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牧目光也投了过来:“老魏,你详细说说。”
“主要是从足迹等各类痕迹中分析得出的结论。”老魏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具体分析过程估摸着你们也不爱听,我直接放还原的3D动画图吧,谁帮我把这U盘插一下?”
“我来。”祁渊立马举手,尔后站起身走到他身边,接过U盘立刻跑到多媒体设备边上,将U盘插进去,随后打开文件夹,找到视频文件,打开播放。
老魏同时讲解,说:“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曹明扬、楚寻良这两位同事其中的一个经过第一现场——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引诱过来的,因为这个位置相对比较偏僻,而且附近都没有监控摄像头。
就这时,一名嫌疑人过来了,两人站在这个位置聊了一会儿,我推测是这嫌疑人谎称有情况什么的。
之后两人就往外走,走出到这个墙角后,另一人忽然冲了出来并迅速控制住他,可能是用被乙醚浸透的棉布,又或者其他类似手段,具体没法确定,但总之便是让他很快昏迷过去,且期间并没办法叫唤出声。
再之后,犯罪人就将他身上的所有装备都取了下来,没用而且可能有定位装置的就丢到附近的垃圾桶里,有用的则留下,然后将人送上车,又扒了他的衣服同样丢掉。
紧跟着另一人过来,当然了,同样也很可能是被他们诱骗过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回没打算如法炮制,也可能是剩下这个‘他’比较警觉没上当。
总之这一回,是有人从背后瞧瞧靠近他,然后以棍棒之类的钝器狠狠的敲打在他脑袋上。他应该反应过来了,瞬间转身——这个可以从我们修复后的足迹上清晰的看出来——但却依旧没躲过去,正正挨了一下。
之后他便失去了平衡,小祁在现场发现的那几道长长的足迹便是如此踢蹬出来的。只是他没倒在地,让人扶住了,跟着另一人抬起他的脚抬走,随后同样扒拉光了他身上的所有设备。
最后,因地面上存在些许血迹,他们大致冲洗了一下,不是用脸盆,我估计是用矿泉水,大瓶的,估摸着是4升规格,清理的重点是血迹而非足迹,所以现场虽然被破坏,但只是局部破坏,许多线索留了下来。
做完这些,犯罪人将曹明扬和楚寻良带走。整个过程持续了多久,两人先后被控的时间间隔多长,这些我们无从估算,但是应该不会太长。
听别的同事的意思,曹明扬和楚寻良应该是在十点半左右失踪的,失踪后还需要被转移到第二现场,也就是杀人、伤害并录制视频的现场,两地距离不远,但也需要时间。
而视频最早在十二点半左右就放出来了,而且我听图侦科的同事说,有简单粗略剪辑处理过的痕迹,他们期间自个儿可能还看了一遍,所以可能在十二点甚至更早一些,十一点半左右,视频就录制完毕了。
十点半到十一点半……就算到十二点吧,这个间隔已经太短了,所以犯罪人先后劫持曹明扬与楚寻良的时间并不充沛,相反,非常紧张。”
老魏话音刚落,视频也正好放完。
荀牧招呼祁渊重新放一边。
再次放完后,苏平收回目光,重新落在案卷上,又翻了翻,才开口说道:“视频很直观,也很全面,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不大容易了。现场有提取到血液么?”
“尝试着提取了一下,但能不能将血液分离出来,难说。”老魏摇摇头,看向凃仲鑫,呵呵笑道:“之后的工作,得看凃主任的了。”
“嗯,是有听说收到了几份检材。”凃仲鑫说:“等会散会后我瞧瞧能不能用蒸发、离心之类的方法将血细胞提取出来,能的话,再从中检出DNA,就能确定被暴力袭击的是谁了。不过,你确定是暴力袭击在后么?”
“确定。”老魏颔首。
“还有一条线索。”苏平轻声说:“矿泉水。老魏,你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对足迹进行分析,进而推测水流的方向与大小,进一步分析流出速度与口径情况。”老魏立刻接话说道:“水流冲击相对较弱,但比普通的饮料瓶矿泉水瓶还是强许多。”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道:“我们确定了水流的直接冲击点,并对直接冲击点加以分析后确定,水流被施加了一个背向垃圾池的水平初速度,而且倾倒高度应该在六十公分左右。
然后我们又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模拟,最终确定,盛水容器的瓶口半径要比常见的饮料瓶、矿泉水瓶稍大,大三分之一左右。
之后进一步对市面上的各类拼字瓶口做了对比,最终确定很可能是4升规格的饮料瓶,有点甜牌的。
当然,五升规格的口径似乎也是一样,但最终确定四升规格的原因,是我们在垃圾池中发现了这个矿泉水瓶,里头还有少量水残留,二三十毫升左右,可惜上边没有指纹,作案人显然带着手套。”
说着,他走到一旁,摆了个姿势,说:“按照我们做的步态分析的结果,他当时就是这么个姿势,弯着腰,左手揪着瓶口上的拉耳,右手托着瓶底,倾倒冲了好一会儿,一桶水都冲完了,这才离开。”
荀牧摸摸下巴:“那么,这瓶水哪儿来的呢?自带?还是……从附近便利店买的?”
“荀队,时间还早,我立刻就去案发现场附近的便利店问问。”王兆立刻站了起来,说道:“问问有没有人在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之间买过这种规格的矿泉水,顺便把监控铐回来。”
“行。”荀牧颔首,说道:“这就去吧,快去快回,有发现第一时间打电话汇报。”
“是!”王兆敬礼,尔后左右瞧瞧,问:“谁跟我一块儿?”
祁渊再次举手:“王哥,我和你一起去吧。”
“再加四个人。”苏平说道:“俩俩一组,三组一块行动,效率高些。”
“主要是从足迹等各类痕迹中分析得出的结论。”老魏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具体分析过程估摸着你们也不爱听,我直接放还原的3D动画图吧,谁帮我把这U盘插一下?”
“我来。”祁渊立马举手,尔后站起身走到他身边,接过U盘立刻跑到多媒体设备边上,将U盘插进去,随后打开文件夹,找到视频文件,打开播放。
老魏同时讲解,说:“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曹明扬、楚寻良这两位同事其中的一个经过第一现场——当然,也有可能是被引诱过来的,因为这个位置相对比较偏僻,而且附近都没有监控摄像头。
就这时,一名嫌疑人过来了,两人站在这个位置聊了一会儿,我推测是这嫌疑人谎称有情况什么的。
之后两人就往外走,走出到这个墙角后,另一人忽然冲了出来并迅速控制住他,可能是用被乙醚浸透的棉布,又或者其他类似手段,具体没法确定,但总之便是让他很快昏迷过去,且期间并没办法叫唤出声。
再之后,犯罪人就将他身上的所有装备都取了下来,没用而且可能有定位装置的就丢到附近的垃圾桶里,有用的则留下,然后将人送上车,又扒了他的衣服同样丢掉。
紧跟着另一人过来,当然了,同样也很可能是被他们诱骗过来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回没打算如法炮制,也可能是剩下这个‘他’比较警觉没上当。
总之这一回,是有人从背后瞧瞧靠近他,然后以棍棒之类的钝器狠狠的敲打在他脑袋上。他应该反应过来了,瞬间转身——这个可以从我们修复后的足迹上清晰的看出来——但却依旧没躲过去,正正挨了一下。
之后他便失去了平衡,小祁在现场发现的那几道长长的足迹便是如此踢蹬出来的。只是他没倒在地,让人扶住了,跟着另一人抬起他的脚抬走,随后同样扒拉光了他身上的所有设备。
最后,因地面上存在些许血迹,他们大致冲洗了一下,不是用脸盆,我估计是用矿泉水,大瓶的,估摸着是4升规格,清理的重点是血迹而非足迹,所以现场虽然被破坏,但只是局部破坏,许多线索留了下来。
做完这些,犯罪人将曹明扬和楚寻良带走。整个过程持续了多久,两人先后被控的时间间隔多长,这些我们无从估算,但是应该不会太长。
听别的同事的意思,曹明扬和楚寻良应该是在十点半左右失踪的,失踪后还需要被转移到第二现场,也就是杀人、伤害并录制视频的现场,两地距离不远,但也需要时间。
而视频最早在十二点半左右就放出来了,而且我听图侦科的同事说,有简单粗略剪辑处理过的痕迹,他们期间自个儿可能还看了一遍,所以可能在十二点甚至更早一些,十一点半左右,视频就录制完毕了。
十点半到十一点半……就算到十二点吧,这个间隔已经太短了,所以犯罪人先后劫持曹明扬与楚寻良的时间并不充沛,相反,非常紧张。”
老魏话音刚落,视频也正好放完。
荀牧招呼祁渊重新放一边。
再次放完后,苏平收回目光,重新落在案卷上,又翻了翻,才开口说道:“视频很直观,也很全面,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不大容易了。现场有提取到血液么?”
“尝试着提取了一下,但能不能将血液分离出来,难说。”老魏摇摇头,看向凃仲鑫,呵呵笑道:“之后的工作,得看凃主任的了。”
“嗯,是有听说收到了几份检材。”凃仲鑫说:“等会散会后我瞧瞧能不能用蒸发、离心之类的方法将血细胞提取出来,能的话,再从中检出DNA,就能确定被暴力袭击的是谁了。不过,你确定是暴力袭击在后么?”
“确定。”老魏颔首。
“还有一条线索。”苏平轻声说:“矿泉水。老魏,你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
“对足迹进行分析,进而推测水流的方向与大小,进一步分析流出速度与口径情况。”老魏立刻接话说道:“水流冲击相对较弱,但比普通的饮料瓶矿泉水瓶还是强许多。”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道:“我们确定了水流的直接冲击点,并对直接冲击点加以分析后确定,水流被施加了一个背向垃圾池的水平初速度,而且倾倒高度应该在六十公分左右。
然后我们又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模拟,最终确定,盛水容器的瓶口半径要比常见的饮料瓶、矿泉水瓶稍大,大三分之一左右。
之后进一步对市面上的各类拼字瓶口做了对比,最终确定很可能是4升规格的饮料瓶,有点甜牌的。
当然,五升规格的口径似乎也是一样,但最终确定四升规格的原因,是我们在垃圾池中发现了这个矿泉水瓶,里头还有少量水残留,二三十毫升左右,可惜上边没有指纹,作案人显然带着手套。”
说着,他走到一旁,摆了个姿势,说:“按照我们做的步态分析的结果,他当时就是这么个姿势,弯着腰,左手揪着瓶口上的拉耳,右手托着瓶底,倾倒冲了好一会儿,一桶水都冲完了,这才离开。”
荀牧摸摸下巴:“那么,这瓶水哪儿来的呢?自带?还是……从附近便利店买的?”
“荀队,时间还早,我立刻就去案发现场附近的便利店问问。”王兆立刻站了起来,说道:“问问有没有人在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之间买过这种规格的矿泉水,顺便把监控铐回来。”
“行。”荀牧颔首,说道:“这就去吧,快去快回,有发现第一时间打电话汇报。”
“是!”王兆敬礼,尔后左右瞧瞧,问:“谁跟我一块儿?”
祁渊再次举手:“王哥,我和你一起去吧。”
“再加四个人。”苏平说道:“俩俩一组,三组一块行动,效率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