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汴梁就被吵醒了。

  今天是猎鹰场开猎的第一天,多少初次来的新人兴奋的睡不着觉,早早的在营地里摩拳擦掌,想要在这里大干一番事业。

  “你的脚怎么样?”汴梁问薛慕澜,他可不想再当搬运工,特别是他现在雇了那么多小弟。

  薛慕澜听了这话,就知道汴梁打算让小弟来背她,脚怎么样,他会看不出来吗?

  所以她说,“大哥要是不背我,那我就不走了。”

  说完抿嘴一笑,就汴梁这傻样,还想跟她斗,嘿嘿,不过他也不是全傻,还知道用她的银票来招小弟。

  够狠,这笔账得慢慢算。

  汴梁没办法,话都被堵住了。

  算了算了,看在薛慕澜给自己洗衣服得份上,就勉为其难吧。

  不过心里不情愿,口上总要说两句,“二弟,你看哥媳妇都不背,就背你了,你以后记得对大哥好点。”

  薛慕澜可不是省油的灯,她说,“那你就当背媳妇好了。”

  说完,还一脸幸福的翻着白眼。

  “噗。”汴梁又喷了,背个男人当媳妇,他可没有追魂这样的爱好,记得前世看穿越小说,基本上艳遇不断,美女如云,怎么轮到自己这份上,居然是背个男人,还当媳妇?还让不让人活了!

  汴梁越想越气,摇着头说,“等哥出去了,一定要多背背月雅阁的姑娘转转运。”

  他又想到二弟最近表现的太娘,就接着说,“到时候,带你一起去。”

  薛慕澜听到他要找姑娘,气的是粉脸煞白,小拳头已经抡起来了,就差把他打个猪头了,又听到要带她一起去,顿时回想起新野城中的事情,特别是汴梁看到死人时的糗样,于是也不生气了,她说,“好啊好啊。”

  心想,到时候,看本小姐怎么整你。

  两人有说有笑,带着一大帮小弟,在森林中穿行,很快便来到了猎鹰森林。

  此刻,天色尚早,太阳才刚刚升起不久,可猎鹰场的画风却是全然一新。

  昨天还是一片平原,如今,森林和平原的接壤处已经拉起了很多网,网的两角绑在树上,另两脚用竹竿撑起,竹竿下和树下分别站着四个人。

  这就是猎鹰的基本组合,四人一张网,待鹰飞到网下,竹竿收起,四人再在四个方向一赶,鹰只能朝上飞,而鹰一飞便会撞在网上。

  “就这么抓鹰?”汴梁觉得太过简单,那么容易的事情怎么会死人呢?

  可是不死人,怎么会有拣尸这个职业呢?

  “当然没那么简单。”唐帅说着,指着前方平原上插着的三面旗子说,“白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一杠线,又称伤线,从过客森林到这条线的范围内,猎鹰的反击不是很激烈,死的人不多,中间蓝色的旗子横过来是二杠线,称为死线,白蓝两面旗子之间,猎鹰反击已经很厉害了,开始会死人,而过了死线,那就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随时会丧命,最后那面金色旗子横过来的是三杠线,叫做禁线,过线者死。”

  “有这么可怕?”汴梁不以为然,空中的鹰他见过,也杀过,算不上厉害。

  要说偌大的一个猎鹰场,死那么一两个人,或许很正常,听唐帅说的那么玄乎,他是不能相信。

  唐帅见他不信,也没多说,第一次来猎鹰场的谁会信那种事情,等过一会猎鹰开始,就都明白了。

  不过猎鹰一开始,就是万鹰齐飞,不知道这位大哥要找那只鹰呢?他问,“老大,待会我们要找的鹰有什么特征没?”

  他想,要是和昨天找人一样,有名字就好了,想想又觉得不对,鹰就算有名字,也听不懂人话。

  特征?有什么特征?汴梁记得,那份任务上就三字,捕鹰王。

  “鹰王有什么特征?”他问。

  “什么鹰王?”唐帅傻了,他在猎鹰场混了多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称,他又问其他小弟,都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那就找找吧。”汴梁说。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鹰王有什么特征,就一个个找吧,知鹰老人说过,它在那炼狱森林里面。

  “怎么找?”唐帅原以为这个找鹰的任务会很简单,可是连特征都没有,这边森林里可有几万只鹰呢,怎么找?

  总不能一只只抓下来看吧,要是鹰这么好抓,他们还会跟着汴梁混吗?

  “先穿过猎鹰场。”汴梁说。

  猎鹰场论直线距离的话,不过三百丈,跑过去的话,很快的。

  唐帅张大了嘴巴,没有说话,穿过去?猎鹰场?他强烈怀疑自己听错了。

  但是,当他回头看到小弟们一个个惊呆的表情,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是,猎鹰场是不宽,可从来没人能活着穿过禁线,禁线在整个平原一半的位置,也就是说,没人能到猎鹰场的一半距离。

  现在这位老大让大家跑到对面的森林里去,这要不是开玩笑,就是让他们去送死。

  “老大,你确信没搞错?”唐帅问。

  “呜~~~。”猎鹰的号角声吹起,无数四人组撑起竹竿,争先恐后的往猎鹰场冲去。

  他们必须尽快抢到好的位置,越近自然就是越好,最近的是那些连着树的,只要两根竹竿就能撑网的,可这属于西凉军的地盘,猎鹰人那是想都别想了。

  他们只能四个人撑四根竹竿,等号角声响起后,冲出去占位置。

  哗啦啦,一片片网在猎鹰场上方升起,伤线内的猎鹰场很快就被猎鹰人占满了,只留下两边的通道。

  接着,有人从森林里放出一些兔子,公鸡等诱饵。

  诱饵一出,就有鹰飞,对面的死亡森林里,哗哗哗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超越了号角声。

  数不清有多少只鹰,冲天而上,将猎鹰场的上空铺满了一层又一层,阳光全部被鹰翅膀给遮住了。

  猎鹰场像是撑起了一颗柏树,没有树干,猎鹰就是柏树的枝叶,一圈又一圈,最下面的一圈最大,覆盖了整个猎鹰场,越往上枝叶越小,顶部就只有一两只鹰在飞。

  这场面,一下子就震慑住了汴梁的心。

  新人到西凉,都是这样子的,有几个撑杆的猎鹰人也是第一次来的,见这场面,把竹竿丢了的都有,还有几个拉着竹竿就往回跑。

  这不过是鹰飞而已,这也不过是在伤线之内,但是鹰冲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恐怖,包括那些猎鹰多年的人。

  呼呼呼,有鹰从侧面飞入网下扑食,但是猎鹰人没有收网,因为此刻,更多的是从空中撞下来的鹰,鹰爪不停的撞击大网,啪啪啪的声音冲天而起。

  此时若是收网,他们将受到来自空中和侧面的攻击。

  猎鹰场的鹰可从来都不是吃素的,鸡和兔子它们吃,人它们也吃。

  不过冲击伤线内的鹰数量并不多,都以过客鹰为主,领地鹰是不会这么快就下去的。

  因为它们在这里多年,也是很有经验,在这个区域,即便攻破大网,也不一定能吃到人肉。

  这里离森林太近,一旦受伤的人进了森林,它们便无法追击,以鹰的速度和翼展,进入茂密的森林,不是折翅,就是断脖。

  领地鹰还在天空盘旋,撑杆的人开始等待,等待收网号响起,大家集体收网,退回森林。

  能不能抓到鹰就看收网的运气了,至于侧面飞进来的那些鹰,大多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的麻烦,因为低空飞行,丧失了俯冲优势,鹰的攻击力就大大减小了。

  “好厉害!”汴梁称赞道,如此阵势,他前世在电视里都没看到过。

  “呜~~~。”第二声猎鹰号吹起。森林中再次冲出很多四人组,他们有的是上次没占到位置的,有的是准备的晚的。

  他们从两边的通道中冲出,迅速的过了伤线,很快死线也被占满了。

  一看这阵势就清楚,过伤线的新人要少的多,大家的速度也快的多,但是更快的是天空中的领地鹰。

  不等下面的人放出诱饵,领地鹰已经呼啸而至,和刚才的过客鹰不一样的是,领地鹰不是一只只下来撞网,而是一群群的落下,如一柄重锤反复的敲打在网上,仅仅只是第一波攻击,就有三张网被撞破,两张网被撞倒。

  网破则人亡,数只金色的猎鹰掠过,网下惨叫声一片!

  猎鹰扑食,各有不同,有的鹰喜欢吃心肝等内脏,有的鹰喜欢啄眼睛舌头,所以破网下的人遭遇也不一样,有的被利爪抓开了胸口,心都被叼走,那人肯定活不成了,有人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网破后的第一次攻击,就有两个被掏心,直挺挺的倒在地上,手脚还不时的抽搐着,四人失去了一个眼睛,在痛哭翻滚之后,立刻爬到其他网底下,开始往森林方向跑,而死线最前端的网立刻收拢回来,将破的撞到的地方补上,补上后天空中的巨网依旧是密不通风,只是面积小了一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对付猎鹰,最可怕的危险永远都来自空中。

  猎鹰的撞击还在继续,地面上的伤亡也在增加,那时刻飙出的鲜血,刺激着所有人,但是来这里的人,那个不知道,那个没心理准备!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

  越容易拿的钱,自然越容易没命!

  汴梁看着这一幕,也惊呆了,他不是没想过鹰的凶猛,但是他确实想不到竟然凶猛到这种境界!

  而这一切,还没越过死线!

  “嘟~~~”那是收网的声音,今天的网收的比以往早了些,看这情况,今天是不会越过死线了,毕竟第一天来的猎鹰人并不多,猎鹰营地的守卫们也不敢冒险将网扩大,等待后面几天,人多了,才会去越线。

  听到收网声后,所有人一起,下网到一人半的高度,迅速的撤离到森林。

  撑在四边的人,则将四个角下到了地上,他们是最危险的,因为网的距离离人太近,随时会被外面的猎鹰攻击到,但是没办法,不整体行动,根本抓不到鹰。

  这次收成还不错,共有八只鹰被抓住,那些鹰将会交给猎鹰领地的士兵,所有将网收回来的人会平分这次收益,那怕他在下次行动中丧生,银子也会交到他指定的家里。

  回来的人们欢呼庆幸,受伤的人不再哀嚎,只是默默的舔着伤口。

  唐帅舔了舔舌头,按他的习惯,这时该他拣尸了,但他想着汴梁说的的任务,沉默的忘记了自己的习惯,穿越猎鹰场,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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