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
方若华按着眉心,倚在窗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褙子的小婢女正坐在门口打瞌睡。
目光四顾,整个房间像是古时女子的闺房,乍一看,到能称得上是‘帏幙帘榻,焕然夺目;粧奁衾枕,亦皆侈丽’……显然原身在家颇为受宠。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都是簇新的,显然很少翻阅,到是旁边一些话本隐约黄了纸页。
“哎!”
方若华拿起书来扇了扇,扇去额头的一抹汗,几乎是一刹那的工夫,她就知道自家这次是到了哪儿。
愁眉苦脸地把头搁在手心里:“哎呀,如何是好!”
此地正是北宋,她目前身居开封。
现在穿越的这个小时空,是包青天,七侠五义的同人小说,说是同人,其实就是借了一下背景而已。
小说里女主名为陈双宜,是一粮商家的嫡女,自幼生得明媚动人,且聪明伶俐,可惜命不好,母亲早亡,父亲又娶继室,继室待她寻常,这也就罢了,十六岁那年,竟还被冤枉杀死一周姓秀才,虽只是被幽禁在家,等待结果,却很是吃了一番苦头,幸亏婢女忠义,去开封府击鼓鸣冤,这才沉冤得雪。
只是到底名声有损,她爹爹怕她带累家中其他女儿,匆匆把她送给太傅家的次子赵允言为妾,那赵允言性格暴躁,动辄打骂家中女使,侍妾,陈双宜性子刚硬,不堪受辱,但也奈何不了他,只能趁着去上清观祈福的机会,假死脱身,逃了出来。
自此她改名换姓扮作流民,后嫁给一穷秀才为妻,本是一片赤诚,没成想再次所托非人,秀才竟杀过人,事发之后还想毒死陈双宜,硬拉着她共赴黄泉,幸亏女主机警,到底躲过了一劫。
这一劫后,陈双宜便苦尽甘来,与男主相遇,二人感情极好,相互扶持,男主终成一代名相,女主也兴办女学,成为赫赫有名的才女,世人敬仰。
方若华回忆了一遍剧情,又长长一叹,女主相当了不起,容貌倾城,智商也高,情商同样不错,悲天悯人,心中毫无戾气。
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更别说她扎死了人不说,还转头就跑,用的簪子还是想作弄人家原配女,从人家那儿顺手牵羊来的,偏偏原配女恰好路过,受到惊吓,一时惊呆,阴差阳错,居然就这般成了替罪羊。
原身顿时松了口气,心中窃喜,还做着美梦,觉得自己能安然无恙,还能把原配女给除掉,动了好些怎么落井下石的小心思!
想得很美,奈何她这人不是主角,就是个炮灰,真正的主角是那原配女陈双宜,人家虽然吃了些苦头,但有青天包拯稳坐开封府,自是让她沉冤得雪,原身也被揪出,审判过后,属于过失杀人,但事后逃走,罪责不轻,她姑母拿出所有嫁妆来赎她,还是判了徒三年,而姑母却被她连累,让陈家休弃,毁了名声,得了疯病,她知道之后,也一头撞死。
“拿的这都是什么剧本!”
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进了大牢,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怎么算,自己也是十死无生!
“那就……只好去死一死。”
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绕了两圈,根据原主的记忆,从后门溜出去,方若华还是不得不感叹一声,陈家的规矩还真是松散,家里的小娘子想偷偷溜走居然这般容易,碰见的那些仆从连管都不管。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故事背景的原因,毕竟是七侠五义同人,侠义小说,对女子的约束自然轻些,闺秀们并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按理说,一般千金上街,都该是仆从成群,团团围住,否则万一遇上个拐子,那还得了!
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停一停,停一停,好好吃的样子!”
“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停是不可能,方若华把摄像头调转过去,对准冰雪甘草汤的摊子,红木桌椅干干净净,汤水更是透着无比的清凉,大姑娘,小媳妇尽皆驻留停步。
街市上一派悠闲。
方若华挑了挑眉,示意大家看直播间的名字。
名字改了,如今叫——开封轶事【七五】。
一大票水友根本就没读过小说,赶紧过去翻找,另外一些也没读过,可看到七五两个字就兴奋起来。
“开封府!”“包黑炭!”“公孙竹子!”
“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好在这次属于半出公差,有技术支援,否则拿这么一手烂牌,还是早点儿死了读档重来更妥帖。”
方若华按着眉心,倚在窗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褙子的小婢女正坐在门口打瞌睡。
目光四顾,整个房间像是古时女子的闺房,乍一看,到能称得上是‘帏幙帘榻,焕然夺目;粧奁衾枕,亦皆侈丽’……显然原身在家颇为受宠。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都是簇新的,显然很少翻阅,到是旁边一些话本隐约黄了纸页。
“哎!”
方若华拿起书来扇了扇,扇去额头的一抹汗,几乎是一刹那的工夫,她就知道自家这次是到了哪儿。
愁眉苦脸地把头搁在手心里:“哎呀,如何是好!”
此地正是北宋,她目前身居开封。
现在穿越的这个小时空,是包青天,七侠五义的同人小说,说是同人,其实就是借了一下背景而已。
小说里女主名为陈双宜,是一粮商家的嫡女,自幼生得明媚动人,且聪明伶俐,可惜命不好,母亲早亡,父亲又娶继室,继室待她寻常,这也就罢了,十六岁那年,竟还被冤枉杀死一周姓秀才,虽只是被幽禁在家,等待结果,却很是吃了一番苦头,幸亏婢女忠义,去开封府击鼓鸣冤,这才沉冤得雪。
只是到底名声有损,她爹爹怕她带累家中其他女儿,匆匆把她送给太傅家的次子赵允言为妾,那赵允言性格暴躁,动辄打骂家中女使,侍妾,陈双宜性子刚硬,不堪受辱,但也奈何不了他,只能趁着去上清观祈福的机会,假死脱身,逃了出来。
自此她改名换姓扮作流民,后嫁给一穷秀才为妻,本是一片赤诚,没成想再次所托非人,秀才竟杀过人,事发之后还想毒死陈双宜,硬拉着她共赴黄泉,幸亏女主机警,到底躲过了一劫。
这一劫后,陈双宜便苦尽甘来,与男主相遇,二人感情极好,相互扶持,男主终成一代名相,女主也兴办女学,成为赫赫有名的才女,世人敬仰。
方若华回忆了一遍剧情,又长长一叹,女主相当了不起,容貌倾城,智商也高,情商同样不错,悲天悯人,心中毫无戾气。
她当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大半夜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读,后来还屡次翻阅,十分喜爱。
偏偏这回穿越的这个原身……原身父母双亡,目前跟着姑母生活,她姑母嫁给了一陈姓粮商为继室,没有生育子女,把原主视作亲生,十分宠爱。
结果就把她宠得不知天高地厚,骄纵任性,与粮商原配家的女儿不和。
一日她和原配女一起随姑母去一员外家做客,因原配女大出风头,她很是不高兴,就生出阴狠心思,找了一认识的秀才,想让对方毁掉原配女的名声,没想到那秀才当日正好喝醉了酒,对她动手动脚,她暴怒,抓出一根簪子痛戳对方,一时失手,竟扎到对方心窝上。
这秀才也是确实倒霉,瞬间一命呜呼!
就她找的这秀才,功名都是买来的,本人根本是个无赖,还贪婪好色的很,家境败落以后整日在街上游荡,仗着秀才的名头四处混饭吃,是谁沾上谁恶心的人物。
这得多么蠢?真不知道原身一个娇娇姑娘,怎么就敢孤身一人溜到街上和这等混账玩意儿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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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脸上愁云密布,她上一次穿越,虽然是被称作叛徒,可这叛徒的水分不小,而且去的及时,挽回的也及时,可这一次却穿了个真小人,还特别愚蠢毒辣,而且蠢事已经做过,那个秀才已经死透了,陈双宜进了大牢,她的忠义丫鬟也已然奔赴开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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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华摇头,整理好衣衫,揉了揉脸,使劲搓眼睛,弄得双眼略显红肿,然后一点儿没惊动睡着的丫鬟,出门直奔开封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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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忆中的路线,方若华在街上加快速度走,幸亏自己没有缠足,当然,这时候缠足还没有大兴,而且记忆中陈双宜是缠足了的,不过仅仅是稍微缠的纤细些,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畸形。
“三妹,这是哪儿?横店影视城?你去横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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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妹又放毒,大夏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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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展小猫,白老鼠啊啊啊!”
“陷空岛那五只老鼠都很可爱!”
“不知道有没有庞太师,其实我萌反派来着!”
“拜托,历史上庞籍乃是耿直忠臣,当时孔子四十五代孙,都曾赞他‘言事官多观望宰相意,独庞醇之,天子御史也’……”
“庞籍不是庞太师的原型好吗,他的原型应该是张尧佐!”
呵呵。
方若华哭笑不得,她现在要去赴死,如今哪里有心思理会什么原型不原型的!
也幸亏这小时空是本同人小说架空的,要真是宋朝,女子哪里敢惹官司,一闹出官司,别管多么小的事,怕已经当即吓死了,便是自尽,也不肯受辱。
原身若是在历史上的宋朝,做出这等陷害人的事,估计死后下十八层地狱,也不足以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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