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世歌 第二十章 故人

小说:凡世歌 作者:小妖方狄 更新时间:2021-11-02 08:10:28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都说读书人身在茅庐通晓天下之事,我今天算是见识了,子弃你真聪明,天下间没有什么事能够瞒的过你,我只是开个头,你就已经猜到结尾是什么了。”

  “谢谢夸奖,就像你说的我是个读书人,对天下事无不通晓,哈哈哈哈。”子弃大笑,不知为何笑声中似有自嘲,“正所谓虎毒不食子,那个所谓的冥王宗圣宗主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放过,连自己的儿子都要算计,都要利用,确实是个大奸大恶、穷凶极恶之徒。”

  “不止穷凶极恶,还一定阴险狡诈善于伪装!”叶飞低着头走路,闷闷地说道。

  “这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子弃好奇。

  “你想啊,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儿子打造的如此邪恶,要让自己的儿子时刻活在痛苦之中,为什么!”

  “你不是说那个人是个变态吗。”

  “不能光用变态去解释,所有行为的背后一定藏着动机。”

  “你的意思是?”

  “我听说世人对他的评价很好,最负面的评价是有些阴险。”

  “然后呢?这能说明什么?”

  “你想啊,为什么他身在魔教做尽坏事却只得到一个阴险的评价。”

  “为什么?”

  “因为他善于操控人心,善于摆布他人,他让其他人把坏事都做了,保住了自己的名声。”

  “嗯?”子弃忽然止步,不知是被叶飞的猜测惊到了,还是被他的聪明震慑了。

  “你想啊,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儿子变得如此邪恶,不单单是为了适应社会那么简单吧!我觉得,身在魔教一定有许多黑事要做,而这些黑事需要交给一个能力强、够亲近的人才能放心,为此他只能培养自己的儿子,将所有自己不愿意沾手的黑事全部交给他,只有这样才能保全下自己的名声。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有一句老话怎么说的,生在帝王家没有真感情,他的儿子天生血统高贵能力又强,是他未来统治的最大威胁。若是让亲生儿子名声变臭,哪怕军功赫赫,起码自己在位的时候可以控制,不至于谋朝篡位。

  如此高明的手段,连儿子都要算计的狠毒,你说他是不是善于操控人心,善于摆布他人!我觉得冥王宗宗主一定是那种能够把所有人算计的明明白白的,能让所有人为自己利用的阴险小人。”

  “叶飞,你应该没有见过冥王宗宗主吧?”

  “当然。”

  “那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推理能力,只凭借蛛丝马迹,便能够准确揣测人心,只怕你比那位雄才大略的冥王宗圣宗主更懂得识人了。”

  “我只是做出合理的猜测而已,毕竟和炎天倾接触久了,自然对他的亲生父亲感到好奇。”

  “你的猜测连我都觉得很有道理,觉得栩栩如生仿佛亲见。”

  “是吧,我可不是乱猜,是有推理依据的。”

  “如此说来,所谓的冥王宗圣宗主是个卑鄙无耻、阴险狡诈、冷血残酷的小人喽?”

  “只怕比这些形容词所能描绘的还要更恶劣一些!那个人的邪恶是融入骨髓的,是发自内心,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天性邪恶?”

  “少儿知天命,认定人间路沧桑,故而以邪恶之心面对天下,只有这一种解释。”

  “了不起,了不起。叶飞,我又一次确定了,为什么预言中是你来摧毁九州,因为你这个人不仅有一股天生的狠劲,还心思缜密,明察秋毫,只怕这世上没什么秘密瞒的过你。”

  “是否会毁灭九州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命由我不由天!”

  “好,有志气!你也是少而知天命吧。”

  “当然。”

  “既然如此,那个人脑子里想的只怕和你是一样的,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字——我命由我不由天!在那个人的心里,一定将天道的预言当成狗屁,他甚至会故意纵容一下,看看天道预言到底能耐他何。”

  “这谁知道,我又没见过他。”

  “你们虽然没见过,但是你们之间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何出此言?”

  “一来,你是天命之子,相当于是他的绊脚石,他一定想要除你而后快;二来,嘿嘿……”

  “二来怎样?”

  “你刚刚是不是说过,没有九龙王证那个人是怎么继承魔教教主之位的。”

  “有什么关系吗。”

  “或许,所谓的王证此刻正静静潜伏在某个人身上呢,嘻嘻嘻。”

  眼见子弃看着自己诡异的笑,叶飞心中一凉,赶忙向前去了,进而没好气地挥挥手“怪里怪气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蜀山的人对于魔教的圣物不会了解太多,但魔教的人却不一样,他们对圣物朝思暮想,只怕比对自己的亲人还要了解更多。据说九龙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只会从眉心进入宿主的身体,从此以后在眉心深处蛰伏起来,遇到外界的刺激便会发出蛊惑之声导致持有者性情大变。因为这个特点,所以九龙的持有者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眉心之处有三团火焰,火焰又深又小,像是一颗痣,只有贴近了才能看得清楚,大概就是你额头上的样子。”

  “我那是胎记。”叶飞心脏砰砰乱跳,心中嘀咕,难道子弃知道九龙在自己体内?也难说!毕竟刚一见面的时候,子弃便看出他在身体中做些什么,及时制止了他进一步开发丹海,子弃不会是有看穿人身的能力吧?

  “对对对,是胎记,是胎记,我只是说有点像而已。”

  “以后可别瞎举例了,你知道这里距离昆仑山有多近吗,要是被魔教的人知道我头上的胎记和九龙附身的样子差不多,他们肯定要倾巢而出来截杀我了。”

  “哈哈哈哈,原来你也有怕的时候!不过仔细想想,万一你真的有九龙在手,不是可以做他们的教主了?”

  “首先,我压根不知道九龙长什么样子;其次,我是蜀山的弟子,怎么能和魔教牵扯瓜葛;最后,你以为那个雄才伟略的冥王宗圣宗主是是吃素的吗,若被他知道九龙的踪迹,一定是宁肯杀错不会放过,到时候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这个人,真的是非常聪明。”

  “彼此彼此吧。”

  “能和你结交真是太好了,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咱俩算是忘年交了。说实话,虽然你长我几岁,但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贴心,没有距离感。”

  “是呢,我也有这种感觉。”

  一老一少,一黑一白,谈天说地,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实话实说,叶飞与陌生人接触是很谨慎的,总是抱有戒备之心,这与他自小的经历有关系,但是和子弃短暂地接触下来,会让他觉得这个人和自己很相似,这个人没有恶意,可以吐露真心,可以结交成为朋友。

  这可能是因为两人都是少而知天命的同路人,还可能因为子弃身上有着某种特殊的魔力,无论你说什么,他都能准确地给予回应,每每说到你的心坎里,让你感到非常舒服。

  两人不知不觉地走上了台阶,五层台阶的尽头连着一处三四米长的平台,几张桌子随意的摆着,两口沸腾的大锅正在呼呼往外冒着热气。

  “没吃过吧?”两人登上台阶的时候,刚好有一桌人结账准备离开,子弃眼疾手快占上了位置,“九幽山美食羊杂汤,老板,来两碗。”

  “羊杂是什么东西?”叶飞从没听说过。

  “就是羊的内脏!把内脏熬汤入味,就大饼吃,是九幽、昆仑一带特有的美食。。”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内脏也能吃的。”

  “其实蜀山和人间佛国有些地方也这么吃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羊的内脏其实很干净的,又有嚼劲堪称人间美味。”

  “既然你强烈推荐,那我一定要好好尝尝,看看有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吃。”

  “一定合你胃口。”

  不一会儿工夫,两碗热腾腾的羊汤端上来了,汤水又油又白,几片葱花飘在上面。

  “这就是羊汤?”叶飞实在看不出怎么个好法,却见子弃拿起勺子在汤里舀了几下,舀出肝啊、心啊、肺啊之类的,“好东西都在下面了。”他这样说。

  叶飞想到要吃动物内脏,有些抗拒地撇撇嘴,却见到子弃已经大口哚呢起来,满嘴流油,吃的还挺香,一咬牙也跟着尝试了一下。喝了第一口,味道略微有些腥,但汤汁浓郁厚重,让你还想喝第二口。叶飞学着子弃的样子,从碗底舀了羊杂碎出来,放在嘴里嚼,一股内脏特有的味道让叶飞有些不适应,再吃不下开始专心喝汤,把汤喝完露出一碗底的杂碎,被老板看到了笑话道:“您是外乡人吧?”

  “是。”叶飞尴尬的笑。

  “难怪吃不惯了。羊肉本来就有股山味,杂碎更不必说,熬成汤虽然能将山味遮去,外面的人还是吃不惯的。”

  “你们吃的习惯?”

  “山里面穷的很,肉金贵,羊汤里虽然放的都是内脏杂碎,毕竟是肉不是,能够美美地喝上一碗羊汤,已觉得浑身舒畅,心满意足。”

  “按理说山上很多猎户,不应该愁肉吃啊。”

  “九幽山可不比其他地方,这里是百战之地,死尸要堆成山的,很多野兽藏在密林中,捉不到人就吃人养的牲畜,所以九幽附近肉类一向短缺,都是跟外面的商人换才能吃得上。”

  “原来是战争改变了你们的生活习惯。”

  “可不是嘛,死人多的地方野兽就多,山野就更加接近原始,更加荒凉,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

  “你不想换个地方?”

  “金窝银窝比不过自己的狗窝,外面再好,不属于我又有什么用。咱们祖祖辈辈生活在山上,光家谱就写了好几本了,离开了九幽家也就没了。”

  “这倒是,大多数人生活习惯了就不愿意挪窝了。”

  “只盼着和平的日子能够持续下去。”

  “已经和平多久啦?”

  “得有几十年了吧,真是难能可贵的和平,得感谢两边神仙的大恩大德。”

  “两边?”

  “就是昆仑和蜀山!他们仙人打架,咱们平民平民老百姓遭殃不是。”

  “只怪九幽山位置特殊,刚好夹在两个大派之间。”

  “其实也有好处。”

  “还有好处?”

  “他们打来打去,打的难分难解、不分伯仲,就都要极力争取咱们九幽的支持,对咱们当地的老百姓还是不错的。”

  “魔教对你们也不错吗?”

  “嘘,在这里可不要提魔教,要说圣教。”

  “多谢你提醒,圣教对你们也不错嘛?”

  “实话实说,圣教对咱们比蜀山要好!蜀山的人整天高高在上的,从来没拿我们九幽山当回事,圣教那边不一样,极力拉拢咱们,没事就来送吃的送穿的,都是免费的。”

  “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咱们平民老百姓管那许多作甚,只要能吃饱能穿暖就够了,谁给咱好处咱就跟谁走。”

  “无关正邪吗?”

  “什么正啊邪啊的,咱们也分不清。”

  “原来如此。可你要清楚一件事,老话讲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昆仑那边无端端送给你们许多钱粮是因为有求于你们,等到有朝一日战事结束了,他们不再需要你们,当年给你们多少,将来肯定要加倍拿回去的。”

  “呵呵,那一天我是看不见喽。您别忘了,仙人打架都打了多少年了,几辈子了吧?打出结果了吗?谁也奈何不了谁!可见这样的日子还得持续下去。”

  “这倒是,昆仑和蜀山僵持千年,或许都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存在,真的是谁都奈何不得对方吧。”

  “可不是嘛。”

  “你这羊汤挺好喝,再给我来一碗。”

  “咱们加汤不要钱,随便喝。”

  “那敢情好。”

  说着,老板拿着大勺子给叶飞添了一整碗热乎乎的浓汤,加汤不要钱,加里面的杂碎可是要钱的。

  叶飞咕咚咕咚把汤喝干净了,老板对他伸出大拇指:“客观,看您的气派绝对不是等闲,来咱九幽地界,是来找……?”

  “停!老板,我得说你两句,该你问的问,不该你问的就不要问,免得给自己招宰不是。”眼见老板越聊越熟,有些没完没了了,子弃将他摁住,及时踩下刹车,“店里面客人不少,你去忙你的吧。”

  “好嘞您呢,您二位慢用。”老板也是个知趣的人,马上将毛巾搭在肩上走了。

  叶飞道:“你怎么把人哄走了?”

  子弃靠近了他,贴着耳朵说道:“这里人多眼杂,胡说八道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有白眉上仙坐镇,你怕什么。”

  “你就别给他老人惹麻烦啦!”

  “哈哈哈。”

  “吃饱了吗?吃饱了就走,别打扰老板做生意。”

  “走着,饱了。”

  叶飞结账,两人离开了早点铺,走在狭长弯曲的山道上子弃压低了声音对他说:“最近两年,昆仑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你看那边,那边还有那边,全都是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情。”

  “听你的口气,是不是魔教要有大动作啊?不会真要对蜀山动手吧!”叶飞联想到下山前两人的对话,总感觉子弃在提醒他魔教不久之后要对蜀山开战。

  “有这种可能。”

  “我觉得不像,除非冥王宗宗主能够找到九龙,否则他没办法继承教主之位啊,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

  “你怎么就能确定他没有找到九龙呢?”

  “这……”叶飞语塞,总不能告诉他九龙在自己身上吧,眼珠一转装腔作势地道,“似九龙那等顶尖神器,若真被找到了一定有异象现世,正道方面肯定会有所察觉的。”

  “这话你说的对,放眼天下九龙位列极品,它若出世一定是天地无光、日月失色,不会毫无波澜的。”

  “子弃,你总是提起正邪之间的战争,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了?”

  “没有没有,我都是从现象推导出结果来的,这些年昆仑山的人在九幽行走的可是越来越频繁了。”

  “只能说是正道势微,掌门真人闭关太多年,疏忽了对群山的管理。”

  “呵呵,或许吧。”

  正说着,叶飞忽然发现了什么,一闪身躲进了一间临街土屋的背侧,子弃也不见怎么动作毫不费力地跟上了他,藏在黑暗的角落里偷偷窥视街上行人的动向。

  只见到一位身材极瘦极高,满脸擦脂抹粉,举动阴柔造作的中年仙人在两名年轻弟子的陪同下于长街上走过。他的目光极为凌厉,眼珠每动一次都像是龙鱼一次有力地摆尾转身,在山道上走过的时候轻的像风一样,胯骨扭的比女人还要夸张。

  身边跟的两名弟子都是年轻英俊的小伙子,粉头白面,穿戴整齐,腰间别着象征仙人身份的宝剑,单看这些和寻常仙人没什么区别,却有一点,他们脖子上不知为何各自系着一条皮项圈,看上去和拴狗用的项圈有些类似,甚至在项圈前面还挂着一个铃铛,真是要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这三人像是在找人,急匆匆地从狭窄的村路上走过,等到走远之后,叶飞才离开黑暗,站在泥土地上顺着他们离去的方向看了很久,眉头微微蹙起。

  “那三个人你认识?”子弃站在叶飞的身后,房屋的背光处,手中的折扇忽而打开,忽而折起,“你和他们有仇?”

  “那个人叫做郝春秋!我尚未成仙的时候得罪过他,以他的个性一定会怀恨在心的。”算一算,将近七年时间了!从樊村莫府遭遇仙人指路,到今天将近七个年头,郝春秋身上阴柔狠辣的气质更甚,几乎一眼就看得出来,可见道心已然稳固,境界去向更高的地方。他身边跟着的两名童子不用说也知道一定是圈养的面首了,供他淫乐消遣用的,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佩戴拴狗的项圈,简直不知廉耻。落脚九幽山之后便听说郝春秋当上了一派之长,这样不知廉耻的人成为领袖,简直是门派的耻辱和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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