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流浪 784:《三十六计》第五套 并战计

小说:人生流浪 作者:yxy110 更新时间:2023-06-26 21:39:15 源网站:圣墟小说网
  784:《三十六计》第五套 并战计

  第二十五计 偷梁换柱

  频更其阵,抽其劲旅,待其自败,而后乘之。曳其轮也。

  “这辞意是说:多次变动它的阵容,暗中抽换它的主力,等待它自趋失败,然后乘机控制或吞并它。这就像拖住了大车的轮子,也就控制了大车的运行一样。

  ‘偷梁换柱’,也就是‘偷龙转凤’、‘偷天换日’。狭义的解释是欺上蒙下,盗弄政权;广义说,凡使用卑劣手段,把原货换了,拿假货色去欺骗人的就叫做‘偷梁换柱’。

  此计使用在商场和官场上的最普遍,譬如买真丝绸变成土布、运钻石变成石头等。但此计也有用在情场上的,大有‘瞒天过海’之计的运用。利用此计篡夺王位的例子非常多见,其中有一个最突出、影响最大的,就是‘赵高矫诏立胡亥’。这赵高,就是‘指鹿为马’的巨大阴谋家,他的拿手好戏全在这‘偷转’上下功夫。秦始皇病亡后,他假诏害扶苏、诛李斯、杀蒙恬、逼胡亥,把秦始皇想传之万世的江山断送了,就因为他‘偷’得太干净,转得太离谱。”

  第二十六计 指桑骂槐

  大凌小者,警以诱之。刚中而立,行险而顺。

  “这辞意是说:强大的慑服弱小的,要用警戒的办法来诱导他。这适当的强硬,可以得到拥护;使用果敢手段,可以使人敬服。

  ‘指桑骂槐’,即俗语说的‘指着秃驴骂和尚’的意思。这是和自己有关或激于义愤,对不能不骂的人,而又在不便公开骂的环境里,要排泄胸中的愤懑,借着一件事物或虚构什么,作打射马的发其牢骚,表面上骂的是这件事物,骨子里却是在骂那一个人。这是属于一种骂人的艺术。骂人有文骂与武骂,大抵笔底风云、唇枪舌剑的属于文骂;大发雷庭之怒、拍台击桌、怒目瞪眉、显示虎狼之威的则属于武骂。‘指桑骂槐’这无疑是文骂中之文。这不作正面冲突,而是旁敲侧击的手法,介乎批评与谩骂之间,其态度没有批评那样冷静,也不象谩骂那样泼辣;就算是骂也骂得高明,不是直接指名道姓的那样尖酸刻薄,纵使令人听了咬牙世齿,却抓不到反抗把柄,套不上‘战犯’罪名。

  所以,若说破口大骂是唇枪舌剑,那指桑骂槐的嘲讽就是匕首。孔子对此口角战术也选择‘吾从讽矣’呢!讽是讽刺,即以微言讥讪,是指桑骂槐的最高境界和技巧,也是冷战的最佳手段。其效用能使对方知难而退,防患于未然;也可使顽廉懦立,激起其奋发潜力,这就是所谓的刺激。刺激等如人体的血液精气,俗话说的‘打气’,即是这个道理。

  由此可以看出,讽刺并不是恶性表现,实际上含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尖酸刻薄的话,听来虽然刺耳,却是‘忠言逆耳利于行’。孔子删春秋,寓言于讽,司马迁写的《滑稽列传》,淳于髡的嬉笑怒骂功夫,确堪大叹观止。他虽然不是黑口黑面或血脉愤张的‘指桑骂槐’,但在微言浅谈中,能解决繁难的纷争,这是骂槐的效果,也可以说是一种最和平的手段。要做到和平整治,非有此本领和高度的修养不可。

  普通所说的‘指桑骂槐’,其实就是骂。骂本来就是不礼貌的,被骂的固然难过,自己亦会伤神,但世上有很多非骂不可的人和非骂不可的事。不骂,他还以为你懦弱,助长其作恶气焰,哪怕君子有动口不动手之戒条,有洁身自爱的涵养,一旦遇着不平事而又非以红脸对付不可的时候,‘指桑骂槐’的意识很自然会浮起来。不过,古代的‘指骂’之人,多数是没有什么热辣辣的火药味,尤其是在礼义之邦的最懂礼义之文人,从屈原之‘离骚’到‘李白草书吓南蛮’,数不尽如长矛土枪之诗词歌赋,算不清如匕首刺刀短评小事,此类骂在纸上的虽比不上出诸于口那样咄咄逼人,但此种骂的效果,会给后世留下丰富的骂人资料。

  关于这‘指桑骂槐’的典型事例,有春秋时的矮戏子孟侏儒孟优戏扮孙叔敖,还有西汉名臣东方朔以言辞讥讽武帝、计救乳母之事,更值得后人引以借鉴。”

  第二十七计 假痴不癫

  宁伪作不知不为,不伪作假知妄为。静不露机,云雷屯也。

  “这辞意是说:宁可装作糊涂而不行动,不可冒充聪明而轻举妄动。暗中筹划而不露声色,就像雷电在冬季蓄而未发一样。

  这一计与‘明知故昧’不完全相同,更不同于‘诈癫扮傻’之计。‘诈癫扮傻’似如苦肉计,要损抑自己的意志,戕害自己的身心,且不容易诈扮,非到了最后关头,是不会轻于尝试的。而‘假痴不癫’和‘明知故昧’一般情况下装聋作哑便可以,但前者在装聋的同时却有谋划,而后者在装聋的同时却不一定另有阴谋!至于如何运用,我们应随机应变,相时而用,不可勉强做作。”

  第二十八计 上屋抽梯

  假之以便,唆之使前,断其援应,陷之死地。遇毒,位不当也。

  “这辞意是说:故意暴露破绽,给敌人方便条件,引诱它深入我方,然后切断它的前应和后援,使它陷入我预设的‘口袋’。这就如《易经·噬嗑》封中所说的,咬坚硬的腊肉而伤了牙齿一样,敌人为贪求不应得的利益,必招致后患。”

  第二十九计 树上开花

  借局布势,力小势大。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也。

  “这辞意是说:借助其他局面布成有利的阵势,虽然兵力弱小,但阵容显得强大。鸿雁高飞,横空列阵,凭着羽毛丰满的双翼助长气势。”

  第三十计 反客为主

  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这辞意是说:钻空子插脚进去,掌握其首脑机关或要塞,要善于循序渐进。

  这辞意的解释,已与间谍的作用类似。‘反客为主’这一计,即是在斗争处于被动地位的时候,想办法争取主动控制权的意思,它的同义词是‘喧宾夺主’。‘喧宾夺主’的解释,单看这个‘喧’字与‘夺’字,就可知是怎么回事。即是说,宾客本处于被支配地位,一切要受主人的摆布,这是礼貌上的不成文原则;如果反过来,客人居然站在支配地位,做了主人,要主人听客人的命令,那就是主权旁落,坦白说是被夺了主权,主人做了傀儡,客人抢得了环境的控制权,这就是说‘喧宾夺主’贪有强抢豪夺意味,其动作实比‘反客为主’粗野得多。‘反客为主’是争主动地位,是斗争中的一个最高原则,能主动就可以控制大局,被动则始终任人摆布。在敌优我劣的情势下,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取得主动权,没有主动,就有不会胜利。武术有所谓‘擒拿’与‘反擒拿’之术,正说明了主客之势的反复争夺,目的无右争取控制权,只要占得了上风,才可以凭自己的意志去改变环境。照词意(义)上的解释,所谓主,就是主人,客是宾客,主与客,是人与人之间礼义上的名分区别,不能混淆,一混淆就是主客不分,或喧宾夺主。孔子所说的‘必也正名乎’?就是这个道理。

  推而广之,凡万物都有主体和客体的分别,什么叫主体呢?这在玉律戒条上有所解释,即权利义务所依以发生者叫做主体,被其支配者叫客体。如果施之于斗争地场合,主与客并没有什么界限,总之有支配人的是主,受人支配的是客,能从被动中争取到主动的就是‘反客为主’。

  以神州大地的历史为例:皇帝,是世袭的当权派,自然是主;而夺权的革命派是客。如果照主客不可混,宾不能夺主的教条来看,恐怕现在还是夏后氏的江山天下,神州的英雄也不会如是之多。然而后人毕竟聪明,不为教条所拘束,不为当权派威逼利诱,仍然代代有夺权之举,朝朝有造反事实,造反有理嘛!你有本事,你有种,你也可以去造反!造反不成,为贼为寇;造反成功,称王称帝。历朝历代的一部历史系统表就是这样写出来的。所以说‘造反有理’还是‘造反无理’,那就要看造反会不会成功。起码在说‘造反有理’的人说得绝对有‘理’!这就是‘反客为主’的最高表现,也正说明了不管大事小事,都是权利斗争的一种明显根据。

  不管怎样,‘反客为主’的目的在于夺权,在于争取主动,控制对方。在春秋之际的‘秦晋崤之战’前夕,郑国的智弦高先礼后兵劳军退秦师之事,就是一个‘反客为主’的鲜明事例。再说近一点的,大唐的郭子仪单骑见回纥,也是‘反客为主’之计的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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