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地也有类似大唐帝国的冒险者联盟的组织,他们隶属于飞地议会,很松散,只是负责发布各项任务。又由于飞地的情况特珠,许多的城镇和集居地通信不便,各地便会很独立。而要接任务和交任务的,都限于当地。比如说,在骊山镇接了任务,完成任务后,只能在骊山镇去交任务,并领取赏报。
这个组织就中勇士之家,通常是一个简陋的酒吧,在酒吧的前台上便会有手写的各项任务。佣兵在喝酒之余,顺便接任务。或交任务的同时,顺便喝上一杯。
巨斧佣兵团休闲的日子并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做任务或狩猎。飞地的粮食都是由各商会提供,而飞地的本身是不产粮食的。一是由于气候恶劣,空气稀薄,不适宜苍茫大陆的粮食生长。二是由野外非常的危险,离开石墙的保护,随时可能遭到魔兽的土著的攻击。
粮食都是商会从苍茫大陆弄上来的,价格自然惊人。所以,在这里随便喝上一杯烈酒,都是一种奢求,更多的时候是喝着由飞地本土的果实酿出来的果酒,味道酸酸的,还有刺噪子的残渣。
巨斧佣兵团一共十几个战士,要维持几十人的生活,这压力非常的大。沙玛的母亲是很个能干的妇女,青羽第一眼看到她时,便从她的身上感受到浓浓的母爱。
这位中年妇女叫维莉亚,跟几乎所有的农村中年妇女一样,长着水桶一样的腰身,无论夜昼,都系着一条油腻的围裙。胖乎乎的脸蛋,看到院子里的勇士总是乐呵呵的,而大家都喊他维莉亚大娘。
她看到青羽时,显得十分的怜惜:“可怜的孩子,你这么小就来飞地了?你的父母怎么放心得下,飞地这个鬼地方,是吃人的地方。多么的俊的人类小伙,真是太可怜了。”
沙玛一旁焦急的喊道:“妈,你别乱说。青羽他可是高级魔法师,他只是面像长得嫩罢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不是也扛起父亲留下的巨斧,跟
随林叔叔开始狩猎么。”
“沙玛,所以你也是可怜的孩子。你得抓紧时间找个老婆,你也老大不小了。你父亲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三岁了。我跟你说,隔避笃裁缝的侄女就很不错,一看就是会生养的。”
沙玛拉着青羽逃窜而去,尴尬地道:“我老妈就是这个样子,一见面就唠叨这个事,所以我都不爱在石堡里呆着。”
青羽却觉得很温馨,如果自己的母亲还活着,会不会也像这样,天天念叨自己呢?
随着巨斧他们出去了几趟,主要是狩猎。猎杀魔兽,也抢劫和猎杀土著。这里的土著都非常的凶残,他们也以苍茫大陆的种族为食物。当然,苍茫大陆的种族在他们看来,同样凶残的,虽然不以他们为食,却烧杀抢掠,无所不作。
沙玛的武器是一对巨大的斧子,这是他祖父的成名武器,名字很普通,就叫巨灵斧。而他施展的武技也是《巨灵斧》。蛮族人天生神力,沙玛在力量上也很见长,加上精悍的斧法,舞动起来,声势骇人。
小伍子,真名叫着沙武,又排行五,打小就被叫着小伍子。他是沙玛叔叔的儿子,可惜,他的叔叔和婶婶都死了,是维莉亚大娘一手拉扯大的。
他的武器是一根镔铁大棍,没有任何的花哨,就是一个沉字。招式也很简单,大开大阖,加上他皮糙肉厚,近战实力十分可观。
潘云霄很少出手,像只猎狗似的总是游走在队伍的边缘上。青羽总感觉到他阴鸷的眼睛盯着自己。他也想了很久,为什么他会钉对自己。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林可可。
潘云霄喜欢林可可,但林可可似乎只将他当成了哥哥。而林可可明显对青羽很上心,这就让潘云霄恨之入骨了。
青羽不用多动手,小露了几招,配合着其他人,立时赢得了尊重。他将火球术的施发拖延至半秒,依然比潘云霄要快上一倍,让所有的人都吃惊,青羽表示很
无奈。
他也发现,巨斧其他成员,虽然作战经验丰富,善于搏杀,但在武技上,在天赋上都很平平。他们甚至连星技都没有,更没有所谓的血脉兽化。
这些人大多数是从父辈就来到飞地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或许,星技只是苍茫大陆人类所独有的窍门吧。
这日,他们在外狩猎满载而归,连杀了数头五阶的魔兽,这些所得,足够换取一个月的粮食。队员们都很高兴,能有如此大的收获,功劳都是靠青羽。
平时,他们也能搏杀,但魔兽受到严重威胁时,是会逃窜的,而每当此时,他们只能逮一只算一只,所以收获往往不大。但这次,青羽施展了土牢术和青藤缠绕术,将三只要逃窜的魔兽给控制住了。
沙玛此时完全忘了那日潘云霄对他说的话,根本想不起卧底这个茬。回来的时候,他和青羽并肩而行,不时搂着青羽的肩膀道:“兄弟,你太厉害了。我们巨斧是有功必赏,你这次立了大功,实力也足够跻身人榜,所以,我准备让你做我们巨斧佣兵团的第三副团长。”
青羽望着很认真的沙玛,有些哭笑不得,整个巨斧佣兵团,加上他也才十三人,已经有了一位团和两位副团长,若再加上一个,就是四个当官的。
沙玛不以为意,大手一挥,颇有感染力的说道:“虽然现在的巨斧佣兵团只有十几人,但这些都是骨干。未来,不远的未来,我们巨斧佣兵团会超过猎狗,会再次成为骊山镇的第一佣兵团。”
巨斧佣兵团曾经的确是骊山镇的第一佣兵团,但全盛时期也只有五六十人,而猎狗佣兵团却有近二百人,是一支强大的中型佣兵团。
沙玛的理想就是将巨斧佣兵团强大起来,最低的目标就是骊山第一佣兵团,但这个目标也十分的遥远。一支中型佣兵团的领头人,至少也要有地榜的实力,否则很快便会被其他的大鳄给吞吃了。
这个组织就中勇士之家,通常是一个简陋的酒吧,在酒吧的前台上便会有手写的各项任务。佣兵在喝酒之余,顺便接任务。或交任务的同时,顺便喝上一杯。
巨斧佣兵团休闲的日子并不多,大多数时候都是做任务或狩猎。飞地的粮食都是由各商会提供,而飞地的本身是不产粮食的。一是由于气候恶劣,空气稀薄,不适宜苍茫大陆的粮食生长。二是由野外非常的危险,离开石墙的保护,随时可能遭到魔兽的土著的攻击。
粮食都是商会从苍茫大陆弄上来的,价格自然惊人。所以,在这里随便喝上一杯烈酒,都是一种奢求,更多的时候是喝着由飞地本土的果实酿出来的果酒,味道酸酸的,还有刺噪子的残渣。
巨斧佣兵团一共十几个战士,要维持几十人的生活,这压力非常的大。沙玛的母亲是很个能干的妇女,青羽第一眼看到她时,便从她的身上感受到浓浓的母爱。
这位中年妇女叫维莉亚,跟几乎所有的农村中年妇女一样,长着水桶一样的腰身,无论夜昼,都系着一条油腻的围裙。胖乎乎的脸蛋,看到院子里的勇士总是乐呵呵的,而大家都喊他维莉亚大娘。
她看到青羽时,显得十分的怜惜:“可怜的孩子,你这么小就来飞地了?你的父母怎么放心得下,飞地这个鬼地方,是吃人的地方。多么的俊的人类小伙,真是太可怜了。”
沙玛一旁焦急的喊道:“妈,你别乱说。青羽他可是高级魔法师,他只是面像长得嫩罢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不是也扛起父亲留下的巨斧,跟
随林叔叔开始狩猎么。”
“沙玛,所以你也是可怜的孩子。你得抓紧时间找个老婆,你也老大不小了。你父亲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三岁了。我跟你说,隔避笃裁缝的侄女就很不错,一看就是会生养的。”
沙玛拉着青羽逃窜而去,尴尬地道:“我老妈就是这个样子,一见面就唠叨这个事,所以我都不爱在石堡里呆着。”
青羽却觉得很温馨,如果自己的母亲还活着,会不会也像这样,天天念叨自己呢?
随着巨斧他们出去了几趟,主要是狩猎。猎杀魔兽,也抢劫和猎杀土著。这里的土著都非常的凶残,他们也以苍茫大陆的种族为食物。当然,苍茫大陆的种族在他们看来,同样凶残的,虽然不以他们为食,却烧杀抢掠,无所不作。
沙玛的武器是一对巨大的斧子,这是他祖父的成名武器,名字很普通,就叫巨灵斧。而他施展的武技也是《巨灵斧》。蛮族人天生神力,沙玛在力量上也很见长,加上精悍的斧法,舞动起来,声势骇人。
小伍子,真名叫着沙武,又排行五,打小就被叫着小伍子。他是沙玛叔叔的儿子,可惜,他的叔叔和婶婶都死了,是维莉亚大娘一手拉扯大的。
他的武器是一根镔铁大棍,没有任何的花哨,就是一个沉字。招式也很简单,大开大阖,加上他皮糙肉厚,近战实力十分可观。
潘云霄很少出手,像只猎狗似的总是游走在队伍的边缘上。青羽总感觉到他阴鸷的眼睛盯着自己。他也想了很久,为什么他会钉对自己。后来才发现,是因为林可可。
潘云霄喜欢林可可,但林可可似乎只将他当成了哥哥。而林可可明显对青羽很上心,这就让潘云霄恨之入骨了。
青羽不用多动手,小露了几招,配合着其他人,立时赢得了尊重。他将火球术的施发拖延至半秒,依然比潘云霄要快上一倍,让所有的人都吃惊,青羽表示很
无奈。
他也发现,巨斧其他成员,虽然作战经验丰富,善于搏杀,但在武技上,在天赋上都很平平。他们甚至连星技都没有,更没有所谓的血脉兽化。
这些人大多数是从父辈就来到飞地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或许,星技只是苍茫大陆人类所独有的窍门吧。
这日,他们在外狩猎满载而归,连杀了数头五阶的魔兽,这些所得,足够换取一个月的粮食。队员们都很高兴,能有如此大的收获,功劳都是靠青羽。
平时,他们也能搏杀,但魔兽受到严重威胁时,是会逃窜的,而每当此时,他们只能逮一只算一只,所以收获往往不大。但这次,青羽施展了土牢术和青藤缠绕术,将三只要逃窜的魔兽给控制住了。
沙玛此时完全忘了那日潘云霄对他说的话,根本想不起卧底这个茬。回来的时候,他和青羽并肩而行,不时搂着青羽的肩膀道:“兄弟,你太厉害了。我们巨斧是有功必赏,你这次立了大功,实力也足够跻身人榜,所以,我准备让你做我们巨斧佣兵团的第三副团长。”
青羽望着很认真的沙玛,有些哭笑不得,整个巨斧佣兵团,加上他也才十三人,已经有了一位团和两位副团长,若再加上一个,就是四个当官的。
沙玛不以为意,大手一挥,颇有感染力的说道:“虽然现在的巨斧佣兵团只有十几人,但这些都是骨干。未来,不远的未来,我们巨斧佣兵团会超过猎狗,会再次成为骊山镇的第一佣兵团。”
巨斧佣兵团曾经的确是骊山镇的第一佣兵团,但全盛时期也只有五六十人,而猎狗佣兵团却有近二百人,是一支强大的中型佣兵团。
沙玛的理想就是将巨斧佣兵团强大起来,最低的目标就是骊山第一佣兵团,但这个目标也十分的遥远。一支中型佣兵团的领头人,至少也要有地榜的实力,否则很快便会被其他的大鳄给吞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