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芸穿着行头平躺在床上,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夫妻之间变成这样,发生在谁身上都不会舒服的,但想起父亲告诉自己的,作为妻子就要多担待一些,唐芸只能告诉自己这种事不能急。
萧明义坐在轮椅上假寐,感受到唐芸气息逐渐平稳后,萧明义睁开眼睛,他该行动了。
萧明义摇着轮椅,来到窗口处吹着风,不久老板娘就悄无声息的来到萧明义身后,“公子可是睡不着?”
“老板娘不也没睡着吗?”
“我因为要照看客栈,倒是公子你,身边有那么个美人都睡不着?”老板娘嘴角流露出一丝的玩味。
“老板娘不是看到了?这样怎么睡?”萧明义指了指自己的双腿。
“可惜了,可惜公子这张脸了,又有银子,还长得英俊,公子腿若是没事,恐怕有不少未出阁的小丫头迷上公子了。”老板娘惋惜道。
“老板娘说笑了,我就是一个赘婿,哪里有银子。”萧明义笑道。
“公子是赘婿?”
“怎么?不像?”
“不像,不过凭借公子这模样,想必你夫人对你很是痴迷,要是我再年轻个十年,我也要疯狂的追求一下公子。”老板娘说着,还将自己的小山峰用手向上扶了扶。
“太凶了,太凶了。”萧明义心中想着。
“老板娘可别拿我开玩笑了,要是让我夫人知道了,我可就不好过了,而且和老板娘聊了这么多了,还不知道老板娘叫什么呢。”
“公子叫我云竹便好。”
“云竹?这和老板娘可有些不符。”萧明义可不认为这个名字适合老板娘。
“年老了嘛,想当年我也是名妓,那追我的公子哥也是不少。”老板娘白了一眼萧明义。
“这倒是我的不是了,只是老板娘这妆容这么重,我也不知道老板娘的真容啊。”
“老了,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迟暮的样子。”老板娘若有所思的说道,兴许是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样子了吧。
“老板娘还是回去吧,不用陪着我一个小赘婿在这里吹冷风了。”
“不碍事的,公子说话可比那几个武夫说话有趣多了,我也没那么无聊了,而且公子给了我不少银子,陪陪公子也是分内之事。”
“还是回去吧,免得让你丈夫看见,要来教训我了,谁让我长了一副人见人爱的容貌呢?”萧明义开了个玩笑。
“公子真会说笑,我男人早就死在战场上了,不然我一个弱女子能出来开这家店吗?”
“我看不是吧?你丈夫现在应该在我的套房里吧?”萧明义突兀的话让老板娘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眼中闪过的一丝震惊被萧明义明锐的捕捉到了。
“公子开什么玩笑?”老板娘很快恢复镇定。
“你这一直陪着我不走,是配合你那丈夫吧?你眼光不错,知道我比我夫人要难缠,所以先将我引开,但可惜啊,你们找错目标了。”萧明义笑道。
老板娘还没有明白萧明义的意思,就听到萧明义住的客房内一声巨响。
下一秒老板娘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只见唐芸拖着一具男子的尸体从客房中走出。
唐芸走向萧明义这边,将尸体丢到老板娘脚下,老板娘看着男子的尸体,嘴唇微微颤抖。
“死鬼,你醒醒!你别吓我,你不是什么曾经杀手榜第九吗?你站起来啊!”老板娘不断摇晃着尸体,嘴里哭喊道。
“你说你从良便好,为什么从良之后又要落草呢?银子不是那么好拿的,你们杀了那么多人,也该付出代价了。”萧明义的声音响起。
“我要你给他陪葬!”老板娘双目血红,盯着萧明义,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
“先别急,你说有土匪,是不是你编的?”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已经不重要了。”老板娘癫狂到底笑道,冲向萧明义。
“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萧明义感叹道,将轮椅调转方向回到客房内,至于癫狂的老板娘,已经由唐芸送去和他丈夫团聚了。
唐芸将手上的血迹洗尽,回到房间将萧明义给老板娘的银子放在桌子上,看着正在窗外远眺的萧明义问道:“夫君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嗯,一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客栈内有淡淡的血腥味,这种味道不是刚杀完人的味道,而是长期杀人,遗留下来的味道,至于那几个吃饭的书生,我倒是没看出来什么,只是知道她可能只对富人下手。”
“所以夫君是故意给她钱的?”
“是啊,要什么给她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让狐狸露出尾巴的,最开始她向我们要钱是为了验证我们的财力,而后说有土匪让我们多住几日,明显是想更透彻的了解我们,但我们时间很紧没时间陪她玩,我就又给了钱,这样她才能提前动手,编个别的理由我可能就信了,非要编一个什么土匪,有土匪你这店为什么还开着?明显自己才是土匪嘛。”萧明义笑道。
“夫君真是狡猾,若不是夫君出门前拍了我一下,我恐怕真要着了他们的道。”
“当你离开唐府,不带任何人时,你就彻底进入了江湖,江湖中有好有坏,但最好要把所有人都想成坏人。”萧明义将自己从最初进入江湖直到登顶巅峰的经历简化的说出。
至于这客栈内有多少脏银,萧明义不用操心,暗卫最喜欢的就是做这件事了,以至于唐芸还没有将脏银收缴的想法时,就已经被萧明义的暗卫收到魔窟用来培养自己的手下了,这杀富济贫也不是没有好处,这不,自己就捡到了这个好处,虽然没多少,但也算是意外之财了。
翌日,萧明义和唐芸早早赶路,这一路上也没有遇见老板娘说的什么土匪,唐芸也加快了速度,两人在太阳落山之时终是赶到了盘城。
盘城萧明义没有来过,但萧明义的想象中,靠近边境的城不会繁华到哪去,像他镇守的北境,每座城只能是用百姓安居乐业形容,和繁华沾不上边。
可是这盘城却格外繁华,都说夜晚是最能看出一座城市的繁荣程度,这句话果然不错,处处歌舞升平,让萧明义有一种来到了京城的错觉。
萧明义坐在轮椅上假寐,感受到唐芸气息逐渐平稳后,萧明义睁开眼睛,他该行动了。
萧明义摇着轮椅,来到窗口处吹着风,不久老板娘就悄无声息的来到萧明义身后,“公子可是睡不着?”
“老板娘不也没睡着吗?”
“我因为要照看客栈,倒是公子你,身边有那么个美人都睡不着?”老板娘嘴角流露出一丝的玩味。
“老板娘不是看到了?这样怎么睡?”萧明义指了指自己的双腿。
“可惜了,可惜公子这张脸了,又有银子,还长得英俊,公子腿若是没事,恐怕有不少未出阁的小丫头迷上公子了。”老板娘惋惜道。
“老板娘说笑了,我就是一个赘婿,哪里有银子。”萧明义笑道。
“公子是赘婿?”
“怎么?不像?”
“不像,不过凭借公子这模样,想必你夫人对你很是痴迷,要是我再年轻个十年,我也要疯狂的追求一下公子。”老板娘说着,还将自己的小山峰用手向上扶了扶。
“太凶了,太凶了。”萧明义心中想着。
“老板娘可别拿我开玩笑了,要是让我夫人知道了,我可就不好过了,而且和老板娘聊了这么多了,还不知道老板娘叫什么呢。”
“公子叫我云竹便好。”
“云竹?这和老板娘可有些不符。”萧明义可不认为这个名字适合老板娘。
“年老了嘛,想当年我也是名妓,那追我的公子哥也是不少。”老板娘白了一眼萧明义。
“这倒是我的不是了,只是老板娘这妆容这么重,我也不知道老板娘的真容啊。”
“老了,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迟暮的样子。”老板娘若有所思的说道,兴许是想起自己年轻时的样子了吧。
“老板娘还是回去吧,不用陪着我一个小赘婿在这里吹冷风了。”
“不碍事的,公子说话可比那几个武夫说话有趣多了,我也没那么无聊了,而且公子给了我不少银子,陪陪公子也是分内之事。”
“还是回去吧,免得让你丈夫看见,要来教训我了,谁让我长了一副人见人爱的容貌呢?”萧明义开了个玩笑。
“公子真会说笑,我男人早就死在战场上了,不然我一个弱女子能出来开这家店吗?”
“我看不是吧?你丈夫现在应该在我的套房里吧?”萧明义突兀的话让老板娘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眼中闪过的一丝震惊被萧明义明锐的捕捉到了。
“公子开什么玩笑?”老板娘很快恢复镇定。
“你这一直陪着我不走,是配合你那丈夫吧?你眼光不错,知道我比我夫人要难缠,所以先将我引开,但可惜啊,你们找错目标了。”萧明义笑道。
老板娘还没有明白萧明义的意思,就听到萧明义住的客房内一声巨响。
下一秒老板娘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只见唐芸拖着一具男子的尸体从客房中走出。
唐芸走向萧明义这边,将尸体丢到老板娘脚下,老板娘看着男子的尸体,嘴唇微微颤抖。
“死鬼,你醒醒!你别吓我,你不是什么曾经杀手榜第九吗?你站起来啊!”老板娘不断摇晃着尸体,嘴里哭喊道。
“你说你从良便好,为什么从良之后又要落草呢?银子不是那么好拿的,你们杀了那么多人,也该付出代价了。”萧明义的声音响起。
“我要你给他陪葬!”老板娘双目血红,盯着萧明义,仿佛要将他生吞活剥。
“先别急,你说有土匪,是不是你编的?”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已经不重要了。”老板娘癫狂到底笑道,冲向萧明义。
“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萧明义感叹道,将轮椅调转方向回到客房内,至于癫狂的老板娘,已经由唐芸送去和他丈夫团聚了。
唐芸将手上的血迹洗尽,回到房间将萧明义给老板娘的银子放在桌子上,看着正在窗外远眺的萧明义问道:“夫君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嗯,一进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客栈内有淡淡的血腥味,这种味道不是刚杀完人的味道,而是长期杀人,遗留下来的味道,至于那几个吃饭的书生,我倒是没看出来什么,只是知道她可能只对富人下手。”
“所以夫君是故意给她钱的?”
“是啊,要什么给她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让狐狸露出尾巴的,最开始她向我们要钱是为了验证我们的财力,而后说有土匪让我们多住几日,明显是想更透彻的了解我们,但我们时间很紧没时间陪她玩,我就又给了钱,这样她才能提前动手,编个别的理由我可能就信了,非要编一个什么土匪,有土匪你这店为什么还开着?明显自己才是土匪嘛。”萧明义笑道。
“夫君真是狡猾,若不是夫君出门前拍了我一下,我恐怕真要着了他们的道。”
“当你离开唐府,不带任何人时,你就彻底进入了江湖,江湖中有好有坏,但最好要把所有人都想成坏人。”萧明义将自己从最初进入江湖直到登顶巅峰的经历简化的说出。
至于这客栈内有多少脏银,萧明义不用操心,暗卫最喜欢的就是做这件事了,以至于唐芸还没有将脏银收缴的想法时,就已经被萧明义的暗卫收到魔窟用来培养自己的手下了,这杀富济贫也不是没有好处,这不,自己就捡到了这个好处,虽然没多少,但也算是意外之财了。
翌日,萧明义和唐芸早早赶路,这一路上也没有遇见老板娘说的什么土匪,唐芸也加快了速度,两人在太阳落山之时终是赶到了盘城。
盘城萧明义没有来过,但萧明义的想象中,靠近边境的城不会繁华到哪去,像他镇守的北境,每座城只能是用百姓安居乐业形容,和繁华沾不上边。
可是这盘城却格外繁华,都说夜晚是最能看出一座城市的繁荣程度,这句话果然不错,处处歌舞升平,让萧明义有一种来到了京城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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