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旁,大道中央。
林木斑驳,积雪将化未化,观真和尚已经如松般的矗立不动。
双掌合十,眉目低垂,并不宽大的僧袍竟然渐渐地充盈起来,臌胀的整个人像是大了一圈。
只有内力练到了一定的境界,才能做到意动气动,收发随心。
观真显然也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僧袍鼓起,脚下却虚浮着一般,雪化后的泥泞竟沾不上他的鞋底。
本是清晰的面孔上也仿佛蒙上了一层面纱,瞧不清他的面目,也瞧不清他的表情。
天地之间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模糊下去,王予忽然觉得这人很可怕,武功招式如何还不曾见到,单凭内力的深厚,已经能影响他人的感官了。
先出手有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后出手有后发先至的道理,都是道理如何选择,就成了每一个江湖人最应该做的事情。
王予选择了先出手,只因他再等下去,对手大势蓄成他就没有任何手段抵挡了,着就是内力输人一筹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只能用苦修和时间才能弥补。
观真气息圆融,王予看不出破绽,他也不需要看出破绽,只要他的剑够快,够准自然会让对手露出破绽。
他自信这一点,在剑法上还从未输过。
一剑直进中宫,除了快,还是快,剑芒闪过,连剑锋划过的风和声音都追赶不及。
观真依然稳如老松一动不动,仿佛加身的一剑只是清风拂面,剑光一闪而逝如同白驹过隙。
瞬息间就到了和尚的眉心,此时和尚动了,合十的双掌莫名的上移想要夹住刺来的剑尖。
王予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的一笑,刺出的长剑剑锋一平,只要和尚的双手不惧神兵自然可以让这一剑劳而无功。
显然和尚还没有达到金刚不坏之身,合十的双掌再也合不拢了,他只能退,一退就是一丈。
而王予剑势却是才刚升起,一丈跨过依然是这一招。
于是和尚再退,王予再追,几步的距离就是几十丈,路没有尽头但却有拐弯。
和尚的路就在拐弯之处,若退身后就是大树,若拐弯又怎么可能躲得过这极快的一剑。
两相选择观真很快就靠在了树上,整个身体仿若喝醉了酒似得软到在了树下。
王予的剑也跟着落下,从眉心换成了光秃秃的头顶。
头顶晃动,剑尖也跟着晃动,突兀的身体往王予的怀里一撞,像似美人投怀送抱,神奇的一招然让王予的长剑,立刻失去了威慑力。
此时又成了王予退后,和尚紧跟不舍。
王予脸上的笑容更盛了,突的松开了手中的剑,双掌竖起,一掌拍向光秃秃的脑袋,另一掌却竖掌作刀砍向脖颈。
和尚也跟着笑了起来,在他得到的消息中,无不说明这人的剑法当属泰州第一,只要失了剑也一定就是没了爪子的老虎。
他想了很多的办法,也只有行险一招才能达到他的目的。
这次显然已经成了,和尚大喝一声,上手凝结成了绵绵白雾,那不是寒气,却比寒气更加难缠。
《缠丝手》和《绵云掌》都是积云寺的绝学,不但精妙还能让人很难脱身。
王予的左掌对上的《绵云掌》,真的就像一把大锤砸进了棉花上,右掌刀却对抗着《缠丝手》。
正在此时已经脱手的长剑却神奇的没有一点要掉落的意思,反而一个拐弯,悄无声息掠过了观真的右臂。
《绵云掌》是很厉害,却也要内力跟的上才行,“承影”的锋利顺利的就斩下了这只胳膊,远处的观竟由于距离的原因根本来不及施救。
“小心”。
话音还没落下,王予已经抽身而退,长剑绕着他的上半身一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观真瞧着掉落早地上的右手,额头上的冷汗唰的就滚了下来,疼痛已经不能让他痛苦失神。
在没有对上王予的时候,他想了很多,就是没有想到剑法一旦高到某个程度,到底是多高。
“好剑法,我输了。”
观真没有赖皮的习惯,当然面对王予也不敢赖皮,人家只是断了他的胳膊,又不是断了他的脑袋,这个人情总是要认得。
说出来也是好笑,被人砍断了手臂,还要承人家的情,也是没谁了。
“那你可要快一点,我赶时间。”王予笑道。
江湖传闻把王予的名声又一次推到了顶端。
捧杀这种手段他很熟悉,却还是第一次遇到,走过泰州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有人对他的吹捧。
说是什么泰州第一剑,又或者是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
名声能杀人是真的,但在王予下手狠辣的连杀四位想要碰瓷他名声的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于向他挑战了。
谁人不怕死?
哪怕是偏僻的茶馆里,都在有人说着一个叫王予的人。
说的人口沫横飞,听的人也是如痴如醉,仿佛他们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从未相逢过。
茶馆的老头,都叫他疯老头。
茶馆的生意本就清淡,疯老头的茶艺更是不敢恭维。
来此的人都是一些穷惯了的苦哈哈,身上没几个闲钱,还喜欢装阔气,进馆子。
街上的积雪已被扫的干干净净,疯老头还是很勤快的,但勤并不能致富。
听说疯老头年轻的时候可是被称为“铁牛”的人,干活不要命,只要能够挣到银子。
只可惜好景不长,一场大病让他把挣来的银子,全部花了出去刚刚好。
一朝又回到了原点,疯老头才想明白,活的舒坦就行了,没必要累死累活的让人吆喝来去,出了力气还挣不到钱,何苦来哉。
所以后来就守着了一间茶铺,混口饭吃,不至于大富大贵,却也不会饿着。
有人还想给他说房媳妇呢,都被他婉拒,理由就是:他这一辈子已经够苦了,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跟着受苦。
说的人洒脱,听得人却很悲凉。
这狗日的世道,从来都是让人活着遭罪,死了也无处安放。
说媒的人再也无法提起这事,却对老人的豁达很是尊重。
这条街是穷人的街道,街道上除了一些散乱的家具,就是血流浪的猫狗。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疯老头穷了大半辈子,终于有一个富家亲戚找上门来了,还是个年轻人,一身的华丽青衣,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披风上还有着点点的梅花水墨。
年轻人看到疯老头的时候,疯老头也看到了他。
只是年轻人笑得很开心,而疯老头却是脸色惨白一片。
有富家亲戚登门,本事一件让穷主人高兴地事情,为何疯老头却像死了爹娘一样的脸色难看呢?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疯老头问的莫名巧妙。
少年人却也回答的更加玄妙:“都想让你死,不需要我去找就有人给我送消息。”
“世家宗门终究是靠不住的,有利益的时候,每个人都想吃一口,没利益的时候,就都想着兔死狗羹,不过我想不明白,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老人没有辩解,更没有否认少年人找错人了。
都找到门口了,他的消息还没有一点动静,可想自己人都在想尽一切办法把他给卖了。
“你当时向我下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什么好处?”王予好笑的道。
“有的,杀了你,擒下乐韵,我就能回到总坛。”老人很认真的道。
“我也有好处的,杀了你,我想泰州就没有多少不长眼的人前来烦我了。”王予也是很认真的道。
“敲山震虎?”老人诧异道。
“不是,是杀鸡儆猴。”王予纠正道。
“那还不是一样?”老人道。
“不一样,你配不上山,他们那些宗门世家也配不上虎。”王予道。
老人一噎,仔细一想人家说的也不无道理。
三位还在茶馆喝茶的闲汉听到这里,已经知道自己遇到大事了,说起江湖传闻每一个人都很不的身临其境。
但真正的遇到,却又怕的要死。
他们的运气好了不少,两人谁都没有在意三人溜走的行迹。
“合欢宗的分舵少了我,宗门还是会派别人过来,仇恨会继续延续下去,不如放了我可好?”
疯老头分析的头头是道。
“不说的也很有道理,不过我决定还是杀了你最好,就算合欢宗还有人派来,不惹我就算了,若惹到我头上,还不是一剑的事。”王予道。
疯老头一怔,一个油盐不进的人总是你很难对付的。
“我有很多收藏,名人字画和金银珠宝。”疯老头继续说道。
“行了,我说冯天霸,别人都说你最能跑,也说你武功出神入化,可不要净整些没用的,被让我看不起你。”王予不想再和这人在纠缠下去。
后面还有天诛等着他收拾呢。
“哎,少年人别总是总是打打杀杀的,这样不好。”冯天霸一脸老气横秋的说道。
“老了就要任命,你还想该怎么样?拖延时间等着有人来救你?”王予好奇的道。
冯天霸沉默了一会叹息道:“没有人来了。”
心里却在暗骂:说好的关键时刻出手相救,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到如今快死了还是没有人前来,早知道当时就不会应下,落得身死破茶馆。
“那就快点,是我动手,还是你亲自动手?”王予道。
“其实我背后还有人。”冯天霸语气一顿,不在说下去。
王予一怔,不由得好笑道:“我管你背后有没有人,我要的是你的命,又不是真相。”
“不是真相?”冯天霸喃喃自语道。
他见过很多报仇的人都在追问真相,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不在乎真相,是在乎心头恶气是不是出过的人。
“活该我倒霉,不过你要想杀我,就看你的剑是不是和传闻中一样厉害。”冯天霸自觉没了价值,只能拼死一搏。
冯天霸还在说话之际,一丝寒意已经迫在眉睫,那是王予已经出鞘的长剑。
剑未至,杀气已经破入眉心,剑势也以笼子了全身,剑鸣悠扬,在茶馆外徘徊不退。
冯天霸此时此刻才真的体会到了王予剑法的可怕,传闻只是传闻,又哪能说清楚剑中变化一二。
求生本就是人的本能,冯天霸前半生都在逃命,本能何其强大,此时面对王予的剑更是发挥除了十二分的潜力。
双掌托天,吐气开声,雷鸣般的大喝,配合着势若奔雷的掌力,汹涌击出。
王予的剑,剑尖一颤分出虚实两朵剑花,穿过两只手掌,破掌式就是这么霸道,就像他经常做的烤串一样,把双手穿了起来。
猛烈的掌风,遇到了这种奇怪的剑法,如同把一块豆腐扔在了刀刃上一般。
长剑穿过了双掌,余势不歇的依旧指向他的眉心。
养尊处优多年,到底不如年轻时的机敏,更不如年轻时的狠劲,剑尖只在眉心一点,就是寒冬梅花开。
冯天霸就这样死了,死的似乎还挺冤屈,眼中还停留着一些不可置信。
至于内心深处有没有忏悔他做过的恶事,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破茶馆是冯天霸自认为最安全的地点。
所以此地别看外面不怎么样,内里却另有妙处。
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收集的所有武功秘籍,更有不少古董字画。
一转眼就都成了王予的战利品。
东西装了六辆马车,马车出城的时候,不少观望的人都收回了贪婪的目光。
不是这些人瞬间都成了圣人,而是马车的队伍里跟着一柄剑,杀人不眨眼的剑。
“你都跟了一路了,我在骑马,你在走路,两只脚到底累不累?”王予安逸的躺在马背上。
他的剑就悬挂在破旧的马鞍上,这个县城之中能找到这么多的马车已经是他出手大方了,可不能奢侈的还要管马的优劣,马鞍的新旧好坏。
马每走一步,剑鞘就敲打在马镫上,声音很有节奏,也很有韵律。
“你下一个就是要我的老命了,累一点也无妨。”隐藏在暗处的人没有故弄玄虚的把声音遮掩起来。
王予头枕着马头,双腿翘起,看着天上的白云,心中想着:这一路应该是个好天气,不会再有雪了。
口中却无所谓的道:“知道就好,不赶快藏起来,还敢现身,是以为我杀不了你,还是觉得你自己跑的快?”
“你要杀的人,好像没有谁能逃得掉。”藏在暗处的人丧气的道。
“不用给我带高帽,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机会,逃吧,逃得越远越好,直到我再也找不到,追不上。”王予不为所动的道。
林木斑驳,积雪将化未化,观真和尚已经如松般的矗立不动。
双掌合十,眉目低垂,并不宽大的僧袍竟然渐渐地充盈起来,臌胀的整个人像是大了一圈。
只有内力练到了一定的境界,才能做到意动气动,收发随心。
观真显然也做到了这一点,他的僧袍鼓起,脚下却虚浮着一般,雪化后的泥泞竟沾不上他的鞋底。
本是清晰的面孔上也仿佛蒙上了一层面纱,瞧不清他的面目,也瞧不清他的表情。
天地之间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模糊下去,王予忽然觉得这人很可怕,武功招式如何还不曾见到,单凭内力的深厚,已经能影响他人的感官了。
先出手有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后出手有后发先至的道理,都是道理如何选择,就成了每一个江湖人最应该做的事情。
王予选择了先出手,只因他再等下去,对手大势蓄成他就没有任何手段抵挡了,着就是内力输人一筹的差距,而这种差距只能用苦修和时间才能弥补。
观真气息圆融,王予看不出破绽,他也不需要看出破绽,只要他的剑够快,够准自然会让对手露出破绽。
他自信这一点,在剑法上还从未输过。
一剑直进中宫,除了快,还是快,剑芒闪过,连剑锋划过的风和声音都追赶不及。
观真依然稳如老松一动不动,仿佛加身的一剑只是清风拂面,剑光一闪而逝如同白驹过隙。
瞬息间就到了和尚的眉心,此时和尚动了,合十的双掌莫名的上移想要夹住刺来的剑尖。
王予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的一笑,刺出的长剑剑锋一平,只要和尚的双手不惧神兵自然可以让这一剑劳而无功。
显然和尚还没有达到金刚不坏之身,合十的双掌再也合不拢了,他只能退,一退就是一丈。
而王予剑势却是才刚升起,一丈跨过依然是这一招。
于是和尚再退,王予再追,几步的距离就是几十丈,路没有尽头但却有拐弯。
和尚的路就在拐弯之处,若退身后就是大树,若拐弯又怎么可能躲得过这极快的一剑。
两相选择观真很快就靠在了树上,整个身体仿若喝醉了酒似得软到在了树下。
王予的剑也跟着落下,从眉心换成了光秃秃的头顶。
头顶晃动,剑尖也跟着晃动,突兀的身体往王予的怀里一撞,像似美人投怀送抱,神奇的一招然让王予的长剑,立刻失去了威慑力。
此时又成了王予退后,和尚紧跟不舍。
王予脸上的笑容更盛了,突的松开了手中的剑,双掌竖起,一掌拍向光秃秃的脑袋,另一掌却竖掌作刀砍向脖颈。
和尚也跟着笑了起来,在他得到的消息中,无不说明这人的剑法当属泰州第一,只要失了剑也一定就是没了爪子的老虎。
他想了很多的办法,也只有行险一招才能达到他的目的。
这次显然已经成了,和尚大喝一声,上手凝结成了绵绵白雾,那不是寒气,却比寒气更加难缠。
《缠丝手》和《绵云掌》都是积云寺的绝学,不但精妙还能让人很难脱身。
王予的左掌对上的《绵云掌》,真的就像一把大锤砸进了棉花上,右掌刀却对抗着《缠丝手》。
正在此时已经脱手的长剑却神奇的没有一点要掉落的意思,反而一个拐弯,悄无声息掠过了观真的右臂。
《绵云掌》是很厉害,却也要内力跟的上才行,“承影”的锋利顺利的就斩下了这只胳膊,远处的观竟由于距离的原因根本来不及施救。
“小心”。
话音还没落下,王予已经抽身而退,长剑绕着他的上半身一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观真瞧着掉落早地上的右手,额头上的冷汗唰的就滚了下来,疼痛已经不能让他痛苦失神。
在没有对上王予的时候,他想了很多,就是没有想到剑法一旦高到某个程度,到底是多高。
“好剑法,我输了。”
观真没有赖皮的习惯,当然面对王予也不敢赖皮,人家只是断了他的胳膊,又不是断了他的脑袋,这个人情总是要认得。
说出来也是好笑,被人砍断了手臂,还要承人家的情,也是没谁了。
“那你可要快一点,我赶时间。”王予笑道。
江湖传闻把王予的名声又一次推到了顶端。
捧杀这种手段他很熟悉,却还是第一次遇到,走过泰州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听到有人对他的吹捧。
说是什么泰州第一剑,又或者是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
名声能杀人是真的,但在王予下手狠辣的连杀四位想要碰瓷他名声的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于向他挑战了。
谁人不怕死?
哪怕是偏僻的茶馆里,都在有人说着一个叫王予的人。
说的人口沫横飞,听的人也是如痴如醉,仿佛他们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从未相逢过。
茶馆的老头,都叫他疯老头。
茶馆的生意本就清淡,疯老头的茶艺更是不敢恭维。
来此的人都是一些穷惯了的苦哈哈,身上没几个闲钱,还喜欢装阔气,进馆子。
街上的积雪已被扫的干干净净,疯老头还是很勤快的,但勤并不能致富。
听说疯老头年轻的时候可是被称为“铁牛”的人,干活不要命,只要能够挣到银子。
只可惜好景不长,一场大病让他把挣来的银子,全部花了出去刚刚好。
一朝又回到了原点,疯老头才想明白,活的舒坦就行了,没必要累死累活的让人吆喝来去,出了力气还挣不到钱,何苦来哉。
所以后来就守着了一间茶铺,混口饭吃,不至于大富大贵,却也不会饿着。
有人还想给他说房媳妇呢,都被他婉拒,理由就是:他这一辈子已经够苦了,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跟着受苦。
说的人洒脱,听得人却很悲凉。
这狗日的世道,从来都是让人活着遭罪,死了也无处安放。
说媒的人再也无法提起这事,却对老人的豁达很是尊重。
这条街是穷人的街道,街道上除了一些散乱的家具,就是血流浪的猫狗。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疯老头穷了大半辈子,终于有一个富家亲戚找上门来了,还是个年轻人,一身的华丽青衣,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披风上还有着点点的梅花水墨。
年轻人看到疯老头的时候,疯老头也看到了他。
只是年轻人笑得很开心,而疯老头却是脸色惨白一片。
有富家亲戚登门,本事一件让穷主人高兴地事情,为何疯老头却像死了爹娘一样的脸色难看呢?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疯老头问的莫名巧妙。
少年人却也回答的更加玄妙:“都想让你死,不需要我去找就有人给我送消息。”
“世家宗门终究是靠不住的,有利益的时候,每个人都想吃一口,没利益的时候,就都想着兔死狗羹,不过我想不明白,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老人没有辩解,更没有否认少年人找错人了。
都找到门口了,他的消息还没有一点动静,可想自己人都在想尽一切办法把他给卖了。
“你当时向我下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什么好处?”王予好笑的道。
“有的,杀了你,擒下乐韵,我就能回到总坛。”老人很认真的道。
“我也有好处的,杀了你,我想泰州就没有多少不长眼的人前来烦我了。”王予也是很认真的道。
“敲山震虎?”老人诧异道。
“不是,是杀鸡儆猴。”王予纠正道。
“那还不是一样?”老人道。
“不一样,你配不上山,他们那些宗门世家也配不上虎。”王予道。
老人一噎,仔细一想人家说的也不无道理。
三位还在茶馆喝茶的闲汉听到这里,已经知道自己遇到大事了,说起江湖传闻每一个人都很不的身临其境。
但真正的遇到,却又怕的要死。
他们的运气好了不少,两人谁都没有在意三人溜走的行迹。
“合欢宗的分舵少了我,宗门还是会派别人过来,仇恨会继续延续下去,不如放了我可好?”
疯老头分析的头头是道。
“不说的也很有道理,不过我决定还是杀了你最好,就算合欢宗还有人派来,不惹我就算了,若惹到我头上,还不是一剑的事。”王予道。
疯老头一怔,一个油盐不进的人总是你很难对付的。
“我有很多收藏,名人字画和金银珠宝。”疯老头继续说道。
“行了,我说冯天霸,别人都说你最能跑,也说你武功出神入化,可不要净整些没用的,被让我看不起你。”王予不想再和这人在纠缠下去。
后面还有天诛等着他收拾呢。
“哎,少年人别总是总是打打杀杀的,这样不好。”冯天霸一脸老气横秋的说道。
“老了就要任命,你还想该怎么样?拖延时间等着有人来救你?”王予好奇的道。
冯天霸沉默了一会叹息道:“没有人来了。”
心里却在暗骂:说好的关键时刻出手相救,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到如今快死了还是没有人前来,早知道当时就不会应下,落得身死破茶馆。
“那就快点,是我动手,还是你亲自动手?”王予道。
“其实我背后还有人。”冯天霸语气一顿,不在说下去。
王予一怔,不由得好笑道:“我管你背后有没有人,我要的是你的命,又不是真相。”
“不是真相?”冯天霸喃喃自语道。
他见过很多报仇的人都在追问真相,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不在乎真相,是在乎心头恶气是不是出过的人。
“活该我倒霉,不过你要想杀我,就看你的剑是不是和传闻中一样厉害。”冯天霸自觉没了价值,只能拼死一搏。
冯天霸还在说话之际,一丝寒意已经迫在眉睫,那是王予已经出鞘的长剑。
剑未至,杀气已经破入眉心,剑势也以笼子了全身,剑鸣悠扬,在茶馆外徘徊不退。
冯天霸此时此刻才真的体会到了王予剑法的可怕,传闻只是传闻,又哪能说清楚剑中变化一二。
求生本就是人的本能,冯天霸前半生都在逃命,本能何其强大,此时面对王予的剑更是发挥除了十二分的潜力。
双掌托天,吐气开声,雷鸣般的大喝,配合着势若奔雷的掌力,汹涌击出。
王予的剑,剑尖一颤分出虚实两朵剑花,穿过两只手掌,破掌式就是这么霸道,就像他经常做的烤串一样,把双手穿了起来。
猛烈的掌风,遇到了这种奇怪的剑法,如同把一块豆腐扔在了刀刃上一般。
长剑穿过了双掌,余势不歇的依旧指向他的眉心。
养尊处优多年,到底不如年轻时的机敏,更不如年轻时的狠劲,剑尖只在眉心一点,就是寒冬梅花开。
冯天霸就这样死了,死的似乎还挺冤屈,眼中还停留着一些不可置信。
至于内心深处有没有忏悔他做过的恶事,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破茶馆是冯天霸自认为最安全的地点。
所以此地别看外面不怎么样,内里却另有妙处。
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收集的所有武功秘籍,更有不少古董字画。
一转眼就都成了王予的战利品。
东西装了六辆马车,马车出城的时候,不少观望的人都收回了贪婪的目光。
不是这些人瞬间都成了圣人,而是马车的队伍里跟着一柄剑,杀人不眨眼的剑。
“你都跟了一路了,我在骑马,你在走路,两只脚到底累不累?”王予安逸的躺在马背上。
他的剑就悬挂在破旧的马鞍上,这个县城之中能找到这么多的马车已经是他出手大方了,可不能奢侈的还要管马的优劣,马鞍的新旧好坏。
马每走一步,剑鞘就敲打在马镫上,声音很有节奏,也很有韵律。
“你下一个就是要我的老命了,累一点也无妨。”隐藏在暗处的人没有故弄玄虚的把声音遮掩起来。
王予头枕着马头,双腿翘起,看着天上的白云,心中想着:这一路应该是个好天气,不会再有雪了。
口中却无所谓的道:“知道就好,不赶快藏起来,还敢现身,是以为我杀不了你,还是觉得你自己跑的快?”
“你要杀的人,好像没有谁能逃得掉。”藏在暗处的人丧气的道。
“不用给我带高帽,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机会,逃吧,逃得越远越好,直到我再也找不到,追不上。”王予不为所动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