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
夜很深了,卢象升起身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
杨陆凯拿着一封信,有些紧张的跑到卢象升面前。
“卢大人,您看!”
杨陆凯将一封信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只见信上写着:“鸡鸣钻林豹下山,目标金堤全氏大院!”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来:“这封信哪里来的?”
“刚刚,我从茅房出来,这封信就揉成纸团,砸在我脑门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倒没有认为这是有人恶作剧,主要是因为,他与全旭的计划。
按照全旭的计划,大名府的士绅肯定会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可惜,大名士绅的胆量比卢象升想象得更大。
自从卢象升担任大名府以来,针对各地的土匪进行严厉打击,如今的大名府境内没有成规模的土匪,也没有成气候的城狐社鼠,要想采取不光彩的手段对付全旭,唯一的可能就是动用他们蓄养的家丁或死士。
一旦他们动手,就会给卢象升留下口实,卢大知府就可以利用知府的权利,抄家灭族。
然而,他们却勾连了鸡鸣县的悍匪钻林豹。
鸡鸣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三十余里,不过,却属于永平府管辖,不属于卢象升的大名府管辖范围。
这个土匪窝点,据说有一千多人。
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卢象升想来,三五百人肯定是有的。
全旭能守住那座大院吗?
卢象升不看好全旭。
首先全旭没有武器。
其次,他没有底蕴。
再次,全旭也没有多少人。
如果是百年大族,一般土匪还真不敢砸窑。
可惜,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间太短了。
面对这个问题,卢象升也不能不管,可是想要管,首先要调动军队,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却调动不了大名卫的一兵一卒,这需要直隶都司的职权和中军都督府或兵权的授权,当然,巡抚和总督却可以直接调动兵马,进行剿匪。
眼下,这些条件,卢象升都不具备。
“杨陆凯!”
“在!”
“传本府命令,命各乡、里、镇在册步弓手,天亮前,带齐装备,南城门口集合!”
“是!”
步弓手。这是明朝的一支准军事部队。
平时受官府差遣,承担二十天到四十天不等的役期,负责维护治安,或者剿灭土匪。
当然,一旦遇到战争,这些人则会转化成守城兵力,如果遇到一个知兵或者威望高的文官指挥,可以发挥出连卫所兵都没有的战斗力。
比如说,大名府向前五百里的归德府。
荥阳大会召开以后,李自成获得了明末叛军的领导权,李自成亲率十数万精锐叛军,浩浩荡荡杀向归德府,想要把豫东门户,华北粮仓拿下来。
结果,归德府之战打了一个多月,李自成被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铩羽而归。
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成就了赫赫威名的天雄军,所向披靡的天雄军。
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一名被辗断了腿的土匪,发出瘆人的惨叫。
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大哥汤孟恩与大嫂汤李氏也因此失去联络。
要不然,也轮不到三娘化装成男孩,到处找吃的。
全旭调转方向盘,操控着末日堡垒快速撞向大殿的支撑柱。
“咚”
一声巨响,整座摇摇欲坠的大殿,被末日堡垒撞塌,里面没有跑出来的土匪,被砸在里面,生死不知。
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全旭开始倒车,朝着偏殿撞去。
“轰隆!”
再次一阵轰响。
偏殿同样倒塌。
这时,土匪们知道这座巨兽的可怕之处,那些房屋不仅仅不能保护他们的安全,反而成为了催命符。
众土匪吓得赶紧跑出破庙。
全旭满脸狰狞:“有种别跑啊!”
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那些土匪哪里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那是那些手持刀斧的土匪,被末日堡垒的自动电击系统锁定,很快都被发射的一颗颗电子击中,抽搐着倒在地上。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场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PS:首先说声抱歉,年底了,单位工作有点忙。再次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5000币打赏,恭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位长老。虎贲骑兵1000币打赏,洪荒大刀900币打赏,隔壁的肾宝片100币打赏,我心向野100币打赏,文渊风华200币打赏,书友20200427180134867 100币,苗条的馒头5000币打赏。感谢你们,你们的支持是我码字的动力,精彩稍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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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深了,卢象升起身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
杨陆凯拿着一封信,有些紧张的跑到卢象升面前。
“卢大人,您看!”
杨陆凯将一封信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只见信上写着:“鸡鸣钻林豹下山,目标金堤全氏大院!”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来:“这封信哪里来的?”
“刚刚,我从茅房出来,这封信就揉成纸团,砸在我脑门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倒没有认为这是有人恶作剧,主要是因为,他与全旭的计划。
按照全旭的计划,大名府的士绅肯定会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可惜,大名士绅的胆量比卢象升想象得更大。
自从卢象升担任大名府以来,针对各地的土匪进行严厉打击,如今的大名府境内没有成规模的土匪,也没有成气候的城狐社鼠,要想采取不光彩的手段对付全旭,唯一的可能就是动用他们蓄养的家丁或死士。
一旦他们动手,就会给卢象升留下口实,卢大知府就可以利用知府的权利,抄家灭族。
然而,他们却勾连了鸡鸣县的悍匪钻林豹。
鸡鸣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三十余里,不过,却属于永平府管辖,不属于卢象升的大名府管辖范围。
这个土匪窝点,据说有一千多人。
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卢象升想来,三五百人肯定是有的。
全旭能守住那座大院吗?
卢象升不看好全旭。
首先全旭没有武器。
其次,他没有底蕴。
再次,全旭也没有多少人。
如果是百年大族,一般土匪还真不敢砸窑。
可惜,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间太短了。
面对这个问题,卢象升也不能不管,可是想要管,首先要调动军队,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却调动不了大名卫的一兵一卒,这需要直隶都司的职权和中军都督府或兵权的授权,当然,巡抚和总督却可以直接调动兵马,进行剿匪。
眼下,这些条件,卢象升都不具备。
“杨陆凯!”
“在!”
“传本府命令,命各乡、里、镇在册步弓手,天亮前,带齐装备,南城门口集合!”
“是!”
步弓手。这是明朝的一支准军事部队。
平时受官府差遣,承担二十天到四十天不等的役期,负责维护治安,或者剿灭土匪。
当然,一旦遇到战争,这些人则会转化成守城兵力,如果遇到一个知兵或者威望高的文官指挥,可以发挥出连卫所兵都没有的战斗力。
比如说,大名府向前五百里的归德府。
荥阳大会召开以后,李自成获得了明末叛军的领导权,李自成亲率十数万精锐叛军,浩浩荡荡杀向归德府,想要把豫东门户,华北粮仓拿下来。
结果,归德府之战打了一个多月,李自成被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铩羽而归。
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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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一名被辗断了腿的土匪,发出瘆人的惨叫。
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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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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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旭满脸狰狞:“有种别跑啊!”
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那些土匪哪里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那是那些手持刀斧的土匪,被末日堡垒的自动电击系统锁定,很快都被发射的一颗颗电子击中,抽搐着倒在地上。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场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PS:首先说声抱歉,年底了,单位工作有点忙。再次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5000币打赏,恭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位长老。虎贲骑兵1000币打赏,洪荒大刀900币打赏,隔壁的肾宝片100币打赏,我心向野100币打赏,文渊风华200币打赏,书友20200427180134867 100币,苗条的馒头5000币打赏。感谢你们,你们的支持是我码字的动力,精彩稍后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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