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海贼王》的篇幅,正常情况下得画好多年,不过林知白就不是个正常人,有系统提供的各种神奇药剂,他的手速可以达到非人类的程度,更别说他不用思考分镜之类,所以绘画工具到位后他花了些时间熟悉专业的绘画软件之类,再然后就正式上手了。
海贼王!
第一话!
冒险的序幕!
拥有财富、名声、权力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被行刑受死之前说了这样一句话,让全世界的人都涌向了大海:“想要我的宝藏吗?如果想要的话,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里!”
从此!
世界迎来了“大海贼时代”的来临!
触控笔不断落在屏幕上,林知白专心投入,唰唰唰的完成了第一话。
随后林知白继续画第二话第三话第四话,只不到一周的功夫,他便累计存稿足足30话的内容!
这个工作效率说出去,绝对可以吓死一大片漫画家!
因为一般漫画家能够做到周更一话就算是努力勤奋的代表了,同行都觉得这种人太卷,业界更多是那些一个月才更新一两话内容的咸鱼,不过林知白这种情况,光靠卷肯定是做不到了,没有系统提供的外挂神仙也做不到这么夸张啊。
就这样。
三十话完成后林知白开始考虑怎么连载。
以《海贼王》每话内容的篇幅页数,大概每十话内容就能出一个单行本了,自己找哪家漫画出版社合作比较合适……
嗯?
我不是秦洲最大的出版社老板吗?
林知白失笑,差点灯下黑了,作为秦洲第一大出版社的老板,想发布一部漫画作品,哪还需要找什么外面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啊,随便收购一家专门出版漫画的,以后专门负责神话出版社旗下的漫画业务不就完事儿了么?
念及此。
林知白直接给任家春打了个电话,把事情交给他去办。
任家春如今是神话出版社的副社长,这家伙以前是三伯的人,但现在已经彻底投靠林知白了,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
是个人才。
林知白也不用担心任家春是假意投诚,他现在是神话出版社的老板,对方本质上是在给自己打工。
“是这样。”
任家春收到指示后,笑着道:“我们公司本来就有漫画出版业务,但一直不温不火,导致外界普遍认为我们只出版文字刊物……”
“是么。”
林知白有点尴尬,自己这个老板不合格啊,连这件事情都没搞清楚,“那你准备一下,回头有个漫画需要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出版。”
“明白。”
任家春立刻回应。
林知白没有挂断电话,他开始考虑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用什么身份连载《海贼王》这部漫画?
要不要开个新马甲?
白帝楚辞君临不夜侯!
四个马甲已经够多了!
再开一个似乎没有太大必要。
毕竟林知白现在已经不需要事事都先考虑怎么隐藏身份了,而且马甲太多兼顾起来明显费劲儿。
事实上。
林知白已经开始做减法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等《蒙面歌王》结束,楚辞的面具就会摘下,何必多此一举的再加一个马甲?
那就让不夜侯来吧。
白帝会写歌,懂诗词创作,还拥有完美级的书法水平,表现的非常全能,就连楚辞都是可以自己写歌自己演唱的天才人设,那不夜侯为什么不能表现的更加天才一点?
作家也好。
漫画家也罢。
甚至编剧也是同理。
本质上都是故事创作嘛。
当然用君临的马甲发《海贼王》也是具备可行性的,但这个马甲毕竟是专门用来搞综艺的,最多就是偶尔兼顾以一下广告设计,但没有参与明星评级啊,显然留给不夜侯发布更合适。
说不定还能帮不夜侯冲一线。
因为林知白大概估测过数据。
等楚辞掉马,白帝和楚辞的身份就会以“林知白”本尊的名义合并,直接进一线是完全没问题的。
到时候不夜侯怎么办?
开拓个新领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想通了这一点,林知白直接将《海贼王》已经完成的三十话内容发到了任家春的邮箱,并对电话里的任家春道:
“漫画发过去了。”
“收到!”
竟然能让老板亲自打招呼,任家春不禁有些好奇,“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
“不夜侯。”
“啊?”
任家春愣住,“是我知道的那位不夜侯老师吗?”
那位作家不夜侯?
那位编剧不夜侯?
“是。”
林知白没有解释太多,开口吩咐道:“你亲自负责宣传和出版这部漫画的工作。”
挂断电话。
任家春还在发愣,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电脑上的,那个叫《海贼王》的漫画稿件。
不夜侯的漫画?
不夜侯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一个成功的编剧,怎么会画漫画?
……
神话出版社。
漫画编辑部。
“各位快来看看这部漫画,副社长亲自发来的,让我们评估一下。”
“副社长亲自发来的?”
“我看看。”
“我去,这是什么画风啊?”
“我从业十几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画风的作品,太怪了!”
“有点浮夸!”
“不过情节好像还不错?”
“人设也蛮有意思的,橡胶人?恶魔果实?”
“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啊,副社长亲自发来的作品,一定不是无名之辈的创作。”
半小时后。
任家春赶到,发现漫画部门静悄悄的,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
“咳。”
任家春发出动静。
漫画编辑们抬头一看,顿时一个激灵。
“副社长!”
“我发来的漫画你们看了吗?”
“正在看!”
漫画部的负责人开口道:“这部漫画乍看有些怪,画风不太符合当前市场流行的审美,但多看一会儿就能适应,甚至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任家春表情古怪道:“伱确定?”
漫画部负责人奇怪的看着副社长,怎么感觉对方似乎很没有信心的样子?
“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漫画投到市场,应该会有一些受众,但具体反馈如何还不好说,毕竟以前从没有这种风格的作品出现过……”
顿了顿。
漫画部负责人问道:“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是名家的作品没错。”任家春表情愈发古怪道:“不夜侯的大名,诸位应该不会陌生吧?”
“谁?”
众人呆住,终于明白为什么副社长的反应这么奇怪了,这竟然是不夜侯老师创作的……
漫画作品!?
“您确定没有搞错吗?”
“不夜侯老师,不是作家和编剧吗,他的和电视剧,我全部都特别喜欢!”
“这漫画竟然是他的手笔?”
“原来不夜侯老师还会画画?”
“虽然这个风格我接受起来有点费劲。”
“不夜侯老师的画工虽然奇怪,但剧情绝对不会差,毕竟漫画来说,画风固然重要,故事脚本也同样非常重要,这恰好是不夜侯老师非常擅长的!”
众人七嘴八舌。
任家春打断众人道:“老板亲自交代的任务,这部漫画我们要好好推,诸位尽快安排出版事宜。”
“我们直接出单行本?”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一般来说漫画都是先在杂志上连载,成绩表现足够好才会出单行本。
“直接出吧。”
任家春道:“不夜侯老师的名气,就算是画漫画,也会有大量粉丝买账的。”
这倒是事实。
哪怕是在前世,找个大明星,比如周董这样的,哪怕突然哪天莫名其妙出了个漫画作品,同样会有大量粉丝买账,这是必然的结果,尽管很多人的好奇远远大于期待,甚至可能就是单纯的支持偶像。
当然。
漫画想要火,光靠粉丝一时的支持,肯定不够就是了。
就这样。
不夜侯要出一部名叫《海贼王》的漫画——
这个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神话出版社的宣传部门还是非常给力的!
只是当外界看到《海贼王》的宣传时,却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甚至连不夜侯的粉丝都懵逼了!
“哈?”
“不夜侯的漫画?”
“侯爷这是闹的哪一出?”
“突然想不开要转行了?”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跑去画漫画了,他懂漫画吗?”
“应该是玩票?”
“嘶,难怪侯爷今年也不写了,就连剧本产出都没以前多了,敢情是玩起了漫画?”
“不务正业啊!”
“不好好写书写剧本,尽瞎折腾!”
粉丝都觉得莫名其妙,就更别说路人们了,不过大家心中终究是有几分好奇的。
不少人……
好吧。
主要是不夜侯的粉丝们都寻思着,等漫画出版了去瞅两眼看看。
路人大多是提不起兴趣的。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不夜侯突然跑去画漫画应该只是玩票,给自己找点乐子,发展兴趣爱好之类。
就像有些发展很好的明星,平时唱唱歌拍拍戏,突然跑去玩摄影了。
这两件事,大概属于一个性质。
——
ps:感谢【小黒雲】大佬成为本书的第二十五位盟主,祝老板越过越滋润越活越年轻!
(本章完)
海贼王!
第一话!
冒险的序幕!
拥有财富、名声、权力的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被行刑受死之前说了这样一句话,让全世界的人都涌向了大海:“想要我的宝藏吗?如果想要的话,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里!”
从此!
世界迎来了“大海贼时代”的来临!
触控笔不断落在屏幕上,林知白专心投入,唰唰唰的完成了第一话。
随后林知白继续画第二话第三话第四话,只不到一周的功夫,他便累计存稿足足30话的内容!
这个工作效率说出去,绝对可以吓死一大片漫画家!
因为一般漫画家能够做到周更一话就算是努力勤奋的代表了,同行都觉得这种人太卷,业界更多是那些一个月才更新一两话内容的咸鱼,不过林知白这种情况,光靠卷肯定是做不到了,没有系统提供的外挂神仙也做不到这么夸张啊。
就这样。
三十话完成后林知白开始考虑怎么连载。
以《海贼王》每话内容的篇幅页数,大概每十话内容就能出一个单行本了,自己找哪家漫画出版社合作比较合适……
嗯?
我不是秦洲最大的出版社老板吗?
林知白失笑,差点灯下黑了,作为秦洲第一大出版社的老板,想发布一部漫画作品,哪还需要找什么外面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啊,随便收购一家专门出版漫画的,以后专门负责神话出版社旗下的漫画业务不就完事儿了么?
念及此。
林知白直接给任家春打了个电话,把事情交给他去办。
任家春如今是神话出版社的副社长,这家伙以前是三伯的人,但现在已经彻底投靠林知白了,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
是个人才。
林知白也不用担心任家春是假意投诚,他现在是神话出版社的老板,对方本质上是在给自己打工。
“是这样。”
任家春收到指示后,笑着道:“我们公司本来就有漫画出版业务,但一直不温不火,导致外界普遍认为我们只出版文字刊物……”
“是么。”
林知白有点尴尬,自己这个老板不合格啊,连这件事情都没搞清楚,“那你准备一下,回头有个漫画需要以我们公司的名义出版。”
“明白。”
任家春立刻回应。
林知白没有挂断电话,他开始考虑第二个问题,那就是用什么身份连载《海贼王》这部漫画?
要不要开个新马甲?
白帝楚辞君临不夜侯!
四个马甲已经够多了!
再开一个似乎没有太大必要。
毕竟林知白现在已经不需要事事都先考虑怎么隐藏身份了,而且马甲太多兼顾起来明显费劲儿。
事实上。
林知白已经开始做减法了。
按照之前的计划,等《蒙面歌王》结束,楚辞的面具就会摘下,何必多此一举的再加一个马甲?
那就让不夜侯来吧。
白帝会写歌,懂诗词创作,还拥有完美级的书法水平,表现的非常全能,就连楚辞都是可以自己写歌自己演唱的天才人设,那不夜侯为什么不能表现的更加天才一点?
作家也好。
漫画家也罢。
甚至编剧也是同理。
本质上都是故事创作嘛。
当然用君临的马甲发《海贼王》也是具备可行性的,但这个马甲毕竟是专门用来搞综艺的,最多就是偶尔兼顾以一下广告设计,但没有参与明星评级啊,显然留给不夜侯发布更合适。
说不定还能帮不夜侯冲一线。
因为林知白大概估测过数据。
等楚辞掉马,白帝和楚辞的身份就会以“林知白”本尊的名义合并,直接进一线是完全没问题的。
到时候不夜侯怎么办?
开拓个新领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想通了这一点,林知白直接将《海贼王》已经完成的三十话内容发到了任家春的邮箱,并对电话里的任家春道:
“漫画发过去了。”
“收到!”
竟然能让老板亲自打招呼,任家春不禁有些好奇,“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
“不夜侯。”
“啊?”
任家春愣住,“是我知道的那位不夜侯老师吗?”
那位作家不夜侯?
那位编剧不夜侯?
“是。”
林知白没有解释太多,开口吩咐道:“你亲自负责宣传和出版这部漫画的工作。”
挂断电话。
任家春还在发愣,目光直勾勾的盯着电脑上的,那个叫《海贼王》的漫画稿件。
不夜侯的漫画?
不夜侯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一个成功的编剧,怎么会画漫画?
……
神话出版社。
漫画编辑部。
“各位快来看看这部漫画,副社长亲自发来的,让我们评估一下。”
“副社长亲自发来的?”
“我看看。”
“我去,这是什么画风啊?”
“我从业十几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画风的作品,太怪了!”
“有点浮夸!”
“不过情节好像还不错?”
“人设也蛮有意思的,橡胶人?恶魔果实?”
“这是哪位老师的作品啊,副社长亲自发来的作品,一定不是无名之辈的创作。”
半小时后。
任家春赶到,发现漫画部门静悄悄的,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的盯着电脑。
“咳。”
任家春发出动静。
漫画编辑们抬头一看,顿时一个激灵。
“副社长!”
“我发来的漫画你们看了吗?”
“正在看!”
漫画部的负责人开口道:“这部漫画乍看有些怪,画风不太符合当前市场流行的审美,但多看一会儿就能适应,甚至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任家春表情古怪道:“伱确定?”
漫画部负责人奇怪的看着副社长,怎么感觉对方似乎很没有信心的样子?
“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漫画投到市场,应该会有一些受众,但具体反馈如何还不好说,毕竟以前从没有这种风格的作品出现过……”
顿了顿。
漫画部负责人问道:“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是名家的作品没错。”任家春表情愈发古怪道:“不夜侯的大名,诸位应该不会陌生吧?”
“谁?”
众人呆住,终于明白为什么副社长的反应这么奇怪了,这竟然是不夜侯老师创作的……
漫画作品!?
“您确定没有搞错吗?”
“不夜侯老师,不是作家和编剧吗,他的和电视剧,我全部都特别喜欢!”
“这漫画竟然是他的手笔?”
“原来不夜侯老师还会画画?”
“虽然这个风格我接受起来有点费劲。”
“不夜侯老师的画工虽然奇怪,但剧情绝对不会差,毕竟漫画来说,画风固然重要,故事脚本也同样非常重要,这恰好是不夜侯老师非常擅长的!”
众人七嘴八舌。
任家春打断众人道:“老板亲自交代的任务,这部漫画我们要好好推,诸位尽快安排出版事宜。”
“我们直接出单行本?”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一般来说漫画都是先在杂志上连载,成绩表现足够好才会出单行本。
“直接出吧。”
任家春道:“不夜侯老师的名气,就算是画漫画,也会有大量粉丝买账的。”
这倒是事实。
哪怕是在前世,找个大明星,比如周董这样的,哪怕突然哪天莫名其妙出了个漫画作品,同样会有大量粉丝买账,这是必然的结果,尽管很多人的好奇远远大于期待,甚至可能就是单纯的支持偶像。
当然。
漫画想要火,光靠粉丝一时的支持,肯定不够就是了。
就这样。
不夜侯要出一部名叫《海贼王》的漫画——
这个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神话出版社的宣传部门还是非常给力的!
只是当外界看到《海贼王》的宣传时,却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问题,甚至连不夜侯的粉丝都懵逼了!
“哈?”
“不夜侯的漫画?”
“侯爷这是闹的哪一出?”
“突然想不开要转行了?”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跑去画漫画了,他懂漫画吗?”
“应该是玩票?”
“嘶,难怪侯爷今年也不写了,就连剧本产出都没以前多了,敢情是玩起了漫画?”
“不务正业啊!”
“不好好写书写剧本,尽瞎折腾!”
粉丝都觉得莫名其妙,就更别说路人们了,不过大家心中终究是有几分好奇的。
不少人……
好吧。
主要是不夜侯的粉丝们都寻思着,等漫画出版了去瞅两眼看看。
路人大多是提不起兴趣的。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不夜侯突然跑去画漫画应该只是玩票,给自己找点乐子,发展兴趣爱好之类。
就像有些发展很好的明星,平时唱唱歌拍拍戏,突然跑去玩摄影了。
这两件事,大概属于一个性质。
——
ps:感谢【小黒雲】大佬成为本书的第二十五位盟主,祝老板越过越滋润越活越年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