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院子里比起以前多了一个鸡圈,鸡圈里养着几只李中官抓回来的野鸡。
此刻的他正蒙着眼,听野鸡的方位和动静,确定了后就朝野鸡扔出石子,不过大多数都落空了。
听见有人问他,他收了要脱手的石子。晒成了小麦肤色的面庞上不苟言笑,却比以前多了几分坚毅,“我娘说这样能练听力,就像野兔子那样,能提前听到危险然后逃跑。”
青年说的一本正经,老人听来却有些滑稽,李娘子看着挺正常的一个人啊,怎么净瞎教孩子。
都读了十几年的书了,就这么不读了真是怪可惜的。
四奶奶背着手,想着也没啥可惜的,反正也考不上,再读书也是浪费笔墨。
老人拄着拐杖,摇头叹息的走了。
听着老人的脚步声远去,李中官继续练习。
——
“手抬高点,出拳得有力气,想想野猪,它浑身上下是不是都充满了劲儿。”
李思的柳条点在李中官的手上胳膊上,拿野猪当例子。
李中官已不像开始练习那样叫苦了,反而眼神坚毅,积极的练习。
他很享受打猎的过程,跟野鸡比快准狠,跟野兔比弹跳比耳力,跟野猪拼力气。每一次跟山里的动物比赛都是一场发泄,每一次从山上拎下来满满的猎物,他的胸腔中就充满了收货的喜悦。
所以他要更加进步,山的更深里还有比野猪更凶猛的野兽,他要把它们一一驯服。
李中官越来越自觉,李思也把方法都教给他了,便也不再管他,让他自己提升。
这一天老二李中秀下工回来,就一直愁眉苦脸的,连晚饭都没吃几口。
“老二,你咋了?”
李思鸡妈妈上线,关心老二的身心状况。
李中秀叹了口气,“我拿着戏文去找戏班子,可没人愿意唱。说我写的戏文既没有舍生大义,也没有儿女情长,太平淡单调,唱了也没人看。”
李中秀已经完成一篇戏文,灵感来源于他这些天去镇子里上工时在路途上的见闻,写的是一个流浪者见到的人生百态,有因家境窘困吃不饱饭而不得不卖儿卖女的,有晨夕下在田间劳作的老人,也有镇里汲汲营营生活的镇民。
他写好后就兴冲冲的去找戏班子,谁知道被人家剖析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李思便提建议,“那你把舍生大义和儿女情长加进去不就行了。”
“怎么加呢?”
李中秀苦恼,他也试图加了。虽然古来舍生取义和爱恨情仇的故事并不少,但他没有亲身经历过,模仿出来的不仅枯燥无味,还给人一种强凹造型的别扭感。
然而就在李中秀第二天下工回来,就下笔如有神助了,闷在房间里写的入迷,连饭也没吃。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写完后拿去给戏班子看,结果镇里就兴起了一个名叫《百生记》的戏。
开头套用了他自己的身世,穷小子离家五年,再归时已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在妻子的苦苦等候以及盼得夫郎归家的喜悦中他抛弃妻子,另娶高门。
这里有人为苦苦等候的妻子不值,有人痛骂那穷小子无情无义。
然后就到了主角登场,主角母亲勤苦劳作,供孩子们读书识字,孩子们也终不负母亲所望,一朝高中。
然而此时就来了矛盾点,主角辛苦读书时已经娶了妻子。他如今高中,家中的妻子却是坐卧不安。心想他是否也会像他父亲一样抛去糟糠之妻,另娶娇娘。
观众们也为着他的妻子担忧,然而主角终是没有辜负妻子。他如他父亲当年一样骑着高头大马啊,胸前戴着艳红夺目的红花,但却与他的父亲完全不一样的做法。
他把母亲和妻子一起接去了享福,与妻子恩爱一生。
大团圆结局,但以上虽然是戏文的主线,却是占比不多。
戏文大多描述的是主角的所见所闻,比如母亲身为女子却承担家里大梁的艰难,以及母亲不畏艰难的为母则刚。
再比如主角赶考时候的所见所闻,卖儿卖女的家庭,辛苦劳作的农民,汲汲钻营的镇民。最后主角当了官,治理百姓,让百姓吃饱穿暖,再不用卖儿卖女,再不用捡烂水果为生。
听完了戏,大家除了对主角家里发生情感的感概,还有那些写到了自己生活的共鸣,以及对能有主角那样一个父母官的期待。
戏文很快火了起来,一路往北,烧往京城去了。
然而李中秀却又无精打采了起来。
李思很敏锐的觉察到他戏文里的一个细小变化,即主角有了一个和他举案齐眉的妻子。
所以这是害了相思病?
“呀,李娘子,”要雪家的往李家院子过来,一见李思就喜笑颜开的跟中了什么大奖似的,晃着手里的一双鞋给李思看,“你看看,这鞋做的多细致啊。”
说着已经来到近前,把那双鞋塞到了李思手里,“看看、看看,鞋底纳的厚实又结实的,穿两三年都不会坏。”
今天要雪家的热情太过,李思倒不敢接下这鞋了。而且这鞋一看就是男士的,她不会是还想着撮合她娘家侄女和李中秀吧。
见李思不愿意接,要雪家的也就直话直说了,眼睛看了眼院子里没人,声音不像刚才那般大吵大嚷的,“中秀去镇里上工了吧?”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李思随意的回答,知她果然主意在李中秀身上。
要雪家的便把声音又低了低,“这双鞋本来是我央我侄女做给我家那口子的,这不给错了尺寸,做的小了。我那口子也穿不上,我看着跟你家中秀的脚差不多,这不拿来给你中秀穿。”
说着就把那鞋往李思怀里塞,还说道:“李娘子啊,我侄女可是心灵手巧的很呐,人长的也漂亮,我看跟你家中秀正合适呢。”
李中秀长相上佳,又是读书人,说话走路都带着股子儒雅。虽然有点疯吧,但也只是把自己当成了状元,又不影响做工挣钱,大不了哄着他点就是了。
像他这样的条件,只要不在意这点疯病就算的上顶好的了。
李思不会插手三兄弟的感情,再者虽然李家三兄弟现在不是那种抛弃糟糠之妻的人,但将来呢。有李思的引导,将来这三人必定都不凡,到了那时他们是否还是如今的初心。
还有一点,就李中秀这情况来看,他已经是心有所属了,李思就更不能替他做主了,只好好声推辞了要雪家的。
要雪家的颇为遗憾的叹了口气,回到自家后便也只能再次叹了口气,“我看李娘子那意思,他们家老二已经有了看上的人。他整天在镇里上工,说不定看上的是人家镇里的姑娘,咱们啊别想了。”
听此,女孩儿便暗暗的松了口气。她本就不想来这一趟,这下对方不同意,她倒是放心了下来。
“姑姑,那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些帕子要绣。”
女孩儿揣着那被还回来的一双鞋,心中估量这双鞋会不会合那个人的脚。
不知道侄女已经心飞天外,要雪家的一边送侄女出村口,一边直叹大气。
她说这个侄女心灵手巧是真的一点儿没有吹,她不仅绣工好,做出来的花样也是多种多样,看的人眼花缭乱,哪一个都想要。她每天在家里绣帕子,她娘拿到集市上卖,收入也供的上一家人的花销了。
唉算了算了,不想了,她这侄女这么能干,也不缺上门提亲的人。
正走到村外,便见一个青年无精打采的走来。
青年身材修长,斯文俊秀,看见他走来,女孩儿远远的就红了红脸。
那天帮她追上了小偷拿回了银两的男子,也是这个村里的啊。
女孩儿期待青年能看到她和她打招呼,但青年只顾低着头走路,对什么事情都兴趣缺缺的样子。也不管路上有什么人,只顾走自己的。
眼看青年就要错身而过,女孩儿心中焦急,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叫住一个并不相熟的男子。
幸好要雪家的一看这两人都碰上了,不相看一下简直就是错失良机啊。她家侄女这么漂亮灵巧,说不定李中秀一看就相中了呢。
“老二啊,你不是在镇里上工呢,咋这个时候回来了?”
要雪家的叫住只顾走路的人,像个长辈一样慈祥的笑着问道。
李中秀抬头看了看,“要雪大娘啊,我身体欠佳”
目光看到了要雪大娘身边的女子,李中秀愣了愣,瞬间结巴起来,“我、我、我就请假、了。”
女孩儿顾不得为青年驻足下来而欣喜,听到对方身体欠佳,抬头望去,水润眸中漾着担忧。
但一抬头对上那双视线,两人皆是羞涩的避开了目光,女孩儿脸上的红晕更红一层。
要雪家的在旁边见着两人的眉眼官司,心里哪还有不明白的。
她就说李家老二一眼就肯定能相中她漂亮的侄女吧。
“老二啊,你看你脚上的鞋都是土,这是我侄女亲自纳的鞋,你拿去换着穿吧。”
李中秀唯恐给女子留下不好的印象,连忙往后藏了藏自己沾满了土的鞋。
女孩儿心中喜悦,见青年这么局促,不禁又觉得好笑。她把手里的鞋递给青年,一双眼睛清澈明亮。
李中秀受宠若惊,不敢接下,“这、我、”
“哎呀,拿着吧你,尺寸正合你的脚呢。”要雪家的把侄女手里的鞋塞到李中秀怀里。
李中秀胸膛上砸上的那双鞋,像一个石子,投入了他的心中,漾起一道道波纹。
他慌忙施礼,“那就多谢姑娘了。”
“谢啥,要真想谢,拿聘礼来谢。”
要雪家的拉着自家侄女离开,留下一句让两个年轻人都心神荡漾的话。
李思正在院子里晒野果子,就见李中秀跟个二傻子一样,咧着嘴抱着一双鞋回来了。
(本章完)
此刻的他正蒙着眼,听野鸡的方位和动静,确定了后就朝野鸡扔出石子,不过大多数都落空了。
听见有人问他,他收了要脱手的石子。晒成了小麦肤色的面庞上不苟言笑,却比以前多了几分坚毅,“我娘说这样能练听力,就像野兔子那样,能提前听到危险然后逃跑。”
青年说的一本正经,老人听来却有些滑稽,李娘子看着挺正常的一个人啊,怎么净瞎教孩子。
都读了十几年的书了,就这么不读了真是怪可惜的。
四奶奶背着手,想着也没啥可惜的,反正也考不上,再读书也是浪费笔墨。
老人拄着拐杖,摇头叹息的走了。
听着老人的脚步声远去,李中官继续练习。
——
“手抬高点,出拳得有力气,想想野猪,它浑身上下是不是都充满了劲儿。”
李思的柳条点在李中官的手上胳膊上,拿野猪当例子。
李中官已不像开始练习那样叫苦了,反而眼神坚毅,积极的练习。
他很享受打猎的过程,跟野鸡比快准狠,跟野兔比弹跳比耳力,跟野猪拼力气。每一次跟山里的动物比赛都是一场发泄,每一次从山上拎下来满满的猎物,他的胸腔中就充满了收货的喜悦。
所以他要更加进步,山的更深里还有比野猪更凶猛的野兽,他要把它们一一驯服。
李中官越来越自觉,李思也把方法都教给他了,便也不再管他,让他自己提升。
这一天老二李中秀下工回来,就一直愁眉苦脸的,连晚饭都没吃几口。
“老二,你咋了?”
李思鸡妈妈上线,关心老二的身心状况。
李中秀叹了口气,“我拿着戏文去找戏班子,可没人愿意唱。说我写的戏文既没有舍生大义,也没有儿女情长,太平淡单调,唱了也没人看。”
李中秀已经完成一篇戏文,灵感来源于他这些天去镇子里上工时在路途上的见闻,写的是一个流浪者见到的人生百态,有因家境窘困吃不饱饭而不得不卖儿卖女的,有晨夕下在田间劳作的老人,也有镇里汲汲营营生活的镇民。
他写好后就兴冲冲的去找戏班子,谁知道被人家剖析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李思便提建议,“那你把舍生大义和儿女情长加进去不就行了。”
“怎么加呢?”
李中秀苦恼,他也试图加了。虽然古来舍生取义和爱恨情仇的故事并不少,但他没有亲身经历过,模仿出来的不仅枯燥无味,还给人一种强凹造型的别扭感。
然而就在李中秀第二天下工回来,就下笔如有神助了,闷在房间里写的入迷,连饭也没吃。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写完后拿去给戏班子看,结果镇里就兴起了一个名叫《百生记》的戏。
开头套用了他自己的身世,穷小子离家五年,再归时已是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在妻子的苦苦等候以及盼得夫郎归家的喜悦中他抛弃妻子,另娶高门。
这里有人为苦苦等候的妻子不值,有人痛骂那穷小子无情无义。
然后就到了主角登场,主角母亲勤苦劳作,供孩子们读书识字,孩子们也终不负母亲所望,一朝高中。
然而此时就来了矛盾点,主角辛苦读书时已经娶了妻子。他如今高中,家中的妻子却是坐卧不安。心想他是否也会像他父亲一样抛去糟糠之妻,另娶娇娘。
观众们也为着他的妻子担忧,然而主角终是没有辜负妻子。他如他父亲当年一样骑着高头大马啊,胸前戴着艳红夺目的红花,但却与他的父亲完全不一样的做法。
他把母亲和妻子一起接去了享福,与妻子恩爱一生。
大团圆结局,但以上虽然是戏文的主线,却是占比不多。
戏文大多描述的是主角的所见所闻,比如母亲身为女子却承担家里大梁的艰难,以及母亲不畏艰难的为母则刚。
再比如主角赶考时候的所见所闻,卖儿卖女的家庭,辛苦劳作的农民,汲汲钻营的镇民。最后主角当了官,治理百姓,让百姓吃饱穿暖,再不用卖儿卖女,再不用捡烂水果为生。
听完了戏,大家除了对主角家里发生情感的感概,还有那些写到了自己生活的共鸣,以及对能有主角那样一个父母官的期待。
戏文很快火了起来,一路往北,烧往京城去了。
然而李中秀却又无精打采了起来。
李思很敏锐的觉察到他戏文里的一个细小变化,即主角有了一个和他举案齐眉的妻子。
所以这是害了相思病?
“呀,李娘子,”要雪家的往李家院子过来,一见李思就喜笑颜开的跟中了什么大奖似的,晃着手里的一双鞋给李思看,“你看看,这鞋做的多细致啊。”
说着已经来到近前,把那双鞋塞到了李思手里,“看看、看看,鞋底纳的厚实又结实的,穿两三年都不会坏。”
今天要雪家的热情太过,李思倒不敢接下这鞋了。而且这鞋一看就是男士的,她不会是还想着撮合她娘家侄女和李中秀吧。
见李思不愿意接,要雪家的也就直话直说了,眼睛看了眼院子里没人,声音不像刚才那般大吵大嚷的,“中秀去镇里上工了吧?”
“是啊,一大早就走了。”李思随意的回答,知她果然主意在李中秀身上。
要雪家的便把声音又低了低,“这双鞋本来是我央我侄女做给我家那口子的,这不给错了尺寸,做的小了。我那口子也穿不上,我看着跟你家中秀的脚差不多,这不拿来给你中秀穿。”
说着就把那鞋往李思怀里塞,还说道:“李娘子啊,我侄女可是心灵手巧的很呐,人长的也漂亮,我看跟你家中秀正合适呢。”
李中秀长相上佳,又是读书人,说话走路都带着股子儒雅。虽然有点疯吧,但也只是把自己当成了状元,又不影响做工挣钱,大不了哄着他点就是了。
像他这样的条件,只要不在意这点疯病就算的上顶好的了。
李思不会插手三兄弟的感情,再者虽然李家三兄弟现在不是那种抛弃糟糠之妻的人,但将来呢。有李思的引导,将来这三人必定都不凡,到了那时他们是否还是如今的初心。
还有一点,就李中秀这情况来看,他已经是心有所属了,李思就更不能替他做主了,只好好声推辞了要雪家的。
要雪家的颇为遗憾的叹了口气,回到自家后便也只能再次叹了口气,“我看李娘子那意思,他们家老二已经有了看上的人。他整天在镇里上工,说不定看上的是人家镇里的姑娘,咱们啊别想了。”
听此,女孩儿便暗暗的松了口气。她本就不想来这一趟,这下对方不同意,她倒是放心了下来。
“姑姑,那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些帕子要绣。”
女孩儿揣着那被还回来的一双鞋,心中估量这双鞋会不会合那个人的脚。
不知道侄女已经心飞天外,要雪家的一边送侄女出村口,一边直叹大气。
她说这个侄女心灵手巧是真的一点儿没有吹,她不仅绣工好,做出来的花样也是多种多样,看的人眼花缭乱,哪一个都想要。她每天在家里绣帕子,她娘拿到集市上卖,收入也供的上一家人的花销了。
唉算了算了,不想了,她这侄女这么能干,也不缺上门提亲的人。
正走到村外,便见一个青年无精打采的走来。
青年身材修长,斯文俊秀,看见他走来,女孩儿远远的就红了红脸。
那天帮她追上了小偷拿回了银两的男子,也是这个村里的啊。
女孩儿期待青年能看到她和她打招呼,但青年只顾低着头走路,对什么事情都兴趣缺缺的样子。也不管路上有什么人,只顾走自己的。
眼看青年就要错身而过,女孩儿心中焦急,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叫住一个并不相熟的男子。
幸好要雪家的一看这两人都碰上了,不相看一下简直就是错失良机啊。她家侄女这么漂亮灵巧,说不定李中秀一看就相中了呢。
“老二啊,你不是在镇里上工呢,咋这个时候回来了?”
要雪家的叫住只顾走路的人,像个长辈一样慈祥的笑着问道。
李中秀抬头看了看,“要雪大娘啊,我身体欠佳”
目光看到了要雪大娘身边的女子,李中秀愣了愣,瞬间结巴起来,“我、我、我就请假、了。”
女孩儿顾不得为青年驻足下来而欣喜,听到对方身体欠佳,抬头望去,水润眸中漾着担忧。
但一抬头对上那双视线,两人皆是羞涩的避开了目光,女孩儿脸上的红晕更红一层。
要雪家的在旁边见着两人的眉眼官司,心里哪还有不明白的。
她就说李家老二一眼就肯定能相中她漂亮的侄女吧。
“老二啊,你看你脚上的鞋都是土,这是我侄女亲自纳的鞋,你拿去换着穿吧。”
李中秀唯恐给女子留下不好的印象,连忙往后藏了藏自己沾满了土的鞋。
女孩儿心中喜悦,见青年这么局促,不禁又觉得好笑。她把手里的鞋递给青年,一双眼睛清澈明亮。
李中秀受宠若惊,不敢接下,“这、我、”
“哎呀,拿着吧你,尺寸正合你的脚呢。”要雪家的把侄女手里的鞋塞到李中秀怀里。
李中秀胸膛上砸上的那双鞋,像一个石子,投入了他的心中,漾起一道道波纹。
他慌忙施礼,“那就多谢姑娘了。”
“谢啥,要真想谢,拿聘礼来谢。”
要雪家的拉着自家侄女离开,留下一句让两个年轻人都心神荡漾的话。
李思正在院子里晒野果子,就见李中秀跟个二傻子一样,咧着嘴抱着一双鞋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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