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皇从飘香楼中逃出,孟飞宇穿梭在各种小巷之中,逃跑在他看来并不丢人,再呆下去,他可能难以把持住自己,虽然对春蕊姑娘念念不忘,但是孟飞宇也知道,这种感觉并不是喜欢,更谈不上爱,甚至还或多或少受到神女宫魅功的影响。
既然能够有半年的时间缓冲,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至于其中的隐情,也自然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这样想着,孟飞宇急忙回了客栈,取了包袱,又买了一匹好马,连夜出了宜城,一路向北而去。
距离红叶谷之约尚且还有一月,时间充足,孟飞宇也不着急,每日骑着马顺着官道,往齐州方向前行。行了四五日,孟飞宇一路吃吃喝喝,看看这一路的风景,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显得格外新鲜有趣。
只是那天,吃过午饭,命小二喂了马匹之后,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几日大手大脚之后,身上的盘缠竟然所剩无几,省着点花大概也只能用个两三天而已,若是盘缠用尽,又该如何是好。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这一路上的开销原本都是由陈老负责,陈老一走,初入江湖的孟飞宇倒是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终于,这一日,孟飞宇清晨结账之后,发现身上只剩下一串铜钱而已,勉强只够果腹,连这晚的住宿恐怕也要在野外度过了。他思来想去,却想不出一个赚钱的法子,这一路都是山川小镇,人烟稀少,自己除了一身武功外,别无其他本领,根本就无计可施。
为了节省盘缠,也为了寻找些可以赚钱的活计,孟飞宇干脆乘着马匹,一路疾驰。好在他已经问过,前方不远便是庐江县,快马只需两三个时辰便可以抵达。或许县上能找到赚取盘缠的地方,孟飞宇这样想着,胡乱买了点干粮,塞进包袱里,便不再管沿路风景,一心赶路。
终于,正午时分,孟飞宇抵达庐江县。庐江自古以来便是温泉胜地,更是名剑山庄的所在地,庐江县城外竖立着一块两人高的巨型石碑,其上刀劈斧砍着一副书法,其一笔一划均入木三分,乃是一百年前名剑山庄的一位高人手持利剑,以剑为笔,书写而成。至今那书法上仍然剑意长存,不时有武林人士到此观摩。
入了庐江县,孟飞宇顿觉失望,四周稀稀拉拉的只有几家店铺,街道上空空荡荡,连个鬼影也看不到。孟飞宇牵着马匹慢慢地走着,这时不过九月底而已,可是地面上黄叶却随处可见,压根无人打扫,任由秋风吹来吹去。
“奇怪,庐江县应当是大县,怎么如此凋敝?”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酒家,可是破败的酒旗却已经残缺不全,门板也有几块并未拿下,店里昏暗不清,也不知是否还在经营。孟飞宇抱着试探的心态走入其中,皱着眉头喊了好几声,正要离开,才忽然听到一声轻微的咳嗽声,一会儿一位佝偻的阿婆才从里屋举着蜡台,扶着店里的桌椅,一步步地走了过来。
“稀客,稀客!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店?”阿婆微微抬起头,眯着眼睛,脸上布满斑点,皮肤已经尽数萎缩,完全看不出一丝肉色,说话间还露出一口烂牙,不过口齿倒算是清楚。
孟飞宇随手摸了摸就近的桌子,却发现上面的灰尘恐怕有些时候无人打扫了,不过总算看到一个活人,正好可以打听一番,于是说道:“阿婆,弄点热菜便是!”
“热菜?没有。”阿婆微微颤抖的身子摇了摇,将蜡烛放在桌上,又哆哆嗦嗦地往柜台挪去,从一个黑黢黢的老壶里倒出一碗茶水,然后慢慢悠悠端起茶水,从柜台走出来。
孟飞宇叹了口气,急忙走上前,扶住阿婆,接过茶水,轻轻喝了一口;这茶水中分明有一股奇怪的油腻感,呛人耳鼻,孟飞宇只勉强喝了一口,便皱着眉头,将茶水放在桌上,继续问道:“那这里有什么吃的?”
“吃的?”阿婆感激地看了孟飞宇一眼,挪动着身体,坐了下来,“只有两个馒头了。”
看了阿婆一眼,孟飞宇心想还是算了,这阿婆面上毫无菜色,也不知道几日没有饱饭了,搞不好那两个馒头还是这阿婆最后的口粮,干脆摇了摇头,示意不要。不过孟飞宇心中好奇,这庐江县明明是座名城,在宜城时,他便在酒馆听过,此地温泉无双,乃是赫赫有名的“华东第一泉”,如何能变成这副模样。
正要询问,却忽然听到门口一阵动静,一名挑着扁担的中年男子缓缓走了进来。
“妈!”那人随口喊了一声,定睛一看才发现多了一人,于是放下扁担,将两个盖的严实的箩筐放在一旁,又从箩筐中取出两个馒头,快步走了过来,将其中一个塞进孟飞宇手中,然后坐在那阿婆身边,轻轻撕下一块馒头皮,喂到阿婆口边。那阿婆轻轻咬了一口,缓缓地咀嚼着,也不说话,只是闭上眼睛,仿佛享受着美食一般。
孟飞宇打量着这中年男子,只觉得他和一般的农夫没啥差别,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衣服袖口处已经破破烂烂,四处全是颜色各异的补丁,也不知这衣服穿了多久。
“这位大哥,此处当真是庐江县吗?”
那中年汉子看了看孟飞宇,露出一副爽朗的笑容,指了指孟飞宇手中的馒头,说道:“小兄弟,招待不周,别站着了,快坐下吃点馒头吧。这里的确是庐江县,看样子小兄弟一定第一次来这里咯。”
“不错!敢问大哥,庐江县以温泉闻名,又有名剑山庄驻扎,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孟飞宇也不顾忌椅子上的灰尘,轻轻坐下,顺手将包袱里的一点干粮拿了出来,递给那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叹了口气,也不推辞,直接接过;然后用手肘擦了擦桌子上的灰尘,又惆怅地用目光扫了扫四周,这才悠悠说道:“一切都要从两年前的一场瘟疫说起。”
“瘟疫!”孟飞宇心中一惊,在荒谷之中,大爷爷曾说,这天灾最是要命,一是旱灾,赤地千里,饿殍无数;二是洪灾,良田倾没,千里泥泞;三是瘟疫,药石难救,活城枯死。庐江县遭逢瘟疫,落得这般光景,倒也并不为奇,可是这一路走来,他倒是数次看到过名剑山庄弟子,各个仍然身着光鲜,哪里像是受灾后的模样,于是下意识问道:“庐江若是遭逢瘟疫,名剑山庄难道置之不理?”
“这位公子,说来话长啊!”中年男子说着,又撕下一块馒头皮,送到阿婆嘴边,等她吃进嘴里,才继续说道:“两年前瘟疫来得实在突然,官府为了遏制瘟疫,就是听了名剑山庄的建议,将所有患了瘟疫的人,尽数驱赶到了城南,然后集中医治。可是,疫情实在汹涌,十多位大夫,七八个也不幸感染,没几天就死了。此后再没有一个大夫敢来。整个庐江,差不多死了上千人,等疫情平息,所有的尸体也尽数被火化,城南也就成了死城。大伙都搬去城北了,只有少数人念旧,又回了这里,就成了这副模样。哎,那可真是一场人间惨剧啊!”
孟飞宇看着这中年汉子悲痛的模样,心中不忍,干脆将怀中仅有的一串铜钱放在桌上,咬了咬牙,说道:“这位大哥,门外那匹马,大哥若不嫌弃,应当可以换取些银子,还请大哥收下!”
“这?”中年汉子有些迟疑,却不曾想那阿婆忽然按住了他的手,皱着眉头,摇了摇头,又摆了摆手,说道:“不要,咱们不要!”
“阿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钱财乃身外之物,还请收下吧!在下告辞!”孟飞宇说完,立刻起身,他武功卓绝,施展轻功,瞬间便从屋内奔驰而出,身后那中年汉子不停呼喊,却根本追他不上。孟飞宇怕对方找来,干脆找了一条小巷,窜入其中,然后跃上屋顶,施展轻功,往城北而去。
行了片刻,果然如那汉子所说,城北和城南完全是两副模样,远处嘈杂的喧嚣声已然逐渐可闻,那些匆匆的行人也已能看得清楚,孟飞宇从屋顶跃下,想着自己的盘缠和干粮尽数归零,必须得尽快找个赚钱的法子,否则只能一路乞讨去往齐州了。
沿着大路走着,街边的店铺张红挂绿,不少地方人声鼎沸,当真热闹。可是孟飞宇却全无心思,只顾着找谋生之计,可是看了半天,有找裁缝的、有找小二的、有找龟公的,却偏偏没有一个自己能干可干的。
忽然,一阵香风飘来,孟飞宇只感觉这味道格外熟悉,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中人之姿模样的女子正快步向自己走来;那女子走到孟飞宇身旁,浅浅地笑了笑,直接说道:“请问是孟公子吗?”
孟飞宇纳闷,这个女子他从未见过,怎么能一上来就道出自己的姓名,虽然心中谨慎,但是孟飞宇也没有隐藏自己的身份,当下回道:“在下正是孟飞宇。姑娘你是?”
“奴家是飘香楼的小红,主人有命,见到公子,将这个包袱交给公子!”这名为小红的姑娘不知为何,捂着嘴笑了笑,直接将背后的包袱取下,递了过来;见孟飞宇有些迟疑,这女子又说:“公子请收下吧,不然奴家可要受责罚了!”
“你是飘香楼的?”孟飞宇心中恍然大悟,想必正是春蕊姑娘的交代,索性收下包袱。一接手,他才发现这包袱沉甸甸,也不知装了什么;正要询问,却见小红姑娘款款钱了欠身子,便转身离去,汇入到人流中,只眨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竟原来也是一名高手。
孟飞宇心中惊讶,没想到飘香楼并不只有宜城才有,他打开包袱,却见里面别无他物,只有一堆精细纹银装在里面,略微一数,竟然有一百多两,当真是雪中送炭。可是下一刻,他却忽然将包袱裹好,骇然地扫视着四周的一切,心中生出一个诡异的念头,难道这一路上自己都处于神女宫的监视之中吗?
想到这里,孟飞宇心中郁闷,但是却又无可奈何,人家这盯梢的本领想必格外出色,他半点也没有察觉;既然连察觉都无法做到,纵然惊讶骇然又有何用。此刻既然有了银子,他干脆胡乱找了一家酒馆,打算先填饱肚子再说。
可是他刚刚进入酒馆,一双眼睛便从暗处闪烁而出,那双眼睛看了看酒馆的招牌,随即又消失不见,仿佛压根不存在似的,这一切谁也没有察觉,孟飞宇当然也不知情。
既然能够有半年的时间缓冲,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至于其中的隐情,也自然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这样想着,孟飞宇急忙回了客栈,取了包袱,又买了一匹好马,连夜出了宜城,一路向北而去。
距离红叶谷之约尚且还有一月,时间充足,孟飞宇也不着急,每日骑着马顺着官道,往齐州方向前行。行了四五日,孟飞宇一路吃吃喝喝,看看这一路的风景,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显得格外新鲜有趣。
只是那天,吃过午饭,命小二喂了马匹之后,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几日大手大脚之后,身上的盘缠竟然所剩无几,省着点花大概也只能用个两三天而已,若是盘缠用尽,又该如何是好。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这一路上的开销原本都是由陈老负责,陈老一走,初入江湖的孟飞宇倒是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终于,这一日,孟飞宇清晨结账之后,发现身上只剩下一串铜钱而已,勉强只够果腹,连这晚的住宿恐怕也要在野外度过了。他思来想去,却想不出一个赚钱的法子,这一路都是山川小镇,人烟稀少,自己除了一身武功外,别无其他本领,根本就无计可施。
为了节省盘缠,也为了寻找些可以赚钱的活计,孟飞宇干脆乘着马匹,一路疾驰。好在他已经问过,前方不远便是庐江县,快马只需两三个时辰便可以抵达。或许县上能找到赚取盘缠的地方,孟飞宇这样想着,胡乱买了点干粮,塞进包袱里,便不再管沿路风景,一心赶路。
终于,正午时分,孟飞宇抵达庐江县。庐江自古以来便是温泉胜地,更是名剑山庄的所在地,庐江县城外竖立着一块两人高的巨型石碑,其上刀劈斧砍着一副书法,其一笔一划均入木三分,乃是一百年前名剑山庄的一位高人手持利剑,以剑为笔,书写而成。至今那书法上仍然剑意长存,不时有武林人士到此观摩。
入了庐江县,孟飞宇顿觉失望,四周稀稀拉拉的只有几家店铺,街道上空空荡荡,连个鬼影也看不到。孟飞宇牵着马匹慢慢地走着,这时不过九月底而已,可是地面上黄叶却随处可见,压根无人打扫,任由秋风吹来吹去。
“奇怪,庐江县应当是大县,怎么如此凋敝?”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酒家,可是破败的酒旗却已经残缺不全,门板也有几块并未拿下,店里昏暗不清,也不知是否还在经营。孟飞宇抱着试探的心态走入其中,皱着眉头喊了好几声,正要离开,才忽然听到一声轻微的咳嗽声,一会儿一位佝偻的阿婆才从里屋举着蜡台,扶着店里的桌椅,一步步地走了过来。
“稀客,稀客!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店?”阿婆微微抬起头,眯着眼睛,脸上布满斑点,皮肤已经尽数萎缩,完全看不出一丝肉色,说话间还露出一口烂牙,不过口齿倒算是清楚。
孟飞宇随手摸了摸就近的桌子,却发现上面的灰尘恐怕有些时候无人打扫了,不过总算看到一个活人,正好可以打听一番,于是说道:“阿婆,弄点热菜便是!”
“热菜?没有。”阿婆微微颤抖的身子摇了摇,将蜡烛放在桌上,又哆哆嗦嗦地往柜台挪去,从一个黑黢黢的老壶里倒出一碗茶水,然后慢慢悠悠端起茶水,从柜台走出来。
孟飞宇叹了口气,急忙走上前,扶住阿婆,接过茶水,轻轻喝了一口;这茶水中分明有一股奇怪的油腻感,呛人耳鼻,孟飞宇只勉强喝了一口,便皱着眉头,将茶水放在桌上,继续问道:“那这里有什么吃的?”
“吃的?”阿婆感激地看了孟飞宇一眼,挪动着身体,坐了下来,“只有两个馒头了。”
看了阿婆一眼,孟飞宇心想还是算了,这阿婆面上毫无菜色,也不知道几日没有饱饭了,搞不好那两个馒头还是这阿婆最后的口粮,干脆摇了摇头,示意不要。不过孟飞宇心中好奇,这庐江县明明是座名城,在宜城时,他便在酒馆听过,此地温泉无双,乃是赫赫有名的“华东第一泉”,如何能变成这副模样。
正要询问,却忽然听到门口一阵动静,一名挑着扁担的中年男子缓缓走了进来。
“妈!”那人随口喊了一声,定睛一看才发现多了一人,于是放下扁担,将两个盖的严实的箩筐放在一旁,又从箩筐中取出两个馒头,快步走了过来,将其中一个塞进孟飞宇手中,然后坐在那阿婆身边,轻轻撕下一块馒头皮,喂到阿婆口边。那阿婆轻轻咬了一口,缓缓地咀嚼着,也不说话,只是闭上眼睛,仿佛享受着美食一般。
孟飞宇打量着这中年男子,只觉得他和一般的农夫没啥差别,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身粗布衣衫,衣服袖口处已经破破烂烂,四处全是颜色各异的补丁,也不知这衣服穿了多久。
“这位大哥,此处当真是庐江县吗?”
那中年汉子看了看孟飞宇,露出一副爽朗的笑容,指了指孟飞宇手中的馒头,说道:“小兄弟,招待不周,别站着了,快坐下吃点馒头吧。这里的确是庐江县,看样子小兄弟一定第一次来这里咯。”
“不错!敢问大哥,庐江县以温泉闻名,又有名剑山庄驻扎,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孟飞宇也不顾忌椅子上的灰尘,轻轻坐下,顺手将包袱里的一点干粮拿了出来,递给那中年汉子。
中年汉子叹了口气,也不推辞,直接接过;然后用手肘擦了擦桌子上的灰尘,又惆怅地用目光扫了扫四周,这才悠悠说道:“一切都要从两年前的一场瘟疫说起。”
“瘟疫!”孟飞宇心中一惊,在荒谷之中,大爷爷曾说,这天灾最是要命,一是旱灾,赤地千里,饿殍无数;二是洪灾,良田倾没,千里泥泞;三是瘟疫,药石难救,活城枯死。庐江县遭逢瘟疫,落得这般光景,倒也并不为奇,可是这一路走来,他倒是数次看到过名剑山庄弟子,各个仍然身着光鲜,哪里像是受灾后的模样,于是下意识问道:“庐江若是遭逢瘟疫,名剑山庄难道置之不理?”
“这位公子,说来话长啊!”中年男子说着,又撕下一块馒头皮,送到阿婆嘴边,等她吃进嘴里,才继续说道:“两年前瘟疫来得实在突然,官府为了遏制瘟疫,就是听了名剑山庄的建议,将所有患了瘟疫的人,尽数驱赶到了城南,然后集中医治。可是,疫情实在汹涌,十多位大夫,七八个也不幸感染,没几天就死了。此后再没有一个大夫敢来。整个庐江,差不多死了上千人,等疫情平息,所有的尸体也尽数被火化,城南也就成了死城。大伙都搬去城北了,只有少数人念旧,又回了这里,就成了这副模样。哎,那可真是一场人间惨剧啊!”
孟飞宇看着这中年汉子悲痛的模样,心中不忍,干脆将怀中仅有的一串铜钱放在桌上,咬了咬牙,说道:“这位大哥,门外那匹马,大哥若不嫌弃,应当可以换取些银子,还请大哥收下!”
“这?”中年汉子有些迟疑,却不曾想那阿婆忽然按住了他的手,皱着眉头,摇了摇头,又摆了摆手,说道:“不要,咱们不要!”
“阿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钱财乃身外之物,还请收下吧!在下告辞!”孟飞宇说完,立刻起身,他武功卓绝,施展轻功,瞬间便从屋内奔驰而出,身后那中年汉子不停呼喊,却根本追他不上。孟飞宇怕对方找来,干脆找了一条小巷,窜入其中,然后跃上屋顶,施展轻功,往城北而去。
行了片刻,果然如那汉子所说,城北和城南完全是两副模样,远处嘈杂的喧嚣声已然逐渐可闻,那些匆匆的行人也已能看得清楚,孟飞宇从屋顶跃下,想着自己的盘缠和干粮尽数归零,必须得尽快找个赚钱的法子,否则只能一路乞讨去往齐州了。
沿着大路走着,街边的店铺张红挂绿,不少地方人声鼎沸,当真热闹。可是孟飞宇却全无心思,只顾着找谋生之计,可是看了半天,有找裁缝的、有找小二的、有找龟公的,却偏偏没有一个自己能干可干的。
忽然,一阵香风飘来,孟飞宇只感觉这味道格外熟悉,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中人之姿模样的女子正快步向自己走来;那女子走到孟飞宇身旁,浅浅地笑了笑,直接说道:“请问是孟公子吗?”
孟飞宇纳闷,这个女子他从未见过,怎么能一上来就道出自己的姓名,虽然心中谨慎,但是孟飞宇也没有隐藏自己的身份,当下回道:“在下正是孟飞宇。姑娘你是?”
“奴家是飘香楼的小红,主人有命,见到公子,将这个包袱交给公子!”这名为小红的姑娘不知为何,捂着嘴笑了笑,直接将背后的包袱取下,递了过来;见孟飞宇有些迟疑,这女子又说:“公子请收下吧,不然奴家可要受责罚了!”
“你是飘香楼的?”孟飞宇心中恍然大悟,想必正是春蕊姑娘的交代,索性收下包袱。一接手,他才发现这包袱沉甸甸,也不知装了什么;正要询问,却见小红姑娘款款钱了欠身子,便转身离去,汇入到人流中,只眨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竟原来也是一名高手。
孟飞宇心中惊讶,没想到飘香楼并不只有宜城才有,他打开包袱,却见里面别无他物,只有一堆精细纹银装在里面,略微一数,竟然有一百多两,当真是雪中送炭。可是下一刻,他却忽然将包袱裹好,骇然地扫视着四周的一切,心中生出一个诡异的念头,难道这一路上自己都处于神女宫的监视之中吗?
想到这里,孟飞宇心中郁闷,但是却又无可奈何,人家这盯梢的本领想必格外出色,他半点也没有察觉;既然连察觉都无法做到,纵然惊讶骇然又有何用。此刻既然有了银子,他干脆胡乱找了一家酒馆,打算先填饱肚子再说。
可是他刚刚进入酒馆,一双眼睛便从暗处闪烁而出,那双眼睛看了看酒馆的招牌,随即又消失不见,仿佛压根不存在似的,这一切谁也没有察觉,孟飞宇当然也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