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博有点郁闷,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儿,可派出去的人久久没有回复。通过手台询问,只有看车的人回答了,说是两个目标钻进地洞,其余的人都下去追了,手台没信号,无法联系!
“再等会吧,他们在地洞里联系不上!”面对程贵的询问,他倒是不太担心,对方只有两个人一把手枪,就算满身都是备用弹匣,也扛不住好几把步枪和防暴枪的射击。
电影是电影,实际归实际,当初刚拿到枪支的时候,自己也去抢过仅有的四支手枪,结果试射过两次之后,那玩意就基本被放弃了。
用手枪和步枪对抗,除非两个人相距不足十米,否则永远是步枪厉害。普通的车辆、砖墙,根本没用,几枪就打穿了。不躲还好点,越躲死的越快。弹头打不到,也会被飞射的钢铁、玻璃、砖石碎片崩得满头满脸都是口子。
“这里咱们搜索过,肯定不是他们的基地,可他们俩怎么会这么轻车熟路,一头就钻进去了,还有个地洞,你不觉得蹊跷吗?”
程贵并没把心放下,自打听说对方进了公园就有点不踏实的感觉,又听说钻了地洞,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劲儿。
“……喂,还有谁在附近呢?……成,你们三个也去公园北门等着我!走,咱俩过去,你呀,就是太多疑,不亲眼看看肯定不放心!”
马文博没再瞎猜,而是拿起手台联系手下,然后发动了车子,从磁器口附近的停车场里使出来,向着公园北门疾驰而去。
当马文博在停车场找到看车的手下,用手台呼叫哨兵无果,马上派刚赶来的狼队队员前去查看,结果得知哨兵和前去支援的另一个手下踪迹全无,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妙。
等他凑够了人手,再次来到地下通道入口,铁栅栏门居然是锁着的。如果不是里面的门上有破裂的新茬口,真像从来没人从这里进去过一样。
怎是一个惨字了得!铁锁拦不住洪涛,肯定也拦不住马文博。但是刚刚走下通道的楼梯,空气中除了霉味之外,还有明显的血腥味道。两具尸体一左一右静静的靠墙而坐,身上布满了弹孔,但身下却没有血迹。
“找到了,东边几十米外有两摊血迹,还有弹壳,他们是在外面被杀的,又被人拖了进来!”程贵没有跟着马文博进入地洞,而是带了三个人在外面搜索,很快就有了收获。
“.38口径,这不是那把hk手枪……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肯定还有第三个人!”马文博之所以能成为狼队的首领,也不是一点本事和头脑都没有,只看了一眼弹壳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他也是个军迷,且迷的比焦三强一些,在国外留学的那几年没少拿着家里给的钱去国外的靶场里过瘾,不光摸过很多枪,还办了枪证买了自己的枪支,对武器的熟悉程度并不比原汁原味的蓝迪少,毕竟玩枪也是需要钱的。
“……难道是我们中埋伏了!谁走漏的消息?会不会闫强已经与他们联手了?”听到还有第三个人,程贵脸上的肌肉猛的抽抽了几下,随即脑海里浮现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冷汗也随之流了下来。
那个带着一脸坏笑的高个男人,曾经让他很多次从噩梦中惊醒。如果不是那个家伙突然出现,自己肯定不会寄人篱下,整天带着一群精力过盛的鬼火少年,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本以为很难再碰面了,没想到对方却送上了门。在饭桌上见到那个叫焦樵的男人时,自己心里突突直跳,当知道他不是上门来找自己,而是代表一个叫救援队者团队来归还俘虏后,惊恐立刻变成了仇恨。
合作那是不可能的,自己见过那三个男人的脸,他们自然也见过自己的脸。就算已经把下巴上的胡须剃掉了,可谁又能保证不被认出来呢,尤其是右脸上那个被子弹打的伤疤,太明显了。
一旦双方合作就难免经常来往,一旦引起怀疑,自己的来历就是最大的疑点。当初开着警车逃离小区后,碰巧遇到了正被丧尸围困的马文博,自己的脸上是带着枪伤流着血的,除了马文博还有好几个狼队的队员也见到了。
这群年轻人是不算啥好人,根本没啥规划,都是舒服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还有嗑药的。但他们本质上并不穷凶极恶,和自己当时做的事没法比。
只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不用说闫强那些人,就算马文博估计也不会再把自己留在身边,能不当场翻脸就算仁义。
离开了团体自己还能活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自己从小在农村长大,各种农活、各种苦吃的够不够的,如果只求活着真不是很难。
当光活着有用吗?这次灾难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也是唯一翻身的机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在底层瞎混了,必须借东风一飞冲天。东风就是人,说具体点,是马文博这些人。
他们头脑简单,还傻仗义,热血一上来爱谁谁。而且只要是他们认为对的,那就是对的,谁说也没用,摸准了脾气非常好忽悠,更容易利用。
利用他们当做自己的班底,逐渐扩大势力,并最终取飞虎队而代之,才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想达到这个目标就不能天下太平,大家你好我好全都好,根本没机会浑水摸鱼、趁乱扩张。
于公于私都要把救援队来的人弄死,让和谈破产,让他们互相仇视,最好能很快发生武装冲突。到时候给马文博出出点子,关键时刻把闫强或者窦云伟一卖。只要他们俩死掉一个,飞虎队的大权就得落在马文博手里,那不就等于到了自己手里。
按说这个计划已经天衣无缝了,十多个人在废弃的城市里截杀两个没带太多武器、交通工具还被做了手脚的人,就算不能直接打死,把人逼到居民区里也是一样的,被丧尸咬了反倒更符合情理。
但这么完美的计划,居然还是出了差错,就像当时自己经营的小区一样,那么多人,又是枪又是刀的,最终还是被那三个人找到弱点摸了进去,太相似了!
“程哥,这事是我亲自安排的,你都在场,兄弟们不会出问题。老闫身边也有我的眼线,他们压根就没谈过这档子事,倒是定好了后天一早去谈判。先别瞎猜了,把人找到再说!”
马文博现在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自己那七八个兄弟的安危。狼队之所以能在飞虎队里占据一席之地,自己之所以说话有人听,连闫强都不得不礼让三分,靠的不是啥个人勇猛,而是兄弟多、兄弟们能打!
继续往里走,那是越走心越凉……这里明显发生过激烈枪战,墙壁上到处都是新鲜的弹痕。很快第三具尸体就出现了,依旧是狼队成员。他的半个脑袋和大半条腿已经被打碎了,歪歪斜斜的靠在墙角,旁边是一支损坏的03式步枪。
有几个狼队成员已经跑出去吐了,他们应该是头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平时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核弹来了也不怕的劲头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
“是被大口径步枪打的,搞不好是狙击枪……”马文博也是强忍着腹中的翻腾,故作镇静的拿起那把步枪仔细查看,然后得出了更令人胆寒的结论。
“会不会是军队?”程贵亲手杀过人,见过血,对这种场面并没太多不适应。但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并不意味着知识丰富,对于武器这方面可以算一无所知。
“再等会吧,他们在地洞里联系不上!”面对程贵的询问,他倒是不太担心,对方只有两个人一把手枪,就算满身都是备用弹匣,也扛不住好几把步枪和防暴枪的射击。
电影是电影,实际归实际,当初刚拿到枪支的时候,自己也去抢过仅有的四支手枪,结果试射过两次之后,那玩意就基本被放弃了。
用手枪和步枪对抗,除非两个人相距不足十米,否则永远是步枪厉害。普通的车辆、砖墙,根本没用,几枪就打穿了。不躲还好点,越躲死的越快。弹头打不到,也会被飞射的钢铁、玻璃、砖石碎片崩得满头满脸都是口子。
“这里咱们搜索过,肯定不是他们的基地,可他们俩怎么会这么轻车熟路,一头就钻进去了,还有个地洞,你不觉得蹊跷吗?”
程贵并没把心放下,自打听说对方进了公园就有点不踏实的感觉,又听说钻了地洞,怎么琢磨怎么不对劲儿。
“……喂,还有谁在附近呢?……成,你们三个也去公园北门等着我!走,咱俩过去,你呀,就是太多疑,不亲眼看看肯定不放心!”
马文博没再瞎猜,而是拿起手台联系手下,然后发动了车子,从磁器口附近的停车场里使出来,向着公园北门疾驰而去。
当马文博在停车场找到看车的手下,用手台呼叫哨兵无果,马上派刚赶来的狼队队员前去查看,结果得知哨兵和前去支援的另一个手下踪迹全无,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妙。
等他凑够了人手,再次来到地下通道入口,铁栅栏门居然是锁着的。如果不是里面的门上有破裂的新茬口,真像从来没人从这里进去过一样。
怎是一个惨字了得!铁锁拦不住洪涛,肯定也拦不住马文博。但是刚刚走下通道的楼梯,空气中除了霉味之外,还有明显的血腥味道。两具尸体一左一右静静的靠墙而坐,身上布满了弹孔,但身下却没有血迹。
“找到了,东边几十米外有两摊血迹,还有弹壳,他们是在外面被杀的,又被人拖了进来!”程贵没有跟着马文博进入地洞,而是带了三个人在外面搜索,很快就有了收获。
“.38口径,这不是那把hk手枪……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肯定还有第三个人!”马文博之所以能成为狼队的首领,也不是一点本事和头脑都没有,只看了一眼弹壳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他也是个军迷,且迷的比焦三强一些,在国外留学的那几年没少拿着家里给的钱去国外的靶场里过瘾,不光摸过很多枪,还办了枪证买了自己的枪支,对武器的熟悉程度并不比原汁原味的蓝迪少,毕竟玩枪也是需要钱的。
“……难道是我们中埋伏了!谁走漏的消息?会不会闫强已经与他们联手了?”听到还有第三个人,程贵脸上的肌肉猛的抽抽了几下,随即脑海里浮现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冷汗也随之流了下来。
那个带着一脸坏笑的高个男人,曾经让他很多次从噩梦中惊醒。如果不是那个家伙突然出现,自己肯定不会寄人篱下,整天带着一群精力过盛的鬼火少年,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本以为很难再碰面了,没想到对方却送上了门。在饭桌上见到那个叫焦樵的男人时,自己心里突突直跳,当知道他不是上门来找自己,而是代表一个叫救援队者团队来归还俘虏后,惊恐立刻变成了仇恨。
合作那是不可能的,自己见过那三个男人的脸,他们自然也见过自己的脸。就算已经把下巴上的胡须剃掉了,可谁又能保证不被认出来呢,尤其是右脸上那个被子弹打的伤疤,太明显了。
一旦双方合作就难免经常来往,一旦引起怀疑,自己的来历就是最大的疑点。当初开着警车逃离小区后,碰巧遇到了正被丧尸围困的马文博,自己的脸上是带着枪伤流着血的,除了马文博还有好几个狼队的队员也见到了。
这群年轻人是不算啥好人,根本没啥规划,都是舒服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还有嗑药的。但他们本质上并不穷凶极恶,和自己当时做的事没法比。
只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不用说闫强那些人,就算马文博估计也不会再把自己留在身边,能不当场翻脸就算仁义。
离开了团体自己还能活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自己从小在农村长大,各种农活、各种苦吃的够不够的,如果只求活着真不是很难。
当光活着有用吗?这次灾难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也是唯一翻身的机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在底层瞎混了,必须借东风一飞冲天。东风就是人,说具体点,是马文博这些人。
他们头脑简单,还傻仗义,热血一上来爱谁谁。而且只要是他们认为对的,那就是对的,谁说也没用,摸准了脾气非常好忽悠,更容易利用。
利用他们当做自己的班底,逐渐扩大势力,并最终取飞虎队而代之,才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想达到这个目标就不能天下太平,大家你好我好全都好,根本没机会浑水摸鱼、趁乱扩张。
于公于私都要把救援队来的人弄死,让和谈破产,让他们互相仇视,最好能很快发生武装冲突。到时候给马文博出出点子,关键时刻把闫强或者窦云伟一卖。只要他们俩死掉一个,飞虎队的大权就得落在马文博手里,那不就等于到了自己手里。
按说这个计划已经天衣无缝了,十多个人在废弃的城市里截杀两个没带太多武器、交通工具还被做了手脚的人,就算不能直接打死,把人逼到居民区里也是一样的,被丧尸咬了反倒更符合情理。
但这么完美的计划,居然还是出了差错,就像当时自己经营的小区一样,那么多人,又是枪又是刀的,最终还是被那三个人找到弱点摸了进去,太相似了!
“程哥,这事是我亲自安排的,你都在场,兄弟们不会出问题。老闫身边也有我的眼线,他们压根就没谈过这档子事,倒是定好了后天一早去谈判。先别瞎猜了,把人找到再说!”
马文博现在担心的不是别的,而是自己那七八个兄弟的安危。狼队之所以能在飞虎队里占据一席之地,自己之所以说话有人听,连闫强都不得不礼让三分,靠的不是啥个人勇猛,而是兄弟多、兄弟们能打!
继续往里走,那是越走心越凉……这里明显发生过激烈枪战,墙壁上到处都是新鲜的弹痕。很快第三具尸体就出现了,依旧是狼队成员。他的半个脑袋和大半条腿已经被打碎了,歪歪斜斜的靠在墙角,旁边是一支损坏的03式步枪。
有几个狼队成员已经跑出去吐了,他们应该是头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平时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核弹来了也不怕的劲头顿时消散的无影无踪。
“是被大口径步枪打的,搞不好是狙击枪……”马文博也是强忍着腹中的翻腾,故作镇静的拿起那把步枪仔细查看,然后得出了更令人胆寒的结论。
“会不会是军队?”程贵亲手杀过人,见过血,对这种场面并没太多不适应。但心狠手辣、诡计多端并不意味着知识丰富,对于武器这方面可以算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