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别紧张,我说了不去当兵就不会去当兵的,我要跟你商量的是其他事情。”
江观渔哪里看不出老妈的担心,哭笑不得的说道。
“不是去当兵?那要跟我商量什么事?”
叶淑兰微微松了口气,但却依然不敢大意,紧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江观渔迎着她的目光,眼睛里全是坦然之色,笑着道:“我准备做干香菇的生意,但我还要上学,没有时间收干香菇,只能麻烦妈在家里帮我收购干香菇了。”
“做干香菇的生意?”
叶淑兰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
但随即连连摇头道:“妈不反对你做生意,可做生意咱们没有本钱啊,再说,香菇这生意根本没法做啊,上次驿上赶集,妈带了一筐干香菇去卖,两分钱一斤都没卖掉……”
“妈,驿上赶集的人都是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不缺香菇,能卖掉才怪了呢。”
江观渔清洗了一下毛巾后,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绳子上,耐心的解释道:“屯门驿周围都是山区,香菇自然不好卖,可郡里就不一样了,干香菇的市场零售价都卖到五块钱一斤,府城甚至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其中的利润有多大您知道吗?”
“我知道啊。”
本以为老妈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她却脸色极为平静的回答道
这让他大感好奇,老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远也就是到驿上赶集,怎么会清楚府城和郡县的香菇价格?
当即不解的问道:“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淑兰一边系围裙,一边回答道:“我不知道现在什么价格,但以前知道啊,府城里的香菇价格不便宜,十几年前就卖到七八块钱一斤了。”
“十几年前?什么意思?”
江观渔被弄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老妈想表达什么。
“哎!”
叶淑兰系好围裙,也没有急着进灶房,眸中闪过一抹缅怀之色:“我说的以前,是我和你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妈是北平府人,而你爸刚好在北平府当兵,我们就是在北平府认识的……”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江观渔才知道,老妈竟然是北平府人。
北平府,隶属于青州。
与他现在所在的兰陵府之间隔着一个太安府,距离约有八百公里左右。
北平府很有名,是大夏最北端与狼族领地接壤的边城之一,也是遭受狼族侵袭最严重的一个府城。
青州边军,就驻扎在北平府区域内。
而老妈叶淑兰跟老爸江传武就是在北平相识相爱的,过程还相当的狗血,源自于一次英雄救美。
叶淑兰年轻时很喜欢画画,于是在一个春天,她在四名护卫的保护下去郊外采风,不料半路上却遭遇一小股流窜到大夏境内的狼族骑兵。
狼族不但吃人,还喜欢劫掠大夏的女人回草原为他们繁衍后代。
叶淑兰年轻貌美,让狼族骑兵起了歹心,准备把她抓回去成为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叶淑兰很清楚落到这群畜生手里是什么样的下场,于是,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狼族之所以自称狼族,正是因为他们天生懂得驯狼,都是以高大健壮的草原狼为坐骑。
草原狼来去如风,一般的战马都撵不上,更何况连马都没有的叶淑兰呢。
忠心的四名护卫为了给她争取逃跑的时间,悍不畏死的主动冲向狼族骑兵,毫不意外的被残忍杀害。
叶淑兰仓皇逃命,但哪里比得上狼骑的速度。
眼看就要落入狼族魔爪之际,正在附近巡逻的江传武及时赶到,当场把无恶不作的狼骑兵斩杀一空,救下了她。
说到这里,叶淑兰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晕。
美女爱英雄。
更何况是救了自己一命的英俊青年呢?
情窦初开的叶淑兰,毫无意外的对江传武是一见倾心。
只是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表达,只能每次趁着江传武巡逻时,故意跟他制造偶遇。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混熟了,成为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只是江传武这个人对感情很木讷,始终只是把她当成一个谈得来的朋友。
这让叶淑兰恨的直跺脚,暗骂他就是个榆木疙瘩。
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在叶淑兰不断的暗示下,江传武最终还是明白了自己的心,大胆的向她表白。
两人正式相恋,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私定终身。
可这世上,并不是两个人彼此相爱就能顺利在一起的。
随着江传武鼓足勇气登门提亲,却遭到了叶家无情的拒绝和侮辱,说他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叶家,可是传承了数百年的名门望族。
尽管江传武年少有为,还是青州武院毕业的天才武者,可在叶家眼里却什么都不是。
豪门大族,女孩的婚事根本由不得她们自己做主。
于是,在叶家的棒打鸳鸯下,性格刚毅的江传武负气而归,发誓要建功立业,把叶家狠狠的踩在脚下。
叶家担心江传武跟叶淑兰暗通款曲,就把叶淑兰给软禁起来,还为她选了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准备择日成婚。
叶淑兰敢爱敢恨,苦苦哀求母亲帮他逃走,否则,她成亲之日,就是她血溅五步之时。
母亲知道女儿的性格刚烈,说到做到,不忍看着女儿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
于是,在她的暗中帮助下,叶淑兰最终成功的逃离叶家,并连夜赶往兰陵府。
江传武是在她逃走的第三天,才收到准岳母派人送来的秘信。
收到信后,他立刻请了探亲假,赶往兰陵府与叶淑兰汇合。
两人本就彼此深爱,事情又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江传武又怎么可能负她?
于是,两人很快就拜堂成亲,成为了夫妻。
大夏对逃兵的处罚极为严厉,他自然不可能当逃兵。
再说,他还是武院的毕业生,享受了国家最好的教育资源,肩上扛着一份保家卫国的重任,必须要服役至少十年才有资格申请退役。
所以,很快,江传武就算再不舍,也只能赶回军营,继续履行他的职责。
而叶淑兰也无怨无悔,就这样待在天门村过上了村妇生活。
江传武离开没多久,她就惊喜的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好在江传武当时已经是级别挺高的军官,每年都有着两个月的探亲假。
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哪怕生活再清贫,叶淑兰也感到很幸福很满足。
十月怀胎,鱼伢子呱呱坠地。
小生命的诞生,让夫妻两都喜出望外,也让江传武愈发坚定了熬到念头就立刻申请退役的念头。
两年后,女儿江观雪出生,更是让夫妻两欢喜不已。
而江传武服役年限也终于满了十年,可以申请退役了。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狼族突然变的极为嚣张,经常闯入大夏境内烧杀抢掠,与边军屡次发生冲突,气氛陡然变的紧张起来。
江传武身为军官,再心系妻儿,也不好在这个时候申请退役。
没想到,这一拖,就拖到了那场远征草原之战,而江传武也再也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叶淑兰已经是泣不成声,让江观渔心如刀割,紧紧的搂着老妈,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他。
“妈,别难过了,都已经过去了,您还有我和雪儿,以后,我再也不会让您吃苦受累了。”
在他记忆中,老妈是个十分坚强的女人,再苦再累,也不会轻易掉眼泪。
唯有那个他早就记不清模样的老爸,才能如此轻易的拨动她的心弦。
叶淑兰难得的流露出她脆弱的一面,声音哽咽着道:“妈之前不同意你去参军,就是再也经受不起那种痛苦了,鱼伢子,答应妈,咱们不当兵,就好好的过平淡的生活好吗?”
“好,妈,我答应你,我不会去当兵的,这辈子就守着您和雪儿,好好的过咱们的小日子。”
江观渔极为认真的承诺道,随即又道:“可平淡的生活,咱们也不能过没钱的苦日子啊,我要做生意,赚很多很多钱,再也不让妈受苦了。”
“嗯,只要你不去当兵,你做什么妈都支持你。”
叶淑兰吸了吸鼻子,抹了把眼泪,红着眼睛,声音闷闷的道:“妈去给你做饭,吃完饭咱们再细说。”
江观渔哪里看不出老妈的担心,哭笑不得的说道。
“不是去当兵?那要跟我商量什么事?”
叶淑兰微微松了口气,但却依然不敢大意,紧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江观渔迎着她的目光,眼睛里全是坦然之色,笑着道:“我准备做干香菇的生意,但我还要上学,没有时间收干香菇,只能麻烦妈在家里帮我收购干香菇了。”
“做干香菇的生意?”
叶淑兰微微一怔,似乎没想到会得到这个答案。
但随即连连摇头道:“妈不反对你做生意,可做生意咱们没有本钱啊,再说,香菇这生意根本没法做啊,上次驿上赶集,妈带了一筐干香菇去卖,两分钱一斤都没卖掉……”
“妈,驿上赶集的人都是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都不缺香菇,能卖掉才怪了呢。”
江观渔清洗了一下毛巾后,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绳子上,耐心的解释道:“屯门驿周围都是山区,香菇自然不好卖,可郡里就不一样了,干香菇的市场零售价都卖到五块钱一斤,府城甚至都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其中的利润有多大您知道吗?”
“我知道啊。”
本以为老妈会大吃一惊,没想到她却脸色极为平静的回答道
这让他大感好奇,老妈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远也就是到驿上赶集,怎么会清楚府城和郡县的香菇价格?
当即不解的问道:“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淑兰一边系围裙,一边回答道:“我不知道现在什么价格,但以前知道啊,府城里的香菇价格不便宜,十几年前就卖到七八块钱一斤了。”
“十几年前?什么意思?”
江观渔被弄的莫名其妙,不知道老妈想表达什么。
“哎!”
叶淑兰系好围裙,也没有急着进灶房,眸中闪过一抹缅怀之色:“我说的以前,是我和你爸还没结婚的时候,妈是北平府人,而你爸刚好在北平府当兵,我们就是在北平府认识的……”
随着她的娓娓道来,江观渔才知道,老妈竟然是北平府人。
北平府,隶属于青州。
与他现在所在的兰陵府之间隔着一个太安府,距离约有八百公里左右。
北平府很有名,是大夏最北端与狼族领地接壤的边城之一,也是遭受狼族侵袭最严重的一个府城。
青州边军,就驻扎在北平府区域内。
而老妈叶淑兰跟老爸江传武就是在北平相识相爱的,过程还相当的狗血,源自于一次英雄救美。
叶淑兰年轻时很喜欢画画,于是在一个春天,她在四名护卫的保护下去郊外采风,不料半路上却遭遇一小股流窜到大夏境内的狼族骑兵。
狼族不但吃人,还喜欢劫掠大夏的女人回草原为他们繁衍后代。
叶淑兰年轻貌美,让狼族骑兵起了歹心,准备把她抓回去成为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叶淑兰很清楚落到这群畜生手里是什么样的下场,于是,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狼族之所以自称狼族,正是因为他们天生懂得驯狼,都是以高大健壮的草原狼为坐骑。
草原狼来去如风,一般的战马都撵不上,更何况连马都没有的叶淑兰呢。
忠心的四名护卫为了给她争取逃跑的时间,悍不畏死的主动冲向狼族骑兵,毫不意外的被残忍杀害。
叶淑兰仓皇逃命,但哪里比得上狼骑的速度。
眼看就要落入狼族魔爪之际,正在附近巡逻的江传武及时赶到,当场把无恶不作的狼骑兵斩杀一空,救下了她。
说到这里,叶淑兰那饱经沧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少女般的红晕。
美女爱英雄。
更何况是救了自己一命的英俊青年呢?
情窦初开的叶淑兰,毫无意外的对江传武是一见倾心。
只是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表达,只能每次趁着江传武巡逻时,故意跟他制造偶遇。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混熟了,成为了关系很好的朋友。
只是江传武这个人对感情很木讷,始终只是把她当成一个谈得来的朋友。
这让叶淑兰恨的直跺脚,暗骂他就是个榆木疙瘩。
但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在叶淑兰不断的暗示下,江传武最终还是明白了自己的心,大胆的向她表白。
两人正式相恋,感情迅速升温,很快就私定终身。
可这世上,并不是两个人彼此相爱就能顺利在一起的。
随着江传武鼓足勇气登门提亲,却遭到了叶家无情的拒绝和侮辱,说他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叶家,可是传承了数百年的名门望族。
尽管江传武年少有为,还是青州武院毕业的天才武者,可在叶家眼里却什么都不是。
豪门大族,女孩的婚事根本由不得她们自己做主。
于是,在叶家的棒打鸳鸯下,性格刚毅的江传武负气而归,发誓要建功立业,把叶家狠狠的踩在脚下。
叶家担心江传武跟叶淑兰暗通款曲,就把叶淑兰给软禁起来,还为她选了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准备择日成婚。
叶淑兰敢爱敢恨,苦苦哀求母亲帮他逃走,否则,她成亲之日,就是她血溅五步之时。
母亲知道女儿的性格刚烈,说到做到,不忍看着女儿落得香消玉殒的下场。
于是,在她的暗中帮助下,叶淑兰最终成功的逃离叶家,并连夜赶往兰陵府。
江传武是在她逃走的第三天,才收到准岳母派人送来的秘信。
收到信后,他立刻请了探亲假,赶往兰陵府与叶淑兰汇合。
两人本就彼此深爱,事情又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江传武又怎么可能负她?
于是,两人很快就拜堂成亲,成为了夫妻。
大夏对逃兵的处罚极为严厉,他自然不可能当逃兵。
再说,他还是武院的毕业生,享受了国家最好的教育资源,肩上扛着一份保家卫国的重任,必须要服役至少十年才有资格申请退役。
所以,很快,江传武就算再不舍,也只能赶回军营,继续履行他的职责。
而叶淑兰也无怨无悔,就这样待在天门村过上了村妇生活。
江传武离开没多久,她就惊喜的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好在江传武当时已经是级别挺高的军官,每年都有着两个月的探亲假。
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哪怕生活再清贫,叶淑兰也感到很幸福很满足。
十月怀胎,鱼伢子呱呱坠地。
小生命的诞生,让夫妻两都喜出望外,也让江传武愈发坚定了熬到念头就立刻申请退役的念头。
两年后,女儿江观雪出生,更是让夫妻两欢喜不已。
而江传武服役年限也终于满了十年,可以申请退役了。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狼族突然变的极为嚣张,经常闯入大夏境内烧杀抢掠,与边军屡次发生冲突,气氛陡然变的紧张起来。
江传武身为军官,再心系妻儿,也不好在这个时候申请退役。
没想到,这一拖,就拖到了那场远征草原之战,而江传武也再也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叶淑兰已经是泣不成声,让江观渔心如刀割,紧紧的搂着老妈,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他。
“妈,别难过了,都已经过去了,您还有我和雪儿,以后,我再也不会让您吃苦受累了。”
在他记忆中,老妈是个十分坚强的女人,再苦再累,也不会轻易掉眼泪。
唯有那个他早就记不清模样的老爸,才能如此轻易的拨动她的心弦。
叶淑兰难得的流露出她脆弱的一面,声音哽咽着道:“妈之前不同意你去参军,就是再也经受不起那种痛苦了,鱼伢子,答应妈,咱们不当兵,就好好的过平淡的生活好吗?”
“好,妈,我答应你,我不会去当兵的,这辈子就守着您和雪儿,好好的过咱们的小日子。”
江观渔极为认真的承诺道,随即又道:“可平淡的生活,咱们也不能过没钱的苦日子啊,我要做生意,赚很多很多钱,再也不让妈受苦了。”
“嗯,只要你不去当兵,你做什么妈都支持你。”
叶淑兰吸了吸鼻子,抹了把眼泪,红着眼睛,声音闷闷的道:“妈去给你做饭,吃完饭咱们再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