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山风习习。

  时间看似波澜不惊,转眼已有了暑意。

  看着身旁清凉打扮的女上峰,季缺发现,他确实挺喜欢夏天的。

  一口锅架在火堆上,里面雪白的面条在不断翻滚。

  这对私奔的表姐表妹刚上路没几天,就遇到了第一个麻烦——马崴脚。

  两人本是各骑着一匹马出城的。

  看到自己开启的悟性,季缺当时就有些忧心,忍不住说道:“这山路这般崎岖,马不会崴脚吧?”

  宁红鱼解释道:“这马算是训练有序的战马,一般情况下很难出现那种意外。”

  结果当天下午,季缺的马就崴了脚,一瘸一拐的。

  宁红鱼一阵无语,只能让这匹马自己回去,季缺和自己同骑。

  马背上,季缺颇为不适应他在前,宁红鱼在后的姿态,这让他想起了前世坐在摩托车前方,被女人搂着的那些娘娘腔。

  并且偶尔回头看宁红鱼的时候,他忍不住有一种晕车的感觉。

  可是没办法,女上峰喜欢这姿势,他一个下属是不好反抗的。

  终于,两人策马奔腾了一天,终于迎来了休息的夜晚。

  这里是荒郊野外,漆黑的天幕下,放眼望去只有他们这一簇火光。

  夜色中的野林很是深邃,时不时传来的鸟鸣皆像是有鬼怪在窃窃私语。

  火堆不远处,那匹战马在那吃着草,时不时甩甩口中的白沫。

  同时驮着表弟和表姐总是比单独驮表姐更累些。

  这时,锅里的面煮得差不多了,散发出一股面团的清香。

  宁红鱼麻利的把面敲在了碗里,之后又裹了些葱花猪油在里面。

  这猪油和葱花这么一拌,本来平平无奇的面条一下子变得香得要命。

  季缺有样学样,放了些猪油和葱花进去,结果在拌猪油的时候,宁红鱼忍不住提醒道:“往一个方向搅就行。”

  猪油在面汤中散发开来,折射出了迷人的油光,季缺吃了一口,忍不住发出了一阵满足的感叹声。

  他明明前几天还在吃天仁城赫赫有名的乾坤烧鹅,可这一刻只觉得这看起来平凡朴素的猪油面的味道完全不逊于那烧鹅。

  真香!

  火光映照着宁红鱼美艳的脸庞,她吃面中途休息的时候,便把碗径直放在胸口上。

  嗯,这是她发现胸大为数不多的好处。

  季缺连吃了三碗面,结束了今日的晚餐。

  之后,宁红鱼收碗、洗碗,把剩下的面汤喂马一气呵成。

  看得出来,她很擅长在野外生活,比林香织这只猫都擅长得多。

  季缺觉得,表姐生活阅历果然要比表妹好不少,怪不得有句话叫“女大三,抱金砖。”。

  宁红鱼见他看着自己若有所思,问道:“你在想什么?”

  季缺的思绪被打断,本能的回答道:“金砖。”

  宁红鱼一阵无语,在马背上抽出了一件黑袍子,往地上一扑,一裹,说了句“睡了。”,就睡了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明明很朴实的睡眠条件,宁红鱼总给人一种舒服惬意的感觉。

  这一点,让季缺想起了唐衣。

  那个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仿佛都可以睡得很舒服的家伙。

  是的,唐衣睡姿的惬意慵懒天下无敌,即便眼前的女上峰都要差上一筹。

  如今想想,他们已有一年多没见面了,中途两人只互通过一封互问安好的信。

  这个世界没有电脑手机,远距离交流起来还真麻烦。

  季缺决定了,这次事情搞完后,他准备去找唐衣玩玩,看看他到底有没有姐姐或妹妹。

  等等,我不对劲!

  季缺没有继续再想,而是拿出了符纸和符笔出来。

  每日画符已成为了他的习惯,一日不画总感觉这一天都不完整。

  火光下,季缺很快进入了类似入定的状态,之后,符笔落下,流畅自然,随着一点如水的光泽流动,一张水符完美画成。

  季缺再接再厉,又画了三张。

  直至第十张符落成,季缺收好了工具,眼神一时如贤者般宁静。

  之后,他就安然睡了过去。

  翌日,季缺刚睁开眼睛,就发现宁红鱼正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特别是她贴着衣衫的高耸曲线,近乎完全展现在他视线里,让他有点避无可避。

  “怎么了?”季缺问道。

  宁红鱼移开了身躯,说道:“你梦里叫了我名字三十六次。”

  听到这个答案,季缺一下子有点脸红,说道:“我不知道啊。”

  林香织早就说过他爱梦中打人,没想到如今还爱说梦话了,而且叫的还是睡在旁边不远处的女上峰的名字,这实在很容易让人误会。

  不过宁红鱼好像没有在意这个,而是疑惑道:“你叫了我名字三十六次后,又叫了一个叫唐衣的名字七十二次。”

  “啊这?”

  季缺一时有点懵,解释道:“唐衣是我以前的同窗。”

  宁红鱼仿佛并不在意这些,而是用一种研究的语气说道:“梦是一个人想法投影,那个叫唐衣的,一定欠了伱很多钱。”

  季缺忍不住说道:“他确实捡了我很多银子没还。”

  之后,季缺和宁红鱼继续上路,依旧是男前女后的姿态。

  每次路上遇到行人时,季缺总是忍不住蒙着脸,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面对别人玩味儿的目光,季缺忍不住说道:“表姐,能不能让我来驭马?”

  宁红鱼把鞭子和缰绳递给了他,季缺赶紧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坐你的位置,你坐我的位置。”

  宁红鱼摇头,说道:“我不习惯这个姿势。”

  季缺赶紧说道:“我也不习惯。”

  “我可以多给你一千两银子。”宁红鱼说道。

  “我感觉也不是不能适应。”季缺很认真道。

  自从卖了四百张符给宁红鱼后,季缺可以说发了一笔横财,可他知道,这笔横财是在宁红鱼识货的基础上才有的。

  他后面去过那间卖符纸的当铺,对方对他的“滋水符”自然是嗤之以鼻,而对“黏水符”则很有兴趣,可是收的量却不大。

  那店里的掌柜自然知晓“黏水符”的价值,惊艳的价值。

  可是因为无法分辨具体哪张是黏水符的原因,这卖符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试想你卖符时,给客人说“这一堆没什么鸟用的滋水符中,可能存在着一两张很厉害的黏水符。”,对方会不会觉得这是骗局?

  关键是,即便有顾客信得过这铺子,对方买了一堆符回去,用起来也颇为棘手。

  因为你不知道甩出来的是滋水符还黏水符,如果几次甩不出想用的符的话,绝对会贻误战机。

  毕竟不是符师本人用符,一次只能动用两三张符纸是常态,而宁红鱼这种能一次用十张符是因为天赋异禀。

  说来说去,这种符只和季缺这一次能引爆百张符纸的符师本人最搭,再次一点的,就是宁红鱼这种“十张不够,再赌十张”,有实力以量托底概率的人。

  可是这种人是不多的。

  以那店铺里的客流量,想要找到这种顾客并不容易,这也是那店铺掌柜知道这是好东西,拍青了大腿也不敢大量进货,宁愿选择帮忙寄卖的原因。

  所以季缺这符师的符纸是无法快速变现的,除非这世上再多好些个宁红鱼。

  无法一本万利,季缺自然依旧是个打工人。

  打工人,打工魂,这种人怎么会放过赚银子的机会。

  第六天,在远离了天仁城那一带后,周边的世界已变得越来越荒凉。

  路上照例有些行人,已适应这种坐马姿势的季缺照例熟练的蒙住了脸。

  可这一次,他俩骑姿虽然反常,两人又长得好看,很容易引人注意,可路人并没有过多的关心他们。

  这是一群看起来有些惊慌失措的难民。

  他们应该是在连夜赶路,风尘仆仆的,有的人鞋都掉了,脚底板磨出血了依旧在赶路。

  两人一问才知道,又有叛军作乱,这些人是一个村子里逃跑出来的。

  据说隔壁的村子已被屠了。

  这北地真是越来越乱了。

  看到这些难民有的年老体弱,有的人还抱着襁褓的婴儿一脸惶恐,季缺发现上次林香织只把那些兵匪断手断脚的做法实在是太仁慈了。

  他喜欢和平,可是这个世界却偏偏很乱。

  神吃人,鬼吃人,人吃人.

  之后,季缺和宁红鱼故意放慢了速度,和这些难民一起,避免他们被追击。

  “是朝廷的兵。”

  “是来平乱的。”

  “有救了,有救了。”

  翌日中午,随着难民们的喧嚣声,季缺第一次见到了大盛朝在外的军队。

  说是军队,却只有百来个士兵,可是看得出来训练有素,实力不凡,一个个腰背挺得笔直,跟长枪似的。

  领头的是一个年轻将领,他的背后插着六把刀,看起来跟一只蜘蛛一样,颇为扎眼。

  宁红鱼看着这一幕,喃喃说道:“没想到这人也来了。”

  季缺忍不住问道:“他是谁?”

  “凌千户的儿子小千户。”

  “你认识?”

  “算认识吧,据说他对青玉榜的排名很不满意。”

  “为什么?”

  “因为他觉得自己该第一,有时候却排在我后面。”

  “表姐你排第几来着?”

  “第三。”

  这时,一阵痛哭声从前面传了过来。

  季缺看见,那是一个年轻道士正抱着一个老道士的尸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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