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部混迹于轻分类的武侠。
《这个刺客有毛病》,作者任秋溟,4级作者。
分类轻-原生幻想。
【简介】
重生于一个剑气纵横的古代世界被一个刺客老师收养,方别惊讶发现,这个世界的武学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繁荣昌盛。
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布衣江湖,均有习武傍身。
为了不成为别人信手抓来练功的药渣,方别苦心习武,点穴轻功机关术,掌法剑法练气法,虽具惊世天赋,但少年稳如老狗。
重活一世,方别不求活得精彩,但求活得安稳,长命百岁。
突然有一天,有位锦衣卫少女奉命卧底来到他的身边,成为了他的搭档……
【黄金十章】
第一章,少女剑未配妥。天禄三十二年,北镇抚司。女锦衣卫薛铃因受上司打压,被派去刺客组织蜂巢卧底。霄魂客栈,薛铃报出口令,却被店小二反手制住。
第二章,方别的求生之路。店小二就是主角方别,穿越而来。他是蜂巢的蜂针,薛铃的组织派来协助他的蜂翅。一番高强度的快问快答,薛铃努力对答,顺利通过第一阶段的测试。
第三章,此方世界。方别开始第二节阶段的测试,是更为强力的快问快答。他问出了薛铃的武学渊源和家世背景,却残忍地淘汰了对方,理由是回答得太完美。没有破绽就是最大的破绽。
第四章,黯然者。薛铃准备离开,说出回不去了的话,被方别拉住,有撩妹的嫌疑。二人算是结成了搭档。方别向薛铃介绍客栈的情况,以及自己忽然蒙住眼睛的原因。沙加闭上眼睛会让自己看上去弱一点。
第五章,第一个任务。客栈内的蜂巢成员就三个人,萍姐当账房,方别当跑堂的,薛铃当厨子。没任务的时候,做好这份工作,有工资。结果,任务就来了。
第六章,清明时节雨纷纷。今天是清明节,薛铃与萍姐聊了会儿,交代说任务中的华山派弃徒将路过客栈,是杀他的最好时机。在薛铃眼中,方别的武功很差。可是在方别和萍姐眼中,薛铃有问题。
第七章,路上行人欲断魂。萍姐和方别交流了一下为何不杀薛铃的原因。第二天华山弃徒到了,点了一桌好吃的,还让方别试试酒水是否下毒,看上去十分谨慎。
第八章,华山派著名弃徒。方别判断该弃徒是假的,便没有出手。事后,三人复盘。方别也没说出什么正经原因。
第九章,假的不杀,真的在哪儿?方别细说自己判断的依据,令队友信服。他又指出弃徒的真正所在,准备晚上再去刺杀。
第十章,风雨山神庙。山神庙内,白天在客栈吃饭的大汉来此躲雨,庙里有一群乞丐也在躲雨,真正的弃徒混在中间。二人见面,先吃顿火烧叙叙旧。
【简评】
任秋溟,4级作者,著有《魔法朋克》《明日未临》《这个刺客有毛病》。
他的前作《明日未临》,看过一点点,没什么印象,但似乎很有名气。
我几度想要专门推荐一波的。
今天看了他的新书《这个刺客有毛病》,才发觉他是一个非常有才华,又很有骨气的作者。
骨气,主要来自他的上架感言,请细品。
“我上架的时候,从来没有卖惨的情况,因为我始终相信,站着挣不来的钱,跪下去也同样挣不来!”
所以,他的上架首订是2200,上架日期是3月1日。
而本书目前的起点收藏是871万,书城收藏186万,粉丝数17万,盟主1位。
而他的才气主要体现在无厘头上,这也完美契合了轻分类的总体特点。
主角方别,前世因心脏病突发而亡,穿越后重生为七岁的娃娃,被蜂巢组织的杀手萍姐救下,并传授武艺。
他们开了家客栈,名为“客栈”,改过几次名,为了规避六扇门等部门的突击检查。
女主薛铃是北镇抚司的女锦衣卫,父亲薛平已经去世,家族没落,上司和同事排挤。
所以派她去杀手组织当卧底。
她用完美答案回答了方别的一系列询问,最终也只是因为可怜或者麻烦,收了她进入组织。
其实,方别和萍姐心里都很清楚,薛铃的身份并不安全。
于是,他们三人组成了蜂巢组织里的引路人、蜂针和蜂翅。
萍姐是老板娘,担任引路人,负责接任务;方别是跑堂,担任蜂针,负责杀人;薛铃是厨子,担任蜂翅,负责后勤。
他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刺杀华山派弃徒。
由于是平行世界,书中的很多门派和武功,大多来自金老的武侠设定。
方别识破了前来客栈投诉的弃徒是假冒的,他们赶到山神庙,正好遇到弃徒与华山派师兄的对战。
方别轻而易举地利用黑科技-钢丝,刺杀成功,并毁尸灭迹,以“苟杂中”乞丐之名,在江湖中打出了名声。
由于弃徒身兼魔教弟子身份,又引来魔教师门的报复。
本书故事跌宕起伏,脑洞大开,作者故意脱线,经常冒出一些现代词汇,令人摸不着头脑,却又在无厘头的风格中,给人一种“有几分道理”的样子。
虽然是一部武侠作品,却充满了幻想意味,比之传统武侠,趣味性增强不少。
故而,本书内容与书名还是比较契合的,这是一群有毛病的刺客艰难求存的故事。
总体来说,符合那些有武侠情怀,又不想与现在的流行风尚脱轨的读者们。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看看又去看了下最新章节。
西域来客宁夏,到了洛城本。
她来是要替华山弃徒报仇的,却被方别吸收进了蜂巢组织。
甚至她还背叛了西域门派和师尊,那些被派来的师兄弟们,也将被她一一杀死。
只是,本书还是有缺点的。
那就是强行反套路,多次使用现代词汇,搞得众人一脸懵圈。
他也有点苟,但和苟圣的差别还是挺大的。
总的来说,本书值得看一看。
。
《这个刺客有毛病》,作者任秋溟,4级作者。
分类轻-原生幻想。
【简介】
重生于一个剑气纵横的古代世界被一个刺客老师收养,方别惊讶发现,这个世界的武学比自己想象中更加的繁荣昌盛。
上至达官贵族,下至布衣江湖,均有习武傍身。
为了不成为别人信手抓来练功的药渣,方别苦心习武,点穴轻功机关术,掌法剑法练气法,虽具惊世天赋,但少年稳如老狗。
重活一世,方别不求活得精彩,但求活得安稳,长命百岁。
突然有一天,有位锦衣卫少女奉命卧底来到他的身边,成为了他的搭档……
【黄金十章】
第一章,少女剑未配妥。天禄三十二年,北镇抚司。女锦衣卫薛铃因受上司打压,被派去刺客组织蜂巢卧底。霄魂客栈,薛铃报出口令,却被店小二反手制住。
第二章,方别的求生之路。店小二就是主角方别,穿越而来。他是蜂巢的蜂针,薛铃的组织派来协助他的蜂翅。一番高强度的快问快答,薛铃努力对答,顺利通过第一阶段的测试。
第三章,此方世界。方别开始第二节阶段的测试,是更为强力的快问快答。他问出了薛铃的武学渊源和家世背景,却残忍地淘汰了对方,理由是回答得太完美。没有破绽就是最大的破绽。
第四章,黯然者。薛铃准备离开,说出回不去了的话,被方别拉住,有撩妹的嫌疑。二人算是结成了搭档。方别向薛铃介绍客栈的情况,以及自己忽然蒙住眼睛的原因。沙加闭上眼睛会让自己看上去弱一点。
第五章,第一个任务。客栈内的蜂巢成员就三个人,萍姐当账房,方别当跑堂的,薛铃当厨子。没任务的时候,做好这份工作,有工资。结果,任务就来了。
第六章,清明时节雨纷纷。今天是清明节,薛铃与萍姐聊了会儿,交代说任务中的华山派弃徒将路过客栈,是杀他的最好时机。在薛铃眼中,方别的武功很差。可是在方别和萍姐眼中,薛铃有问题。
第七章,路上行人欲断魂。萍姐和方别交流了一下为何不杀薛铃的原因。第二天华山弃徒到了,点了一桌好吃的,还让方别试试酒水是否下毒,看上去十分谨慎。
第八章,华山派著名弃徒。方别判断该弃徒是假的,便没有出手。事后,三人复盘。方别也没说出什么正经原因。
第九章,假的不杀,真的在哪儿?方别细说自己判断的依据,令队友信服。他又指出弃徒的真正所在,准备晚上再去刺杀。
第十章,风雨山神庙。山神庙内,白天在客栈吃饭的大汉来此躲雨,庙里有一群乞丐也在躲雨,真正的弃徒混在中间。二人见面,先吃顿火烧叙叙旧。
【简评】
任秋溟,4级作者,著有《魔法朋克》《明日未临》《这个刺客有毛病》。
他的前作《明日未临》,看过一点点,没什么印象,但似乎很有名气。
我几度想要专门推荐一波的。
今天看了他的新书《这个刺客有毛病》,才发觉他是一个非常有才华,又很有骨气的作者。
骨气,主要来自他的上架感言,请细品。
“我上架的时候,从来没有卖惨的情况,因为我始终相信,站着挣不来的钱,跪下去也同样挣不来!”
所以,他的上架首订是2200,上架日期是3月1日。
而本书目前的起点收藏是871万,书城收藏186万,粉丝数17万,盟主1位。
而他的才气主要体现在无厘头上,这也完美契合了轻分类的总体特点。
主角方别,前世因心脏病突发而亡,穿越后重生为七岁的娃娃,被蜂巢组织的杀手萍姐救下,并传授武艺。
他们开了家客栈,名为“客栈”,改过几次名,为了规避六扇门等部门的突击检查。
女主薛铃是北镇抚司的女锦衣卫,父亲薛平已经去世,家族没落,上司和同事排挤。
所以派她去杀手组织当卧底。
她用完美答案回答了方别的一系列询问,最终也只是因为可怜或者麻烦,收了她进入组织。
其实,方别和萍姐心里都很清楚,薛铃的身份并不安全。
于是,他们三人组成了蜂巢组织里的引路人、蜂针和蜂翅。
萍姐是老板娘,担任引路人,负责接任务;方别是跑堂,担任蜂针,负责杀人;薛铃是厨子,担任蜂翅,负责后勤。
他们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刺杀华山派弃徒。
由于是平行世界,书中的很多门派和武功,大多来自金老的武侠设定。
方别识破了前来客栈投诉的弃徒是假冒的,他们赶到山神庙,正好遇到弃徒与华山派师兄的对战。
方别轻而易举地利用黑科技-钢丝,刺杀成功,并毁尸灭迹,以“苟杂中”乞丐之名,在江湖中打出了名声。
由于弃徒身兼魔教弟子身份,又引来魔教师门的报复。
本书故事跌宕起伏,脑洞大开,作者故意脱线,经常冒出一些现代词汇,令人摸不着头脑,却又在无厘头的风格中,给人一种“有几分道理”的样子。
虽然是一部武侠作品,却充满了幻想意味,比之传统武侠,趣味性增强不少。
故而,本书内容与书名还是比较契合的,这是一群有毛病的刺客艰难求存的故事。
总体来说,符合那些有武侠情怀,又不想与现在的流行风尚脱轨的读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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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来客宁夏,到了洛城本。
她来是要替华山弃徒报仇的,却被方别吸收进了蜂巢组织。
甚至她还背叛了西域门派和师尊,那些被派来的师兄弟们,也将被她一一杀死。
只是,本书还是有缺点的。
那就是强行反套路,多次使用现代词汇,搞得众人一脸懵圈。
他也有点苟,但和苟圣的差别还是挺大的。
总的来说,本书值得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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