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花沫每天雷打不动地扮演三好学生。

  品茶的措辞终于丰富了些,鸳鸯枕虽然不能称得上好看,但起码能看出个鸟形,赫家婆也时不时给她几个“孺子可教”的眼神以示鼓励;

  赫府的内务她基本熟悉了情况,并且她故意流露出的得体大方也让何伯刮目相看,昨天还问了她关于大厅陈设的意见;

  府内上下的丫鬟家丁们就更不用说了,在她三天两头的甜品投喂之下,都对她这个少奶奶由衷地喜欢!

  至于赫卿弦?

  一开始的几个夜里,花沫还计划着等他回来再睡,但次次都熬不住。每每醒来发现也自己穿戴整齐,布的局完好无缺。某天夜里她突然醒了,才难得看到赫卿弦躺在旁边,人家睡得笔直,一点没越线,后面她也就没再提防了。

  听说他正在跟其他几个城的老板谈大生意,准备要收购更多大米,因此这段时间以来他都是早起晚归,饭都很少回来吃。

  上帝啊,不知道这偌大的赫府啥时候能有一天只剩她自己,让她自由自在地,起码少演一天乖媳妇也好啊。

  是日清晨,门外传来冷漠的敲门声。

  “少夫人。”

  “什么事?”花沫刚准备到婆婆那边请安,开门发现是那只会飞的无言。

  一如既往的黑面具,抬首示礼:“少夫人,少爷昨夜有急事离开了良城,几天后才回来,让我捎三句话。”

  “呃?”

  “待着。”

  “……”一道黑线挂在花沫的额头。

  “别动。”

  “……”两道黑线。

  “别想跑。”

  “……”三道。

  “转达完毕,我先走了少夫人。”感受到花沫有点没好气的表情,无言识趣地告辞。

  “等等,你也帮我转达两句话。”

  “是。”

  “你就说,春色满园关不住。”气死他。

  “……”

  “呵呵。”够简洁。

  “……”

  “就这么多,去吧!”

  “……是。”这两夫妻的确让无言有点无语。

  不回来更好,还少个人管着呢。花沫嘀咕了两句,刚走两步打算去凉亭,又被娥乐拦住了路。

  “少夫人早安,今儿初一,十八王爷和福晋邀请老爷夫人到庙里住几天斋戒,烧香祈福去了。”

  “好,我知道了。”她表面上冷静地点头回应,心里欢呼雀跃:上帝,你果然还是爱我的!

  初一真是个好日子啊,好消息一个接一个!

  她乐开了花,以最快的速度扭着小碎步回到房间里,落上门锁。从床底掏出几天前在家丁那边偷拿的一套旧男装换上,她找出手机,稳稳藏在衣服内兜,外面再套上原来的裙子。打开木箱,随意捡几件首饰,和一顶同样是偷来的小草帽,统统放进包袱里,打结,挎在右肩。

  一切搞定,开逃!

  没错,这段时间以来,花沫卧薪尝胆,翘首以盼,等的就是这一天。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终于给她等到当大王的一天了!

  然而别人逃跑,要不就是挑月黑风高三更半夜,要不就是趁凌晨倒夜香的时候,她花沫偏不,偏偏要理直气壮、直起腰板离开这个鬼地方。

  她从容地合上房门,找到正在花园指挥修剪盆栽的大管家,语气是淡定得不能再淡定了:“何伯,我回去娘家几天。”

  何伯看花沫背了个包袱,一时愣住了。刚才无言明明还来嘱托他这几天要打点好府内的一切,伺候好少奶奶,怎么突然又要回娘家了?

  花沫早就猜到何伯肯定会疑惑,定是因为那只黑衣人。她继续瞎扯地解释道:“刚才无言又回来了一次,说我娘家有急事,让我尽快回去一趟。”

  “好的少夫人,我让小兰陪你回去。”没办法,鉴于现在花沫在何伯心里已经是好主人的形象,他立刻就相信了。

  “不用不用。”花沫潇洒摆手,“我去去就回。”

  何伯有点为难,推托几次之后还是说不过花沫,只能随她去了,千叮咛万嘱咐她路上一定要小心。

  花沫边回头挥手,边跨出大门,往街角拐进去了。确保已经消失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后,她躲在小巷里,迅速脱掉外面的裙子,扎起丸子头,戴个草帽,再拿一条丝巾围着半张脸。

  这下,应该连之前跟踪她的狗仔队都认不出人了吧?

  她放心地走出巷子,直直地往目的地奔去——当铺。

  是的,全靠着她这段日子以来几次帮衬豆腐花大叔,才能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打听到城里的一些情况。

  良城分成四个区,赫府坐落在繁华的南区,西区是有菜市场和当铺,距离大概是一公里路。她的计划是,先到当铺用首饰换逃跑路上的经费,然后经过豆腐花大叔说的赤毕山逃到隔壁城镇,找个地方暂时住下,再继续想办法回到现代。

  啊,真是天衣无缝,不愧是你啊花沫,她沾沾自喜地笑了,不禁抬起头扫了一眼四周。街上各种各样的小摊和店铺,除了行人的衣着和建筑让她分清这是古代,其他的跟现代的步行街也没啥两样。

  她好奇地望着走着,终于看到了西区的路牌,两旁都是一色的当铺。

  要挑哪一间好呢?

  这个老板娘,眉尖额窄,看起来很刻薄,No;

  那位老板,四肢发达但声线尖细,听起来不是好人,No.

  一路走下去,花沫盯着每个店的老板看了个遍,最终在最最角落的“良心当铺”门口停下了脚步。

  吸引她的不是这个店名有多么感人,而是里面的老板长相非常异域风,应该是外国人,并且长得很像香港某电视台的万年绿叶演员。

  花沫顿时感到一股熟悉和亲切感,就他了!

  一进当铺,她踮起脚敲敲栏杆,老板停下来划动算珠的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定定地看着她。

  “这位客官,有什么帮到你?”

  没想到老板开口就是流利的中文,花沫有点吃惊,这得来中国好多年了。她本要张口回答,却想起自己正穿着男装,不好说话暴露太多。

  她打开包袱,拿出三件首饰举到老板面前,这个意思很明显了吧?

  销售高手第三招,交换价值。其中最简单的最古老的方式,就是以物换物。

  老板接过首饰在手里端详,不抬头地问:“死当,没有赎期对吗?”

  花沫不吱声,笃定地点点头。

  “行,三百两,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老板也没再怀疑,直接让她收钱确认。

  三百两……嗯,根据良城的物价,够她用一段时间了。况且人家叫良心店铺,应该不会压她价的。

  沾点红墨水,花沫在纸上按了个指纹。这辈子第一次拿起毛笔,她想了想,扭扭歪歪地签了三个大字——白敬亭。

  推广新时代国民优质偶像,从她做起!

  可惜老板随意地收起纸条,完全没看她签了什么,变魔术似的从枱底下掏出一块黑色绒布包裹的东西:“谢谢惠顾,这是给你的礼物。”

  竟然还有赠品?不愧是良心店铺啊。她忍不住压低嗓音,道了一句谢谢,随即把钱和赠品收好,背起包袱就往店外走。

  没几步路,背后突然刮来一阵怪异的风,这时,当铺老板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

  “嘿,花沫——GoodLuck!”

  手臂上的毛孔在一秒之内全都竖起来了,她以最快的速度回头,原本坐落在小角落的当铺,已经连着外国老板一起完全消失了,成了一块空地!

  她心里开始发毛,连续走了几家隔壁的店铺问人。有些回答说开了几十年店,从未发现附近有这么个良心当铺。有些还怀疑她故意捣乱,直接把她轰出了店外。

  花沫瞬间有点腿软了,扶着墙深呼吸,妈妈呀,他到底是神还是鬼?

  她想起初中时听后桌男生讲的灵异故事,连忙翻看刚才换回来的银票,还好还好,每张都正常,没有变成冥币。又翻出刚才黑色绒布包裹的赠品,一看,是个沙漏,还配了张小纸条。

  【太阳月亮,双手温热。两分,六次。】

  这是……使用指南?可怎么沙漏还有时间和次数限制呢?

  花沫右手拿起沙漏晃了晃,又凑近瞧了瞧里面,看起来就是普通沙子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啊。她对着纸条研究了一会儿,眯眼望天,按照这个太阳光的方向应该是到中午了吧。她的右手也握上去,定着不动,静候一秒。

  两秒。

  三秒。

  三十秒过去了,天上飞过一只哇哇叫的乌鸦,地上的花沫继续维持这个古怪姿势。

  就在过了第四十秒仍毫无变化的时候,就在花沫准备松手的时候,第四十一秒,一滴水珠打在她的眉心。顺势往上看,有阵光突兀地袭来,仿佛要把她射穿。

  花沫头晕目眩,贴着墙壁滑下,眨了几次眼。等回过神来,她定睛一看,面前立着一台正在跳动的心电监护仪,而旁边的病床上,躺着一个人。

  是她自己!

  病房里没有其他人,只有她的肉身,安安静静地躺着。

  花沫有点恍惚,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虽然看过不少类似的剧了,但这可是她第一次经历穿越时空、灵肉分离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她深呼吸几口,颤抖地走近床边,端详了半天。还好还好,依然有鼻有眼,四肢健全。

  她将信将疑地学着以往电视剧的方式,躺上去跟身体重叠,再坐起上半身回看。

  不行。

  又重复了几组仰卧起坐的动作之后。

  还是不行。

  她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该歇斯底里吗?明明离得那么近了,但她目前却想不到其他方法回去属于她的时空里。该开心?起码现代的原身还没有被摧毁,那个承载她所有记忆的载体还在。

  “医生,我女儿还要多久才醒?”

  房门外传来花师奶熟悉而焦急的声音,暂停了花沫复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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