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牙人来不及跟妻子殷殷叮嘱,急忙跟上他们的步伐,一行人乘坐牙行的马车往镇外赶路。

  紧赶慢赶到达前山村。

  王牙人驱马到山脚下唯一一户人家听下马车,“三位贵人,可以下来了,我们到了。”

  于侍卫、李侍卫先下马车,而后回身伸出手臂,让明仪借助他们的手臂跳下车辕。

  王牙人所用马车没准备马凳,只能让明仪这么下马车。

  “三位贵人请。”王牙人在前带路,时不时回头做请。

  三人跟着他走进山脚下唯一一户人家,这家门户大开,里面有孩童喧闹声不断传来。

  他们走进院中,便见一家子七八个人围着一匹昏迷不醒黑红骏马,正打算动刀;从它的腹部轻微起伏可以看出没死,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明仪心下一松。

  幸好没死。

  从马身上的肌肉条理来看,确实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宝马。

  “刀下留马!”

  王牙人提着心惊呼。

  刀子距离马脖子只有两指远,慢一步,非见血不可。

  提刀的汉子回头一看,疑惑道:“王牙人,你怎么又来了?这三位是?”

  “萧猎户,这马先别杀;三位贵人是为这马来的,听说你捕获一只野马,三位贵人喜欢有野性的马儿,这不来看看。”没说一定要,因为他不能做贵人的主。

  “要野马?”萧猎户一张国字脸上写满茫然,“野马野性重的很,在捕获它的时候,用了重量兽用迷药;这东西药性多重啊!这匹马中了药还能跑出五公里,后面抓它的时候,差点被它给一脚踢残了。这么重的野性,你们真要?”

  有好马不用,要野性大的?

  这些贵人是日子过的太安逸,非得找刺激?

  “能弄醒吗?”明仪问道。

  于侍卫忧心忡忡。

  李侍卫的反应与之截然不同,笑眯眯地看着,瞧着丝毫不担心。

  萧猎户摇头,“只能等药效过去。”

  明仪惋惜不能现在就看到这匹马的矫健之姿,该谈得还得谈。

  “这匹马两百两卖给我们如何?”

  “两百两?!!!”

  王牙人大吃一惊,不可置信。

  他的马儿才卖八十两一匹,这匹马就卖两百两!

  萧猎户也震惊,“两百两太贵了,山里的野马不值钱,拉出去卖都因为野性难驯而没人要。”

  明仪只想说,那是在你们镇上;若是拉去府城,多的是贵族买。

  “只要你愿意就好。”明仪给于侍卫使了个眼色。

  于侍卫心情沉重,掏了两张百两银票递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匹马,我们家女娘喜欢就是它最大的价值;银票你收着,这匹野马就是我们的了。”

  “好好。”

  萧猎户双手接过,连连点头。

  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两百两呢;够他们一大家子人用好几年了,这样一来,家里也算是有家底了。

  从萧猎户家出来,野马捆得严严实实丢在马车车厢后弦上。

  回程的路上,马车后面坠了一匹两百多斤的骏马,致使拉马车的马儿行走的十分缓慢。

  等他到达镇上,已是夜幕四合。

  王牙人把他们送回酒楼,得了五两银子小费才离开。“这匹马先带去酒楼后院,等醒了,好吃好喝喂着。”明仪吩咐下去,于侍卫等人当即把马儿抬进酒楼,和掌柜的借用后院两天,这事儿就算是安排妥当了。

  得了一匹好马,明仪愉悦入睡。

  竖日。

  天色刚明,明仪惦记着后院的野马,起身练完武艺后直奔后院。

  “程娘子,您来啦,马还昏着;属下看它身上脏,打算给它洗洗。”李侍卫拿着马刷,提着水桶,从另一道小门走过来,笑眯眯的和她打招呼。

  明仪笑了笑,伸手去接他手里的水桶。

  “我也来。”

  李侍卫赶紧后退,摆手拒绝,“不敢不敢,您在边儿上看看就行,哪儿能让您给马儿洗澡,这活儿多脏啊!”

  李侍卫死活不让她动手,明仪干脆往水井边一蹲,帮着他打水。

  轻松活儿,他不能再拦了吧?

  “程娘子,您别动手,坐着看属下洗就行。”

  事实证明,李侍卫是真不让她沾手。

  明仪叹了口气,走到屋檐下的木凳坐下;目睹李侍卫极其耐心,跟伺候祖宗一样,把整匹马从头到脚搓洗了一遍,就算是这样,马儿也没醒来。

  不知萧猎户用了多大的迷药药量。

  带回来一夜了,又给它洗干净了,一桶接着一桶凉水的上,居然也没醒。

  不会醒了之后,不会神经受损吧?

  药量重了,人都受不住,别说牲口了。

  洗完,擦干,整匹马看上去更红了点儿;灰尘挡住了它的美貌,这明明是一匹枣红马。

  “程娘子,马儿收拾好了,您来瞧瞧?”

  李侍卫擦着额头上的密汗,抬头望向从屋檐下走来的女娘。

  明仪疾步走进马厩,顺手抚过马鬃,洗过的马鬃还是有点硬;好歹是干干净净的,摸着安心。

  “李大哥,你能看出马儿的年龄吗?”

  “按照体格子、肩高和毛色来看,这匹马应该刚到壮年,也就是五岁左右。”

  马的身高是根据肩高来算,单位是手,一手相当十厘米,一般成年马肩高在十四到十六手之间。

  毛色更简单,随着年龄变化,毛色也会呈现出细微不一样,这需要常年与马儿打交道才能分辨。

  “正是好年纪,我在这里陪一会儿,给马儿洗澡辛苦你了,你去歇歇脚吧。”明仪爱不释手的摸着,颜色着实正。

  枣红偏暗红,跟大秦的大黑暗红很相似。

  她挺喜欢大秦的服饰颜色,别看颜色偏暗,但是人家一设计出来就特别庄重;穿在身上格外有气势,当然,大秦的开裆裤就算了。

  枣红马正好暗合了她的偏好。

  “它要是醒了,您走远点,被让它伤着您。”

  “以我的武艺,它伤不了我,你放心便是。”侍卫大哥们的保护总是这般时时刻刻,密不透风。

  李侍卫摇头失笑,告辞一声,马刷放进水桶,提着桶走开。

  人走后,明仪反反复复摸着马鬃,爱不释手;发自内心喜爱它身上的颜色,真正好看极了。

  “真俊!”

  浑身上下的腱子肉,一摸一个不吱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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