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启明星号”来说,他们最重要的是完成这次环球航行,顺便把一些地方变成“自古以来……”的地方。而发生在新英格兰的事儿,不过只是他们航行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当“启明星号”扬帆起航,踏上环球旅行的航程时。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大明甚至没有多少人,压根儿就没有多少人会关注大明之外的世界。
对于很多大明的百姓来说,世界就是大明。当然他们的这倒不是妄自尊大。而是一种自信。他们相信大明才是世界的中心,才是整个世界。
而相比于距离大明很近的南洋,北美大陆距离大明实在是太过遥远,以至于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什么豫章郡、新英格兰之类的名词。
豫章郡?
这地方听起来倒是像大明的地方。至于新英格兰?那是什么鬼地方?既然是鬼地方,那有与我们何干呢?
其实,大明的百姓压根儿就不关心海外的事情。对于大明的百姓们来说,他们只需要安享着太平岁月就行了。
二十多年的太平日子,会让人淡忘所有的旧事,什么战争啦、饥荒啦、流民啦,对于许多年青人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不存在的,那怕是历史书上写着,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遥远的事情,对他们而言,剧院里的“大唱”、体育场上的蹴鞠比赛,远比其它的东西更吸引人。
什么是太平日子?
这就是太平!
听个曲儿踢个球的多好。相比于“大唱”那种有钱人的玩意,蹴鞠比赛在大明更受欢迎,原本于历史上蹴鞠在大明就是一项深受民众喜爱的竞技运动,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活动,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士大夫都把这种活动当成消遣的方式,非但《金瓶没》里的李桂姐那样的青楼女子都会踢蹴鞠。良家女子同样也喜欢蹴鞠。
弘治三年状元钱福,就曾专门写了一首诗来描述女子踢球:“蹴鞠当场二月天,仙风吹下两婵娟。汗沾粉面花含露,尘扑蛾眉柳带烟。翠袖低垂笼玉笋,红裙斜曳露金莲。几回蹴罢娇无力,恨杀长安美少年。”
有人说明朝的女子裹小脚,可裹小脚的女子能踢球吗?能跑起来争抢足球吗?
这不是扯淡嘛。裹小脚,不过是到了满清那会才演变成那样折断脚骨式的的缠足式的陋习,在明朝裹小脚不过就是用布把脸裹起来而已,类似于袜子。男人一样的裹脚,其实就是变相的“袜子”罢了。
历史上,足球这项运动,在中国整整流行了上千年,无论是在太平盛世,还是在乱世,蹴鞠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延续着。
是在清代全面衰落。因为顺治害怕汉人以蹴鞠为名而串联谋反,遂口谕“即行严禁”,再后来乾隆又规定汉人私下聚会不得超过三十人,别说是蹴鞠了,就连同诗会之类的文学聚会什么也给搞没了。这两个满清皇帝直接把风靡中国数百年的足球给搞没了。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嗯,再后来,也就是等到晚清的时候,西洋人把足球带到了这片土地上。
不过在乾圣年间,蹴鞠的风潮并没有衰退,也不用等到几百年后从国外再次引进。而且随着皇家的推崇,蹴鞠在大明更加风靡,毕竟皇帝本人就喜欢蹴鞠比赛,早在济南时就曾专门建过球场,制定过比赛规则,其实也就是另一个时空的足球规则。并且设计了新式足球。
有了皇帝的支持,从乾圣元年,对抗性更为激烈的新式球赛很快风靡各地,而圆社,也就是明朝的足球社团之间的比赛,也是日益增多,其实,在明代时,各地的圆社,本身就会经常前往外地“表演”,只不过,那些花式表演变成了对抗性的竞技比赛。
随着球赛的发展,在朱国强引入了后世的规则,弄出了乾圣年间的足球联赛,每年联赛期间,他甚至还会组织勋贵观看蹴鞠,而不少勋臣本身就是足球联赛的忠实拥趸。他们甚至自己组织球队,其中不乏甲级联赛队伍。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明的蹴鞠比赛已经成了一个人人参与的赛事,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每年的蹴鞠大赛期间,比赛地区虽然不至于万人空巷,但满城皆谈蹴鞠,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然有谈论比赛的,也有讨论赌注赔率的。
安庆府泰昌球场,这里是泰昌社的主场,那怕泰昌社在大明的七百多个圆社中排名在两百位开外,可并不妨碍本地人对它的追捧,明天是徽州府的齐云社与泰昌社的比赛。
尽管比赛要等到明天,可是球场售票处前已经零乱地码放着一些砖头,砖头一块挨一块排成一条线,这些砖头代表排队人所占的位置。售票处附近到处是成群结伙的青年,他们放肆地打量着每一个过路的人。这些青年都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穿着军队式样的短衣短衫,他们之所以会穿这样的衣服,是因为这种短衣打起架来更利索。和别人对视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中充满着挑衅和不屑。这些人就是典型到地痞混混。
让人热血沸腾的球赛,不仅吸引着普通的百姓,更吸引年青人,其中不乏本地的一些地痞混混,所以,每到比赛日前后,都是巡捕们最忙活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要邀请附近的锦衣卫缇骑协助维持治安。
不过,明天才是比赛日。
现在,早早的就有人来占位了,这些站位的人,往往都是安庆街面上的混混,他们的身份各异,既有码头上的苦力,也有十几岁的少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都是来这里争抢门票,明天高价倒卖黄牛票的。
无论任何时候,混混们总是能找到商机。当然,也就只有一些小混混才去挣这种小钱。
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由不得他们不正常——旁边有几名巡捕盯着,谁也不想被关进巡捕房里不是。
……
一夜平安无事。
清晨终于来了,等候了一夜的人们自动排起一条长队,执勤的巡捕们开始散开了,城外过来的的缇骑也骑着高头大马,警惕的长队附近维持秩序。
每到这个时候,总会出现乱子。
售票处的窗口打开了,售票员向外看了一下,对于窗外密密麻麻的人群,她似乎已经习惯了。
“你要几张票!”
“五张第一排的!”
为防止黄牛倒卖,各地圆社都以五张票为上限,一个人最多只能买五张。
卖票了!
人群开始躁动起来,每一个排队的人都紧紧贴着前一个人,生怕有人插进队伍。
排在前面的往往都是些混混,自然没有什么人和他们争抢,那怕他们把所有的前排票都买走,也没关系,能买得起前排票的,也不介意多花点钱,至少不用排队不是。
很快,体育场附近就热闹了起来,倒卖门票的黄牛们,吆喝着卖着票。一张票加上几十文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的位置甚至能加上一两钱银子。
对此,巡捕也好,缇骑也罢,似乎都像没看到似的,只是继续维持他们的秩序。
黄牛的存在,也有他们的道理,况且……他们私下里难够会给巡捕们孝敬一些,再加上朝廷没有法律打击黄牛,自然也就不闻不问了。
坐在球场附近的茶摊上,李成东的手里握着茶杯,无论是买票还是卖票,都有他手下的小兄弟去干。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也就是最近这几年才混出了一些名头。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名头唯一有用的,也就是平常在街面上摆平一些事情,或者在比塞的日子里倒卖一些黄牛票。挣那么一点零钱而已,至于其他的门道,说实话,直到现在他还没摸到,有什么门路能够挣大钱。
从清晨到中午,到人快散去的时候。
李成东也准备离开了,等了半天的他已经从手下人那里得到了卖票钱,几百张大小面值不等的银票,足足上百两之多,和熟人打招呼告别,转身准备离去的他刚转过身来,却突然僵住不动了。
一把短枪正顶在他的小腹,被枪顶着的李成东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他长这么大还没人敢这么对过他。
谁不知道,他东哥的厉害!
这人莫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着面前这张面目狰狞的脸,对方正紧紧盯着他,这人面颊上一条的刀疤无声地表明这人绝对是个心毒手狠角色。
打小就混码头的李成东到底是见过风浪的,面不改色地盯着这人,他倒也是丝毫的惊慌。可他的手下们却大惊失色的,纷纷亮出了手中的刀子,但是一个个的都站在那,谁都不敢动。
刀疤脸恶狠狠的低吼道:
“谁敢动一下老子就崩了他。”
他身后的四条汉子同时跨上一步,亮出了手中的匕首、斧头,甚至还有短枪。
这些家伙居然带了枪出来!
李成东的手下人全部被刀疤脸这伙人的气势镇住,他们的动作都僵住了。在街面上混谁都知道,打架归打架,可枪,是万万不能动的,动了枪,巡捕那边肯定是会抓人的,所以大家都是用棍子片刀、斧头什么的。
只要不出人命,巡捕们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可现在,这伙人却动了枪!
这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你想干什么?”
刀疤脸冷笑道:
“你就是码头的东哥吧?久闻大名了,我这几个兄弟初来乍到,手里正差钱,想问东哥借两个钱花花,怎么样。东哥借吗?”
李成东不动声色地说:
“有你这么借钱的吗?废话少说,你想干什么?”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东哥,枪都顶肚子了,说话还这么横,我嘛,没别的事儿,要不是借钱,我到这儿干吗?把钱给我留下就行。”
刀疤脸笑着说道。
这那里是借钱,分明就是想搁他的面子!出来混,面子可是最重要的。要是今天他把银子掏了出来,估计明天这安庆府的街面上就没他的事儿了。
“我要是不给呢?”
李成东说道。
“那老子就一枪把你给崩了!”
刀疤脸恶狠狠的说道。
“有本事你开枪啊!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孙子……”
李成东有持无恐的嚷道。
要是对方拿刀,他可能真害怕,可他拿是枪,枪,谁家都有,可有几个人敢开枪?
这年月有谁敢开枪?当真是不要命了?动了枪!一般人可真摆不平这事儿!
就在这时,一个刚刚买完票的女孩离开售票窗口,走到路边的她见此情景愣住了,愣了片刻,她突然大喊道。
“抢劫啊!有人拿枪抢劫啊、巡捕、巡捕……”
女子这么一喊,场面顿时乱了起来。远处正在执勤的锦衣卫听到有人抢劫,立即挥鞭打马,朝这边赶了过来。
刀痕脸显然没想到有人会喊巡捕,更没有想到锦衣卫缇骑会赶过来,在他愣神的功夫,
见状李成东一拳打了过去,双方立即撕打了起来。
喧嚣声,咒骂声交织在一起,汇在一起,两伙人进行了一场血腥的斗殴,人群顿时大乱,远处执勤的锦衣卫缇骑,纷纷立即骑着马赶了过来。这边的巡捕也提着短棍冲上前去制止斗殴,斗殴的双方又和巡捕们扭打起来。
突然,一声枪响了起来……
在枪声响起来的时候,街道上顿时为之一静。无论是锦衣卫也好,巡捕也罢,哪怕就是那些地痞混混们,也都愣住了。
有人开枪了!
在枪声响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手里拿着短枪的刀疤脸,却像完全没有什么顾忌似的,挥舞着手中的短枪,朝着被吓傻的李成东他们逼去,一边扬着枪,一边嚷嚷道。
“老子杀了你!”
与此同时,刺耳的哨声在街道上回响着,越来越多的巡捕还有缇骑都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
这样太平的日子里,居然有人敢开枪!
肯定是出大事了……
当“启明星号”扬帆起航,踏上环球旅行的航程时。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大明甚至没有多少人,压根儿就没有多少人会关注大明之外的世界。
对于很多大明的百姓来说,世界就是大明。当然他们的这倒不是妄自尊大。而是一种自信。他们相信大明才是世界的中心,才是整个世界。
而相比于距离大明很近的南洋,北美大陆距离大明实在是太过遥远,以至于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什么豫章郡、新英格兰之类的名词。
豫章郡?
这地方听起来倒是像大明的地方。至于新英格兰?那是什么鬼地方?既然是鬼地方,那有与我们何干呢?
其实,大明的百姓压根儿就不关心海外的事情。对于大明的百姓们来说,他们只需要安享着太平岁月就行了。
二十多年的太平日子,会让人淡忘所有的旧事,什么战争啦、饥荒啦、流民啦,对于许多年青人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不存在的,那怕是历史书上写着,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遥远的事情,对他们而言,剧院里的“大唱”、体育场上的蹴鞠比赛,远比其它的东西更吸引人。
什么是太平日子?
这就是太平!
听个曲儿踢个球的多好。相比于“大唱”那种有钱人的玩意,蹴鞠比赛在大明更受欢迎,原本于历史上蹴鞠在大明就是一项深受民众喜爱的竞技运动,是一种非常流行的娱乐活动,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士大夫都把这种活动当成消遣的方式,非但《金瓶没》里的李桂姐那样的青楼女子都会踢蹴鞠。良家女子同样也喜欢蹴鞠。
弘治三年状元钱福,就曾专门写了一首诗来描述女子踢球:“蹴鞠当场二月天,仙风吹下两婵娟。汗沾粉面花含露,尘扑蛾眉柳带烟。翠袖低垂笼玉笋,红裙斜曳露金莲。几回蹴罢娇无力,恨杀长安美少年。”
有人说明朝的女子裹小脚,可裹小脚的女子能踢球吗?能跑起来争抢足球吗?
这不是扯淡嘛。裹小脚,不过是到了满清那会才演变成那样折断脚骨式的的缠足式的陋习,在明朝裹小脚不过就是用布把脸裹起来而已,类似于袜子。男人一样的裹脚,其实就是变相的“袜子”罢了。
历史上,足球这项运动,在中国整整流行了上千年,无论是在太平盛世,还是在乱世,蹴鞠一直在这片土地上延续着。
是在清代全面衰落。因为顺治害怕汉人以蹴鞠为名而串联谋反,遂口谕“即行严禁”,再后来乾隆又规定汉人私下聚会不得超过三十人,别说是蹴鞠了,就连同诗会之类的文学聚会什么也给搞没了。这两个满清皇帝直接把风靡中国数百年的足球给搞没了。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嗯,再后来,也就是等到晚清的时候,西洋人把足球带到了这片土地上。
不过在乾圣年间,蹴鞠的风潮并没有衰退,也不用等到几百年后从国外再次引进。而且随着皇家的推崇,蹴鞠在大明更加风靡,毕竟皇帝本人就喜欢蹴鞠比赛,早在济南时就曾专门建过球场,制定过比赛规则,其实也就是另一个时空的足球规则。并且设计了新式足球。
有了皇帝的支持,从乾圣元年,对抗性更为激烈的新式球赛很快风靡各地,而圆社,也就是明朝的足球社团之间的比赛,也是日益增多,其实,在明代时,各地的圆社,本身就会经常前往外地“表演”,只不过,那些花式表演变成了对抗性的竞技比赛。
随着球赛的发展,在朱国强引入了后世的规则,弄出了乾圣年间的足球联赛,每年联赛期间,他甚至还会组织勋贵观看蹴鞠,而不少勋臣本身就是足球联赛的忠实拥趸。他们甚至自己组织球队,其中不乏甲级联赛队伍。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明的蹴鞠比赛已经成了一个人人参与的赛事,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每年的蹴鞠大赛期间,比赛地区虽然不至于万人空巷,但满城皆谈蹴鞠,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当然有谈论比赛的,也有讨论赌注赔率的。
安庆府泰昌球场,这里是泰昌社的主场,那怕泰昌社在大明的七百多个圆社中排名在两百位开外,可并不妨碍本地人对它的追捧,明天是徽州府的齐云社与泰昌社的比赛。
尽管比赛要等到明天,可是球场售票处前已经零乱地码放着一些砖头,砖头一块挨一块排成一条线,这些砖头代表排队人所占的位置。售票处附近到处是成群结伙的青年,他们放肆地打量着每一个过路的人。这些青年都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穿着军队式样的短衣短衫,他们之所以会穿这样的衣服,是因为这种短衣打起架来更利索。和别人对视的时候,他们的目光中充满着挑衅和不屑。这些人就是典型到地痞混混。
让人热血沸腾的球赛,不仅吸引着普通的百姓,更吸引年青人,其中不乏本地的一些地痞混混,所以,每到比赛日前后,都是巡捕们最忙活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甚至要邀请附近的锦衣卫缇骑协助维持治安。
不过,明天才是比赛日。
现在,早早的就有人来占位了,这些站位的人,往往都是安庆街面上的混混,他们的身份各异,既有码头上的苦力,也有十几岁的少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都是来这里争抢门票,明天高价倒卖黄牛票的。
无论任何时候,混混们总是能找到商机。当然,也就只有一些小混混才去挣这种小钱。
一切,似乎都很正常。
由不得他们不正常——旁边有几名巡捕盯着,谁也不想被关进巡捕房里不是。
……
一夜平安无事。
清晨终于来了,等候了一夜的人们自动排起一条长队,执勤的巡捕们开始散开了,城外过来的的缇骑也骑着高头大马,警惕的长队附近维持秩序。
每到这个时候,总会出现乱子。
售票处的窗口打开了,售票员向外看了一下,对于窗外密密麻麻的人群,她似乎已经习惯了。
“你要几张票!”
“五张第一排的!”
为防止黄牛倒卖,各地圆社都以五张票为上限,一个人最多只能买五张。
卖票了!
人群开始躁动起来,每一个排队的人都紧紧贴着前一个人,生怕有人插进队伍。
排在前面的往往都是些混混,自然没有什么人和他们争抢,那怕他们把所有的前排票都买走,也没关系,能买得起前排票的,也不介意多花点钱,至少不用排队不是。
很快,体育场附近就热闹了起来,倒卖门票的黄牛们,吆喝着卖着票。一张票加上几十文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有的位置甚至能加上一两钱银子。
对此,巡捕也好,缇骑也罢,似乎都像没看到似的,只是继续维持他们的秩序。
黄牛的存在,也有他们的道理,况且……他们私下里难够会给巡捕们孝敬一些,再加上朝廷没有法律打击黄牛,自然也就不闻不问了。
坐在球场附近的茶摊上,李成东的手里握着茶杯,无论是买票还是卖票,都有他手下的小兄弟去干。
出来混了这么多年,也就是最近这几年才混出了一些名头。不过,对他而言,这个名头唯一有用的,也就是平常在街面上摆平一些事情,或者在比塞的日子里倒卖一些黄牛票。挣那么一点零钱而已,至于其他的门道,说实话,直到现在他还没摸到,有什么门路能够挣大钱。
从清晨到中午,到人快散去的时候。
李成东也准备离开了,等了半天的他已经从手下人那里得到了卖票钱,几百张大小面值不等的银票,足足上百两之多,和熟人打招呼告别,转身准备离去的他刚转过身来,却突然僵住不动了。
一把短枪正顶在他的小腹,被枪顶着的李成东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他长这么大还没人敢这么对过他。
谁不知道,他东哥的厉害!
这人莫非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着面前这张面目狰狞的脸,对方正紧紧盯着他,这人面颊上一条的刀疤无声地表明这人绝对是个心毒手狠角色。
打小就混码头的李成东到底是见过风浪的,面不改色地盯着这人,他倒也是丝毫的惊慌。可他的手下们却大惊失色的,纷纷亮出了手中的刀子,但是一个个的都站在那,谁都不敢动。
刀疤脸恶狠狠的低吼道:
“谁敢动一下老子就崩了他。”
他身后的四条汉子同时跨上一步,亮出了手中的匕首、斧头,甚至还有短枪。
这些家伙居然带了枪出来!
李成东的手下人全部被刀疤脸这伙人的气势镇住,他们的动作都僵住了。在街面上混谁都知道,打架归打架,可枪,是万万不能动的,动了枪,巡捕那边肯定是会抓人的,所以大家都是用棍子片刀、斧头什么的。
只要不出人命,巡捕们也会睁只眼闭只眼。
可现在,这伙人却动了枪!
这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你想干什么?”
刀疤脸冷笑道:
“你就是码头的东哥吧?久闻大名了,我这几个兄弟初来乍到,手里正差钱,想问东哥借两个钱花花,怎么样。东哥借吗?”
李成东不动声色地说:
“有你这么借钱的吗?废话少说,你想干什么?”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东哥,枪都顶肚子了,说话还这么横,我嘛,没别的事儿,要不是借钱,我到这儿干吗?把钱给我留下就行。”
刀疤脸笑着说道。
这那里是借钱,分明就是想搁他的面子!出来混,面子可是最重要的。要是今天他把银子掏了出来,估计明天这安庆府的街面上就没他的事儿了。
“我要是不给呢?”
李成东说道。
“那老子就一枪把你给崩了!”
刀疤脸恶狠狠的说道。
“有本事你开枪啊!老子要是皱一下眉头,就是你孙子……”
李成东有持无恐的嚷道。
要是对方拿刀,他可能真害怕,可他拿是枪,枪,谁家都有,可有几个人敢开枪?
这年月有谁敢开枪?当真是不要命了?动了枪!一般人可真摆不平这事儿!
就在这时,一个刚刚买完票的女孩离开售票窗口,走到路边的她见此情景愣住了,愣了片刻,她突然大喊道。
“抢劫啊!有人拿枪抢劫啊、巡捕、巡捕……”
女子这么一喊,场面顿时乱了起来。远处正在执勤的锦衣卫听到有人抢劫,立即挥鞭打马,朝这边赶了过来。
刀痕脸显然没想到有人会喊巡捕,更没有想到锦衣卫缇骑会赶过来,在他愣神的功夫,
见状李成东一拳打了过去,双方立即撕打了起来。
喧嚣声,咒骂声交织在一起,汇在一起,两伙人进行了一场血腥的斗殴,人群顿时大乱,远处执勤的锦衣卫缇骑,纷纷立即骑着马赶了过来。这边的巡捕也提着短棍冲上前去制止斗殴,斗殴的双方又和巡捕们扭打起来。
突然,一声枪响了起来……
在枪声响起来的时候,街道上顿时为之一静。无论是锦衣卫也好,巡捕也罢,哪怕就是那些地痞混混们,也都愣住了。
有人开枪了!
在枪声响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手里拿着短枪的刀疤脸,却像完全没有什么顾忌似的,挥舞着手中的短枪,朝着被吓傻的李成东他们逼去,一边扬着枪,一边嚷嚷道。
“老子杀了你!”
与此同时,刺耳的哨声在街道上回响着,越来越多的巡捕还有缇骑都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
这样太平的日子里,居然有人敢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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