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艾莉。”常威只得解释:“我现在在印尼的热带雨林里,这里的信号特别差,没办法,到现在才给你打电话。”
艾莉也知道多半是这个原因,她道:“已经十多天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可能还要一段时间。”常威道:“布鲁斯正在打听消息,我雇佣的人也还没到。”
“雇佣的人?”艾莉道:“有必要吗?”
“或许有。”常威笑了笑:“你知道热带雨林对我来说没设么,但我不能让别人知道。”
艾莉了然,最后道:“那你一定要早点回来,亲爱的,我想你了。”
挂掉电话,常威忍不住有点恍惚。
他觉得自己好像游走在两个世界,短短十天,竟然有一种物是人非的错觉。圣爱德华的农场,还有艾莉,好像非常遥远。
甩了甩头,把这种感觉斩尽杀绝,常威走下这个有信号的山坡,返身向土著部落而去。
说是土著部落,实际上这些部落与外界还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否则常威的钱花不出去。
这些土著只是保持着他们原始的生活习惯,但许多生活物品,都需要从外面购买。
他们也会用手机,也会看视频,如果换一身打扮,梳洗干净,与外面的人差别不是很大。
这几天常威在这个部落附近搜寻,只找到一株对法力有轻微反应的植物,具有一定的培养价值,被他收进木窍中保持活力。
他决定今天离开这个部落,先回一趟雅加达,见见布鲁斯,然后决定是否继续到更深的热带雨林里转转。
作别了依依不舍的土著——当然是因为富兰克林。常威很快回到雅加达。
他联系到布鲁斯:“嘿伙计,事情怎么样了?”
布鲁斯那边噪音很大,片刻后他才回话:“抱歉BOSS,我现在在歌厅热舞。不过你放心,事情已经打听的差不多了。”
常威道:“见个面吧。”
不久,常威和布鲁斯在一间酒吧里会面。
两人坐在吧台前,要了酒水。布鲁斯道:“不朽之花,又叫血兰。”
他开门见山:“我通过几个朋友的路子,打听到这种稀有植物的名字,被他们称之为血兰。”
“血兰?”常威一怔,恍然熟悉。
但常威并不惊讶,伊森-亨特和杰森-伯恩的出现,让他知道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是记忆中的某单一电影世界,这是一个真实的,更加复杂多元的世界。所以出现血兰,是可以理解的。
“没错。”布鲁斯道:“我还找到了相关科学杂志上关于血兰的一篇论文,某个科学家在论文里说这种血兰十分珍贵,蕴含有延长寿命的关键物质,所以才叫不朽之花。这应该是真的,否则辉瑞这样的医药集团不会掺和进来。”
常威了然。
血兰,的确是一种可以延长寿命、促进进化的植物。很珍贵。虽然不知道对已经拥有身神境道行和法力的常威而言有多大用处,但绝对比常威园子里的那些更珍贵,有巨大的培养价值。
“那么辉瑞的参与度呢?”常威道:“你知道,我只是一个人,与那种大集团不能比。”
布鲁斯笑道:“BOSS,这一点你不用担心。辉瑞似乎对此存疑,并不很关注,他们仅仅为这个项目提供了不到百万美元的活动资金。”
“哦?这你都知道?”
“没错。”布鲁斯道:“这并不是秘密,那个叫杰克的教授还大肆宣扬呢。不到一百万美元,他们要买保险,要出钱雇佣一队雇佣兵,要找船找向导,各种花销,而且那种血兰似乎在特定时间才会出现,所以他们很急。BOSS,如果你今天没给我打电话,最多明天我就必须要去丛林里找你,否则会错过的。”
常威有那么点庆幸,自己的运气很好,没有耽搁时间。
“你说他们很急,也就是说他们到印尼了?”常威问。
“没错。不过是婆罗洲。”布鲁斯道:“所以我们现在要先坐飞机去坤甸。”
“不是这边?”
“不是。”布鲁斯道:“是婆罗洲帕兰省的萨坦盆地。但具体的位置无法打听到。不过我们不用太急,杰克博士,那个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关于血兰论文的家伙,他带着他的小团队才刚刚抵达婆罗洲,我查过他们的行程,他们是昨夜抵达的雅加达,然后坐船去的婆罗洲,这时候应该才到。他们接下来会去寻找向导和愿意带他们在这个季节深入雨林的人。”
顿了顿,布鲁斯道:“热带雨林非常危险,尤其是这个季节,所以向导很重要,很少有人愿意在这个季节去雨林深处,所以他们很难找到人。不过BOSS,我已经为你找好了人,但付钱的事需要你自己去谈。”
常威非常高兴:“布鲁斯,你是个厉害的家伙。”
布鲁斯哈哈一笑:“那是。看在富兰克林的面子上,BOSS,我从不让雇主失望。”
离开酒吧,两人迅速行动起来,稍作准备便乘船跨海往婆罗洲而去。
抵达婆罗洲的时候,正是大雨倾盆。
雨衣什么的,在这种热带暴雨面前不值一提。布鲁斯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跟常威说道:“你看,这就是这个季节婆罗洲的常态。三天两头下暴雨,以致哈坎河水位暴涨,许多河段酝酿危险,所以几乎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去雨林深处。”
他让常威在街边的屋檐下稍等,不多时,布鲁斯便开过来一辆车。
车上,布鲁斯跟他说:“如果说谁有能力有胆量在这个时间段去萨坦盆地,那么只有他,那也是一个美国人,这家伙跟我一样是赏金猎人,不过这家伙毛病一大堆,经常搞的入不敷出,欠了银行一大笔债务,他在这儿躲债呢。只要你付得起钱,他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然后他开玩笑道:“即便跟你一起水。”
常威连忙摆手:“别,我喜欢女人。”
“我也喜欢女人。”
轻松闲聊着,两人驱车深入雨幕。
“他在坤甸附近的一座小镇居住。”布鲁斯道:“他有船,是雨林里的常客。如果说我是亚马逊雨林的专家,他就是印尼雨林的专家,这家伙毛病虽多,但人品还是过得去的。”
“逃债?”常威表示不信。
“别不信。如果他真的要逃债的话,应该去东方天朝。他留在这儿,是为了方便任务,他最熟悉这儿,只做这儿的任务,这儿是他的大本营。”
常威了然。
艾莉也知道多半是这个原因,她道:“已经十多天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可能还要一段时间。”常威道:“布鲁斯正在打听消息,我雇佣的人也还没到。”
“雇佣的人?”艾莉道:“有必要吗?”
“或许有。”常威笑了笑:“你知道热带雨林对我来说没设么,但我不能让别人知道。”
艾莉了然,最后道:“那你一定要早点回来,亲爱的,我想你了。”
挂掉电话,常威忍不住有点恍惚。
他觉得自己好像游走在两个世界,短短十天,竟然有一种物是人非的错觉。圣爱德华的农场,还有艾莉,好像非常遥远。
甩了甩头,把这种感觉斩尽杀绝,常威走下这个有信号的山坡,返身向土著部落而去。
说是土著部落,实际上这些部落与外界还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否则常威的钱花不出去。
这些土著只是保持着他们原始的生活习惯,但许多生活物品,都需要从外面购买。
他们也会用手机,也会看视频,如果换一身打扮,梳洗干净,与外面的人差别不是很大。
这几天常威在这个部落附近搜寻,只找到一株对法力有轻微反应的植物,具有一定的培养价值,被他收进木窍中保持活力。
他决定今天离开这个部落,先回一趟雅加达,见见布鲁斯,然后决定是否继续到更深的热带雨林里转转。
作别了依依不舍的土著——当然是因为富兰克林。常威很快回到雅加达。
他联系到布鲁斯:“嘿伙计,事情怎么样了?”
布鲁斯那边噪音很大,片刻后他才回话:“抱歉BOSS,我现在在歌厅热舞。不过你放心,事情已经打听的差不多了。”
常威道:“见个面吧。”
不久,常威和布鲁斯在一间酒吧里会面。
两人坐在吧台前,要了酒水。布鲁斯道:“不朽之花,又叫血兰。”
他开门见山:“我通过几个朋友的路子,打听到这种稀有植物的名字,被他们称之为血兰。”
“血兰?”常威一怔,恍然熟悉。
但常威并不惊讶,伊森-亨特和杰森-伯恩的出现,让他知道这个世界并非完全是记忆中的某单一电影世界,这是一个真实的,更加复杂多元的世界。所以出现血兰,是可以理解的。
“没错。”布鲁斯道:“我还找到了相关科学杂志上关于血兰的一篇论文,某个科学家在论文里说这种血兰十分珍贵,蕴含有延长寿命的关键物质,所以才叫不朽之花。这应该是真的,否则辉瑞这样的医药集团不会掺和进来。”
常威了然。
血兰,的确是一种可以延长寿命、促进进化的植物。很珍贵。虽然不知道对已经拥有身神境道行和法力的常威而言有多大用处,但绝对比常威园子里的那些更珍贵,有巨大的培养价值。
“那么辉瑞的参与度呢?”常威道:“你知道,我只是一个人,与那种大集团不能比。”
布鲁斯笑道:“BOSS,这一点你不用担心。辉瑞似乎对此存疑,并不很关注,他们仅仅为这个项目提供了不到百万美元的活动资金。”
“哦?这你都知道?”
“没错。”布鲁斯道:“这并不是秘密,那个叫杰克的教授还大肆宣扬呢。不到一百万美元,他们要买保险,要出钱雇佣一队雇佣兵,要找船找向导,各种花销,而且那种血兰似乎在特定时间才会出现,所以他们很急。BOSS,如果你今天没给我打电话,最多明天我就必须要去丛林里找你,否则会错过的。”
常威有那么点庆幸,自己的运气很好,没有耽搁时间。
“你说他们很急,也就是说他们到印尼了?”常威问。
“没错。不过是婆罗洲。”布鲁斯道:“所以我们现在要先坐飞机去坤甸。”
“不是这边?”
“不是。”布鲁斯道:“是婆罗洲帕兰省的萨坦盆地。但具体的位置无法打听到。不过我们不用太急,杰克博士,那个在科学杂志上发表关于血兰论文的家伙,他带着他的小团队才刚刚抵达婆罗洲,我查过他们的行程,他们是昨夜抵达的雅加达,然后坐船去的婆罗洲,这时候应该才到。他们接下来会去寻找向导和愿意带他们在这个季节深入雨林的人。”
顿了顿,布鲁斯道:“热带雨林非常危险,尤其是这个季节,所以向导很重要,很少有人愿意在这个季节去雨林深处,所以他们很难找到人。不过BOSS,我已经为你找好了人,但付钱的事需要你自己去谈。”
常威非常高兴:“布鲁斯,你是个厉害的家伙。”
布鲁斯哈哈一笑:“那是。看在富兰克林的面子上,BOSS,我从不让雇主失望。”
离开酒吧,两人迅速行动起来,稍作准备便乘船跨海往婆罗洲而去。
抵达婆罗洲的时候,正是大雨倾盆。
雨衣什么的,在这种热带暴雨面前不值一提。布鲁斯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跟常威说道:“你看,这就是这个季节婆罗洲的常态。三天两头下暴雨,以致哈坎河水位暴涨,许多河段酝酿危险,所以几乎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去雨林深处。”
他让常威在街边的屋檐下稍等,不多时,布鲁斯便开过来一辆车。
车上,布鲁斯跟他说:“如果说谁有能力有胆量在这个时间段去萨坦盆地,那么只有他,那也是一个美国人,这家伙跟我一样是赏金猎人,不过这家伙毛病一大堆,经常搞的入不敷出,欠了银行一大笔债务,他在这儿躲债呢。只要你付得起钱,他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然后他开玩笑道:“即便跟你一起水。”
常威连忙摆手:“别,我喜欢女人。”
“我也喜欢女人。”
轻松闲聊着,两人驱车深入雨幕。
“他在坤甸附近的一座小镇居住。”布鲁斯道:“他有船,是雨林里的常客。如果说我是亚马逊雨林的专家,他就是印尼雨林的专家,这家伙毛病虽多,但人品还是过得去的。”
“逃债?”常威表示不信。
“别不信。如果他真的要逃债的话,应该去东方天朝。他留在这儿,是为了方便任务,他最熟悉这儿,只做这儿的任务,这儿是他的大本营。”
常威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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