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土坯房很小,但住两个人绰绰有余。
屋内有三个当床用的土炕,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凳子外,什么家具都没有,简陋得很,不过胜在干净。
估计是知青点的人知道有新知青来,特意打扫过了,倒是免了她们收拾的工夫。
林露放下行李,坐在凳子上休息。
她这身体养得娇,走了那么久的路,脚很酸痛,要不是凭借着一股不想被邱绢子看不起、不想被大部队抛下的骨气,她肯定坚持不了在负重的情况下走那么长时间。
林露小心翼翼地脱下鞋袜,脚底磨得通红一片,脚底板和脚后跟处被磨出了水泡,一触碰就是钻心的疼。
文菁刚把行李全部搬到屋子里,就见自己这位刚交好的朋友抬起一双漂亮好看的眼睛红红的、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文菁心里莫名一紧,忙问道:“怎么了?”这是咋了,又哭了!
林露欲哭无泪:“我的脚疼,你有没有可以涂抹的药呀?不涂药,我感觉我明天要走不了路了……”
在穿书前,她家里条件好,吃喝用度家里都舍得给最好的,现代科技发展得快,到处都可以用工具代步,她就没有受过这种罪,活生生给自己走出水泡!
她虽然已经接受这悲惨的现实,但按照她这娇气、不争气的身体,要是不找药涂一下,她真的会废掉的!
别说干农活了,她连走路都艰难。
一想到以后可能就是这种“昏暗无光”的日子,林露眼前就一阵阵发黑。
文菁见林露委屈可怜的样子,还以为她的脚怎么了,凑过去一看,发现脚没磨出血,只是起了水泡,连忙安慰道:“我刚好带来药,等我找找,到时候你把水泡挑破涂上去,很快好的。”
林露杏眼儿里蓄着水雾,被文菁的话吓得小脸变得更加苍白,抱着腿,试探性地问:“还要把水泡挑破啊?”稍微一动就疼得要命,把水泡挑破了不是更疼吗?
文菁看林露一副怕疼娇气的模样,失笑说:“要的,把水泡挑破涂了药就不疼了,你要是不刺破它,以后更疼。”一看就是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又怕疼,跟个小孩子似的。
可能孩子气的人撒娇姿态都是一样的,文菁恍惚间感觉看到了自己家里的妹妹,撒娇的神色跟林露有几分类似。
“好吧。”林露蔫巴巴地点头,她从小到大就没经历过什么苦,不知道这些生活经验与智慧,还好遇到文菁。
文菁没嘲笑她娇气,热心地翻出针线和药,帮她挑破水泡又借药给她。
林露自己涂完药,内心充满温暖和感动,别人帮了自己不能什么都没有表示,干脆从自己的行李翻出了一盒糖果,大方地分享给文菁。
文菁也不推拒,捻起一块糖,拨开糖纸含进嘴里,口齿含糊说:“很甜!”
林露闻言,甜甜一笑。
这一来一去,两个小姑娘之间的生疏、客气减了不少,相处起来也更加随和和亲切。
刚来要收拾的东西太多。
文菁忙活得不停半天,把要用的东西从行李的翻出来整理,回头见林露还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忙催促道:“林露,别坐啦,快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晚上好睡觉。条件是差了点,比不上京城,但相比起前几年好多了,你看看还差什么,要是差了,到时候去大队里问问可不可以买。”
“好的好的,这就来。”休息了半天的林露认命的叹了一口气,彻底接受自己从被爸妈娇宠着的林氏大小姐,变成在农村建设的下乡知青的悲惨命运。
因为脚抹了药,她单脚蹦蹦跳跳地去收拾行李。
-
“魏哥!”魏拥军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跑来见魏肇坐在大院里,弯腰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魏哥别弄了!快过来,你快跟我去看看!”
魏肇正“唰唰唰”磨着刀,刀刃锋利泛光,头都不抬,没看来人,语气漫不经心:“怎么了?”
““大福叔回来了,顺便把新分配过来的知青接了回来。”魏拥军“呼呼”喘气,说:“听说这批新分到我们大队的知青里,有个女知青长得比余曼还好看,那脸蛋那身材漂亮极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啊……”
余曼是隔壁大队的女知青,眼睛大大水灵灵的会说话似的,与村里的姑娘站在一起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美名传遍周边的大队,可惜人家前年已经嫁人结婚,去镇上享福了。
魏拥军这次听说来了个比余曼还好看的知青,忍不住八卦之心。
在他们看来,余知青已经算得上好看了,不知道那位新来的女知青与余知青相比,谁更好看呢?
他迫不及待地想拉着魏肇一起去看。
魏肇对他话里的女知青不感兴趣,伸手从一旁的水桶里舀了一勺水泼在磨刀石上,继续磨刀。
要说长得漂亮的女知青,魏肇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是那天在火车上遇到的小姑娘。
她也是下乡插队的知青……
也不知道她会去哪里插队?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应该是不能的吧?
在室内娇生惯养的蔷薇突然要自己在野外生活,在贫瘠的土地扎根,风吹日晒,还有蚊虫蜜蜂闻着香味而来的困扰……
那个小姑娘还能像舒展抖落花瓣上露水的粉白蔷薇一样娇艳清丽?
魏肇莫名不想往那个糟糕的方向想。
魏拥军没察觉到魏肇的恍神,继续絮絮叨叨:“一起去吧?正好去找大富叔,看看新来的知青那边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
魏肇磨刀的手顿住,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没空。”
说什么帮忙,最终的目的是去看女知青的吧。
“好吧,我就知道肇哥对女的不感兴趣。”魏拥军被看穿目的,嘿嘿笑了笑,他耸肩:“其实是大富叔让我来找你的,你这几天去探亲不在,大队那个收音机又坏了,就等你去修,这不你刚回来,大富叔就急巴巴地找你呢。”
说到正事,魏肇停下磨刀动作:“队长现在在哪里?”
“在公社那里,新来的知青那边有事情需要处理,他让你直接去那公社找他。”魏拥军忍不住抱怨道:“我本来是要去那看那位长得很漂亮的女知青来着,结果被大富叔派来跑腿,不然现在肯定看到了那位女知青,唉……”
说完,颇为怨念的看了一眼魏肇,好似他是那个耽误他看女知青的人。
女知青女知青,满嘴都是女知青,魏肇嘴角抽了抽,道:“好了,现在去看也不迟,人又跑不了。”
魏拥军凑到他面前,好奇地问道:“怎么?你又对那个女知青感兴趣?那感情好,我们现在就出发?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魏肇: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说过对那个女知青感兴趣?
算了,跟个眼里只有女知青的二愣子说不通。
他没再吭声,放下镰刀,转身出了院子。
二愣子魏拥军跟在后头继续小声念叨着:“魏哥,你咋比我还着急?”
魏肇黑脸:……
屋内有三个当床用的土炕,除了一张桌子两张凳子外,什么家具都没有,简陋得很,不过胜在干净。
估计是知青点的人知道有新知青来,特意打扫过了,倒是免了她们收拾的工夫。
林露放下行李,坐在凳子上休息。
她这身体养得娇,走了那么久的路,脚很酸痛,要不是凭借着一股不想被邱绢子看不起、不想被大部队抛下的骨气,她肯定坚持不了在负重的情况下走那么长时间。
林露小心翼翼地脱下鞋袜,脚底磨得通红一片,脚底板和脚后跟处被磨出了水泡,一触碰就是钻心的疼。
文菁刚把行李全部搬到屋子里,就见自己这位刚交好的朋友抬起一双漂亮好看的眼睛红红的、可怜兮兮地看着她。
文菁心里莫名一紧,忙问道:“怎么了?”这是咋了,又哭了!
林露欲哭无泪:“我的脚疼,你有没有可以涂抹的药呀?不涂药,我感觉我明天要走不了路了……”
在穿书前,她家里条件好,吃喝用度家里都舍得给最好的,现代科技发展得快,到处都可以用工具代步,她就没有受过这种罪,活生生给自己走出水泡!
她虽然已经接受这悲惨的现实,但按照她这娇气、不争气的身体,要是不找药涂一下,她真的会废掉的!
别说干农活了,她连走路都艰难。
一想到以后可能就是这种“昏暗无光”的日子,林露眼前就一阵阵发黑。
文菁见林露委屈可怜的样子,还以为她的脚怎么了,凑过去一看,发现脚没磨出血,只是起了水泡,连忙安慰道:“我刚好带来药,等我找找,到时候你把水泡挑破涂上去,很快好的。”
林露杏眼儿里蓄着水雾,被文菁的话吓得小脸变得更加苍白,抱着腿,试探性地问:“还要把水泡挑破啊?”稍微一动就疼得要命,把水泡挑破了不是更疼吗?
文菁看林露一副怕疼娇气的模样,失笑说:“要的,把水泡挑破涂了药就不疼了,你要是不刺破它,以后更疼。”一看就是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又怕疼,跟个小孩子似的。
可能孩子气的人撒娇姿态都是一样的,文菁恍惚间感觉看到了自己家里的妹妹,撒娇的神色跟林露有几分类似。
“好吧。”林露蔫巴巴地点头,她从小到大就没经历过什么苦,不知道这些生活经验与智慧,还好遇到文菁。
文菁没嘲笑她娇气,热心地翻出针线和药,帮她挑破水泡又借药给她。
林露自己涂完药,内心充满温暖和感动,别人帮了自己不能什么都没有表示,干脆从自己的行李翻出了一盒糖果,大方地分享给文菁。
文菁也不推拒,捻起一块糖,拨开糖纸含进嘴里,口齿含糊说:“很甜!”
林露闻言,甜甜一笑。
这一来一去,两个小姑娘之间的生疏、客气减了不少,相处起来也更加随和和亲切。
刚来要收拾的东西太多。
文菁忙活得不停半天,把要用的东西从行李的翻出来整理,回头见林露还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忙催促道:“林露,别坐啦,快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晚上好睡觉。条件是差了点,比不上京城,但相比起前几年好多了,你看看还差什么,要是差了,到时候去大队里问问可不可以买。”
“好的好的,这就来。”休息了半天的林露认命的叹了一口气,彻底接受自己从被爸妈娇宠着的林氏大小姐,变成在农村建设的下乡知青的悲惨命运。
因为脚抹了药,她单脚蹦蹦跳跳地去收拾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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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哥!”魏拥军大老远就扯着嗓子喊,跑来见魏肇坐在大院里,弯腰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魏哥别弄了!快过来,你快跟我去看看!”
魏肇正“唰唰唰”磨着刀,刀刃锋利泛光,头都不抬,没看来人,语气漫不经心:“怎么了?”
““大福叔回来了,顺便把新分配过来的知青接了回来。”魏拥军“呼呼”喘气,说:“听说这批新分到我们大队的知青里,有个女知青长得比余曼还好看,那脸蛋那身材漂亮极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啊……”
余曼是隔壁大队的女知青,眼睛大大水灵灵的会说话似的,与村里的姑娘站在一起就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美名传遍周边的大队,可惜人家前年已经嫁人结婚,去镇上享福了。
魏拥军这次听说来了个比余曼还好看的知青,忍不住八卦之心。
在他们看来,余知青已经算得上好看了,不知道那位新来的女知青与余知青相比,谁更好看呢?
他迫不及待地想拉着魏肇一起去看。
魏肇对他话里的女知青不感兴趣,伸手从一旁的水桶里舀了一勺水泼在磨刀石上,继续磨刀。
要说长得漂亮的女知青,魏肇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是那天在火车上遇到的小姑娘。
她也是下乡插队的知青……
也不知道她会去哪里插队?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应该是不能的吧?
在室内娇生惯养的蔷薇突然要自己在野外生活,在贫瘠的土地扎根,风吹日晒,还有蚊虫蜜蜂闻着香味而来的困扰……
那个小姑娘还能像舒展抖落花瓣上露水的粉白蔷薇一样娇艳清丽?
魏肇莫名不想往那个糟糕的方向想。
魏拥军没察觉到魏肇的恍神,继续絮絮叨叨:“一起去吧?正好去找大富叔,看看新来的知青那边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
魏肇磨刀的手顿住,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没空。”
说什么帮忙,最终的目的是去看女知青的吧。
“好吧,我就知道肇哥对女的不感兴趣。”魏拥军被看穿目的,嘿嘿笑了笑,他耸肩:“其实是大富叔让我来找你的,你这几天去探亲不在,大队那个收音机又坏了,就等你去修,这不你刚回来,大富叔就急巴巴地找你呢。”
说到正事,魏肇停下磨刀动作:“队长现在在哪里?”
“在公社那里,新来的知青那边有事情需要处理,他让你直接去那公社找他。”魏拥军忍不住抱怨道:“我本来是要去那看那位长得很漂亮的女知青来着,结果被大富叔派来跑腿,不然现在肯定看到了那位女知青,唉……”
说完,颇为怨念的看了一眼魏肇,好似他是那个耽误他看女知青的人。
女知青女知青,满嘴都是女知青,魏肇嘴角抽了抽,道:“好了,现在去看也不迟,人又跑不了。”
魏拥军凑到他面前,好奇地问道:“怎么?你又对那个女知青感兴趣?那感情好,我们现在就出发?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魏肇: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说过对那个女知青感兴趣?
算了,跟个眼里只有女知青的二愣子说不通。
他没再吭声,放下镰刀,转身出了院子。
二愣子魏拥军跟在后头继续小声念叨着:“魏哥,你咋比我还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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