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要喝酒,只能跟我喝!”
一个陌生去带点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金叶洲扭头,看到一个怯生生的圆脸女孩子站在他背后。
盛夏的阳光,从她背后透过,像是有光芒从她身上散出来。
“为什么?”他有些疑惑,好看的眉眼皱在一起,眼里满满的都是那张圆圆的脸。
“你有钱吗?”女孩子没有回答,反问道。
“什么钱?”金叶洲站起来,颀长劲瘦,站在台阶下,依然居高临下的望着女孩。
“喝酒的钱,有吗?”
她颤抖的声音的,带着一丝害怕,可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眸却没有丝毫畏惧,一动不动盯着他,就好像这个女生在透过他看什么东西一般。
金叶洲笑了,好看的眉毛挑了挑,他身量颀长,约莫一米八几,半长的头发,扎个小辫儿在脑后,穿着紧身T恤,阔腿牛仔裤随意的蹲在街边抽烟,一眼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正经青年。
这小姑娘胆子不小,镇上知道他名头的人,都不会靠近他半分。
镇上人口中的金叶洲,可不是像他名字这般的好听,他无父无母,跟着一个年迈的奶奶讨生活,十五岁辍学,随后跟着社会小青年弄些钱花花,不至于让年迈的奶奶跟着饿肚子。
这小姑娘一看就是良好的家庭出身,他们以后是不可能有交集的。
“迷路了吗?送你回去?”
他认出这个女孩子,是他姑姑家的邻居,小时候见过,成天眯着一双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很是乖巧。
“不,我要跟着你,去喝酒。”女孩子很固执,双手扶着双肩包的带子,有些害怕,但是毫不退缩。
这小姑娘也是邪门了,她怎么知道今天他要去跟一群朋友去斗酒。
“把你拖进小黑屋,怕不怕。”他欺身过去,女孩子退了几步,靠在树上,金叶洲一手撑过去,将女孩半包围一样的圈在怀里。
“不怕!”她闭上眼睛,故作倔强。
不怕,只是有些害羞,金叶洲的姑姑是她家的邻居,被他姑姑打骂的时候,她还偷偷给他吃的,金叶洲人看着凶悍,其实小时候很乖的。
前世再次见到时金叶洲已经四十多岁了,风度翩翩,举止文雅,虽然瘸了一条腿,脸上还有疤,却丝毫无损他英俊,让人一见倾心。
狂野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她活了一世苍老的心,突然就承受不住了。
此时金叶洲头疼的很,小时候软萌的乖乖女,怎么也有如此固执的一面啊!
“洲子,走啦!”
路口过来几个染着黄毛,戴着耳钉、墨镜的青年,骑着自行车,打着招呼。
其中一个夹着烟的青年打趣道:“洲子,女朋友啊!”
金叶洲转身打着招呼,跨上自行车,大嗓门道:“哪里,问路的。”
蹬不动。
转过身,那个圆脸蛋小姑娘,抿着唇,扯住他的后座。
“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快松开,小心打你!”金叶洲装作凶狠,恐吓道。
“不,打死也不放。”
“哟,洲子,你要怜香惜玉啊!这么纯的小姑娘,你不要让给我啊,哈哈哈。”
“洲子你行不行啊,小姑娘都甩脱不了啊!”
“哥们先走了,洲子你就留下享受吧!”
几个小青年,丢下几句话,飞快的瞪着自行车远去了。
两人僵持了许久,金叶洲实在是拿她没办法,只好留下来。
他在一个游戏厅门口的小店里,买了两根冰棍,递给小姑娘一只。
江娜津津有味的咬着五分钱的冰棍,脸上满是得意,原来金叶洲从现在开始就拿她没办法了哦。
真好哎。
今天一大早,江娜在自己的小屋里醒来的时候,
发现自己并没有病恹恹的躺在病房里,而是回到了高三暑假的时候,内心闪出的是痛苦和惊喜。
痛苦的是原生家庭的痛苦要重温一遍,惊喜的是,现在的金叶洲,还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没有瘸腿,没有因为顶罪入狱,她还可以挽回他的人生,不要他像前世那么坎坷。
至于爸爸现在应该跟林丽的女儿相处融洽,而妈妈也应该呆在林叔叔家里,疼惜林叔叔家的儿子。
而她江娜,则是一个星期领着五块钱,放假就独自住在镇尾破院里的小女孩罢了。
江娜坐在游戏厅的长椅前,把一根冰棍,吃的一干二净,肚子还咕噜噜的叫。
她从家里跑到金叶洲的住的地方,整整两公里,现在是1996年小镇上还没有公交车,是真是饿了。
金叶洲看着她笑,小姑娘长大了,还是这么可爱。
转身又买了一个肉夹馍。
江娜啃着手中的肉夹馍,肉多,肉汁也多,包在牛皮纸里,一咬一嘴油。
她很开心,你看,虽然重活一世,金叶洲还是和她有缘分,随手买个小吃,都是她的最爱。
“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金叶洲坐在车座上,修长的腿搭在台阶上,一脸的不耐烦,语气却异样的温柔。
江娜垂下眸子,一脸委屈,忍忍吧江娜,金叶洲现在还不是你的什么人,没必要对你多好,这样的态度,才是对一个女孩子的态度,不是吗?
不过想想金叶洲前世何曾对她这么粗声粗气的不耐烦过,他都是火速处理完事宜,就转头温柔的打电话,“娜娜,晚上我们去吃日料,还是火锅?”
现在的金叶洲,脸上没疤,腿也没残,重要的是他现在今天不会参与斗酒不会出人命,只语气凶点,还给自己买了肉夹馍,还是值得原谅的。
嗯,原谅他现在的凶凶的语气,看在肉夹馍的份上。
江娜细细的啃完一半肉夹馍,吃不下了,她有些为难的看着金叶洲。
金叶洲心里泛起一片柔软,巷子里李叔家有个女儿,每天都冲他扔石子,骂他是狼崽子。
整条巷口的小孩都怕他,但是这样只见过几面的小姑娘,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却坐在台阶上坐在他旁边,啃一只肉夹馍,他确实第一次见。
“看着挺能豆的,吃的跟只鸟一样,拿来吧,我还饿着呢!”他粗鲁的夺过小姑娘手中的半个馍,唏哩呼噜的几口吃下了。
一个陌生去带点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金叶洲扭头,看到一个怯生生的圆脸女孩子站在他背后。
盛夏的阳光,从她背后透过,像是有光芒从她身上散出来。
“为什么?”他有些疑惑,好看的眉眼皱在一起,眼里满满的都是那张圆圆的脸。
“你有钱吗?”女孩子没有回答,反问道。
“什么钱?”金叶洲站起来,颀长劲瘦,站在台阶下,依然居高临下的望着女孩。
“喝酒的钱,有吗?”
她颤抖的声音的,带着一丝害怕,可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眸却没有丝毫畏惧,一动不动盯着他,就好像这个女生在透过他看什么东西一般。
金叶洲笑了,好看的眉毛挑了挑,他身量颀长,约莫一米八几,半长的头发,扎个小辫儿在脑后,穿着紧身T恤,阔腿牛仔裤随意的蹲在街边抽烟,一眼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正经青年。
这小姑娘胆子不小,镇上知道他名头的人,都不会靠近他半分。
镇上人口中的金叶洲,可不是像他名字这般的好听,他无父无母,跟着一个年迈的奶奶讨生活,十五岁辍学,随后跟着社会小青年弄些钱花花,不至于让年迈的奶奶跟着饿肚子。
这小姑娘一看就是良好的家庭出身,他们以后是不可能有交集的。
“迷路了吗?送你回去?”
他认出这个女孩子,是他姑姑家的邻居,小时候见过,成天眯着一双弯弯的眼睛,圆圆的脸,很是乖巧。
“不,我要跟着你,去喝酒。”女孩子很固执,双手扶着双肩包的带子,有些害怕,但是毫不退缩。
这小姑娘也是邪门了,她怎么知道今天他要去跟一群朋友去斗酒。
“把你拖进小黑屋,怕不怕。”他欺身过去,女孩子退了几步,靠在树上,金叶洲一手撑过去,将女孩半包围一样的圈在怀里。
“不怕!”她闭上眼睛,故作倔强。
不怕,只是有些害羞,金叶洲的姑姑是她家的邻居,被他姑姑打骂的时候,她还偷偷给他吃的,金叶洲人看着凶悍,其实小时候很乖的。
前世再次见到时金叶洲已经四十多岁了,风度翩翩,举止文雅,虽然瘸了一条腿,脸上还有疤,却丝毫无损他英俊,让人一见倾心。
狂野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她活了一世苍老的心,突然就承受不住了。
此时金叶洲头疼的很,小时候软萌的乖乖女,怎么也有如此固执的一面啊!
“洲子,走啦!”
路口过来几个染着黄毛,戴着耳钉、墨镜的青年,骑着自行车,打着招呼。
其中一个夹着烟的青年打趣道:“洲子,女朋友啊!”
金叶洲转身打着招呼,跨上自行车,大嗓门道:“哪里,问路的。”
蹬不动。
转过身,那个圆脸蛋小姑娘,抿着唇,扯住他的后座。
“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快松开,小心打你!”金叶洲装作凶狠,恐吓道。
“不,打死也不放。”
“哟,洲子,你要怜香惜玉啊!这么纯的小姑娘,你不要让给我啊,哈哈哈。”
“洲子你行不行啊,小姑娘都甩脱不了啊!”
“哥们先走了,洲子你就留下享受吧!”
几个小青年,丢下几句话,飞快的瞪着自行车远去了。
两人僵持了许久,金叶洲实在是拿她没办法,只好留下来。
他在一个游戏厅门口的小店里,买了两根冰棍,递给小姑娘一只。
江娜津津有味的咬着五分钱的冰棍,脸上满是得意,原来金叶洲从现在开始就拿她没办法了哦。
真好哎。
今天一大早,江娜在自己的小屋里醒来的时候,
发现自己并没有病恹恹的躺在病房里,而是回到了高三暑假的时候,内心闪出的是痛苦和惊喜。
痛苦的是原生家庭的痛苦要重温一遍,惊喜的是,现在的金叶洲,还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没有瘸腿,没有因为顶罪入狱,她还可以挽回他的人生,不要他像前世那么坎坷。
至于爸爸现在应该跟林丽的女儿相处融洽,而妈妈也应该呆在林叔叔家里,疼惜林叔叔家的儿子。
而她江娜,则是一个星期领着五块钱,放假就独自住在镇尾破院里的小女孩罢了。
江娜坐在游戏厅的长椅前,把一根冰棍,吃的一干二净,肚子还咕噜噜的叫。
她从家里跑到金叶洲的住的地方,整整两公里,现在是1996年小镇上还没有公交车,是真是饿了。
金叶洲看着她笑,小姑娘长大了,还是这么可爱。
转身又买了一个肉夹馍。
江娜啃着手中的肉夹馍,肉多,肉汁也多,包在牛皮纸里,一咬一嘴油。
她很开心,你看,虽然重活一世,金叶洲还是和她有缘分,随手买个小吃,都是她的最爱。
“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金叶洲坐在车座上,修长的腿搭在台阶上,一脸的不耐烦,语气却异样的温柔。
江娜垂下眸子,一脸委屈,忍忍吧江娜,金叶洲现在还不是你的什么人,没必要对你多好,这样的态度,才是对一个女孩子的态度,不是吗?
不过想想金叶洲前世何曾对她这么粗声粗气的不耐烦过,他都是火速处理完事宜,就转头温柔的打电话,“娜娜,晚上我们去吃日料,还是火锅?”
现在的金叶洲,脸上没疤,腿也没残,重要的是他现在今天不会参与斗酒不会出人命,只语气凶点,还给自己买了肉夹馍,还是值得原谅的。
嗯,原谅他现在的凶凶的语气,看在肉夹馍的份上。
江娜细细的啃完一半肉夹馍,吃不下了,她有些为难的看着金叶洲。
金叶洲心里泛起一片柔软,巷子里李叔家有个女儿,每天都冲他扔石子,骂他是狼崽子。
整条巷口的小孩都怕他,但是这样只见过几面的小姑娘,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却坐在台阶上坐在他旁边,啃一只肉夹馍,他确实第一次见。
“看着挺能豆的,吃的跟只鸟一样,拿来吧,我还饿着呢!”他粗鲁的夺过小姑娘手中的半个馍,唏哩呼噜的几口吃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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