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转生,以及物质位面所不具备的自然环境以及各种特产,夏多对外层位面还是非常在意的,也将其视为未来战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这样的话,无论是为了从贸易中获得利益,还是为了方便今后开展其他的开发计划,保持与光辉之国的友好关系,对于夏多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
而现在,他知道了光辉之国对精金这种武器原材料的巨大需求,同时他又掌握了人工合成精金的方法,这简直就是完美的贸易伙伴。
想到这,夏多指着被装饰覆盖仅露出少许幽暗纹路的地面,问里奇神使:“不知神使觉得我这里的精金品质怎么样?”
一听这话,无论是里奇还是泰德,都像是想到了什么,里奇更是眼睛一亮,因为如果他所想的这事办成了的话,他几乎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一定能够提前晋升。
于是,他连忙问道:“我能简单探查一下吗?”
“无妨,神使请便。”
客人要验货,夏多当然不会阻止,而且他也很好奇,在神使眼中,人造的精金和天然精金是否存在差异。
而另一边,得到夏多的允许后,里奇立刻将自己作为律书神使所持有的圣书从腰间取下,翻开其中的一页,一道神光从书页中陡然射出,径直没入地下。
下一刻,里奇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夏多法师,尽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获得的这么多精金,但这些精金的品质毫无疑问非常不错。”
然后,夏多就在里奇、泰德期待的目光中说出了那句:“不知道光辉之国是否需要这样的精金?”
“需要,太需要了!”里奇、泰德两位神使几乎不约而同地开口。
尽管泰德作为圣剑神使,能从这件事中获得的好处相比于律书神使更少,但圣剑神使是光辉之国最主要的战斗人员。
武器原材料多了的话,他们的装备也会更加完善、更新更加及时,这对战斗人员来说,也是一件极为利好的事。
而且有这样的经历,将来要是厌倦了战斗,也有机会转到文职神使序列,也就是律书-仲裁-智慧这样的晋升路线。
更高的王座神使、炽天神使,就不再区分文职、战斗了,尽管泰德也有着成为神之左右手的理想,但现实他也能够认清。
如果一直在战斗神使序列的话,他恐怕是很难晋升成王座神使,更别说有着神之左右手称号的炽天神使了。
而里奇的文职神使序列,在前期晋升会比战斗神使更加困难,也更慢,但只要存续时间足够久,还是有机会熬到王座神使的,炽天神使依然很难。
所以相比于泰德,里奇对这次的合作其实更加看中,如果这次真能解决光辉之国长久以来的武器原材料紧缺问题,那他至少也能在短时间内晋升为仲裁神使。
如果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连升两级,保送一个王座神使也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连成为神之左右手也真正有了一丝可能。
……
看到两位神使如此表现,夏多就知道这次合作应该是稳了,“我能够提供稳定的精金供给,不知道光辉之国能付出什么呢?”
尽管等价交换并非光辉之主的教义,但契约精神,却是每一个光辉神使都具备的核心品质。
只要事先谈好价格,和光辉之国的交易是最不需要担心对方违约的,当然也要注意给自己留有余地,不然这种情况下自己违约的话,可不像普通神圣契约那样只是上个黑名单就了事了。
当然,如果能够提前约定违约后如何处理,那光辉之国也是会严格按照契约内容来办,只不过有过违约经历的人,还是会上光辉之主的黑名单。
上了黑名单倒不一定会引来神罚或者其他直接的不便之处,但这就类似于信誉受损,今后在光辉之主影响力覆盖到的这个大圈子内,与人相处付出的无形成本就要增加许多。
如果多次违约(仅限光辉之主见证的神圣契约),那显然就会视为对光辉之主的挑衅,说不定真能引来神罚。
就算没有神罚,被能够查看黑名单的律书神使见到了,估计还是跑不了。
主位面的耐色法师或者精灵,或许很讨厌神圣契约,但了解神圣契约本质的夏多,却非常喜欢这样的契约。
耐色法师不喜欢是因为他们的底线非常灵活,如果契约对自己有利,那当然就要严格遵守了,要是契约对自己不利,那他们就会想办法钻空子,甚至不惜违约。
精灵也一样,毕竟智慧生物的人性是相通的,但精灵还多了一点,那就是没有经过光辉之主信仰的长期熏陶,或者说不理解神圣契约的本质,对于神圣契约本身的信任度不够。
而夏多,本身就是来自于一个高度秩序的文明,契约精神已经成为社会运转的基本法则,或者说公序良俗的一部分。
固然存在不少违约的情况,但几乎不会有人公开说违约是对的,除非契约本身存在公平性问题,不然大多数人还是更倾向于认为违约是错误的。
而在魔法世界,公平与正义是一个很少被提及的话题,神圣契约并不保证公平正义,只会关心契约能否正常履行。
对于一个更偏向于良性的工具来说,其实也并不需要如何公平正义,或者更严谨些说,并不需要工具自我定义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需要由其他实体来定义。
比如说,在夏多领地中,只有法律可以定义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相反的,而不是任由一个工具属性的契约来自行定义。
当然,夏多实际上也并不会直接规定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而是通过构建秩序来引导,引导他所认为的正义与公平。
实际上,所谓的大夏秩序,更多还是夏多自己思想的投射,如果他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或许就会制定出更加严苛的法律。
但他不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所创造的大夏秩序就是自己想法的直观体现,甚至可以说,从一开始他的目的就是创造一群与自己想法一致的人,然后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统治一个国度或者一个文明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法典、秩序也不会是现在这样。
这样的话,无论是为了从贸易中获得利益,还是为了方便今后开展其他的开发计划,保持与光辉之国的友好关系,对于夏多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
而现在,他知道了光辉之国对精金这种武器原材料的巨大需求,同时他又掌握了人工合成精金的方法,这简直就是完美的贸易伙伴。
想到这,夏多指着被装饰覆盖仅露出少许幽暗纹路的地面,问里奇神使:“不知神使觉得我这里的精金品质怎么样?”
一听这话,无论是里奇还是泰德,都像是想到了什么,里奇更是眼睛一亮,因为如果他所想的这事办成了的话,他几乎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一定能够提前晋升。
于是,他连忙问道:“我能简单探查一下吗?”
“无妨,神使请便。”
客人要验货,夏多当然不会阻止,而且他也很好奇,在神使眼中,人造的精金和天然精金是否存在差异。
而另一边,得到夏多的允许后,里奇立刻将自己作为律书神使所持有的圣书从腰间取下,翻开其中的一页,一道神光从书页中陡然射出,径直没入地下。
下一刻,里奇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夏多法师,尽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获得的这么多精金,但这些精金的品质毫无疑问非常不错。”
然后,夏多就在里奇、泰德期待的目光中说出了那句:“不知道光辉之国是否需要这样的精金?”
“需要,太需要了!”里奇、泰德两位神使几乎不约而同地开口。
尽管泰德作为圣剑神使,能从这件事中获得的好处相比于律书神使更少,但圣剑神使是光辉之国最主要的战斗人员。
武器原材料多了的话,他们的装备也会更加完善、更新更加及时,这对战斗人员来说,也是一件极为利好的事。
而且有这样的经历,将来要是厌倦了战斗,也有机会转到文职神使序列,也就是律书-仲裁-智慧这样的晋升路线。
更高的王座神使、炽天神使,就不再区分文职、战斗了,尽管泰德也有着成为神之左右手的理想,但现实他也能够认清。
如果一直在战斗神使序列的话,他恐怕是很难晋升成王座神使,更别说有着神之左右手称号的炽天神使了。
而里奇的文职神使序列,在前期晋升会比战斗神使更加困难,也更慢,但只要存续时间足够久,还是有机会熬到王座神使的,炽天神使依然很难。
所以相比于泰德,里奇对这次的合作其实更加看中,如果这次真能解决光辉之国长久以来的武器原材料紧缺问题,那他至少也能在短时间内晋升为仲裁神使。
如果能够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连升两级,保送一个王座神使也一点都不过分,甚至连成为神之左右手也真正有了一丝可能。
……
看到两位神使如此表现,夏多就知道这次合作应该是稳了,“我能够提供稳定的精金供给,不知道光辉之国能付出什么呢?”
尽管等价交换并非光辉之主的教义,但契约精神,却是每一个光辉神使都具备的核心品质。
只要事先谈好价格,和光辉之国的交易是最不需要担心对方违约的,当然也要注意给自己留有余地,不然这种情况下自己违约的话,可不像普通神圣契约那样只是上个黑名单就了事了。
当然,如果能够提前约定违约后如何处理,那光辉之国也是会严格按照契约内容来办,只不过有过违约经历的人,还是会上光辉之主的黑名单。
上了黑名单倒不一定会引来神罚或者其他直接的不便之处,但这就类似于信誉受损,今后在光辉之主影响力覆盖到的这个大圈子内,与人相处付出的无形成本就要增加许多。
如果多次违约(仅限光辉之主见证的神圣契约),那显然就会视为对光辉之主的挑衅,说不定真能引来神罚。
就算没有神罚,被能够查看黑名单的律书神使见到了,估计还是跑不了。
主位面的耐色法师或者精灵,或许很讨厌神圣契约,但了解神圣契约本质的夏多,却非常喜欢这样的契约。
耐色法师不喜欢是因为他们的底线非常灵活,如果契约对自己有利,那当然就要严格遵守了,要是契约对自己不利,那他们就会想办法钻空子,甚至不惜违约。
精灵也一样,毕竟智慧生物的人性是相通的,但精灵还多了一点,那就是没有经过光辉之主信仰的长期熏陶,或者说不理解神圣契约的本质,对于神圣契约本身的信任度不够。
而夏多,本身就是来自于一个高度秩序的文明,契约精神已经成为社会运转的基本法则,或者说公序良俗的一部分。
固然存在不少违约的情况,但几乎不会有人公开说违约是对的,除非契约本身存在公平性问题,不然大多数人还是更倾向于认为违约是错误的。
而在魔法世界,公平与正义是一个很少被提及的话题,神圣契约并不保证公平正义,只会关心契约能否正常履行。
对于一个更偏向于良性的工具来说,其实也并不需要如何公平正义,或者更严谨些说,并不需要工具自我定义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需要由其他实体来定义。
比如说,在夏多领地中,只有法律可以定义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又是相反的,而不是任由一个工具属性的契约来自行定义。
当然,夏多实际上也并不会直接规定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不正义,而是通过构建秩序来引导,引导他所认为的正义与公平。
实际上,所谓的大夏秩序,更多还是夏多自己思想的投射,如果他是一个残暴的统治者,或许就会制定出更加严苛的法律。
但他不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所创造的大夏秩序就是自己想法的直观体现,甚至可以说,从一开始他的目的就是创造一群与自己想法一致的人,然后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
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统治一个国度或者一个文明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法典、秩序也不会是现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