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兰对杜蔚国坦诚布公,让她们之间的关系多了一份理解和怜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莫兰是不幸的,小小年纪就被魇离这样的恶魔裹挟,为了生存,她根本就没有选择。
同时她也是幸运的,费劲周折的返回内陆,才刚刚深潜下来就遇见了杜蔚国。
潜伏任务固然是功败垂成,但是却借此机会一举脱开了桎梏,虽然现在依然只能躲藏着生活,但是起码还算自由。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还真是谁也说不清楚。
此时此刻,如同是巨大迷宫一样的九龙城寨当中,一处勉强还算凑合的居所。
这间房子不大,拢共也就30几个平方,当然,这九龙城寨当中宽敞的房子十分有限,大多都是逼厌狭窄。
房间收拾的干净清爽,窗户被前面的建筑遮住了阳光,还挡了窗帘,屋里光线十分昏暗。
一个相貌英朗,高大健硕的中年男人,正大马金刀的坐在桌上跟前,神情阴郁。
他放下了手里的一张报纸,吐出烟气,砸吧了一下嘴,喃喃自语:
“啧!6条人命,事后放火烧山,毁尸灭迹,这小比崽子下手挺特么挺狠辣啊!
看来胡斐这老不死的,这回是真急眼了,把手里的王牌都给派出来了。
行事狠戾,百无禁忌,应该就是那个叫杜阎王的小子了吧?呵,有意思,老子外号无常,他叫阎王,摆明死压我一头是吧?”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钥匙扭开锁头的声音,男人瞬间眼神一凝,手瞬间就摸向了桌子下边。
片刻之后,一个身材火辣,穿着高开叉旗袍,妖艳风骚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
看她这身穿着打扮,还有这个骚媚的神态,应该是混迹夜场的舞小姐。
她把手里的一个透着油花的牛皮纸袋放在桌子上,扭胯来到男人的跟前,一屁股坐在他的腿上,语气妩媚放浪:
“黄先生,我给你带了刚出锅的叉烧包,外边雪白蓬松,里边的叉烧红彤彤的,又滑又嫩哦!”
这男人的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眼神当中也闪过一丝明显的厌恶之色。
不过他的手却是非常不老实,顺着开叉伸到女人的旗袍之内,语气恶狠狠的:
“是吗?那就让我好好尝尝,是不是真的有你说的那么滑?”
“咯咯~”
良久,女人趴在他的胸口,媚眼如丝,声音慵懒:
“黄先生,话说,你到底是做什么买卖的,为什么你成天足不出户,还有钱花呢?”
男人的大手很粗糙,但是却异常温柔的摩挲着女人的脊背,笑了打趣:
“我是一个杀手,平时都没有活干,但是干一票就能花很久。”
女人嗤嗤的笑了,拍了他一下:
“杀手,哎呦,听起来好威哦!那你枪在哪里啊?刀又在哪里?你该不会是赤手空拳去杀人吧?”
“呵呵~”
男人的嘴角也噙着笑意,手掌慢慢的从女人的脊背攀上了脖颈。
“咔吧!”
一声轻响,女人的脖子扭曲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眼神当中满满的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渐渐的没了光彩。
男人面无表情的翻身坐起,挠了挠头发,走到桌子跟前,掏出已经凉透的叉烧包,狠狠咬了一口,用力的咀嚼着。
抬头瞥了一眼床上已经冰冷僵硬的女人,含糊不清的自言自语道:
“麻痹的,又要换个住处了,真烦啊!”
片刻之后,九龙城寨的一处居所燃起冲天大火,火势凶猛,当消防队赶到的时候,已经波及了很多的棚户住宅。
离火场不远的地方,这男人的嘴里叼着一根烟卷,手里提着一个旅行包,脚步轻松,渐行渐远。
当天下午4点的时候,香江14K的坐馆龙头急吼吼的离开港岛去了大澳,说是谈一笔什么大生意。
临走前,他在江湖上重新发布了关于之前卫斯理的绝杀令,暗花从10万港币直接飙到了15万。
几乎是与此同时,香江的义字头也发布了一道江湖悬赏令,暗花只有1万块。
全岛追查一个绰号叫大傻的人,这个家伙的照片非常清楚,丝毫毕现,赫然就是白渐的模样。
铜锣湾,莫兰的那间高档公寓楼,杜蔚国手里攥着手里14K发出的那份江湖通缉令。
看着略微有些模糊的画像,眉头紧皱,语气有些凛冽:
“丫的,这个该死的搅屎棍,要不我去一趟大澳得了,把这个14K的坐馆龙头做掉,一了百了。”
莫兰走过来,接过这张通缉令,劝了一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社团和北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反正你也不在乎这个,就别搭理他了。”
杜蔚国叹了一口气,语气愤慨:
“玛德,还有这个该死的白渐,果然是人如其名,真是够贱啊!居然用这么龌龊的招数。”
一听这话,莫兰顿时嗤笑一声,撇了撇嘴,语气戏谑:
“呵!大佬,你这是五十步笑百步,你还不是一样开了他的暗花,而且还是直接用的照片?给人家取了一个大傻的外号。
你们果然是师出同门,连手法都是一模一样,今天早上九龙城寨那边着了一把大火,烧死了好几个人,估计就是他的手笔。”
杜蔚国点燃一根香烟,语气有些郑重:
“莫兰,你找义子头发布暗花,渠道稳妥吗?别再让人顺藤摸瓜找到你。”
莫兰妩媚的狐狸眼轻轻的瞥了杜蔚国一眼,语气揶揄:
“你到底是担心我,还是信不过我?”
杜蔚国吐出烟气,皱了皱眉头,语气低沉:
“莫兰,我已经再三强调,我们这次面对的对手无比强悍,千万不能大意。
你想想看,如果他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货色,内陆至于派我亲自来港岛干掉他吗?”
看着杜蔚国一本正经的样子,莫兰白了他一眼,砸吧了一下嘴巴,语气有些无奈:
“这个白渐的暗花是1万港元,实际上我花了整整5万块,中间过了不止一手。
再说了,我发布的任务的联系人,压根就没有见过我,都是单线联系的那种,他也没本事跟踪或者发现我。”
一听这话,杜蔚国挑了挑眉,好家伙,用最顶级的间谍手段对付这些古惑仔嘛!这特么不是降维打击嘛。
“呃,原来你这么谨慎的嘛?看来是我杞人忧天了。”
莫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语气傲娇:
“哼,要不然你以为呢?杜蔚国,说实话,论身手,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
但是要是说起这些隐蔽战线的手段,你一个半路出家的,根本就不行。”
杜蔚国点了点头,毫无羞愧之意:
“嗯,确实,我承认,你的手段很高杆,是最顶级的特勤,我远远不如。
其实在保山的时候,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都已经见到真正的阎王爷了。”
莫兰被夸得极其受用,媚眼如丝,不过她的语气猛的一转,变得有些哀怨: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对你掏心掏肺,不惜背叛组织,冒着杀身之祸也要把你保下来。
哼!而你呢?郎心似铁,对我喊打喊杀,出手毫不留情。”
杜蔚国掐灭烟头,异常诧异的出声反驳:
“胡扯!我什么时候对你出手毫不留情了?”
“哼,你在怒江边上的时候,是不是把祝双双当成我了,你当时不是连眼睛都没眨,直接就击毙了。”
虽然这不是真实的情况,但是杜蔚国还是瞬间就反应过来了,眉头紧皱,语气低沉:
“莫兰,你居然知道我的报告内容,特勤司居然被渗透的如此严重吗?”
莫兰叹了一口气,眼圈都红了,语气有些唏嘘:
“也不是,只是保山那边的力量相对比较强而已,不过我知道的,也基本上都被你一网打尽了,杜阎王,名不虚传。
哼,你不要东拉西扯岔开话题,杜蔚国,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心狠?”
杜蔚国用力的拍了她的**一下,没好气的呵斥道:
“扯淡,100米之内,老子连苍蝇的公母都能分辨出来,还分不清你和祝双双?”
“真的?”
莫兰将信将疑,杜蔚国一把她揽在怀里,又拍了她一下:
“要不然呢,你以为我百发百中的枪法是怎么来的?这就叫天赋异禀,我除了眼睛之外,还有一个过人之处!”
莫兰好奇的问道:“什么?”
杜蔚国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说了一句流氓话,难得莫兰都脸红了,不过眼神却妩媚的都要拉丝了一样。
省略~
油麻地,鸽子笼公寓楼,一处逼厌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大概20平都不到,这是一个楼凤的住处,灯光昏暗摇曳。
白渐脸色铁青的坐在床上,手里攥着一张江湖通缉令,脚下的地板上,一个女人躺在那里,脖子扭曲,死不瞑目。
不远处的外间,还有一个粗壮男人的尸体,他的太阳穴,被一根筷子直接戳穿了。
清楚的相片,还有这个大傻的滑稽外号,如同利刃一样,不断的刺激着他的神经和高傲。
“曹尼玛的,玩的真绝啊!小比崽子,我特么要是不把你生吞活剥,老子就不是白无常!”
白渐脸色越发阴沉,拳头攥紧,把手里的通缉令团成一个纸团。
划了一根火柴,点着这个纸团,扔在地上之后,轰,地上抛洒的煤油也被点着了,火光映衬他的脸色忽明忽暗,狰狞可怕!
莫兰是不幸的,小小年纪就被魇离这样的恶魔裹挟,为了生存,她根本就没有选择。
同时她也是幸运的,费劲周折的返回内陆,才刚刚深潜下来就遇见了杜蔚国。
潜伏任务固然是功败垂成,但是却借此机会一举脱开了桎梏,虽然现在依然只能躲藏着生活,但是起码还算自由。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还真是谁也说不清楚。
此时此刻,如同是巨大迷宫一样的九龙城寨当中,一处勉强还算凑合的居所。
这间房子不大,拢共也就30几个平方,当然,这九龙城寨当中宽敞的房子十分有限,大多都是逼厌狭窄。
房间收拾的干净清爽,窗户被前面的建筑遮住了阳光,还挡了窗帘,屋里光线十分昏暗。
一个相貌英朗,高大健硕的中年男人,正大马金刀的坐在桌上跟前,神情阴郁。
他放下了手里的一张报纸,吐出烟气,砸吧了一下嘴,喃喃自语:
“啧!6条人命,事后放火烧山,毁尸灭迹,这小比崽子下手挺特么挺狠辣啊!
看来胡斐这老不死的,这回是真急眼了,把手里的王牌都给派出来了。
行事狠戾,百无禁忌,应该就是那个叫杜阎王的小子了吧?呵,有意思,老子外号无常,他叫阎王,摆明死压我一头是吧?”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钥匙扭开锁头的声音,男人瞬间眼神一凝,手瞬间就摸向了桌子下边。
片刻之后,一个身材火辣,穿着高开叉旗袍,妖艳风骚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
看她这身穿着打扮,还有这个骚媚的神态,应该是混迹夜场的舞小姐。
她把手里的一个透着油花的牛皮纸袋放在桌子上,扭胯来到男人的跟前,一屁股坐在他的腿上,语气妩媚放浪:
“黄先生,我给你带了刚出锅的叉烧包,外边雪白蓬松,里边的叉烧红彤彤的,又滑又嫩哦!”
这男人的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眼神当中也闪过一丝明显的厌恶之色。
不过他的手却是非常不老实,顺着开叉伸到女人的旗袍之内,语气恶狠狠的:
“是吗?那就让我好好尝尝,是不是真的有你说的那么滑?”
“咯咯~”
良久,女人趴在他的胸口,媚眼如丝,声音慵懒:
“黄先生,话说,你到底是做什么买卖的,为什么你成天足不出户,还有钱花呢?”
男人的大手很粗糙,但是却异常温柔的摩挲着女人的脊背,笑了打趣:
“我是一个杀手,平时都没有活干,但是干一票就能花很久。”
女人嗤嗤的笑了,拍了他一下:
“杀手,哎呦,听起来好威哦!那你枪在哪里啊?刀又在哪里?你该不会是赤手空拳去杀人吧?”
“呵呵~”
男人的嘴角也噙着笑意,手掌慢慢的从女人的脊背攀上了脖颈。
“咔吧!”
一声轻响,女人的脖子扭曲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眼神当中满满的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渐渐的没了光彩。
男人面无表情的翻身坐起,挠了挠头发,走到桌子跟前,掏出已经凉透的叉烧包,狠狠咬了一口,用力的咀嚼着。
抬头瞥了一眼床上已经冰冷僵硬的女人,含糊不清的自言自语道:
“麻痹的,又要换个住处了,真烦啊!”
片刻之后,九龙城寨的一处居所燃起冲天大火,火势凶猛,当消防队赶到的时候,已经波及了很多的棚户住宅。
离火场不远的地方,这男人的嘴里叼着一根烟卷,手里提着一个旅行包,脚步轻松,渐行渐远。
当天下午4点的时候,香江14K的坐馆龙头急吼吼的离开港岛去了大澳,说是谈一笔什么大生意。
临走前,他在江湖上重新发布了关于之前卫斯理的绝杀令,暗花从10万港币直接飙到了15万。
几乎是与此同时,香江的义字头也发布了一道江湖悬赏令,暗花只有1万块。
全岛追查一个绰号叫大傻的人,这个家伙的照片非常清楚,丝毫毕现,赫然就是白渐的模样。
铜锣湾,莫兰的那间高档公寓楼,杜蔚国手里攥着手里14K发出的那份江湖通缉令。
看着略微有些模糊的画像,眉头紧皱,语气有些凛冽:
“丫的,这个该死的搅屎棍,要不我去一趟大澳得了,把这个14K的坐馆龙头做掉,一了百了。”
莫兰走过来,接过这张通缉令,劝了一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社团和北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反正你也不在乎这个,就别搭理他了。”
杜蔚国叹了一口气,语气愤慨:
“玛德,还有这个该死的白渐,果然是人如其名,真是够贱啊!居然用这么龌龊的招数。”
一听这话,莫兰顿时嗤笑一声,撇了撇嘴,语气戏谑:
“呵!大佬,你这是五十步笑百步,你还不是一样开了他的暗花,而且还是直接用的照片?给人家取了一个大傻的外号。
你们果然是师出同门,连手法都是一模一样,今天早上九龙城寨那边着了一把大火,烧死了好几个人,估计就是他的手笔。”
杜蔚国点燃一根香烟,语气有些郑重:
“莫兰,你找义子头发布暗花,渠道稳妥吗?别再让人顺藤摸瓜找到你。”
莫兰妩媚的狐狸眼轻轻的瞥了杜蔚国一眼,语气揶揄:
“你到底是担心我,还是信不过我?”
杜蔚国吐出烟气,皱了皱眉头,语气低沉:
“莫兰,我已经再三强调,我们这次面对的对手无比强悍,千万不能大意。
你想想看,如果他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货色,内陆至于派我亲自来港岛干掉他吗?”
看着杜蔚国一本正经的样子,莫兰白了他一眼,砸吧了一下嘴巴,语气有些无奈:
“这个白渐的暗花是1万港元,实际上我花了整整5万块,中间过了不止一手。
再说了,我发布的任务的联系人,压根就没有见过我,都是单线联系的那种,他也没本事跟踪或者发现我。”
一听这话,杜蔚国挑了挑眉,好家伙,用最顶级的间谍手段对付这些古惑仔嘛!这特么不是降维打击嘛。
“呃,原来你这么谨慎的嘛?看来是我杞人忧天了。”
莫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语气傲娇:
“哼,要不然你以为呢?杜蔚国,说实话,论身手,我可能不是你的对手。
但是要是说起这些隐蔽战线的手段,你一个半路出家的,根本就不行。”
杜蔚国点了点头,毫无羞愧之意:
“嗯,确实,我承认,你的手段很高杆,是最顶级的特勤,我远远不如。
其实在保山的时候,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都已经见到真正的阎王爷了。”
莫兰被夸得极其受用,媚眼如丝,不过她的语气猛的一转,变得有些哀怨: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对你掏心掏肺,不惜背叛组织,冒着杀身之祸也要把你保下来。
哼!而你呢?郎心似铁,对我喊打喊杀,出手毫不留情。”
杜蔚国掐灭烟头,异常诧异的出声反驳:
“胡扯!我什么时候对你出手毫不留情了?”
“哼,你在怒江边上的时候,是不是把祝双双当成我了,你当时不是连眼睛都没眨,直接就击毙了。”
虽然这不是真实的情况,但是杜蔚国还是瞬间就反应过来了,眉头紧皱,语气低沉:
“莫兰,你居然知道我的报告内容,特勤司居然被渗透的如此严重吗?”
莫兰叹了一口气,眼圈都红了,语气有些唏嘘:
“也不是,只是保山那边的力量相对比较强而已,不过我知道的,也基本上都被你一网打尽了,杜阎王,名不虚传。
哼,你不要东拉西扯岔开话题,杜蔚国,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心狠?”
杜蔚国用力的拍了她的**一下,没好气的呵斥道:
“扯淡,100米之内,老子连苍蝇的公母都能分辨出来,还分不清你和祝双双?”
“真的?”
莫兰将信将疑,杜蔚国一把她揽在怀里,又拍了她一下:
“要不然呢,你以为我百发百中的枪法是怎么来的?这就叫天赋异禀,我除了眼睛之外,还有一个过人之处!”
莫兰好奇的问道:“什么?”
杜蔚国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说了一句流氓话,难得莫兰都脸红了,不过眼神却妩媚的都要拉丝了一样。
省略~
油麻地,鸽子笼公寓楼,一处逼厌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大概20平都不到,这是一个楼凤的住处,灯光昏暗摇曳。
白渐脸色铁青的坐在床上,手里攥着一张江湖通缉令,脚下的地板上,一个女人躺在那里,脖子扭曲,死不瞑目。
不远处的外间,还有一个粗壮男人的尸体,他的太阳穴,被一根筷子直接戳穿了。
清楚的相片,还有这个大傻的滑稽外号,如同利刃一样,不断的刺激着他的神经和高傲。
“曹尼玛的,玩的真绝啊!小比崽子,我特么要是不把你生吞活剥,老子就不是白无常!”
白渐脸色越发阴沉,拳头攥紧,把手里的通缉令团成一个纸团。
划了一根火柴,点着这个纸团,扔在地上之后,轰,地上抛洒的煤油也被点着了,火光映衬他的脸色忽明忽暗,狰狞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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