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沈七夜也是褪去了飞鱼服,换了一身常服。不过也只是一身常见的黑色武士服,倒是依旧不忘绑上护臂。观其一身,极其普通,放在人群里也不显眼,选远比不上自家如花似玉的小妹。

  身上唯一显得怪异的就是头上的发型了,耳发全部给刮光,前面则是梳了大中分,两边头发齐齐排开,至于后面的其他长发则是简单的扎了一小撮,垂在背上。

  尽管如此,除了脸上的奇怪刺青比较吓人外,其他怎么看都是很普通的一人。不过沈七夜也从来不在乎这些,何况今天他是陪着小妹出来放肆的玩的,自己只是充当一个护花使者。

  “二哥,你说大哥多久才会回来?”沈小虞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快则十天,慢则个把月。再说了,他不在,你不是玩的很开心的吗?”沈七夜也是很放松的答了一句,刚好这几天二人休息,身上没差事。不用像穿着飞鱼服那样必须注意身份和影响。能够自由自在,痛痛快快的玩,确实是一件美事,毕竟,上班的百般辛苦,就是为了下班放肆的玩耍!

  “才,才不是呢!我只是单纯有点想念大哥了,再说人家也好久没出来逛街!”沈小鱼简简单单的回了一句,心中有鬼,赶忙就蹦了步,站在了前面的首饰摊边。

  沈七夜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

  昨天宋雨静带着礼物,携着丫鬟翠翠真正的登门拜访,报答救命之恩。兄妹三个就待在家里好好的招呼了人家,倒是上来一堆大大小小的礼物让几人推辞了一番。

  毕竟兄妹三个,什么也没有,只有心中还未被流尽的热血。救人可不是为了索取回报,更何况三人还是锦衣卫,本就是职责所在。所以三人怎么也不愿意收下银两与礼物。

  但宋雨静接下来的话语却让了三人真正的吃了一惊。

  “雨静自小跟着先生读书,先生的头一堂课便有教过,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雨静笨拙,不知是何才可当为涌泉,但知救命之恩大于天。雨静略备薄礼皆是家乡的特产干果与酒水,纹银六百两更是只是为表确心意。区区物件而件,自当无法换取只有一次的生命。雨静家中不富,只能尽此,本就惶恐万分,若恩公还是不肯接受,雨静更是无颜回去。雨静听猎户说过猫头鹰报恩的故事:猎人救助于它,它飞回天空后每隔一段时间就捉一只小鼠置于窗前。它不知猎户不食此物,但于它而言那就是最珍贵之物,它是飞禽,风雨中独飞,食物于它而言无比重要,但它却宁愿饥肠辘辘也要定时给恩人送鼠。飞禽尚且如此,雨静不才,也无法与之相比,但知恩不报,那雨静岂不是连它都不如,更是枉负手中曾握书卷。”

  言至于此,三人只好收下宋雨静的带来的干果酒水,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肯收下银两。

  但他们还是低估了宋雨静。

  “哪有人收礼只收一半的道理,雨静可从未听说过。莫非,是二位恩公嫌弃雨静么?如若不是,那便请恩公收下银两。雨静知道恩公英雄气概,但这也同样是雨静一番心意,酒水赠与恩公,银两便给恩公的妹妹多置几件衣裙,如此不好么?雨静为女子,迟早会嫁为人妇,不能学那猫头鹰一样可以不时过来探望恩公。雨静不愿做那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之人,也不愿此生留有遗憾。如若恩公还是不答应,那雨静便久跪于此,只愿报君恩!”说罢便流着眼泪跪下了,怎么说也不起来。

  事至如此,三人哪里还有什么可以拒绝的理由。宋小姐一袭话语,已经是封住了他们所有的退路。

  后来,沈烨对二人说了一句:我此生若被人折服,我想过很多种形式,可能是被人打服,也可能是钦佩真正英雄义气,也可能是感叹凄美至极的爱情。总之我想过很多种形式,但,我从来未想到,我今生第一次被人折服,竟是一个名为宋雨静的女子前来报恩所致。

  收下礼物,众人也就皆大欢喜,闲谈一天聊了很多金鳞武定的奇人异事。下午宋雨静带着丫鬟翠翠在沈家小小的院子里,露天摆上桌子吃饭。丝毫没有富家小姐的架子,言谈之中也是欢快至极。

  第二天,虽然去镇府司请令时还遇到了些小波折。但沈烨还是跟着宋雨静上了船,顺道一同前往武定,也刚好一路护送她回家。毕竟,收了人家礼物,无论如何,无论何由,沈烨都心里还是觉得不太好,顺道护送也能让自己心安。

  于是乎,三人中的小妹,便成了真正的小富婆,五百两的银子送去钱庄存着,余下的一百两便装在斜挎在她身上的锦鲤口袋里。

  说起那锦鲤口袋,也是别有几分趣味,红色打底,以一块块颜色各异的小布块做成鱼鳞,上下鱼鳍接上一根红色小绳用来背在身上,鱼嘴上另有一根小绳,一拉一松,鱼嘴便张开,可将物品放于其鱼肚中,完了拉上绳子一系,很是讨喜的同时也是方便至极。

  当沈七夜第一次把它送给沈小虞的时候她小丫头那可是高兴的不得了,爱不释手,晚上还抱着睡了一觉。现在一看,背在身上随她蹦蹦跳跳便也如同一条活着的锦鲤,小虞,小鱼嘛。也确实是相得益彰。(锦鲤小包在后面会有很大很大的作用!我个人也确实很喜欢,毕竟跟小鱼儿角色很契合。锦鲤口袋的原型就是赵丽颖扮演的《追鱼传奇》中红绫身上背的的那个。哈哈哈,不瞒大家说,连我一个男的都觉得真的可爱,演的也好。好了,总之后面锦鲤袋会有大用。)

  兜兜转转,挑挑拣拣,其实小鱼儿也没买下什么。兜里是有钱了,可是平时里节俭的习惯她也没忘。大哥二哥的俸禄,除去必要的生活开支外,其余的便都花在了她身上。三人相依为命,哪怕日子艰难,两个哥哥也从不让她受苦。这些,她一直都记着。

  兜里有钱了,也是大哥说的让她去买些喜欢的衣裙首饰,可是她还是不舍得花出去。

  正犹豫不决间,街面上她却又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

  “哦?她可是骂过你的,你还要这样吗?”红袍公子倒是奇了,平日里和这个兄弟虽然关系不错,但他都是很少参与他们这群人的共同“兴趣爱好”,这次是怎么了?

  “哼,岳步群,你不必多问。就给我个话,能还是不能?而且,我说过,我要的是她自愿投入本公子的怀中。”白皓明离开了窗口边,转向了众人。

  “那是当然了,不过白兄身为金鳞第一才子,想必自然是学识渊博,魅力无限。那何不先给兄弟几个露一手?”岳公子嫣然一笑,再加上那红色衣袍,看的众人皆是头皮发麻。

  “这,好。我就先……不对呀,怎么刚刚那酒味道怪怪的。”白皓明很是奇怪的又拿起了刚那杯子。

  “哎呀!白兄,你刚刚用的是人家的酒杯啦!哼哼哼。”纤手微微捂唇,歪着头调皮朝着白皓明眨了眨眼睛。但配上那一身大红袍和男儿身的喉结,却是说不出的妖异。

  白皓明看的是冷汗直流,难道小燕曾经说过的岳步群有龙阳之好的八卦是真的?一想到这里,白皓明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一阵阵的恶心。不再多看他一眼,捂着嘴就跑下了楼。

  而在其余众位人眼里却皆是以为白皓明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为众人打头阵了,还大声为他喝彩叫好。

  狂奔下楼的白皓明跑到酒楼门口一阵干呕,所幸是肚子里没有东西,只是吐出来了些酒水。这才在心里庆幸早上自己没有吃小燕端来的早饭的决定是对的。

  ………

  “姑娘,我们又见面了!”折扇翩翩,行走之间脸上带笑,来人正是玉面小生白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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