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山庄的第二天,谢氏兄妹受隔壁庄子主人的刺激,决定一起去猎野味烤来吃!结果他们在草场和树林子里折腾了许久,连根野鸡毛也没看到!
谢芙雅有些累,靠着一棵树休息时发现有人从林子里走过来。
“哥哥!”谢芙雅紧张地喊了一声。
谢倬也看到有人走过来,忙带着仆从与庄丁回到妹妹身边。
谢芙雅心中稍安,站在谢倬身后眯眼看向那几个人。
那几个人越走越近,很快谢倬和谢芙雅就看清为首的人了!
“程淞。”谢芙雅看到一身玄衣的程淞时并不惊讶,只是再次感叹此人的阴魂不散!
“妹妹别怕,是程世子与赵熙。”谢倬轻声道。
谢芙雅这才注意到程淞身后跟着的人中有赵熙,实在是程淞那张脸太惹人注目,有他在很难再注意其他人!
程淞等人走到近前,谢芙雅看到他们身上背着小弓,后面跟随看似是仆从的人手里还提着几样猎物——野兔、山鸡。
“倬兄,好巧啊。”程淞上前拱手笑道,“邀你不成,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县主。”
末了,程淞向谢芙雅打了声招呼。
谢芙雅点了个头算是回应。
赵熙走过来,看着谢氏兄妹略显狼狈的样子,猜测他们可能也是出来打猎,只是一无所获而已。
“倬表哥、芙雅表姐。”赵熙微笑地向谢氏兄妹打招呼,“原来你们在这个庄子上。”
谢芙雅上次算计了赵熙,心中始终对其有些愧疚,不太敢看赵熙盈着光彩的双眸。
“昨天我们就过来了,你们呢?”谢倬问赵熙,“熙表弟你怎么也在这儿啊?”
赵熙回头看向程淞道:“应程世子之邀,过来消遣两日。”
谢倬听了赵熙的解释,贼兮兮地笑道:“真的是过来消遣,而非为了躲避说亲?”
赵熙被谢倬调侃得红了脸,眸光偷瞄了一眼谢芙雅。
程淞和赵熙出现在这里是有些刻意而为,但并非是为了追随谢氏兄妹而来,而是因为赵熙厌烦了永郡侯府求娶妹妹赵青惠不成,便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想将他们府上的姑娘说给他作妻子!
这真是人脸破厚便无敌!前阵子刚被梁王妃拒绝了提亲,中秋节一过就像没事儿人似的又请人来说亲!说是府上有位德才兼备、温婉娟丽的嫡出姑娘年方十四岁,与梁王府的四爷正相配!
呸!配什么配!若不是顾忌身份地位与端仪,梁王妃都想骂永郡侯府的人不要脸了!
连好性子的梁王妃都被惹急了,何况赵熙!
那永郡侯府也真是脸皮厚到匪夷所思!去梁王府说媒不成,竟故意在路上拦堵赵熙,想要引得赵熙与那位嫡小姐见面。
赵熙早有防备,避开了两次后越发的厌烦。
程淞看出了赵熙心情不舒畅,便提议去自家在京郊新买的庄子上去玩两天、散散心。
结果那庄子的名字与地方一说,竟巧合得令人咋舌!
庄子的前主人是永郡侯!而邻居就是安阳公主的云合山庄,敬义县主与谢倬正要去的庄子!
赵熙有些心动,便应了下来。
程淞知道赵熙对谢芙雅的心思,便派人回鲁国公府通报了一声,直接带着赵熙来到郊外的庄子。
程淞以为,现在谢芙雅已经和离,男未婚、女已无夫,就算赵熙与之生出什么情愫来也无妨了。只不过二人怕是不能成夫妻,注定是露水姻缘、风流憾事罢了。
与其说带着赵熙来这个自己从来没来过的庄子是为了成人之美,不如说程淞是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想法来排遣自己未能去成北关的遗憾!
毕竟是拜谢芙雅在中秋节那晚两匕首所赐,他才因病不能随军前去北关,后来圣上又顾念程家两代单传、程老太太身体欠安等原因,不准伤愈的程淞去北关。
谢氏兄妹完全不知程淞的心思、赵熙的情愫,只当真的是巧合。
“既然倬兄一无所获,不如还是去我那边烤肉吃如何?”程淞提起一只被射死的兔子对谢倬道,“敬义县主若是不嫌弃,不妨也一起?”
谢芙雅自然不会跟一帮男人去烤肉,但她不能阻止谢倬过去,否则会被人说嘴。
“多谢程世子好意,我便不去了。”谢芙雅淡声地道。
“芙雅表姐。”赵熙道,“也没什么外人,不如一起吧。”
赵熙从小就是个温柔体贴的孩子,谢芙雅小时候待他不错,却也没少欺负他。长大后因为立场不同而疏于往来,但每次见面赵熙都一如小时那般对她温柔以待。所以他一开口,谢芙雅自动想起游船上发生的事,便理亏的无法拒绝。
谢倬本来就想去程淞那里吃白食,也不知怎么三言两句的就和谢芙雅出来打猎了!见谢芙雅还在犹豫,便也劝道:“妹妹一起去吧。熙表弟是亲戚,程世子也是熟人,论起来还能是你的表哥呢!都是一家人,不用避讳!”
谢倬很是不喜欢谢芙雅那套所谓和离女子便身份低、让人看不起的说词,极力撺掇妹妹一起过去吃肉!
谢芙雅是不愿跟程淞和赵熙坐到一处!一个是阴魂不散、心中诡计多端的少年、一个是自己辜负了温柔的少年,坐在他们之中哪里会自在!但见大家都在看着自己,特别是赵熙闪亮的期待眼神,她只得点点头应了下来。
谢倬欢呼一声,冲到了程淞面前!
“程子誉,你从哪儿打到了这么多野物?我在这周边找了半天也没看见一只兔子,是不是都被你们打没了?”谢倬也叫起程淞的字,显得亲近起来。
程淞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赵熙和谢芙雅,笑着揽住谢倬的脖子转身,“我们已经猎过一圈了,小动物早就被我们惊得四散逃窜,你们自然是逮不到了。”
程淞带着谢倬边聊边往自家庄子走去。
“果然如此!”谢倬恍然,后又忿忿不平地道,“但你们怎么跑到我家庄子上来打猎?老话儿说得好,见面分一半!况且你这些猎物又是在我家庄子上打的,自然一半属于我们!这样,就不算我和妹妹去你那儿吃白食了,也不算你请的!”
程淞挑眉笑道:“倬兄打得一手好算盘啊。”
谢倬不过是说笑,听程淞这样“夸”自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谢芙雅跟赵熙走在后面,看到哥哥谢倬与程淞勾肩搭背、哈哈大笑地走在前面,奇怪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弃前嫌、如此的要好了?
“表姐小心脚下。”赵熙小心地照顾着谢芙雅的脚下。“这林子里虽没有老树的盘根,但坑洼之处倒是不少,小心崴了脚。”
“谢谢你,熙表弟。”谢芙雅迈过一个小坑后朝赵熙道谢。
赵熙看着谢芙雅微微汗湿的侧颜,心神有些恍惚不宁,结果他一个不小心踢到一块土包上!
“阿熙,小心!”谢芙雅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差点儿摔倒的赵熙,然后咯咯地笑道,“还说让我看着点儿,你怎么倒不小心起来。”
赵熙鼻间飘过一阵馨香,心神不由一荡,俊脸上浮起淡淡的红云。
谢芙雅扶稳赵熙后便松了手,见他脸上微红,以为是尴尬所致,并未放在心上。
“表姐许久未叫过我阿熙了。”赵熙垂着走在谢芙雅身边,低声地叹道。
谢芙雅微怔,转头看着少年闷闷不乐的样子,微笑地道:“你已经长大了,是王府里的四爷,我自是不好再叫你阿熙。”
他们疏离已久,每次在宫里宫外碰面都只是客套的问个好便各自离开,竟有五六年未曾这样没有顾虑、没有隔阂地并肩而行、平静畅谈了。
赵熙转头看着谢芙雅,略显激动地道:“便是我及冠了,表姐也永远是我的表姐,叫我阿熙又何妨?”
谢芙雅抿抿唇,看着赵熙已经是通红的俊脸,忍住笑道:“我知道了,以后私底下碰到了我就叫你阿熙,但有外人在的时候还是叫熙表弟比较好。”
私底下碰到?赵熙心中涌起狂喜。
谢芙雅不过是随口迎合赵熙,不想看到他尴尬难堪的样子,不想却被赵熙误会了去。
程家的庄子买下来之后,只有鲁国公夫人偶尔来住一段时间,第一次向云合山庄买炭也是国公夫人命人去的。
程淞是第一次来,庄上的仆役自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侍候着,以期给这位世子爷留个好印象。毕竟这位是程家未来的家主!
程淞和赵熙去打猎前,就已经让庄上的仆役准备烤野味儿的器具与佐料,待他们回来处理野味儿便可以上架子烤了。
谢芙雅什么也不会,就坐在桌旁看着男人们忙活。
其实谢倬和赵熙两个人也不会烤肉,但看着新鲜便围着程淞和他的侍从转,想学一学如何烤野味儿。
除了打到的兔子和野鸡,程淞还摘了些菌子。
侍从左辰等人把剥了皮毛、清洗过后的野味儿拿过来串到铁叉上、再架到树枝堆的火堆上。
程淞将袍摆一撩塞到腰带上、卷起衣袖开始烤兔肉与野鸡肉,另一边的炭火细篦架上还烤着菌子。
谢芙雅看得有些直眼,没想到程淞还会烤野味儿,不由自主地就被他行云流水般的操作吸去了视线。
“这只鸡为何不拔毛?还要糊泥?”谢芙雅站在程淞与左辰身后问道。
正往鸡身上糊泥的两个男人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一脸好奇的谢芙雅眨着水汪的大眼看着他们手中的去了内脏的野鸡。
这种由下向上的角度看谢芙雅,竟有种别样的美丽。而此时的她像个不通俗务的纯真少女般睁大眼睛看下来,程淞竟觉得心脏呯呯乱了两三拍!
“咳!”程淞转回头往野鸡身上又糊了一块混了柴草的黄泥,解释道,“这是叫化鸡,做法便是除内脏不脱毛,以黄泥混柴草和泥糊满鸡身,然后扔到火堆里烤得泥干。泥干后里面的鸡肉也熟透了,敲开泥壳自会带下鸡毛,而且这样烤出来的原汁油都捂在鸡肉里,吃起来非常香。”
谢芙雅听得发愣,却是不太相信程淞所说。
这样粗糙制作烤出来的鸡肉能好吃?
程淞和左辰糊完鸡就把泥裹鸡放到了烤兔子和野鸡的火堆里埋好,然后转身又去处理羔羊肉。
羊肉是程淞昨日命庄头从附近农户家里买来的羔羊宰杀后加佐料煨了一晚,四只羊腿放到架子上烤,片下来的嫩肉和串好的肉串放在盘子里,准备放到炭火上烤。
这些操作都是谢芙雅第一次看到,控制不住自己地像赵熙和谢倬一样跟在程淞身后看他忙忙碌碌地准备。
“为何这些羊肉不放到火堆上烤?”谢芙雅忍不住又问。
刚把肉串放到炭火架子上的程淞发现谢芙雅又跟了过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好奇孩童一样问东问西,他无奈地挑眉解释道:“火堆上的火旺,烤一会儿看不住就会糊了。若是在野外,随便烤烤能吃也就罢了,但在家中有条件用炭火细细的烤,炭火入味、配上佐料会更好吃。还有这肉片,薄薄地切好铺在细篦上,肉熟后沾着佐料吃也很美味。”
“会比涮锅子好吃?”谢芙雅听得偷偷咽口水,掩饰的问了一句。
“各有各的味儿,不一样。”程淞道。
说完,程淞夹了一片昨晚就煨好的嫩羊肉片放到细篦上翻烤了几下,然后拿起料碟沾了沾送到谢芙雅嘴边,“尝尝。”
谢芙雅被那片散发着炭火烤香的羊肉片诱惑得张开檀口、贝齿小心地咬住肉,她还怕肉掉下去的抬起手托承着……
那白如编贝的牙齿一开一合,仿佛咬住的不是羊肉,而是咬在了程淞的心上!他痴痴地看着谢芙雅叼住羊肉、再轻轻地闭上双唇,然后……抬眼看着他。
咕噜!程淞的喉节用力的滑动了一下,像被烫到手似的松开了筷子!
谢芙雅伸手抓住肉,背过身掩嘴吃下去。
肉质软嫩、满口肉香与佐料结合的美味口感,谢芙雅感觉喉咙里像有只小手儿,她不过是咀嚼了三五下,就被那只“小手儿”把肉给拽进胃里去了!
谢芙雅有些累,靠着一棵树休息时发现有人从林子里走过来。
“哥哥!”谢芙雅紧张地喊了一声。
谢倬也看到有人走过来,忙带着仆从与庄丁回到妹妹身边。
谢芙雅心中稍安,站在谢倬身后眯眼看向那几个人。
那几个人越走越近,很快谢倬和谢芙雅就看清为首的人了!
“程淞。”谢芙雅看到一身玄衣的程淞时并不惊讶,只是再次感叹此人的阴魂不散!
“妹妹别怕,是程世子与赵熙。”谢倬轻声道。
谢芙雅这才注意到程淞身后跟着的人中有赵熙,实在是程淞那张脸太惹人注目,有他在很难再注意其他人!
程淞等人走到近前,谢芙雅看到他们身上背着小弓,后面跟随看似是仆从的人手里还提着几样猎物——野兔、山鸡。
“倬兄,好巧啊。”程淞上前拱手笑道,“邀你不成,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县主。”
末了,程淞向谢芙雅打了声招呼。
谢芙雅点了个头算是回应。
赵熙走过来,看着谢氏兄妹略显狼狈的样子,猜测他们可能也是出来打猎,只是一无所获而已。
“倬表哥、芙雅表姐。”赵熙微笑地向谢氏兄妹打招呼,“原来你们在这个庄子上。”
谢芙雅上次算计了赵熙,心中始终对其有些愧疚,不太敢看赵熙盈着光彩的双眸。
“昨天我们就过来了,你们呢?”谢倬问赵熙,“熙表弟你怎么也在这儿啊?”
赵熙回头看向程淞道:“应程世子之邀,过来消遣两日。”
谢倬听了赵熙的解释,贼兮兮地笑道:“真的是过来消遣,而非为了躲避说亲?”
赵熙被谢倬调侃得红了脸,眸光偷瞄了一眼谢芙雅。
程淞和赵熙出现在这里是有些刻意而为,但并非是为了追随谢氏兄妹而来,而是因为赵熙厌烦了永郡侯府求娶妹妹赵青惠不成,便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想将他们府上的姑娘说给他作妻子!
这真是人脸破厚便无敌!前阵子刚被梁王妃拒绝了提亲,中秋节一过就像没事儿人似的又请人来说亲!说是府上有位德才兼备、温婉娟丽的嫡出姑娘年方十四岁,与梁王府的四爷正相配!
呸!配什么配!若不是顾忌身份地位与端仪,梁王妃都想骂永郡侯府的人不要脸了!
连好性子的梁王妃都被惹急了,何况赵熙!
那永郡侯府也真是脸皮厚到匪夷所思!去梁王府说媒不成,竟故意在路上拦堵赵熙,想要引得赵熙与那位嫡小姐见面。
赵熙早有防备,避开了两次后越发的厌烦。
程淞看出了赵熙心情不舒畅,便提议去自家在京郊新买的庄子上去玩两天、散散心。
结果那庄子的名字与地方一说,竟巧合得令人咋舌!
庄子的前主人是永郡侯!而邻居就是安阳公主的云合山庄,敬义县主与谢倬正要去的庄子!
赵熙有些心动,便应了下来。
程淞知道赵熙对谢芙雅的心思,便派人回鲁国公府通报了一声,直接带着赵熙来到郊外的庄子。
程淞以为,现在谢芙雅已经和离,男未婚、女已无夫,就算赵熙与之生出什么情愫来也无妨了。只不过二人怕是不能成夫妻,注定是露水姻缘、风流憾事罢了。
与其说带着赵熙来这个自己从来没来过的庄子是为了成人之美,不如说程淞是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想法来排遣自己未能去成北关的遗憾!
毕竟是拜谢芙雅在中秋节那晚两匕首所赐,他才因病不能随军前去北关,后来圣上又顾念程家两代单传、程老太太身体欠安等原因,不准伤愈的程淞去北关。
谢氏兄妹完全不知程淞的心思、赵熙的情愫,只当真的是巧合。
“既然倬兄一无所获,不如还是去我那边烤肉吃如何?”程淞提起一只被射死的兔子对谢倬道,“敬义县主若是不嫌弃,不妨也一起?”
谢芙雅自然不会跟一帮男人去烤肉,但她不能阻止谢倬过去,否则会被人说嘴。
“多谢程世子好意,我便不去了。”谢芙雅淡声地道。
“芙雅表姐。”赵熙道,“也没什么外人,不如一起吧。”
赵熙从小就是个温柔体贴的孩子,谢芙雅小时候待他不错,却也没少欺负他。长大后因为立场不同而疏于往来,但每次见面赵熙都一如小时那般对她温柔以待。所以他一开口,谢芙雅自动想起游船上发生的事,便理亏的无法拒绝。
谢倬本来就想去程淞那里吃白食,也不知怎么三言两句的就和谢芙雅出来打猎了!见谢芙雅还在犹豫,便也劝道:“妹妹一起去吧。熙表弟是亲戚,程世子也是熟人,论起来还能是你的表哥呢!都是一家人,不用避讳!”
谢倬很是不喜欢谢芙雅那套所谓和离女子便身份低、让人看不起的说词,极力撺掇妹妹一起过去吃肉!
谢芙雅是不愿跟程淞和赵熙坐到一处!一个是阴魂不散、心中诡计多端的少年、一个是自己辜负了温柔的少年,坐在他们之中哪里会自在!但见大家都在看着自己,特别是赵熙闪亮的期待眼神,她只得点点头应了下来。
谢倬欢呼一声,冲到了程淞面前!
“程子誉,你从哪儿打到了这么多野物?我在这周边找了半天也没看见一只兔子,是不是都被你们打没了?”谢倬也叫起程淞的字,显得亲近起来。
程淞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赵熙和谢芙雅,笑着揽住谢倬的脖子转身,“我们已经猎过一圈了,小动物早就被我们惊得四散逃窜,你们自然是逮不到了。”
程淞带着谢倬边聊边往自家庄子走去。
“果然如此!”谢倬恍然,后又忿忿不平地道,“但你们怎么跑到我家庄子上来打猎?老话儿说得好,见面分一半!况且你这些猎物又是在我家庄子上打的,自然一半属于我们!这样,就不算我和妹妹去你那儿吃白食了,也不算你请的!”
程淞挑眉笑道:“倬兄打得一手好算盘啊。”
谢倬不过是说笑,听程淞这样“夸”自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谢芙雅跟赵熙走在后面,看到哥哥谢倬与程淞勾肩搭背、哈哈大笑地走在前面,奇怪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弃前嫌、如此的要好了?
“表姐小心脚下。”赵熙小心地照顾着谢芙雅的脚下。“这林子里虽没有老树的盘根,但坑洼之处倒是不少,小心崴了脚。”
“谢谢你,熙表弟。”谢芙雅迈过一个小坑后朝赵熙道谢。
赵熙看着谢芙雅微微汗湿的侧颜,心神有些恍惚不宁,结果他一个不小心踢到一块土包上!
“阿熙,小心!”谢芙雅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差点儿摔倒的赵熙,然后咯咯地笑道,“还说让我看着点儿,你怎么倒不小心起来。”
赵熙鼻间飘过一阵馨香,心神不由一荡,俊脸上浮起淡淡的红云。
谢芙雅扶稳赵熙后便松了手,见他脸上微红,以为是尴尬所致,并未放在心上。
“表姐许久未叫过我阿熙了。”赵熙垂着走在谢芙雅身边,低声地叹道。
谢芙雅微怔,转头看着少年闷闷不乐的样子,微笑地道:“你已经长大了,是王府里的四爷,我自是不好再叫你阿熙。”
他们疏离已久,每次在宫里宫外碰面都只是客套的问个好便各自离开,竟有五六年未曾这样没有顾虑、没有隔阂地并肩而行、平静畅谈了。
赵熙转头看着谢芙雅,略显激动地道:“便是我及冠了,表姐也永远是我的表姐,叫我阿熙又何妨?”
谢芙雅抿抿唇,看着赵熙已经是通红的俊脸,忍住笑道:“我知道了,以后私底下碰到了我就叫你阿熙,但有外人在的时候还是叫熙表弟比较好。”
私底下碰到?赵熙心中涌起狂喜。
谢芙雅不过是随口迎合赵熙,不想看到他尴尬难堪的样子,不想却被赵熙误会了去。
程家的庄子买下来之后,只有鲁国公夫人偶尔来住一段时间,第一次向云合山庄买炭也是国公夫人命人去的。
程淞是第一次来,庄上的仆役自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侍候着,以期给这位世子爷留个好印象。毕竟这位是程家未来的家主!
程淞和赵熙去打猎前,就已经让庄上的仆役准备烤野味儿的器具与佐料,待他们回来处理野味儿便可以上架子烤了。
谢芙雅什么也不会,就坐在桌旁看着男人们忙活。
其实谢倬和赵熙两个人也不会烤肉,但看着新鲜便围着程淞和他的侍从转,想学一学如何烤野味儿。
除了打到的兔子和野鸡,程淞还摘了些菌子。
侍从左辰等人把剥了皮毛、清洗过后的野味儿拿过来串到铁叉上、再架到树枝堆的火堆上。
程淞将袍摆一撩塞到腰带上、卷起衣袖开始烤兔肉与野鸡肉,另一边的炭火细篦架上还烤着菌子。
谢芙雅看得有些直眼,没想到程淞还会烤野味儿,不由自主地就被他行云流水般的操作吸去了视线。
“这只鸡为何不拔毛?还要糊泥?”谢芙雅站在程淞与左辰身后问道。
正往鸡身上糊泥的两个男人吓了一跳,转头看到一脸好奇的谢芙雅眨着水汪的大眼看着他们手中的去了内脏的野鸡。
这种由下向上的角度看谢芙雅,竟有种别样的美丽。而此时的她像个不通俗务的纯真少女般睁大眼睛看下来,程淞竟觉得心脏呯呯乱了两三拍!
“咳!”程淞转回头往野鸡身上又糊了一块混了柴草的黄泥,解释道,“这是叫化鸡,做法便是除内脏不脱毛,以黄泥混柴草和泥糊满鸡身,然后扔到火堆里烤得泥干。泥干后里面的鸡肉也熟透了,敲开泥壳自会带下鸡毛,而且这样烤出来的原汁油都捂在鸡肉里,吃起来非常香。”
谢芙雅听得发愣,却是不太相信程淞所说。
这样粗糙制作烤出来的鸡肉能好吃?
程淞和左辰糊完鸡就把泥裹鸡放到了烤兔子和野鸡的火堆里埋好,然后转身又去处理羔羊肉。
羊肉是程淞昨日命庄头从附近农户家里买来的羔羊宰杀后加佐料煨了一晚,四只羊腿放到架子上烤,片下来的嫩肉和串好的肉串放在盘子里,准备放到炭火上烤。
这些操作都是谢芙雅第一次看到,控制不住自己地像赵熙和谢倬一样跟在程淞身后看他忙忙碌碌地准备。
“为何这些羊肉不放到火堆上烤?”谢芙雅忍不住又问。
刚把肉串放到炭火架子上的程淞发现谢芙雅又跟了过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好奇孩童一样问东问西,他无奈地挑眉解释道:“火堆上的火旺,烤一会儿看不住就会糊了。若是在野外,随便烤烤能吃也就罢了,但在家中有条件用炭火细细的烤,炭火入味、配上佐料会更好吃。还有这肉片,薄薄地切好铺在细篦上,肉熟后沾着佐料吃也很美味。”
“会比涮锅子好吃?”谢芙雅听得偷偷咽口水,掩饰的问了一句。
“各有各的味儿,不一样。”程淞道。
说完,程淞夹了一片昨晚就煨好的嫩羊肉片放到细篦上翻烤了几下,然后拿起料碟沾了沾送到谢芙雅嘴边,“尝尝。”
谢芙雅被那片散发着炭火烤香的羊肉片诱惑得张开檀口、贝齿小心地咬住肉,她还怕肉掉下去的抬起手托承着……
那白如编贝的牙齿一开一合,仿佛咬住的不是羊肉,而是咬在了程淞的心上!他痴痴地看着谢芙雅叼住羊肉、再轻轻地闭上双唇,然后……抬眼看着他。
咕噜!程淞的喉节用力的滑动了一下,像被烫到手似的松开了筷子!
谢芙雅伸手抓住肉,背过身掩嘴吃下去。
肉质软嫩、满口肉香与佐料结合的美味口感,谢芙雅感觉喉咙里像有只小手儿,她不过是咀嚼了三五下,就被那只“小手儿”把肉给拽进胃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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