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章在收租的路上越走越远

  全旭这一次离开的太久了,离开归德府的时候,他就快马鞭,日夜赶路,他本想最快的速度看到二娘,直到来到主屋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显得非常邋遢。

  不仅仅满脸胡渣,头发也满是污垢。

  也确实,在农历七月底的酷暑天气下,他连续赶路,不仅满身灰尘,衣服上都有味了。

  全旭不想让自己这副邋遢的样子被二娘看到,就让桃仙准备热水,准备沐浴更衣,再去见二娘。

  想法是好的,可惜的是,他太疲惫了。

  泡着热水澡,全旭感觉非常舒服,很快,他就感觉眼皮子直打架,慢慢的睡了过去。

  这只木桶专门为全旭设计,带着靠枕。

  当二娘进来的时候,全旭正歪着脑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看着全旭一脸疲惫的样子,二娘也非常心疼。

  整个全旭大院,上万名工匠和民夫,都是依靠全旭吃饭。

  上万张嘴,这可真是愁死个人。

  二娘望着门口的桃仙道:“三娘呢?”

  “三娘,好像没有回来!”

  二娘点点头,全旭外出自然不是为了游玩,三娘没有回来,这说明他正在帮忙全旭做事。

  可惜,自己不能帮到他什么。

  二娘拿着毛巾为全旭搓澡,轻轻一搓,他的身上就落下一层污垢。

  看到这一幕,二娘微微有些心疼。

  全旭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他从来不反对穿破衣服,但是无论再破的衣服,必须是干干净净。

  看到邋遢的人,他连饭都吃不下去,他怎么会允许自己这么邋遢?

  二娘仿佛想起全旭在第一次见自己的时候,直接吩咐三娘给自己的辛月一身新衣服,当时,她还以为自己的身份暴露了。

  后来,她才知道,全旭是单纯的看不惯满身污垢的人。

  二娘细心的帮助全旭搓掉身上的污垢,又拿着洗发水,给全旭认真的洗头。

  但是,全旭睡得太沉了,根本就没有任何反应。

  “桃仙!”

  “奴婢在!”

  “你和曹引娣过来,把老爷扶到房里!”

  “是!”

  全旭裹着毛巾被,被二人吃力的扶在床上。

  全旭这一觉睡到了深夜。

  全旭睁开眼睛,就看到二娘眼睛红红的,似乎哭过。

  他有些慌了:“二娘,对不起,我骑快马昼夜兼程的赶回来,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只是回到府上的时候已经累得不行了,没见上你的面就睡着了。”

  二娘起身擦擦眼泪:“奴没事,饿了吧,饭菜快凉了!”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二娘居然胖了一圈,小腹微微隆起。

  全旭感觉自己的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天地良心,全旭两世为人,还从来没有当过父亲,然而,他现在马上就要当父亲了。

  看着全旭局促不安的样子,二娘心中甚至是甜蜜。

  这说明全旭在乎她。

  然而,全旭越是在乎她,她越是感觉心中有愧。

  二娘服侍着全旭换上了新衣服,新鞋子,她有些张口欲言。

  然而,她也有私心,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全旭睡好了,活动一下身体的关节,

  全旭洗洗手,开始来到餐厅里,餐厅里的餐桌上,摆放着十几道菜肴,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知道是二娘的手艺。

  全旭也真是饿了,他拿着筷子,指着旁边的椅子:“坐下来,咱们一起吃!”

  二娘缓缓坐下来,长长的叹了口气。

  全旭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口饭,抬头看着二娘没有动筷子,就问道:“怎么不对你的胃口?”

  “我吃不下了!”

  “那多少也要吃点,你可不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两个人消耗!”

  二娘无奈,就拿着筷子吃了一口。

  全旭这才满意的吃着饭,哪怕全旭一直都关心城堡的建筑进度,此时他也没有心思去看了,他吃完饭,围着二娘转,一会儿笑,一会儿兴奋,乐得不行不行的。

  只是,全旭没有注意到二娘眉间的愁云似乎更浓了一些。

  终于,二娘鼓起的勇气,望着全旭道:“相公,有件事,奴不能再瞒你了!”

  “什么?”

  全旭拉着二娘坐在沙发上:“你要是不方便说,咱就不说!”

  “不是,我……”

  二娘叹了口气道:“以前,我有很多事都瞒着相公,我不是什么酒楼东主的女儿,我其实是官宦之后,高祖正是嘉靖朝左都御史自修公,与南京右都御史海端公负责吏治整改……”

  说到这里,全旭明白过来。

  辛自修这个倒霉蛋,与谁不好,偏偏跟海端做政治盟友,肯定会殃及子孙后代。

  果然,二娘苦笑道:“祖父辛仲平父穷其一生,未能中举,高祖甚为遗憾,家父辛世祯自幼聪慧过人,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爱作文,求精进,风姿渐显,十七岁参加科举考试,县试、府试、院试连中小三元。只是非常可惜,家父与母亲成婚,开始不务学业,累年不重,家祖非常愤怒,就迁怒家母,家母……”

  全旭道:“你母亲正是因为忧愤,在生辛月的时候去了?”

  “对,正是如此!”

  二娘苦笑道:“当年以乡试二十九名中举,准备次年参加会试,结果家母病故,父亲与家祖产生了严重的隔阂,父亲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后来他在杞县收了一名学生叫李伟奇,他以为李伟奇家境殷实,为人淳朴,就将我许配给他,然而他却在家父病故之后……”

  “另攀高枝?”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属于人之常情,我应该感谢他,要不然,我就遇不到你了!”

  “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李传奇虽然毁婚,却不愿意放过我,但凡我准备再嫁,他就会把人家搞得有破人亡!”

  全旭搂住二娘道:“这事你不用操心,安心养胎,男人的事情,男人来解决,那个叫什么李伟奇?”

  “对!”

  “我记住他了!”

  全旭轻松的笑道:“有机会我去会会他!”

  “他是举人……”

  “举人算个毛线!”

  全旭不以为然的道:“不把他打出屎,算他拉得干净!”

  如果是刚刚开始,全旭刚刚来到明末的时候,那个时候,确实是一个举人能搞得他欲仙欲死,但是现在,他全旭已经今非昔比了。

  翌日一大早,全旭醒来后,精神抖擞,他洗漱完毕,开始参观自己的城堡。

  经过三个多月的施工,整个城堡已经初具规模。

  正东的城墙已经修建完毕,南墙和北墙也修建了三层楼那么高,由于天气太热,工程进度不是太快。

  在生活区,打了很多水井,不是那种带着轱辘的水井,而是压水井。

  两名半大的熊孩子,正在吱吱呀呀的压着木杠,带动吸筒,随着木杠一上一下,一股股清冽的井水顺着吸筒井那个猪嘴状竹管里喷涌而出,一个孩子急忙拿着水盆开始接水。

  全旭大院的路面,全部用青砖铺成了路,也没有下水沟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每隔十几步的沙井。

  不用说,排水沟给弄成了地下管道,污水横流的景象不复存在,整个大院非常整洁,很干净,甚至比大名府城还要干净一些。

  袁世卿看着全旭过来,急忙迎接上去:“全爷!”

  这时,全旭看到院子里,一名孩子拿着一只簸箕,端着一些炉渣,倒进道路边上的垃圾筒里。

  “干得不错!”

  全旭指着规规矩矩把垃圾倒进垃圾筒里的庄户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罚钱!”

  “罚钱!”

  “对!”

  袁世卿道:“乱扔的就罚钱。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还是乱扔,被我狠狠的罚了几次才算改过来,现在嘛,大家都喜欢上了这种整洁干净的环境,不用监督了,谁敢再乱扔垃圾肯定会被大家骂得无地自容的。”

  “哈哈,真有你的!”

  全旭指着外面道路上的店铺,此时有了一百多家大大小小的店铺,就问道:“他们怎么把生意居然做到咱们家门口了?真是一件新鲜事。”

  “这些店铺都是新开张的,这些商人的鼻子太灵了,一下子就嗅到了商机!”

  袁世卿苦笑道:“咱们这里建筑房子的人就有五六千人,再加上煤球炉、压水井,家俱、每天往来的大车就多达一千多辆!如果不是向他们收税,气走了不少商人,这里的店铺肯定还会更多的。”

  “你还学会了收税?”

  “是二娘吩咐的!”

  全旭转身,望着大院的方向:“她怎么吩咐的!”

  “她说国朝商税十五税一,咱们就按他们日常流水抽成!”

  全旭皱起眉头笑道:“真有意思!”

  袁世卿道:“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咱们有家丁兵,谁敢闹事,就抓住扔在窑场,干个十天半个月苦力就会老实了,后来,这些商人发现,他们交给咱们庄上税,赚得更多,就越来越愿意过来干生意了!”

  全旭指着外面官道上的店铺道:“这些店铺是他们自己建的吗?”

  “这怎么可能,这些地都是全爷的,他们怎么敢?”

  袁世卿解释道:“咱们有砖,有瓦,还有工人,谁要是建商铺,想要什么样的,咱们就给他们建,建好了就租给那些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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