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祭祀 长生密语 第七十章 水银干尸

小说:王的祭祀 作者:长安十二家 更新时间:2020-04-15 18:07:26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那具尸体长约七尺八寸,肩如猿,臂过膝,只是它的装扮是颇为古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沐梓风的脑电波里激荡游走。

  难道是?沐梓风想起了什么,一个踉跄,倒退几步,疑问从脑海中冒了出来:

  那不是山鬼吗?

  只见尸体的头颅上,赫然戴着一顶青铜头盔,尸身没有完全腐朽,有的地方覆盖着皮肉,有的地方裸露着白骨。手骨上长着六寸长、锋利无比的指甲,虎口里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肋骨弯刀,这和山鬼的模样高度相似。

  山鬼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鬼鸣岗上横行的山鬼是这些盗墓贼放出去的?

  接连出现的一个个疑问,对于掌握有限信息的沐梓风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难以参透其中玄机。所以,他再次凑到棺材边上,低头观察着那具尸体。

  尸体表面已经蜕变成了深黑色,尸体的全身、棺材的底部都附着黑色的颗粒晶体,沐梓风顺手捻了几颗起来,放在鼻尖旁闻了闻,又用食指和大拇指来回搓了搓,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颗粒状居然是水银。

  “这居然是……”沐梓风大惊失色意味,忍不住叫了起来:“水银干尸!”

  “风哥,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赵紫川已经浑身抖如筛糠,他低垂着眼皮,生怕窥探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川弟,你就蹲在那里,继续清理!”沐梓风安慰道:“没有什么恐怖的东西,这里如此多的人,不会有事的!”

  赵紫川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了。

  沐梓风又将目光移到了棺材里,看到那具水银干尸,他又想起了更多的故事。

  制作干尸的母目的,自然是为了永不腐朽。世人皆知,埃及人制作的木乃伊,名满天下。其实在我国,也有保存尸体的方法和技术。

  高档的产品,比如金缕玉衣,唐诗有云“劝君莫惜金缕衣,请君惜取少年时”,将金缕衣和“少年时”相媲美。

  在现实中,金缕玉衣是王侯级别才能享用的高级陪葬品,穿上它下葬的人,据说可以永不腐朽。

  限于金缕玉衣的珍贵、古代墓葬的规制,并不是一般人可以享有的物品,对于那些陪葬的奴隶来说,墓主人则有更残忍的办法。

  那就是趁着他们活的时候,喂上迷药,待到人昏迷之后,在头顶凿出一个铜钱大小的洞,顺着洞口将水银灌了进去,再将尸体全身浸泡在水银里七七四十九天。

  四十九天后,将水银干尸挂在通风处,等风干完毕,装进棺材里,一具水银干尸就制作完成,据说水银干尸可以保持千年不朽,栩栩如生。可是在沐梓风看来,即便不朽,那也是怨气极大,毕竟他们死的实在是太冤枉了。

  对于他们的诉求,墓主人能做到充耳不闻,他们的痛苦,远远比不上墓主人挟山超海的私利。

  一些古代的暴君,往往喜欢将自己皇家卫队集体制成水银干尸,用来护佑着帝陵,以求在地下世界依旧被前后簇拥,保卫着他永做帝王的良宵美梦。

  记得在长安大学读书的时候,在课堂上听吴教授讲解过具体制作过程,导致他那天的午饭都没有吃下去。

  第一次在现实中睹到水银干尸,沐梓风感觉不仅仅是恶心,更多的是愤怒。忠心耿耿的主人家奴,被无情的主人,残忍地制成了水银干尸,落得悲剧的下场。

  这些人拼死护佑主人意义又何在呢?

  如果在考古队,沐梓风真想仔细研究棺里的水银干尸,但是现在没有办法,坑底到处站着持枪的黑绸短褂,

  桃木蓝里摆放着一块玉佩,三、四块马蹄金。沐梓风必须不停地从棺材里取出宝物,放到篮子里。他知道,若是稍微迟疑一些,黑绸短褂就会将枪托顺手砸了下来,他只能先将那些珍贵的陪葬品取出来。

  虽然这种行为极度不光彩,无异于盗墓掘坟,但是沐梓风眼下必须得忍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不破坏出土的文物。因为在愤怒的同时,沐梓风这个考古实习生也有些兴奋:单凭这个规模庞大的陪葬坑,他不难想象墓主人的地宫,岂不是如龙宫一般奢华?

  保护文物不是一句空话,既然身陷囹圄,就尽最大努力,让文物完好无缺地保存下去,否则和盗墓贼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棺材底部,沐梓风接连取出了马蹄金十几块,看来作为陪葬者,此人生前也是颇为富贵。

  清理到干尸的右手臂区域,沐梓风移动了干尸的手臂,一只九寸长短的瓷器便出现在眼前。

  沐梓风整理一下镣铐,以防砸到珍贵又脆弱的瓷瓶。他小心翼翼地将瓷器取出,轻轻地捧在手里,仿佛捧着一个初生的婴孩。

  眯眼聚光,沐梓风用吸毛刷一点点拂去瓷器上的尘埃,一只葫芦形的瓶状瓷器出现在他眼帘里。

  瓷瓶通体青烟色,其口沿、肩部有褐色斑点,腹部饰一条带状印纹装饰,两侧有铺首衔环,立着三只小足。

  瓶壁上画着一幅骑马狩猎图,马匹上的骑士戴着铜盔,和棺材里尸体长相、装扮一模一样,他手持肋骨弯刀,表情悠然自得,显然在游乐。

  结合瓷瓶烧制风格、线条式的人物画特征,沐梓风不难判断:这是大魏国时代的青瓷。

  大魏国,是1500年前统治中原的王朝,虽然大魏国是由辽东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但是其帝王积极吸纳汉族文化,大力推行汉化政策,在历史上传为佳话。

  在那个大融合的时代,大魏国的贵族们着汉服、吃汉食、学汉字,在青灯下苦读《论语》《春秋》,在寒食节禁烟火、吃冷食,他们不仅骑马射箭,也采桑种田,生活风俗早与中原汉人并无差异。

  “发什么愣?想偷懒吗,死牲口!”身后监视的黑绸短褂见沐梓风捧着东西,盯了半天,便不耐烦地骂道。

  “大爷,这是瓷瓶,清理的慢一些,您多担待,多担待。”在社会上经历事情后,沐梓风越来越会忍,他知道如果蛮干能解决问题,张飞早就灭掉了曹操了。

  黑绸短褂哼了一声,没有再骂人。

  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到瓷瓶上,沐梓风翻到瓷瓶底部,看一看是否有款,却听见瓶中传来液体流动的声音。

  咦,难道瓶内有?沐梓风疑惑地将目光移到了瓷瓶瓶口处。他发现瓶口上有个螺旋状瓶盖,扭开瓶盖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一股浓郁、醇香的酒味迎鼻飘来。

  定了定眼神,透过狭窄的瓶口,沐梓风窥探到瓶里装着黄绿色的液体,还未来得及仔细察看,又听“嗖”的一声,一阵白汽冒了出来,飘散在空气里不见了踪影。

  此时,悔恨之情堆满了沐梓风的心中,就是因为刚才信手一扭,千年封存的佳酿酒水,在遇到鲜香的空气后,迅速挥发掉了。沐梓风颇为自责,自己不应该如此好奇,导致千年的琼浆玉液一朝消失。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将瓷瓶放到了桃木篮中。

  从上午清理到下午,棺材里的物品,沐梓风还没有清理完毕,汗水已经将破破烂烂的衣衫,全部浸透。蹲在棺材边上的赵紫川,虽然“磨洋工”磨了一上午,但是也着实扛不住了,身体摇摇摆摆,眼看就要晕倒在地上。

  “啊啊啊……”

  连着几声尖锐的叫声,突然回响在墓葬坑底部,沐梓风顺着声音看去,在三十米开外的一口棺材旁,几个干活的人拔腿逃离那口棺材,周围的人群也像炸了锅一样,纷纷散开,脱离了发掘清理岗位。

  “都回去,都回去!”那些黑绸短褂挥舞着步枪,逼着众人退回发掘清理岗位。

  “杀人哪,杀人哪……”

  在众人被黑绸短褂逼回工作岗位的时候,一个光着上身、绑着镣铐的中年男子,吼破了嗓子,慌不择路地“哇哇哇”乱叫地冲了过来,眼看就要撞到了伏头“磨洋工”的赵紫川。

  说时迟,那时快,在沐梓风给赵紫川发出预警之前,平地里又传出一阵响声。

  “砰……”

  沐梓风心中一紧,是子弹呼啸发出的声音,有人开枪了!

  中年男子停住了脚步,一声不吭,直勾勾地向前栽倒在地。

  距离沐梓风只有十米,沐梓风清晰地看见中年男子手臂上,绑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327”。

  “狗爷说了,再敢胡言乱语,他就是下场。”大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了出来,他吹了吹勃朗宁手枪枪管上腾起的硝烟,冷冷地说道:“把他丢到河里去!”

  两个黑绸短褂手下,立即将中年男子尸体抬走了。

  “继续干活!”大山阴沉着脸,将勃朗宁手枪塞进了腰间的枪袋里。

  重新干活的沐梓风心中疑问道:“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中年男子失控乱跑?”他又想起了九子和秃头阿三的对话、脾气暴躁的狗爷,包括心狠手辣、压住场子的大山,这一切切,那一桩桩,一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诡异事情。

  正思前想后的时候,沐梓风听见在旁边清理棺材的两个人低声讨论了起来:

  “那东西杀了第几个了啊?”

  “第九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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