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形容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呢?
只能用谁都不满意来形容。
因为最终判决结果是可以解约,而且违约金也不合理,但是并不是免除违约金,而是适当的削减违约金,从先前五千万违约金削减到了五百万六百万。
这一结果公司那肯定不太满意。
毕竟对于周扒皮公司而言,本来能赚五千万的,现在只能赚五百万,那就是损失四千五百万啊,至于对方能不能拿出五千万,那跟他们又没有关系咯。
而胡梅梅他们当然也是很不满的。
在他们看来,收入分成公司那边就已经占了大便宜,这种不合理的合同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也不应该允许合法。
况且因为分成低的原因,即便他们没有父母拖后腿,那这些年下来其实也没能攒下多少钱,要是真付个五六百万的违约金,他们手里这些年攒下来的那一点养老棺材本,恐怕就得花干净了。
个别平常花销大的。
甚至于都凑不够削减后的违约金。
理论上来讲,既然双方都不满意的话,肯定是应该继续起诉二审之类的。
但最终还是胡梅梅他们妥协了。
宁愿赔违约金也要解约。
因为他们很清楚,景和公司能拖下去,他们却拖不起,公司那把案子拖个一年半载再用合同将他们约束住,虽然有所损失,但怎么都不至于伤筋动骨。
可是他们却没有办法拖下去。
只要合同一日不解决,那么他们就无法违背合同,背着公司去找活赚钱。
而艺人这一行最需要流量,也最怕没有曝光度,一旦长时间没有曝光度的话,谁又还能记得他们,为什么会有人宁愿黑红也要红,还不是因为黑红至少拥有曝光度,再怎么都比没人在意好。
最惨的不是发个帖子一堆人骂。
是发个帖子一个评论都没有。
他们要是跟公司拖下去,一年半载的没有工作,没有曝光度的话,即便到时候能够不付违约金顺利解约又如何?
没有人气,没有流量的他们。
谁还能愿意找他们工作?
娱乐圈是很残酷的,人气和流量才是关键,见风使舵,谁红跟谁玩,不红的都不愿意多看上两眼,不要太正常。
所以为了以后。
也为了能不再继续拖下去,让公司寻找到给他们穿小鞋的机会,胡梅梅她们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付违约金解约。
毕竟事已至此。
后悔也没有后悔的余地。
然而那是他们,丁云那边是无法解约的,因为丁云根本付不起违约金啊。
原身攒下的那点钱,除了一部分花在自己身上之外,剩余大部分都被她爸妈榨走了,其中百八十万买了房,还有百八十万被他们每个月五六万要走了。
即便丁云已经把原身为数不多撑场面的首饰包包全部变卖,她手里的钱。
也不够赔付违约金的零头。
况且就算没有她爸妈,并且原身一分钱不用,那她也付不起违约金,因为这五六年下来,原身就没赚到五百万。
理由也很简单,直到这时候,丁云才知道整个公司只有原身一个人跟公司签的是一九分成合同,其他人签的至少都是二八或三七,至于为什么会这样。
公司给签约艺人的第一份合同都是一九分成,只是大多数人并不傻,不愿意签,这时候公司才会拿出二八分成的合同,如果十分难搞的话,那可能三七分成的合同也能拿出来,至于再高,那就不可能了,公司根本不愿意多出血。
而原身当时签约的时候,只是纯粹为了三千块钱的保底工资,外带包吃包住和五险一金,压根就没有在意分成。
公司那边又不傻。
显然不可能提醒她或者给她更换合同,所以她的合同就一直维持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反正在丁云拿不出违约金的情况下,她父母也不可能替她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周娥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上诉,要么就是索性直接放弃,不管了,甚至最好能直接跟丁云断绝所有关系,避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一起背负六百万的违约金。
直到此时,许大杨才开始后悔。
后悔自己的选择。
早知如此就不闹了,不解约就不解约,被冷藏和没工作,就冷藏没工作好了,实在不行至少还能拿闺女换彩礼。
再怎么都不会比现在。
需要背负六百多万违约金来的惨。
至于能不能后悔说不解约了,随着局面对调,已经不是周娥他们说了算。
公司那边可能是出于想杀鸡儆猴。
所以是直接开始索要违约金。
甚至还申请了强制执行。
既去了丁云那强制执行,也去了他们老家那边强制执行,要收房子之类。
这时候他们的操作就精彩多了。
又是想方设法的哭诉,又是骂公司不要脸,又是表示你们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他们闺女的资产不就行了,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执行他们的房产?
最后甚至到处表示,他们要跟丁云断绝关系,断绝往来,让公司有事情找丁云,卖身都无所谓,不要来找他们。
这番前后不一的操作,无疑再次印证了先前网上的爆料,就是周娥和许大杨根本不是真心为女儿好,只是把女儿当成摇钱树,不甘心摇钱树就此倒塌。
才会特地又是起诉,又是搞事。
于是一时间,他们一家三口都快成过街老鼠了。公司那边则是直接嚣张的带人去丁云住的地方,直接搬空房间。
至此,丁云才彻底按耐不住。
并且因为父母原形毕露,总算再也不用担心会有脑残,说什么要孝顺之类的话了,所以丁云立刻就开始了起诉。
以公司先行违约为由起诉。
要求公司赔偿。
至于证据,丁云查到的,公司已经有三年没替她交过五险一金的证据,以及自己入职五年以来,有两年零六个月没有收到保底工资的证据便足够用了。
这些可都在合同里有清晰写上。
所以按合同来算。
的确是景和公司那边先违约的。
除此之外,可能是担心先前那些证据不够解约,丁云还顺带着把她这段时间调查到的,景和经纪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也全都顺带着一并给带了过去。
就差没直接报案抓人了。
只能用谁都不满意来形容。
因为最终判决结果是可以解约,而且违约金也不合理,但是并不是免除违约金,而是适当的削减违约金,从先前五千万违约金削减到了五百万六百万。
这一结果公司那肯定不太满意。
毕竟对于周扒皮公司而言,本来能赚五千万的,现在只能赚五百万,那就是损失四千五百万啊,至于对方能不能拿出五千万,那跟他们又没有关系咯。
而胡梅梅他们当然也是很不满的。
在他们看来,收入分成公司那边就已经占了大便宜,这种不合理的合同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也不应该允许合法。
况且因为分成低的原因,即便他们没有父母拖后腿,那这些年下来其实也没能攒下多少钱,要是真付个五六百万的违约金,他们手里这些年攒下来的那一点养老棺材本,恐怕就得花干净了。
个别平常花销大的。
甚至于都凑不够削减后的违约金。
理论上来讲,既然双方都不满意的话,肯定是应该继续起诉二审之类的。
但最终还是胡梅梅他们妥协了。
宁愿赔违约金也要解约。
因为他们很清楚,景和公司能拖下去,他们却拖不起,公司那把案子拖个一年半载再用合同将他们约束住,虽然有所损失,但怎么都不至于伤筋动骨。
可是他们却没有办法拖下去。
只要合同一日不解决,那么他们就无法违背合同,背着公司去找活赚钱。
而艺人这一行最需要流量,也最怕没有曝光度,一旦长时间没有曝光度的话,谁又还能记得他们,为什么会有人宁愿黑红也要红,还不是因为黑红至少拥有曝光度,再怎么都比没人在意好。
最惨的不是发个帖子一堆人骂。
是发个帖子一个评论都没有。
他们要是跟公司拖下去,一年半载的没有工作,没有曝光度的话,即便到时候能够不付违约金顺利解约又如何?
没有人气,没有流量的他们。
谁还能愿意找他们工作?
娱乐圈是很残酷的,人气和流量才是关键,见风使舵,谁红跟谁玩,不红的都不愿意多看上两眼,不要太正常。
所以为了以后。
也为了能不再继续拖下去,让公司寻找到给他们穿小鞋的机会,胡梅梅她们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付违约金解约。
毕竟事已至此。
后悔也没有后悔的余地。
然而那是他们,丁云那边是无法解约的,因为丁云根本付不起违约金啊。
原身攒下的那点钱,除了一部分花在自己身上之外,剩余大部分都被她爸妈榨走了,其中百八十万买了房,还有百八十万被他们每个月五六万要走了。
即便丁云已经把原身为数不多撑场面的首饰包包全部变卖,她手里的钱。
也不够赔付违约金的零头。
况且就算没有她爸妈,并且原身一分钱不用,那她也付不起违约金,因为这五六年下来,原身就没赚到五百万。
理由也很简单,直到这时候,丁云才知道整个公司只有原身一个人跟公司签的是一九分成合同,其他人签的至少都是二八或三七,至于为什么会这样。
公司给签约艺人的第一份合同都是一九分成,只是大多数人并不傻,不愿意签,这时候公司才会拿出二八分成的合同,如果十分难搞的话,那可能三七分成的合同也能拿出来,至于再高,那就不可能了,公司根本不愿意多出血。
而原身当时签约的时候,只是纯粹为了三千块钱的保底工资,外带包吃包住和五险一金,压根就没有在意分成。
公司那边又不傻。
显然不可能提醒她或者给她更换合同,所以她的合同就一直维持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反正在丁云拿不出违约金的情况下,她父母也不可能替她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周娥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上诉,要么就是索性直接放弃,不管了,甚至最好能直接跟丁云断绝所有关系,避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一起背负六百万的违约金。
直到此时,许大杨才开始后悔。
后悔自己的选择。
早知如此就不闹了,不解约就不解约,被冷藏和没工作,就冷藏没工作好了,实在不行至少还能拿闺女换彩礼。
再怎么都不会比现在。
需要背负六百多万违约金来的惨。
至于能不能后悔说不解约了,随着局面对调,已经不是周娥他们说了算。
公司那边可能是出于想杀鸡儆猴。
所以是直接开始索要违约金。
甚至还申请了强制执行。
既去了丁云那强制执行,也去了他们老家那边强制执行,要收房子之类。
这时候他们的操作就精彩多了。
又是想方设法的哭诉,又是骂公司不要脸,又是表示你们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他们闺女的资产不就行了,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执行他们的房产?
最后甚至到处表示,他们要跟丁云断绝关系,断绝往来,让公司有事情找丁云,卖身都无所谓,不要来找他们。
这番前后不一的操作,无疑再次印证了先前网上的爆料,就是周娥和许大杨根本不是真心为女儿好,只是把女儿当成摇钱树,不甘心摇钱树就此倒塌。
才会特地又是起诉,又是搞事。
于是一时间,他们一家三口都快成过街老鼠了。公司那边则是直接嚣张的带人去丁云住的地方,直接搬空房间。
至此,丁云才彻底按耐不住。
并且因为父母原形毕露,总算再也不用担心会有脑残,说什么要孝顺之类的话了,所以丁云立刻就开始了起诉。
以公司先行违约为由起诉。
要求公司赔偿。
至于证据,丁云查到的,公司已经有三年没替她交过五险一金的证据,以及自己入职五年以来,有两年零六个月没有收到保底工资的证据便足够用了。
这些可都在合同里有清晰写上。
所以按合同来算。
的确是景和公司那边先违约的。
除此之外,可能是担心先前那些证据不够解约,丁云还顺带着把她这段时间调查到的,景和经纪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也全都顺带着一并给带了过去。
就差没直接报案抓人了。
为更好的阅读体验,本站章节内容基于百度转码进行转码展示,如有问题请您到源站阅读, 转码声明。
圣墟小说网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最新章节,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 圣墟小说网!
圣墟小说网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最新章节,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 圣墟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