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复仇之说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作为一个理论,适用性越广,越简单,就越容易进行宣传。而如果加了一大堆“例外”乃至“例外的例外”,就肯定会影响说服力。
遇到确实没法明说的话题,可以“马肝之论”掩饰过去。但什么都马肝,显然也不是个办法。
说到底,大儒们就是不敢和希腊人那样,直接说“对亲母也应该同态复仇”。所以只能遮遮掩掩,造成这么个漏洞。
郭康觉得,这就是之前所说的,多个“纲常”的副作用了。
那些希腊学者说的其实没错。和只有一个“父权”的希腊罗马文化不同,塞里斯那边,有复数个基本规则同时存在。好处是,那边的社会构造可以更复杂,更完善。坏处是,需要顾忌的地方也太多,而且难免打架。
不说其他各家的叙述,就是儒家的基础典籍内部,都在互相矛盾。儒生们整天吹嘘,说天朝是纲常有序的礼义社会,但周礼搞了小三千年,都没解决母亲这个角色代表的权力。
大家都知道,春秋那会儿,“妇人三从”和“孝”就开始打架,君、父的“尊”和生母的“亲”也在打架。这些问题其实比马肝之会讨论的“革命”问题都严重,牵扯到了儒家,乃至儒家背后、古典塞里斯文明中,基本伦理的问题。
大部分汉儒不敢对此评判,原因也很简单:要是说不应该复仇,就会被人指责,因为这等于给普世性的复仇公理上,开了个漏洞,是在破坏学说的根基。
但要是说应该复仇,同样会被其他人指责,因为社会中普遍认为,不管什么情况,杀母是不可接受的。别说提出这个结论了,哪怕是对杀母报仇的两面性,进行“理中客”式地分析,从而评价其正义程度,都会遭到质疑。
这个问题,前后两千多年下来,就没一个人能说清楚的。最后,使得话题本身,都成了碰都不能碰的禁区。也难怪希腊人笑话他们。
到东汉时期,公羊学的集大成者何休,才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复仇还是要复仇的,但诛杀就太过了,正确的解决方法是放逐。同样,胁迫社庙也只是一种应对异变的方式,目的是维持阴阳平衡,不是说为了天父,就真的把地母神给砸了。
他的理由是“诛不加上”,也就是说母亲还是居于儿子之上的。所以作为儿子,在伦理上不能诛杀母亲。凡人和地母神,应该也是同理。
何休是当时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为如此,才敢公然碰这种话题,进行讲解和教学。但即使这样,还是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很多人的抨击,觉得他的公羊学说,过于酷烈,并不适合社会。
而诛不加上这个理由其实也不对。都不用找大经师们论证,只要看过孟子、荀子的书,都知道,儒家这两位重要巨头,都是支持诛杀“独夫”的。
君臣关系也是重要的基础纲常。桀、纣这样的独夫暴君,相较于臣民,依然是“上位”。但因为他们的恶劣表现,臣民就有了诛杀他们的权力——当初商汤推翻夏桀,打出的就是为普通百姓复仇的旗号。可见,“下”明明是能诛杀“上”的。
同理,母子关系中,有仇的母亲相对于儿子,伦理上确实也是上位。也和桀纣的王位一样,是先天确定的关系。那如果母亲有恶劣表现,儿子为什么又不能诛杀她了呢?
儒家经常把各种纲常关系进行类比,但这次一类比,就发现问题了。
——人家夏桀再怎么说,也是大禹的后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结果,他的“上位”的优先度,怎么还比不上个妇人?难道大禹治水的荫蔽,还不如生个孩子?
要是知道这种对比,夏桀都得直呼气抖冷,我们独夫暴君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因此,这种理论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何休的观点也没有给争论画上句号。相反,随着汉儒走向衰落,大复仇的概念也渐渐淡化了。
希腊学者们,就是准确地捕捉到了这点,质疑塞里斯文明根本不是个父权社会。因为这种“碰都不能碰的话题”,明显就已经触及到核心的纲常伦理了。只有这种级别的基础性设定,才是不能被讨论的“公理”。
——比如,在希腊,哲学家们就可以随便分析和讨论这个话题,做出判断并给予其他人建议。这样一来,两边的区别也就更清楚了。
而汉朝之后,塞里斯那边的情况也没用什么变化。相反,随着作风刚猛的汉代学说渐渐沉寂,支持复仇的力量越来越弱——当然,这也是没办法。毕竟你在魏晋时代,提“复仇”和“统一”,这就……多少会有点尴尬吧……
这一时期,随着朝廷大力提倡“孝”,家庭中母亲的地位与权力,反而得到了提高。首先就是“继母如母”的改变。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朝廷不但鼓励孝,还竭力放宽它的适用范围。原本汉朝时候,继母和生母待遇还有差别,这会儿就已经真的完全一样了。整体上,原先孝的,现在也要孝;原先不需要那么孝的,现在也得孝了。全天下都处于这种满堂大孝状态……
而在这个过程中,连“父尊于母”的传统原则都遭到了动摇乃至颠覆,甚至公开出现了新观点,认为对子女来说,母亲重要性更高。
因为儒家同样强调“亲”的关系,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从所有人个人开始,依照亲疏等级组织起来的。所以,重要性的等级,也得参考针对个人的定位。比如儒家礼教中,非常重要的丧服部分,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而这么盘算下,就会发现,对子女来说,母亲比父亲还亲——因为人们认为,父子关系是后天的,母子关系是先天的;母亲和子女的关系,是原始人和禽兽都了解的类型,明显更原始、更基础。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在针对子女的礼制规则上,应该宣布母亲高于父亲才对……
魏晋学者们为此大为不解,相关的辩论,甚至正儿八经地在朝堂上发生过……
搞个父权制搞成这样,都能让人家希腊人笑掉大牙。
(本章完)
作为一个理论,适用性越广,越简单,就越容易进行宣传。而如果加了一大堆“例外”乃至“例外的例外”,就肯定会影响说服力。
遇到确实没法明说的话题,可以“马肝之论”掩饰过去。但什么都马肝,显然也不是个办法。
说到底,大儒们就是不敢和希腊人那样,直接说“对亲母也应该同态复仇”。所以只能遮遮掩掩,造成这么个漏洞。
郭康觉得,这就是之前所说的,多个“纲常”的副作用了。
那些希腊学者说的其实没错。和只有一个“父权”的希腊罗马文化不同,塞里斯那边,有复数个基本规则同时存在。好处是,那边的社会构造可以更复杂,更完善。坏处是,需要顾忌的地方也太多,而且难免打架。
不说其他各家的叙述,就是儒家的基础典籍内部,都在互相矛盾。儒生们整天吹嘘,说天朝是纲常有序的礼义社会,但周礼搞了小三千年,都没解决母亲这个角色代表的权力。
大家都知道,春秋那会儿,“妇人三从”和“孝”就开始打架,君、父的“尊”和生母的“亲”也在打架。这些问题其实比马肝之会讨论的“革命”问题都严重,牵扯到了儒家,乃至儒家背后、古典塞里斯文明中,基本伦理的问题。
大部分汉儒不敢对此评判,原因也很简单:要是说不应该复仇,就会被人指责,因为这等于给普世性的复仇公理上,开了个漏洞,是在破坏学说的根基。
但要是说应该复仇,同样会被其他人指责,因为社会中普遍认为,不管什么情况,杀母是不可接受的。别说提出这个结论了,哪怕是对杀母报仇的两面性,进行“理中客”式地分析,从而评价其正义程度,都会遭到质疑。
这个问题,前后两千多年下来,就没一个人能说清楚的。最后,使得话题本身,都成了碰都不能碰的禁区。也难怪希腊人笑话他们。
到东汉时期,公羊学的集大成者何休,才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复仇还是要复仇的,但诛杀就太过了,正确的解决方法是放逐。同样,胁迫社庙也只是一种应对异变的方式,目的是维持阴阳平衡,不是说为了天父,就真的把地母神给砸了。
他的理由是“诛不加上”,也就是说母亲还是居于儿子之上的。所以作为儿子,在伦理上不能诛杀母亲。凡人和地母神,应该也是同理。
何休是当时很有威望的人,可能也是因为如此,才敢公然碰这种话题,进行讲解和教学。但即使这样,还是不出意外地遭到了很多人的抨击,觉得他的公羊学说,过于酷烈,并不适合社会。
而诛不加上这个理由其实也不对。都不用找大经师们论证,只要看过孟子、荀子的书,都知道,儒家这两位重要巨头,都是支持诛杀“独夫”的。
君臣关系也是重要的基础纲常。桀、纣这样的独夫暴君,相较于臣民,依然是“上位”。但因为他们的恶劣表现,臣民就有了诛杀他们的权力——当初商汤推翻夏桀,打出的就是为普通百姓复仇的旗号。可见,“下”明明是能诛杀“上”的。
同理,母子关系中,有仇的母亲相对于儿子,伦理上确实也是上位。也和桀纣的王位一样,是先天确定的关系。那如果母亲有恶劣表现,儿子为什么又不能诛杀她了呢?
儒家经常把各种纲常关系进行类比,但这次一类比,就发现问题了。
——人家夏桀再怎么说,也是大禹的后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结果,他的“上位”的优先度,怎么还比不上个妇人?难道大禹治水的荫蔽,还不如生个孩子?
要是知道这种对比,夏桀都得直呼气抖冷,我们独夫暴君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因此,这种理论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何休的观点也没有给争论画上句号。相反,随着汉儒走向衰落,大复仇的概念也渐渐淡化了。
希腊学者们,就是准确地捕捉到了这点,质疑塞里斯文明根本不是个父权社会。因为这种“碰都不能碰的话题”,明显就已经触及到核心的纲常伦理了。只有这种级别的基础性设定,才是不能被讨论的“公理”。
——比如,在希腊,哲学家们就可以随便分析和讨论这个话题,做出判断并给予其他人建议。这样一来,两边的区别也就更清楚了。
而汉朝之后,塞里斯那边的情况也没用什么变化。相反,随着作风刚猛的汉代学说渐渐沉寂,支持复仇的力量越来越弱——当然,这也是没办法。毕竟你在魏晋时代,提“复仇”和“统一”,这就……多少会有点尴尬吧……
这一时期,随着朝廷大力提倡“孝”,家庭中母亲的地位与权力,反而得到了提高。首先就是“继母如母”的改变。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朝廷不但鼓励孝,还竭力放宽它的适用范围。原本汉朝时候,继母和生母待遇还有差别,这会儿就已经真的完全一样了。整体上,原先孝的,现在也要孝;原先不需要那么孝的,现在也得孝了。全天下都处于这种满堂大孝状态……
而在这个过程中,连“父尊于母”的传统原则都遭到了动摇乃至颠覆,甚至公开出现了新观点,认为对子女来说,母亲重要性更高。
因为儒家同样强调“亲”的关系,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从所有人个人开始,依照亲疏等级组织起来的。所以,重要性的等级,也得参考针对个人的定位。比如儒家礼教中,非常重要的丧服部分,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而这么盘算下,就会发现,对子女来说,母亲比父亲还亲——因为人们认为,父子关系是后天的,母子关系是先天的;母亲和子女的关系,是原始人和禽兽都了解的类型,明显更原始、更基础。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在针对子女的礼制规则上,应该宣布母亲高于父亲才对……
魏晋学者们为此大为不解,相关的辩论,甚至正儿八经地在朝堂上发生过……
搞个父权制搞成这样,都能让人家希腊人笑掉大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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