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们听说了辛特拉的事情了没有?”

  “知道,被尼弗迦德攻陷了对吧。我们不用担心,尼弗迦德打不到泰莫利亚的!”

  “不不,我听说辛特拉还有一块地方在奋勇抵抗,你知道带领的人是谁吗?”

  “我知道!”一名行商打扮的人大声道,“是兰恩·兰尼斯特·雷安伦,诗歌中的狮子骑士!”

  “嘶……”一些本地人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实在不可思议。

  “我听过他的故事,年少成名的比武冠军,为了拯救公主只身深入布洛奇隆森林的守护骑士……”

  “可是我怎么听说,这个兰尼斯特早就死在陶森特了?昆特牌的纪念卡都发了!”

  一个吟游诗人打扮的人卖弄了两下:“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

  话音到此戛然而止,他颠了颠手中空空的酒杯,引得旁人大急。

  “爱尔莎,给这个吟游诗人上一杯果酒!”

  “果酒……”吟游诗人喃喃自语道,似乎是不满意,但看到身边虎视眈眈的人群,权衡利弊还是开始分享起自己的消息:

  “据说啊,这名兰尼斯特伯爵获得了辛特拉先祖纹章的传说力量,所以从死亡之中归来,获得了‘雄狮’的力量,所过之处到处都是尼弗迦人的尸体啊!”

  “不对!”另一个打扮得好似学者样貌的人打断道,“可是从我的消息来看,这名兰尼斯特伯爵是变成了猎魔人了!”

  “什么是猎魔人?”

  这名学者倒是没有如同吟游诗人一样卖弄讨酒,反而很高兴有人问问题:“那是一群经过了魔法炼金而获得了非人力量的人,书上说,他们各个身体超人、能够飞檐走壁、黑夜视物,还掌握了魔法的力量……”

  人们惊叹道:“那岂不是人人都想成为猎魔人?”

  学者摇头道:“那也不是,猎魔人在获得力量的过程中十个里面只能活一两个,而且他们没有感情,最重要的是——”

  学者的表情变得扭曲:“他们据说不能生育。”

  围观的众人再次倒抽一口凉气。

  “这……一名伯爵,没了生育能力。我听说这位兰尼斯特伯爵的样貌也是北境少有的英俊,如同冬日的暖阳……”

  一些的关注角度比较刁钻:“他不是公主的守护骑士吗?他没有了感情,那还守护公主吗?”

  “骑士怎么能够不守护公主呢?”有人大喊,“我觉得,兰尼斯特伯爵说不定就是为了守护公主,才选择变成猎魔人获得力量!”

  “啊~为了守护公主,守护自己的国家,所以付出了这种代价吗?”有闲暇时间休憩的士兵感叹道,“这是何等的骑士啊!”

  但是也有人在唱反调:“猎魔人根本不是伱们说的那样,你们见过猎魔人吗?我跟你们说,白果园前几天就来了个猎魔人,那可不是什么好人……”

  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这里此起彼伏地响起。

  此地,为泰莫利亚,白果园旅店。

  白果园位于该国首都维吉玛的东面,它的名字来源于当地最大的村庄——白果园村。这个地区以果园而闻名,每到春天,果园里便繁花盛开,一片白色。

  白果园旅店则位于白果园交通中心的位置,能以一个地区的名字来为自己的旅店命名,就能看出这家旅店的不凡。

  这里的空间大,酒品丰富,厨娘的手艺也是一绝,许多来往的旅人都愿意在这里暂时休憩,缓解旅途的疲惫。

  附近的居民也乐于把这里当做餐馆、酒馆、牌馆,用以丰富日常生活,增添生活的乐趣。毕竟身在北境顶尖的大国,又地靠国都,这里的居民还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安居乐业的。

  暂时。

  旅馆的老板娘爱尔莎此刻正在擦拭着挂在墙上的银色鸢尾花纹黑色盾牌,这是泰莫利亚的纹章,不是每一家旅店都有资格悬挂它。

  “爱尔莎,再来一杯维吉玛啤酒!”一名酒客大声喊到,“这酒的味道真不错!”

  这名酒客和十来名同伴一齐围在几张拼一起的桌子边上,他们都身材矮小,坐在椅子上后竟然双腿都够不到地,身高甚至不如一些半大的小伙子。

  可偏偏他们每一个都长着大胡子,而且个个肩膀开阔,肌肉扎实。样貌与当地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他人见到他们也不奇怪,虽然偶尔还是会有好奇的目光聚集到这里,但是却没有什么太过异常的态度。

  爱尔莎听到招呼后高声回应:“好嘞,矮人大师们,每人一杯吗?”

  “哈哈哈哈,每人一杯可不够啊!”矮人们开怀畅饮,一起为了美味的酒水开怀大笑,“虽然不够烈,但是这酒别有风味啊!”

  泰莫利亚是北方历史最为悠久的王朝之一,他的人种组成也非常复杂。他的领地很多都是过去精灵王朝的属地,部分的玛哈坎山脉和部分的布洛奇隆森林在名义上也都归属于泰莫利亚,所以这个国家除了主要的人类之外,还不时能够见到矮人、精灵、乃至于地精。

  此时,旅馆内的其他酒客和旅人们也都在分享着各自的见闻,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声叫喊。

  “说起来,你们最近有听说科德温的事情吗?”

  “那边又出了什么事情了?”

  酒友们纷纷问道,他们很捧场,来酒馆就是来谈天说地天南海北地吹牛的。

  那个挑起话题的人见此,口中吐出一个名字:“松鼠党!”

  “那是什么?”有好奇的人纷纷围上来问道。

  “你们都知道,科德温的国王对非人种族一直不太友好。所以那些矮人、地精、精灵就趁着和尼弗迦德交战的时候,组建了队伍叫嚷着‘收复失地’,说要赶走人类。我听说他们训练有素,见人就杀!”

  人们为了科德温的形式惊叹,庆幸自己身在泰莫利亚。可是旅馆里面可不止有人类酒客。

  “你放屁!”正在喝酒的矮人们一拍桌子跳起来,他们巨大的力量和嗓音震得每个人的耳膜都生疼。

  “矮人才不会干这种事情!”

  “我又没说你们!”传播消息的人理直气壮地说道,“而且你们又没去过科德温,你们怎么知道不是假的!”

  “矮人才不会做那种事情,从刚刚开始你们这帮人就一直在用嘴往外面喷瘟疫!”

  又一名矮人喊道:“刚刚说猎魔人的也是,你们见过真正的猎魔人吗?我见过,那是一名真正的战士!”

  “哈!我怎么听说猎魔人喜欢拐小孩子去吃呢?还总是喜欢敲诈走投无路的人!”

  有人和矮人针锋相对,但是也有人企图打圆场:“猎魔人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但是大师们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科德温遭了松鼠党的矮人报复都怪他们的国王……”

  “矮人不会干出那种事情!”

  在酒精的作用下,酒馆内的每个人都是脸红脖子粗的,拍桌子摔凳子就要动起手来,企图调和的说理人很快就明哲保身地隐到一旁。

  这引得老板娘爱尔莎紧张不已,担心这些上头的酒客打坏桌椅。

  而几名在这边喝酒的士兵则见怪不怪地起身,准备扭几个人回去蹲大牢了。

  就在此时,旅馆的大门猛然被人打开,当头进来了三名年轻人。

  三名年轻人两男一女,两名男人中的一人穿着特质鳞甲和锁子甲,眼神锐利,打量四周的眼神宛若丛林猎手;另一名男人身穿板甲,胸甲左边靠近脖子的地方雕刻着一个小巧的狮首,腰间还挎着两把长剑,其中有一把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狮首长剑,剑柄闪耀银光。

  那名女人也是一身战士打扮,这很少见。她穿着一身棕色的贴身皮甲,皮甲外面又简单套了一件宽松的绿色麻布衫,从那麻布衫的宽大袖口隐约可以看到皮甲的关键要害处有镶嵌铁片作为防护。

  她身后背着一把圆润的红木长弓,小脸长得俊俏,气质英姿飒爽,引得在场无论男女都一阵瞩目。

  这种精良的装备绝对不是什么雇佣兵可以有的,他们看着像是哪个贵族的私军。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验证了众人的猜想,这三人果然还只是引路的,他们在进屋之后就迅速搜索起旅馆内空闲的桌子。

  而在他们身后,紧接着又进来了一群人。

  领头的是一名金发金眼的骑士,他身穿一套一眼就能看出来价值不凡的银黑色甲胄,看上去似乎是骑士板甲的变种,在腰腹处做了收腰的改造以增加灵活性,也显得整个人身姿更加挺拔。

  他胸前画着一头昂首咆哮的雄狮,身后罕见地背负着双剑;一柄钢铁质地的剑柄精心雕刻出了似鹰非鹰的怪异样子,另一柄则银的得发亮,而且旅馆内的诗人们总觉得在哪见过这个剑柄。

  最引人瞩目的,是他穿着的一身红棕色的斗篷,那用来做斗篷的皮不知道是从哪头怪物身上整个剥下来的,肩膀处还经过了特殊的鞣制手法保留了黑色的羽毛,整个兜帽就是那怪物的脑袋。

  “狮鹫……”有知识储备丰富的学者已经喃喃出声,看着这青年的斗篷,又看了看他的眼睛,“狮瞳……”

  而在这器宇不凡的骑士进来后,他的身后又鱼贯而入了十来名装备精良的骑兵打扮模样的人。

  随着这十几人的进入,旅馆内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一下子冷却了下来,矮人们面面相觑,有几人盯着那狮瞳发呆;

  人类酒客们愣了愣后讪讪地坐下,而那些当地的士兵则看着这支装备精良的部队如临大敌。

  “莱文。”人们听见那名英俊的金发骑士说道,“点一批食物和酒给外面驻守的兄弟们先送过去,其他人轮流休息,你来安排。”

  “是,伯爵大人。”人们又听到一开始进来的那三名年轻人中的一人应道,他很快就朝着爱尔莎走去。

  那几名士兵在听了金发骑士后更加紧张,朝着旅馆还没合拢的门往外张望过去,外面竟然还有不少的骑兵。

  这些都是谁的部队?这里明明在泰莫利亚首都的边上啊!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想要多打探一些这支队伍的信息,刚刚他们似乎听到了“伯爵大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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