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后世的许多人都在为朱由检叫屈,说他是什么史上最努力的皇帝,最勤俭的皇帝。
但是从来没有人说他是最有能力的皇帝。
一个领导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就是能力啊大哥!
7
等到方正等人行礼结束,一个身穿红色官服的太监走了过来,方正偷偷瞅了一眼,这个太监白白胖胖,甚是眼熟。
“厂公,这就是您说的神医吗?”
熟悉的嗓音,熟悉的味道,方正一下就想起了这人的名字。
让武侠倒退了二十年的古代绅士——曹正淳。
就是那个对待敌人永远彬彬有礼,即使别人骂他是阉狗也绝不生气的大太监。
只是此时的曹正淳还没有坐上东厂督公的位置。
“怎么,这位公子,您认识咱家?”
曹正淳被方正看的浑身发毛,不明白这个俊秀的青年为什么这样看着自己。
魏忠贤轻声道:“小曹,这是我的外甥,方正,现任北镇抚司的司狱百户。”
说着,他又朝薛慕华一指:“这位就是薛慕华,薛神医。”
薛慕华连连谦让。
以往他见得都是江湖泥腿子,了不起有知府、总兵之类的会邀请他回家治病。
他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河南道巡抚使顾造。
自打进了紫禁城,薛慕华的头就没抬起来过,不得不说,在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的时候,他作为江湖人的那点可怜的自尊早就被抛在了脑后。
曹正淳上下打量了一下薛慕华,见他身形瘦削,胡须半黑半白,倒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
“你之前都给什么人看过病?有把握吗?”
曹正淳很谨慎,也由不得他不谨慎。
和魏忠贤一样,曹正淳的荣华富贵也是系于天启身上。
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一个主子,未必就有天启这么宽容。
不得不说,天启在位之时,还真的没有杀过多少大臣。
即使他看不顺眼的,也是遣返回家。
不像他的继任者崇祯,动不动就凌迟,还让百姓分食。
袁嘟嘟就算没有完成五年平辽的宏伟蓝图,但人家起码将野猪皮挡在了关外,还打了好几次胜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结果呢?
命刑部會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一人凌迟,妻妾子女兄弟流放两千里。
还显示了一下皇恩浩荡,意思是原本要将你家十六岁以上的人抄斩,十五岁以下的送给别人做家奴。
对待自己人尚且这么狠,别的官员更加不用赘述。
所以崇祯一朝做多错多,不干的没罪,做实事的往死里整,谁还肯为你崇祯卖命?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薛慕华听到曹正淳的话,看了一眼方正,得到一个肯定的眼神后说道:“草民也无万全的把握,只能尽力一试。”
曹正淳有些犹豫。
面对魏忠贤带来的乡村野医,他不能拒绝,可是事关天启的性命安危,他也不能决断。
魏忠贤看出他的担忧,说道:“小曹啊,咱俩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你还信不过我?”
“再说眼下的局势已然不能再坏,咱们也要尽力而为。”
魏忠贤的话说的很诚恳,顺带着把复杂的局势一笔带过。
曹正淳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为难过。
就算是面对铁胆神侯朱无视,他也能游刃有余。
都说关心则乱,可事情到了自己人身上,谁能不乱?
“厂公,小曹就把身家性命都交托给你了。薛神医,请。”
曹正淳让开了一条路,对着薛慕华就是一礼。
“不敢,不敢。”
薛慕华哪敢受曹正淳的大礼,弯腰回礼。
方正说道:“慕华,你且安心给圣上治病,不要有心理压力,天塌了,有掌门给你顶着。”
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事情,谁也不能保证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说不定明天地球就爆炸了呢。
“是,掌门师叔。”
薛慕华挺直了腰板,一代名医的气度瞬间展开,让曹正淳不由眼前一亮。
他步履坚定,身形稳健,这是他作为一个医生的基本素养,如果一个医生看到患者,自己都紧张,那还怎么给人治病。
其实在这西苑的大殿内,还有四个御医,寸步不离。
这些御医也都是家传的医术,是宫里的老人。
可说实话,明朝的御医水平都不咋地。
除了开国的洪武、永乐,中期的嘉靖、万历,其余明朝的天子,就没有一个长寿的。
这可以说是命数使然,但是要说跟御医一点关系没有,打死方正也不相信。
这几个太医互相递眼色,都看到了对方眼睛里的幸灾乐祸。
太医也不是什么好差事,伺候的不是皇亲国戚,就是朝中大臣,治得好了,便有小恩小惠,稍有差池,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草民斗胆,想给圣上把脉。”
隔着天启皇帝还有十步远,薛慕华便被拦了下来。
曹正淳歉意的对魏忠贤弓了弓身子,大手一挥,几个小太监立即上下其手,几乎把薛慕华扒了个精光。
他随身携带的药箱也是被翻了个底朝天。
等到一切检查结束,薛慕华都在风里面站了一刻钟。
真是风吹蛋蛋凉。
虽然大殿里面燃着几个烧着银丝炭的铜火盆,但是这屋子太大了,大的让人从心底里面冒凉气。
方正忍不住在心中腹诽,天天睡在这里,就是个身强体壮的棒小伙也受不住。
等回头跟舅舅说说,给天启皇帝换个小点的暖阁。
薛慕华年纪也有四十多了,身材干枯瘦削,被扒光了衣服,都能看到两侧的肋骨在皮肤下面起起伏伏。
看着自己这个门下中人,方正都替他打颤。
薛慕华发誓,自己再也不来这个皇宫了,就算给自己再多的钱也不行。
如果给皇上看病都得这样,那要是给皇后看病,是不是还得把眼珠子给挖出来?
他薛慕华在江湖上号称“阎王敌”,平素来找他看病的江湖中人如过江之鲫,不但要备好诊金,还要将自己得意的功夫传授两招。
自己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
也就是掌门师叔的命令,否则,管他是谁,天王老子也不行。
接过衣服,薛慕华穿戴整齐,方才心里还有些紧张,此刻却是无比的淡定。
废话,这里面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看过老子光屁股,老子还紧张个屁。
但是从来没有人说他是最有能力的皇帝。
一个领导人,最重要的是什么?
就是能力啊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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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方正等人行礼结束,一个身穿红色官服的太监走了过来,方正偷偷瞅了一眼,这个太监白白胖胖,甚是眼熟。
“厂公,这就是您说的神医吗?”
熟悉的嗓音,熟悉的味道,方正一下就想起了这人的名字。
让武侠倒退了二十年的古代绅士——曹正淳。
就是那个对待敌人永远彬彬有礼,即使别人骂他是阉狗也绝不生气的大太监。
只是此时的曹正淳还没有坐上东厂督公的位置。
“怎么,这位公子,您认识咱家?”
曹正淳被方正看的浑身发毛,不明白这个俊秀的青年为什么这样看着自己。
魏忠贤轻声道:“小曹,这是我的外甥,方正,现任北镇抚司的司狱百户。”
说着,他又朝薛慕华一指:“这位就是薛慕华,薛神医。”
薛慕华连连谦让。
以往他见得都是江湖泥腿子,了不起有知府、总兵之类的会邀请他回家治病。
他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河南道巡抚使顾造。
自打进了紫禁城,薛慕华的头就没抬起来过,不得不说,在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的时候,他作为江湖人的那点可怜的自尊早就被抛在了脑后。
曹正淳上下打量了一下薛慕华,见他身形瘦削,胡须半黑半白,倒也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
“你之前都给什么人看过病?有把握吗?”
曹正淳很谨慎,也由不得他不谨慎。
和魏忠贤一样,曹正淳的荣华富贵也是系于天启身上。
一朝天子一朝臣,换一个主子,未必就有天启这么宽容。
不得不说,天启在位之时,还真的没有杀过多少大臣。
即使他看不顺眼的,也是遣返回家。
不像他的继任者崇祯,动不动就凌迟,还让百姓分食。
袁嘟嘟就算没有完成五年平辽的宏伟蓝图,但人家起码将野猪皮挡在了关外,还打了好几次胜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结果呢?
命刑部會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一人凌迟,妻妾子女兄弟流放两千里。
还显示了一下皇恩浩荡,意思是原本要将你家十六岁以上的人抄斩,十五岁以下的送给别人做家奴。
对待自己人尚且这么狠,别的官员更加不用赘述。
所以崇祯一朝做多错多,不干的没罪,做实事的往死里整,谁还肯为你崇祯卖命?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薛慕华听到曹正淳的话,看了一眼方正,得到一个肯定的眼神后说道:“草民也无万全的把握,只能尽力一试。”
曹正淳有些犹豫。
面对魏忠贤带来的乡村野医,他不能拒绝,可是事关天启的性命安危,他也不能决断。
魏忠贤看出他的担忧,说道:“小曹啊,咱俩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你还信不过我?”
“再说眼下的局势已然不能再坏,咱们也要尽力而为。”
魏忠贤的话说的很诚恳,顺带着把复杂的局势一笔带过。
曹正淳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为难过。
就算是面对铁胆神侯朱无视,他也能游刃有余。
都说关心则乱,可事情到了自己人身上,谁能不乱?
“厂公,小曹就把身家性命都交托给你了。薛神医,请。”
曹正淳让开了一条路,对着薛慕华就是一礼。
“不敢,不敢。”
薛慕华哪敢受曹正淳的大礼,弯腰回礼。
方正说道:“慕华,你且安心给圣上治病,不要有心理压力,天塌了,有掌门给你顶着。”
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事情,谁也不能保证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说不定明天地球就爆炸了呢。
“是,掌门师叔。”
薛慕华挺直了腰板,一代名医的气度瞬间展开,让曹正淳不由眼前一亮。
他步履坚定,身形稳健,这是他作为一个医生的基本素养,如果一个医生看到患者,自己都紧张,那还怎么给人治病。
其实在这西苑的大殿内,还有四个御医,寸步不离。
这些御医也都是家传的医术,是宫里的老人。
可说实话,明朝的御医水平都不咋地。
除了开国的洪武、永乐,中期的嘉靖、万历,其余明朝的天子,就没有一个长寿的。
这可以说是命数使然,但是要说跟御医一点关系没有,打死方正也不相信。
这几个太医互相递眼色,都看到了对方眼睛里的幸灾乐祸。
太医也不是什么好差事,伺候的不是皇亲国戚,就是朝中大臣,治得好了,便有小恩小惠,稍有差池,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草民斗胆,想给圣上把脉。”
隔着天启皇帝还有十步远,薛慕华便被拦了下来。
曹正淳歉意的对魏忠贤弓了弓身子,大手一挥,几个小太监立即上下其手,几乎把薛慕华扒了个精光。
他随身携带的药箱也是被翻了个底朝天。
等到一切检查结束,薛慕华都在风里面站了一刻钟。
真是风吹蛋蛋凉。
虽然大殿里面燃着几个烧着银丝炭的铜火盆,但是这屋子太大了,大的让人从心底里面冒凉气。
方正忍不住在心中腹诽,天天睡在这里,就是个身强体壮的棒小伙也受不住。
等回头跟舅舅说说,给天启皇帝换个小点的暖阁。
薛慕华年纪也有四十多了,身材干枯瘦削,被扒光了衣服,都能看到两侧的肋骨在皮肤下面起起伏伏。
看着自己这个门下中人,方正都替他打颤。
薛慕华发誓,自己再也不来这个皇宫了,就算给自己再多的钱也不行。
如果给皇上看病都得这样,那要是给皇后看病,是不是还得把眼珠子给挖出来?
他薛慕华在江湖上号称“阎王敌”,平素来找他看病的江湖中人如过江之鲫,不但要备好诊金,还要将自己得意的功夫传授两招。
自己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
也就是掌门师叔的命令,否则,管他是谁,天王老子也不行。
接过衣服,薛慕华穿戴整齐,方才心里还有些紧张,此刻却是无比的淡定。
废话,这里面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看过老子光屁股,老子还紧张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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