过,保险起见,夏忠还是从怀中拿出了一颗泛着红色光芒的晶石。
“这是什么?”
“此晶石之中储存着一门天级功法,名为‘天地极阳功’,乃是我们南冥国的镇国之宝。老奴观大王的体质至刚至阳,应能够修炼此功法,所以从库房之中取了出来。”
可以说,此时此刻夏忠的内心是在颤抖的。
擅自盗取国宝,对于他而言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若是这套功法落到外人手里,那他夏忠将会背负千载骂名,无颜面对死去的老国王。
我接过夏忠手中的晶石,早就听闻南冥国有一镇国之宝。民间传闻,那东吴帝国二皇子孙权正是觊觎这天地极阳功,才会如此接近并讨好步练师,事成之后,这美人、神功一同拥有,便可成为九州一大美谈。
功法对武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越是高深的功法,其价值就越高。经过这些日子的了解,我知道这个世界的功法一共分“天地玄黄”四个阶级(老凤凰抄袭某大神作品,鄙视一下),但是每个阶级却是相差极大。天级功法对于武者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哪怕是普通人得到它,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能颇有成就,不出十年就能成为一方豪强,响誉九州。
然而,对于身怀九阳神功的我而言,所谓的天级功法在我面前也不过只是萝卜白菜而已。我拿着手中的晶石掂了掂,随手就扔给了身边的吕玲绮。在接到我扔过来的晶石一分钟内,吕玲绮和夏忠都石化了。
“大,大,大……王。”夏忠近乎是用颤抖的声线在说话,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竟然将镇国至宝随意地扔给一个女奴。那可是天级功法啊,若是扔到大街上,恐怕会引来几十万人的疯抢!
“哦,我曾经承若过。”我耸耸肩,笑着说,“上次在进火狼谷之前,我就答应小玲要教她一套天级功法,但是后来经过实验验证,我所学的功法不适合她。这件事虽然过了三个月,但是男人大丈夫要言出必行。所以,这就当我是迟到的礼物吧。”
“可,可是……”夏忠正开口间,他的瞳孔猛然放大,因为他发现我的双手瞬时燃起了熊熊烈焰。
大厅的空气突然沸腾了起来!
正面对着我的夏忠直接感应到了我身上所传来的滚滚热浪,随着气流的上升,我的头发随风舞动,那张有点小英俊的脸上随后露出了自信满满的笑容:“不是我我吹牛,我所练的功法,完全凌驾于天级功法之上!由于我的经脉随着修炼已经固形,其他功法对我只有害,而无益。况且,小玲不是外人,这天级功法给她,我没有丝毫遗憾。”
夏忠是见过我的凝火之法的,知道此乃一绝技,普天之下除了我,还未曾见过能拥有如此绝技的人。跟随我这几个月,夏忠也明白我不是那种气血方刚的少年,凡事都比较冷静,智计百出。
冷静下来之后,夏忠对我此行非但没有了担忧,反倒有许多期许。
只是,说到这天地极阳功,如果真的随意就送给了一个女奴,哪怕吕玲绮是我的妻子,那也亏了。
我看出了夏忠的心思,笑着说:“小玲是我的贴身护卫,她的实力越强,我的安全就越有保障。再说了,所谓的天级功法不过只是一介死物而已,与其一辈子放在库房里,不如交道挚爱的人手中,这才是物尽其用嘛。”
我都这么说了,夏忠也只能点头同意,同时看向有些不知所措的吕玲绮。
此时的吕玲绮内心纷乱一片,特别是在刚才听到我那“挚爱的人”四字时,整个人都懵了。
这算是在表白么?
对,这就是表白!
吕玲绮的内心如同小鹿一般乱撞。手中紧握着的天级功法就如同诗经中所歌颂的定情之物一般,意味深远,情意绵绵。
这个时候,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传如了吕玲绮的耳中:“如果感动了,咱们进房去讨论一下繁殖的过程怎么样,反正离出发还有段时间呢。”
“碰!”
“哎呀!”
我可怜的左眼又黑了一圈。这一次,吕玲绮是下重手了。
最后,吕玲绮骂了一声“流氓”,转身小跑着出了大厅。
“嘿嘿。”看着吕玲绮那性感的背影,我很无耻地笑了。
夏忠在一旁看得是一头雾水,对于一个没有生殖功能的太监来说,感情这玩意儿实在是太深奥了。
不过,作为旁观者,夏忠还是无法按捺住内心的疑惑,开口问了一句:“大王,这天下美艳女子多的是,您为何会喜欢上这等不知礼数的女子。您所给予她的可是天大的恩惠,可她的表现实在让人太费解了。”
“忠伯啊,这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就是这样的。再说了,你不觉得征服这样的充满冷酷野性的女人更让人汹涌澎湃,内心激扬吗?你看着好了,等这次平叛回来,我保准她对我比小猫还要温顺。话说,这丫头的胸围至少也有38E吧,嘿嘿嘿……”
我的笑容此时看上去好邪恶、好风骚、好淫荡,就连夏忠这太监总管见了也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由于军中是不能带女眷的,作为贴身护卫的吕玲绮终于如愿以偿地换上了一副步兵甲,同时也戴了头盔,看去就如同一个英俊清秀的小后生。此番行动,我只带了吕玲绮和二十名“暗夜”。
这“暗夜”之名是我给二十名侍卫临时取的,没有人明白我为何会给自己的侍卫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
其实,在我得知这二十名侍卫并非太监,而是夏忠自幼就培养的忠奴时,我的内心就有了一个想法。在得到这二十人之后,我就不准备将他们还给夏忠了,当然,夏忠培养这些人本意就是保护我。
在凌统的授意下,我第一次成了领兵的将领,虽然只是一个小小校尉,部下不多不少,刚好一千人。
这个世界的军制也沿用了东汉的军制。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千人一部,有司马和校尉,校尉为正,司马为副。
凌统可以说给了我一个闲差,那便是押运粮草。
在出征的前半刻钟,我和吕玲绮等人才姗姗来迟。可以说,我是大摇大摆地进入这个小小兵营的。虽然凌统对我的印象不错,而且我也是有些战斗能力,但是出征之前先后有两个女人对凌统说了私语,要求把我安排在后方,美名为保护粮草,实为不让我有生命之危。
所以,我这一部的装备并不突出,不过至少表面看上去队伍还是十分整齐的,我未进入的这一段时间他们一直严整队伍,在等待着我的到来。
看到眼前这一排一列,一纵一横的士兵们,我心里很自然就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这便是我我的第一批手下了.”
也许很多人也感到奇怪,为何我不用奴隶兵,至少他们是受奴隶契约的限制,对我的命令是无条件执行的。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我发现奴隶兵至多只是战场上的炮灰而已,上了战场他们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冲锋陷阵而亡,要么弃甲曳兵而逃。可以说,奴隶兵是最没有培养价值的,我要的不是炮灰,而是一个能够追随自己征战天下的军旅。他们是我的枪,也是我的盾,攻守只在我的一念之间,随心所欲。
我是热血的,因为我曾是一名军人!
在踏入军营的那一瞬间,只感觉自己体内有一团火焰已然熊熊燃烧。
战争,那是男人的游戏,而战场那才是男人最终的归宿!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