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犹豫了一下,决定听从亚瑟的命令。
她解下围兜放到前台,告诉老板她辞职不干了。咖啡馆的老板也是个墨西哥人,弗洛的突然辞职弄得他有些恼火,在前台和弗洛争吵了起来。弗洛在他那里还有一周的工钱没有结算,老板见她不做,不想给她这笔工钱,让她立刻滚蛋。弗洛当然不同意,现在对她来说每一笔钱都很重要,她与老板争执了起来。
亚瑟见状,走到前台,从兜里掏出那把左轮手枪,“啪”的一声放到台面上,一字一顿地道:“把工钱结了给她,她好跟着我离开”。老板脸色一变立刻不说话,但他看了看亚瑟的相貌,发现这家伙好像是意大利人,又有点像中国人,立马底气足了,指着亚瑟道:“我有交保护费给巴蒙德!你不要想在这里闹事,我不会给她一分钱,她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走掉……”
老板话还没说完,亚瑟已经撑着台板一跃跳进了前台里面,手里握着左轮手枪,用枪把对着老板的面颊狠狠来了一下。老板惨叫一声,颧骨被打破,鲜血直流,哐啷一声倒在地上,带倒了几个啤酒瓶和一个咖啡壶。亚瑟又对着他的屁股来了几脚,踢得他嗷嗷直叫。
亚瑟下手还是很注意的,打得都是会疼但不会致命的地方。他再一把拎住老板的衣领,把他给揪起来,拿枪顶着他的肚子,用和之前一样的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把工钱结了给她,她好跟着我离开。”
好汉不吃眼前亏,老板知道遇到硬茬子了。就算他给帮派交了保护费,帮派也只是承诺不来骚扰他,而不是保护他。美国的警察都没有义务保护公民,只有义务维护法律,更何况帮派组织呢?又不是慈善组织。
老板颤颤巍巍地爬起身子,打开了收银机上的现金抽屉,抽了几张钞票递给亚瑟。亚瑟接过钞票给到弗洛,问她:“数一数,有没有少。”弗洛点了点,发现还多了二十美元,她还给了亚瑟。亚瑟把多出的二十美元糊到老板的脸上,道:“多一分也不会要你的,我只拿应得的。”
说完,亚瑟松开老板的衣领,抬头看看店里,客人们都小心地朝这边张望,亚瑟的目光一扫过来,又全都低下头去。别说什么中国人多看客,老美也是一样。一个高大强壮还带枪的人,你凭什么出头。
“叮铃”一声,亚瑟带着弗洛离开了55号咖啡馆。老板这才从后台探出脑袋来,血从颧骨汨汨地流下,看起来颇为恐怖。其实打这里完全没事,只会疼而伤及不了性命。但怒火还是充斥他的脑袋,他抄起前台的电话,给他的保护人打了过去。
“巴蒙德,我遇到了一点麻烦,有人在我店里捣乱!过来,我每个月交给你那么多钱,我需要你过来!”
……
弗洛跟着亚瑟出了咖啡店,她紧紧跟在亚瑟身侧,这个年轻高大的男人给人以强大的安全感。作为一个单亲母亲,家里除了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和没长大的儿子,就没有男人顶在前面。绝大多数时候弗洛都忍辱负重,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委屈,在穷人的世界,尊严永远是首先被抛弃的。
亚瑟走的很快,弗洛不得不加快脚步跟在亚瑟身后,她回头望了望55号咖啡厅,不无担心地对亚瑟道:“这家店是巴蒙德罩着的,我想他们会来找麻烦的。”
亚瑟没说话,打量了一下弗洛,墨西哥裔的她有着蜜糖色的肌肤,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嘴巴,栗色的头发梳在脑后扎成一个发团。她三十多四十不到,体型丰韵,要说是尤物还差得远,但的确很是有几分姿色。
弗洛感受到亚瑟的目光,略有些不自在,但还是跟紧脚步,给亚瑟指路。她家住在杰克逊高地的一处公寓楼里,两人穿过一条轻轨线,就来到了有些破乱的公寓区。杰克逊高地是皇后区里的贫民区,而贫民区中又分普通贫民和最穷的那批贫民,他们以轻轨线为界,弗洛家就住在最穷的那批人中。
污水集聚在路旁,砖红色和铅灰色的建筑密集地排列在一起,杂乱的管道、电线从脑袋上空穿过。巨大的绿色垃圾箱向外散发着阵阵恶臭,亚瑟看到一个流浪汉躺在路旁,手里捧着捡来的烟头,一根根的挑选,留下那些还能抽的保存起来。路人多行色匆匆,也有一些游手好闲的聚集在一起,投来不善的目光,他们大多是墨西哥裔面孔。
其实单以收入来说,弗洛曾在托尼家做女佣,工钱不算少,加上有兼职,她一个人的话完全可以住到好一点的地方去。但她要养活两个孩子,供他们上学,还有一个没工作的母亲,以及经常鬼混的弟弟,所以只能住在这种地方。之前她每周去托尼那里工作,吃住都在那边,孩子则交给母亲照料,她到休息日再回来看孩子。
同在长岛地区,杰克逊高地和牡蛎湾简直是两个世界,而这就是美利坚。
两人来到公寓楼前,大白天公寓楼道里还是黑黢黢的,窗户上的玻璃都破了,用报纸、油布给糊上,遮挡住了风雨,但也挡住了阳光。地面上随处可见污水和垃圾,散发着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来到弗洛家门口,地面干净了很多,还有清新的消毒水味,看得出来弗洛是很爱干净的人。
弗洛掏出钥匙开门,里面传来一个老妇的声音,说的是西班牙语,亚瑟听不懂。弗洛回了一句,然后对亚瑟道:“是我妈妈,我回来的有点早。”接着领亚瑟进门。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进门后一览无余,客厅里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正盘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见到妈妈回来,他们都上前和弗洛拥抱。一个墨西哥老太太从厨房里出来,看到亚瑟眼神有些警惕。
弗洛和老太太说了两句,老太太的脸色立刻缓和下来,热情地上前拉着亚瑟进屋,倒是弄得亚瑟有些不好意思。他可不是来做客的,而是以帮派人士的身份来“确认”弗洛的家人,确保她不把那晚的事说出去,否则她家人的性命就会受到威胁。
老太太对此并不知情,她听女儿说亚瑟是雇主托尼的侄子,来看望一下,便叽里咕噜地说着西语,还拿出玉米饼招待亚瑟。弗洛在一旁翻译道:“我妈妈说,感谢你伯伯给的工作,听说不能再在那里工作后,她很难过,她说这个家庭需要工作的人。”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给你一份工作的。我伯伯托尼准备移居到别的地方去,房子会空出来卖掉,所以牡蛎湾你自然不用去了。”亚瑟边说,边看了看弗洛的儿子和女儿,年龄和那个小女孩差不多大,“你有两个孩子,应该知道怎么照顾10岁以下的孩子?”
弗洛嗯了一声,她丈夫多年前抛弃了她,她孤身一人到凤凰城工作,后来认识了一个做女佣的朋友,跟她一起来到纽约。积攒了一点收入后,在老家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来到纽约投奔并安顿下来,现在的她特别需要一份工作。她没有什么专业技能,但操持家务,照料孩子是一把好手。
亚瑟现在除了要弄清那个小女孩的来历外,另一件事就是找个可靠的人照料她的生活。她在罗素那里生活了几天,据说罗素快要被折磨疯了,他根本不会带孩子。弗洛是很不错的选择,她胆小谨慎,不会胡乱说话。现在又见过她的家人,那她就是“教父”的“朋友”了。
亚瑟给了弗洛一个地址,让她明天上午十点去那里一趟,罗素会告诉她工作的具体内容。至于薪水,还是和之前在托尼家做女佣一样,但时间更短,工作内容更少,每天还能回家陪她自己的孩子。
弗洛和她的母亲对此感恩戴德,老太太甚至抱着弗洛哭了起来,他们这些墨西哥贫民,想要在这里找到一份优渥的工作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亚瑟觉得自己做的事差不多了,准备离开,他想回圣詹姆斯大教堂看一看,那个突然消失的面容枯槁的老神父。
“咚咚咚!”亚瑟正要起身,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弗洛到猫眼看了一下,打开门,一个留着短络腮胡的青年冲了进来,他的样貌和弗洛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卡洛斯,你又这么毛毛躁躁的!”弗洛责怪道,这是她的弟弟卡洛斯。
卡洛斯看到坐在客厅的亚瑟,急忙忙地对弗洛道:“姐姐,刚刚是不是有人打了55号的老板?你还把店里的工作给辞了?”
见弗洛点头,卡洛斯面色焦急,跺着脚走到亚瑟跟前,指着他的鼻子道:“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多管闲事!你TM是谁?谁让你多管闲事的?你知道我姐姐怎么有这份工作的吗?你得罪了人,却要我和我姐姐帮你担着!”
亚瑟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弗洛急忙上前拉开卡洛斯,这家伙真是疯了,敢和亚瑟这么说话。
“姐姐你知不知道,巴蒙德找上门来了,找到我了,他马上要带人过来!怎么办?这小子可以溜,你怎么办?妈妈,还有孩子怎么办?巴蒙德会把我打死的!”卡洛斯说着竟然有了哭腔,这络腮胡的大男人,碰上事却哭了起来。
弗洛比他镇静多了,主要是她看到亚瑟端坐在那里吃着玉米饼,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心里就有了底气。她拍了拍弟弟的脸,抹去他可笑的几滴眼泪,道:“冷静卡洛斯,冷静,有亚瑟在,他会搞定的。”
卡洛斯看了看亚瑟,他一言不发地吃着玉米饼,浑身散发着让人平静的力量。
“老妈妈,这个玉米饼做的真好吃。”亚瑟夸奖道,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丝毫没有焦急的神色。
见多识广的她,才不会像儿子那样没出息。
她解下围兜放到前台,告诉老板她辞职不干了。咖啡馆的老板也是个墨西哥人,弗洛的突然辞职弄得他有些恼火,在前台和弗洛争吵了起来。弗洛在他那里还有一周的工钱没有结算,老板见她不做,不想给她这笔工钱,让她立刻滚蛋。弗洛当然不同意,现在对她来说每一笔钱都很重要,她与老板争执了起来。
亚瑟见状,走到前台,从兜里掏出那把左轮手枪,“啪”的一声放到台面上,一字一顿地道:“把工钱结了给她,她好跟着我离开”。老板脸色一变立刻不说话,但他看了看亚瑟的相貌,发现这家伙好像是意大利人,又有点像中国人,立马底气足了,指着亚瑟道:“我有交保护费给巴蒙德!你不要想在这里闹事,我不会给她一分钱,她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走掉……”
老板话还没说完,亚瑟已经撑着台板一跃跳进了前台里面,手里握着左轮手枪,用枪把对着老板的面颊狠狠来了一下。老板惨叫一声,颧骨被打破,鲜血直流,哐啷一声倒在地上,带倒了几个啤酒瓶和一个咖啡壶。亚瑟又对着他的屁股来了几脚,踢得他嗷嗷直叫。
亚瑟下手还是很注意的,打得都是会疼但不会致命的地方。他再一把拎住老板的衣领,把他给揪起来,拿枪顶着他的肚子,用和之前一样的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把工钱结了给她,她好跟着我离开。”
好汉不吃眼前亏,老板知道遇到硬茬子了。就算他给帮派交了保护费,帮派也只是承诺不来骚扰他,而不是保护他。美国的警察都没有义务保护公民,只有义务维护法律,更何况帮派组织呢?又不是慈善组织。
老板颤颤巍巍地爬起身子,打开了收银机上的现金抽屉,抽了几张钞票递给亚瑟。亚瑟接过钞票给到弗洛,问她:“数一数,有没有少。”弗洛点了点,发现还多了二十美元,她还给了亚瑟。亚瑟把多出的二十美元糊到老板的脸上,道:“多一分也不会要你的,我只拿应得的。”
说完,亚瑟松开老板的衣领,抬头看看店里,客人们都小心地朝这边张望,亚瑟的目光一扫过来,又全都低下头去。别说什么中国人多看客,老美也是一样。一个高大强壮还带枪的人,你凭什么出头。
“叮铃”一声,亚瑟带着弗洛离开了55号咖啡馆。老板这才从后台探出脑袋来,血从颧骨汨汨地流下,看起来颇为恐怖。其实打这里完全没事,只会疼而伤及不了性命。但怒火还是充斥他的脑袋,他抄起前台的电话,给他的保护人打了过去。
“巴蒙德,我遇到了一点麻烦,有人在我店里捣乱!过来,我每个月交给你那么多钱,我需要你过来!”
……
弗洛跟着亚瑟出了咖啡店,她紧紧跟在亚瑟身侧,这个年轻高大的男人给人以强大的安全感。作为一个单亲母亲,家里除了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和没长大的儿子,就没有男人顶在前面。绝大多数时候弗洛都忍辱负重,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委屈,在穷人的世界,尊严永远是首先被抛弃的。
亚瑟走的很快,弗洛不得不加快脚步跟在亚瑟身后,她回头望了望55号咖啡厅,不无担心地对亚瑟道:“这家店是巴蒙德罩着的,我想他们会来找麻烦的。”
亚瑟没说话,打量了一下弗洛,墨西哥裔的她有着蜜糖色的肌肤,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嘴巴,栗色的头发梳在脑后扎成一个发团。她三十多四十不到,体型丰韵,要说是尤物还差得远,但的确很是有几分姿色。
弗洛感受到亚瑟的目光,略有些不自在,但还是跟紧脚步,给亚瑟指路。她家住在杰克逊高地的一处公寓楼里,两人穿过一条轻轨线,就来到了有些破乱的公寓区。杰克逊高地是皇后区里的贫民区,而贫民区中又分普通贫民和最穷的那批贫民,他们以轻轨线为界,弗洛家就住在最穷的那批人中。
污水集聚在路旁,砖红色和铅灰色的建筑密集地排列在一起,杂乱的管道、电线从脑袋上空穿过。巨大的绿色垃圾箱向外散发着阵阵恶臭,亚瑟看到一个流浪汉躺在路旁,手里捧着捡来的烟头,一根根的挑选,留下那些还能抽的保存起来。路人多行色匆匆,也有一些游手好闲的聚集在一起,投来不善的目光,他们大多是墨西哥裔面孔。
其实单以收入来说,弗洛曾在托尼家做女佣,工钱不算少,加上有兼职,她一个人的话完全可以住到好一点的地方去。但她要养活两个孩子,供他们上学,还有一个没工作的母亲,以及经常鬼混的弟弟,所以只能住在这种地方。之前她每周去托尼那里工作,吃住都在那边,孩子则交给母亲照料,她到休息日再回来看孩子。
同在长岛地区,杰克逊高地和牡蛎湾简直是两个世界,而这就是美利坚。
两人来到公寓楼前,大白天公寓楼道里还是黑黢黢的,窗户上的玻璃都破了,用报纸、油布给糊上,遮挡住了风雨,但也挡住了阳光。地面上随处可见污水和垃圾,散发着一股臭烘烘的味道。来到弗洛家门口,地面干净了很多,还有清新的消毒水味,看得出来弗洛是很爱干净的人。
弗洛掏出钥匙开门,里面传来一个老妇的声音,说的是西班牙语,亚瑟听不懂。弗洛回了一句,然后对亚瑟道:“是我妈妈,我回来的有点早。”接着领亚瑟进门。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进门后一览无余,客厅里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正盘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见到妈妈回来,他们都上前和弗洛拥抱。一个墨西哥老太太从厨房里出来,看到亚瑟眼神有些警惕。
弗洛和老太太说了两句,老太太的脸色立刻缓和下来,热情地上前拉着亚瑟进屋,倒是弄得亚瑟有些不好意思。他可不是来做客的,而是以帮派人士的身份来“确认”弗洛的家人,确保她不把那晚的事说出去,否则她家人的性命就会受到威胁。
老太太对此并不知情,她听女儿说亚瑟是雇主托尼的侄子,来看望一下,便叽里咕噜地说着西语,还拿出玉米饼招待亚瑟。弗洛在一旁翻译道:“我妈妈说,感谢你伯伯给的工作,听说不能再在那里工作后,她很难过,她说这个家庭需要工作的人。”
“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给你一份工作的。我伯伯托尼准备移居到别的地方去,房子会空出来卖掉,所以牡蛎湾你自然不用去了。”亚瑟边说,边看了看弗洛的儿子和女儿,年龄和那个小女孩差不多大,“你有两个孩子,应该知道怎么照顾10岁以下的孩子?”
弗洛嗯了一声,她丈夫多年前抛弃了她,她孤身一人到凤凰城工作,后来认识了一个做女佣的朋友,跟她一起来到纽约。积攒了一点收入后,在老家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来到纽约投奔并安顿下来,现在的她特别需要一份工作。她没有什么专业技能,但操持家务,照料孩子是一把好手。
亚瑟现在除了要弄清那个小女孩的来历外,另一件事就是找个可靠的人照料她的生活。她在罗素那里生活了几天,据说罗素快要被折磨疯了,他根本不会带孩子。弗洛是很不错的选择,她胆小谨慎,不会胡乱说话。现在又见过她的家人,那她就是“教父”的“朋友”了。
亚瑟给了弗洛一个地址,让她明天上午十点去那里一趟,罗素会告诉她工作的具体内容。至于薪水,还是和之前在托尼家做女佣一样,但时间更短,工作内容更少,每天还能回家陪她自己的孩子。
弗洛和她的母亲对此感恩戴德,老太太甚至抱着弗洛哭了起来,他们这些墨西哥贫民,想要在这里找到一份优渥的工作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亚瑟觉得自己做的事差不多了,准备离开,他想回圣詹姆斯大教堂看一看,那个突然消失的面容枯槁的老神父。
“咚咚咚!”亚瑟正要起身,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弗洛到猫眼看了一下,打开门,一个留着短络腮胡的青年冲了进来,他的样貌和弗洛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卡洛斯,你又这么毛毛躁躁的!”弗洛责怪道,这是她的弟弟卡洛斯。
卡洛斯看到坐在客厅的亚瑟,急忙忙地对弗洛道:“姐姐,刚刚是不是有人打了55号的老板?你还把店里的工作给辞了?”
见弗洛点头,卡洛斯面色焦急,跺着脚走到亚瑟跟前,指着他的鼻子道:“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多管闲事!你TM是谁?谁让你多管闲事的?你知道我姐姐怎么有这份工作的吗?你得罪了人,却要我和我姐姐帮你担着!”
亚瑟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弗洛急忙上前拉开卡洛斯,这家伙真是疯了,敢和亚瑟这么说话。
“姐姐你知不知道,巴蒙德找上门来了,找到我了,他马上要带人过来!怎么办?这小子可以溜,你怎么办?妈妈,还有孩子怎么办?巴蒙德会把我打死的!”卡洛斯说着竟然有了哭腔,这络腮胡的大男人,碰上事却哭了起来。
弗洛比他镇静多了,主要是她看到亚瑟端坐在那里吃着玉米饼,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心里就有了底气。她拍了拍弟弟的脸,抹去他可笑的几滴眼泪,道:“冷静卡洛斯,冷静,有亚瑟在,他会搞定的。”
卡洛斯看了看亚瑟,他一言不发地吃着玉米饼,浑身散发着让人平静的力量。
“老妈妈,这个玉米饼做的真好吃。”亚瑟夸奖道,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丝毫没有焦急的神色。
见多识广的她,才不会像儿子那样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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